信用证发货授权书条款
㈠ 信用证具体包括那些条款
我只回答你对信用证的求解,你下面列出的其它问题可以在网上自己搜一下。
信用证软条款中有很多都可能成为陷阱。由于在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中,跟单信用证使用最为广泛,也一直被视为相当保险的一种交易方式。因此,尽管我国出口贸易也接受国际上普遍应用的多种支付方式,但主要的收汇方式仍然是跟单信用证。
软条款有下面几类,我逐一注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 货物检验证明或货运收据由进口商或开证人授权的人出具和签署,其印鉴应由开证行证实方可议付的条款等等。
这些条款对受益人来说极为不利,因为进口商或进口商授权人如果不来履行就不能出具检验证书或货运收据,这必然影响货物出运。但是,即使进口商检验并出具了证书或货运收据,如果未经开证行证实,也会造成单证不符。1999年1月,某三资企业将制好的一套单据交来交通银行汕头分行议付,经银行审核,发现其检验证书未按信用证条款要求的经开证行证实。企业得知后,希望把证书再寄给国外进口商,请其要求向开证行证实,但由于往返时间长,如果寄去后再寄回来又会影响交单时间,所以,只好以单证不符寄往国外开证行。由于该客户是老客户,又是资信较好的客商,所以,最后还是把货款收回来了,但是开证行已扣除了50美元的单证不符费和30元的电报费。
二. 检验证由进口商出具和签署并由受益人会签。同时,其印鉴应与通知行持有的记录相符。
这种条款对受益人很不利,因为主动权已掌握在对方手里。同时,不仅影响了议付时间,造成了单证不符,而且还影响了银行与企业间的关系。因此,受益人应洽进口商通过开证行来函或来电修改或删除,以便受益人操作和安全及时收汇。
三. 检验证由某某出具并签署,他们的印鉴必须由通知行证实。
这个条款对受益人来说也是不利的,而且开证行并没有将印鉴资料寄给通知行,致使通知行无法证实。另外根据UCP500号规定,通知行应遵守合理谨慎的原则,检查其所通知信用证的表面证实性,以保护受益人的权益,因而没有义务审核某某进口商的印鉴。
四. 票据应出具在有受益人名称的信函笺上,注明全称和地址。
对于这一条款,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发票出具在有受益人名称的信笺上,打上其地址就可以。但也有人认为,即是在受益人的信笺上出具发票,其发票上也要打上受益人名称的全称和地址,不能只打上地址。最近有一家企业按照第一种意见制作单据,即只打上地址,结果国外开证行提出不符。笔者认为,这个条款仍不明确,应向国外开证行询问澄清以便正确制作单据。
五. 货运收据由进口商或进口商授权的人出具并签署,其印鉴必须与开证行的档案记录相符。
对于这些条款,受益人不能把握其印鉴是否相符,因此,出口商应洽开证人通过开证行来函或来电报修改或删除,以便安全及时收汇。
六. 由进口商授权人出具并手签的货运收据。其印鉴必须符合信用证开证行的票据中心的记录。
对于这个条款,受益人不能把握其印鉴是否符合。因此,应洽改。
七. 由进口商授权人出具并签署的货运收据,其印鉴必须符合开证行持有的记录。
对于这个条款,受益人同样不能把握货运收据上的签字和图章与开证行持有的记录相符。因此,应洽额修改。
这都是一些非正常性条款,也是出口商所不应接受的。众所周知,由于开证人或开证申请人授权人签发检验证这一条款不仅违反了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需由一个独立贸易关系人之外的第三者、一个有资格、有权威性的检验专业机构来执行的惯例,而且也违背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第四条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根据惯例,银行不介入买卖或不参与交易,上述条款,开证人授权的代表签字须经本行(开证行)或通知行证实等,意味着银行参与了交易,违背了国际贸易惯例。因此,这种条款,明显是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串通一气,坑害出口商的。假设企业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开证申请人授权的代表也出具了检验证,只要开证申请人勾结银行,指示银行否认该代表是经该行同意的,那么,企业就不能从银行获得货款。为此,为了出口商本身的权益,应加强对信用证条款,尤其是软条款的审核,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洽进口商通过开证行来函或来电报修改或删除,为顺利出运货物和安全及时收汇铺平道路。
信用证是一个很复杂的支付过程,每个环节都要仔细审核,以确保交易的顺利完成。
希望采纳
㈡ 信用证中单证要求条款下
全套的清洁的海运提单,收货人为凭 S.A. 指示,通知人为开证申请人,注明 信用证号码00,以及运费预付。
首先是要清洁海运提单,CONSIGNEE 一栏填写TO THE ORDER OF " S.A. ", 通知人一栏 直接将开证申请人照抄上去,然后在品名或者别的地方注明CREDIT NO.00,还有要注明FREIGHT PREPAID。
㈢ 信用证中关于货物质保金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20%的质保金比例有些高了,这个百分比小一些比较好。
这种暂留保证金的信用证,一般是约定凭开证申请人签发的质量认可之类的文件或证明,由开证行支付余款(质保金)——这样符合信用证凭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付款的原则。
当然,最好是约定一个时间的期限,比如:受益人交单后90天或180天到期付款,或者凭开证申请人签发的质量认可之类的文件或证明——二者哪个先到,凭哪个付用余款。
㈣ 信用证货运条款
1、第一选择,在信用证提单条款里面46A:注明是转运提单
(44B) for transportation to Hongkong Seaport in transit to Dongguan, China
2、第二选择,告诉客户没有东莞港口,货物不用在香港转运至东莞,可以建议选择为Guangzhou Port 或者是ShenZhen Port
㈤ 信用证的条款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其当事人有: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
(2)开证行(Opening/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3)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
(4)受益人(Benificiary)。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5)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
(6)付款银行(Paying/Drawee Bank)。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信用证方式的一般收付程序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贷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信用证主要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即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 (《UCP5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UCP500》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按此约定,根据规定的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条件的情况下,开证银行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 《UCP500》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依据的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UCP500》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其他行为。只要受益人或其指定人提交的单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或承兑并支付的责任。
信用证的种类
(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及光票信用证。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
①不可撤销信用证。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 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②可撤销信用证。开证行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可撤销”字样。但《UCP500》规定: 只要受益人依信用证条款规定已得到了议付、承兑或延期付款保证时,该 信用证即不能被撤销或修改。它还规定,如信用证中末注明是否可撤销, 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3)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可以分为:
①保兑信用证。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以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
②不保兑信用证。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没有经另一家银行保兑。
(4)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
①即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②远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③假远期信用证。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讲,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在信用证中有“假远期”(Usane L/C Payable at Sight)条款。
(5)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
①可转让信用证。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统称“转让行”),或当信用证是自由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 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要明确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且只能转让一次。
②不可转让信用证。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凡信用证中末注明“可转让”,即是不可转让信用证。
(6)循环信用证。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它通常在 分批均匀交货情况下使用。在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条件下,恢复到原金 额的具体做法有:
①自动式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不需等待开证行的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
②非自动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必须等待开证行通知到达,信用证才能恢复到原金额使用。
③半自动循环。即每次用完一定金额后若干天内,开证行末提出停止循环使用的通知,自第×天起即可自动恢复至原金额。
(7)对开信用证。指两张信用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两张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可同时互开,也可先后开立。它多用于易货贸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
(8)对背信用证。又称转开信用证,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对背信用证的开证行只能根据不可撤销信用证来开立。对背信用证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或两国不能直接办理进出口贸易时,通过第三者以此种办法来沟通贸易。原信用证的金额(单价)应高于对背信用证的金额(单价),对背信用证的装运期应早于原信用证的规定。
(9)预支信用证。指开证行授权代付行(通知行)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由开证行保证偿还并负担利息,即开证行付款在前,受益人交单在后,与远期信用证相反。预支信用证凭出口人的光票付款,也有要求受益人附一份负责补交信用证规定单据的说明书,当货运单 据交到后,付款行在付给剩余货款时,将扣除预支货款的利息。
(10)备用信用证。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担保信用证。指开证行根 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 定并提交开证人违约证明,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它是银行信用,对受益人来说是备用于开证人违约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
㈥ 外贸高手帮忙看看信用证文件条款
这是Swift信用证第46项,单据要求:
签字的商业发票一式三份。
装箱单一式两份,注明包装符合出口包装标准。
正本清洁提单一套:收货人to order, 空白背书,通知人为开证申请人,注明freight collect和信用证号码
受益人证明:一套不可议付的单据在开船7日内已通过DHL快递寄给申请人。并附DHL的发件单,注明单号。
正本清洁检验证明:由开证申请人授权的人手签,签字需和在开证行预留的印签一致在交单前需和开证行进行确认,显示装船的数量和货物价值。(相关的检验证书必须经由开证行签名认证)
船公司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只有在目的港提交全套正本提单后才可提货。
空白背书的海运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以运输货物CIF金额加成10%投保。投保货物保险A条款,战争险和罢工险,保险金额用目的地的货币为支付货币。
㈦ 信用证 单证条款
1.出具“shipping advise" 交银行。抬头做成TATA AIG GENERAL INSURANCE CO. LTD. UNDER POLICY NO. 0830005184 DATED 010310 TO THE APPLICANT(展开) AT THEIR ADDRESSS(展开). 内容包括提单上的船名、航班号、装船日期等等。同时问问APPLICANT, 是FAX还是E-MAIL,给保险公司。
2.提单CONSIGNEE栏做成TO ORDER,提单背面盖章签字。注明PAYABLE AT DESTINATION。NOTIFY 栏注明ORIENTAL BANK OF COMMERCE, OVERSEAS BRANCH, M 33 GK MARKET, GREATER KAILASH PART Ⅱ NEW DELHI 110048 (INDIA) AND APPLICANT(展开) KIDSWEAR LIMITED并打上申请人地址。 注明信用证号,和信用证45A规定的货物描述。
做提单时最好把信用证给货代,他们都会做。出提单时他们有信用证也不容易错。
㈧ 请教,信用证条款:
这个很好理解,开证申请人是个中间商
你的货物到港后他要那个STALLION ENTERPRISES, DIST. RAIGAD, PANVEL 21 去提货的,所以单据当然都要出具给他
这样没有什么问题,。
你说的有一个单据是TO ORDER 银行的,是提单吗?
那样有些小问题,证开的有些矛盾,建议恰开证申请人修改一下,明确一下到底出具给谁,避免不符。
㈨ 信用证条款 急!!
你这是印度的信用证。
上面那句就是你在发票注明这句话就行:importer under non-negative list chapter 2 part 2.1 of exim policy 2009-2014 and IE coad number.0900002093
下面那句话是在78或47A里说的,是对41A(D)里的那家银行说的,你可以不用去管它,意思是:偿付将在我行(开证行)收到相符单据后的到期日给议付行处理。单据分两套寄给我行,第一套通过DHL快递,第二套以挂号信方式。在两套单据的寄单面函上议付行需明确说明另一套单据无不符。
㈩ 请教信用证条款
ENDORSED IN BLANK FOR AT LEAST 110 PCT OF IONVOICE VALUE
意思是:按总价值的110%投保并空白背书。如何空白背书,在INSURANCE POLICY的反面敲中英文章吗?
答:你的理解是正确的,空白背书就是在单据背面盖章签字就行了。
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CERTIFYING THAT ONE COMPLETE SET OF SHIPPING DOCUMENTS HAVE BEEN FAXED OR EMAILED TO APPLICANT DIRECTLY AFTER SHIPMENT.
这里的证明是自己写吗?敲上什么章?
答:要求你要把全套装运单据(即除汇票之外的所有的信用证要求的单据)都要传真或电邮给你的开证申请人,并出一份受益人证明你已经这样做了。
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CONFIRMING THEIR ACCEPTANCE OR REJECTION OF THE AMENDMENT NUMBER(S) IS REQUIRED.
(SHOULD NO AMENDMENT BE MADE,SUCH CERTIFICATE IS NOT REQUIRED)
请指教。
答:这是在信用证发生修改时,受益人要出一份证明,证明其中接受该修改或拒绝该修改,括号里的内容是如果信用证没有修改,则不需要这样的证明。
ALL 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FOR NEGOTIATION WITHIN 10 DAYS AFTER DATE OF SHIPMENT BUT WITHIN VALIDITY OF THE CREDIT.
所谓的议付就是交单吗?
答:议付是在相符交单的情况下银行买入单据的行为。这句话是出现在48这个代码里的(以上的那些是出现在46A里的),意思是“所有的单据要在运输单据日后10天内交单议付,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够超过信用证的有效期(即31D里规定的时间与地点)”
回你补充问题:当然是所有的单据要一并提交,因此那两张证明也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