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委托书有法律效力
㈠ 委托书有何法律效力
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活动,并由本人承担委托事项法律后果的法律文书。是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办理特定事务的权利证明。
委托人签发委托书后,受托人按照委托书的权限办理的事务,视为委托人自己办理的事务,直接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
㈡ 个人债务追讨委托书合法吗
在很多的债务中,债务人不进行偿还的情况很多,因此我们需要进行债务追讨。一般情况下都是委托他人进行,那么这就需要我们出具追讨委托合同书,对于这样的合同书合法吗?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个人债务追讨委托书合法吗
依法订立的个人债务追讨委托书是合法的。个人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就要做好相应的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我们要知道对于该合同只要满足生效的条件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因此我们在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就要对此有清楚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委托书需要公证吗,委托书没有公证有效吗
委托书格式有哪些
委托书公证是什么,办理委托书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㈢ 个人委托书怎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抄书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袭
见: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㈣ 什么样的委托书才有法律效力
只要是双方具有签订委托书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委托事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委托书就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是涉外的民事委托书,需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4)讨债委托书有法律效力扩展阅读
委托书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见: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委托书是法律文书的一种,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他们的法律效力范围视委托书的种类而定。委托分为一般委托和代理委托。
一般委托被委托人要在委托人的意愿下进行法律活动(如:诉讼,立遗嘱,财产分割等),被委托人不得擅自放弃委托人的权利或处分财产,否则无效。
代理委托被委托人享有委托人的所有权利(如:财产处分,撤诉等)且具有委托人做出行为的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书的形式有口头式和书面式之分,一般多为书面式。公证是使委托书具有直接证据的效力(除有确切证据外不用辨别委托书真伪)。所以说公正是起到强化作用,不是委托书具有法律效力的必需要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㈤ 委托书怎么写才能有法律效力
只要是委托人真复实意思制表示,并亲笔签字的都是有效的。在效力上来说,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会更有公信力。
在诉讼中,是指委托代理人取得诉讼代理资格,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的证明文书,其记载的内容主要包括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但在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过程中,也可能存在有授权委托的法律文书。
于境外当事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对于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对于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有权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部门或者个人出具;属于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负责人出具。上述当事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均应当履行公证及认证手续,否则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