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服务费谁委托谁更改
㈠ 招标服务费由谁支付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第二款的内容,将《办法》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注:上面所指的办法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
㈡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问题有哪些
1、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①“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代回理服务收答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②“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二、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根据这一段文字描述,可理解为:招标代理机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向中标人收取。因为,只要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当然没有异议(而且,多数招标项目均是按此方式收费的)。
3、相关法规未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时间。具体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约定。
㈢ 请问:招标代理费应该向委托方收取还是向中标方收取国家的收费标准有些混乱。谢谢老师!
我是招标公司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一般招标文件上都会规定中标服务费如何收取,如果是向业主收取,在项目的委托代理书(委托代理合同)上会些明白费用分配;如果业主要求中标商付款,你就需要在招标文件中写明白要求中标商支付。一般附在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之前。
同时需要你在出售招标文件的时候像投标商说明。
㈣ 招标代理费由谁来支付有规定吗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专,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属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
按照规定,招标代理费通常由招标人支付.招标公司为接业务,才违法单方和招标人一起串通,公告由中标人支付。
㈤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谁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
按照规定,招标代理费通常由招标人支付.招标公司为接业务,才违违法与招标人串通公告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是由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拟招标项目投资额,双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在双方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的拟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全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此笔费用一般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给付,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上约定了此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则从其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
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100以下1.5%1.5%1.0%
100-5001.1%0.8%0.7%
500-10000.8%0.45%0.55%
1000-50000.5%0.25%0.35%
5000-100000.25%0.1%0.2%
10000-1000000.05%0.05%0.05%
1000000以上0.01%0.01%0.01%
招标的时候委托代理进行招标,可以保证招标的质量和招标程序的顺利进行。招标代理应该严格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得收取其他无关的费用。招标人也应该按照服务协议支付给招标代理相应的代理费。
㈥ 招标代理服务费:国企,本人作为企业委托方,领导认为按照上述办法算出的招标服务费太高,怎么可以降低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规定尽可在标准范围±20%浮动,但许多招标机构接受招标委托时大幅降低已是事实,直接谈判确定价格即可。
㈦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合不合理
这个问题人云亦云,没办法确定到底合不合理,但却是合法的。2003年出台专的《国家发展改革属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原来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实行的“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招标人不可将服务费摊入到投标报价之中。
㈧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问题
1、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①“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②“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二、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根据这一段文字描述,可理解为:招标代理机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向中标人收取。因为,只要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当然没有异议(而且,多数招标项目均是按此方式收费的)。
3、相关法规未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时间。具体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约定。
㈨ 招标代理费由谁承担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
按照规定,招标代理费通常由招标人支付.招标公司为接业务,才违违法与招标人串通公告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费是由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拟招标项目投资额,双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在双方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的拟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全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此笔费用一般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给付,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上约定了此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则从其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
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招标代理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委托单位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中包括了所有的费用,不再另行支付其他的费用,例如评标专家费、招标现场场所租赁费。由此可以确定,专家评审费应包含在招标代理费中,应有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委托单位支付评标专家费,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委托单位对法律法规学的不深不透,没有完全掌握法律法规规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专家评审费;二是委托单位对招标代理费的取费标准和取费范围不够了解,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签订不够规范;三是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业务不精,造成多次废标,增加了招标代理成本,提出让委托单位承担专家评审费等情况;四是存在人情关系,委托单位的招标活动往往有固定的招标代理公司代理,久而久之,由于人情关系,存在委托单位为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专家评审费的现象。
招标代理费的承担一般是由招标人来支付的,但招标代理费的额度招标人是可以和相关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协商确定,而不是一个固定的金额,招标代理费设置一定要合理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