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委托书坑了
⑴ 签委托书有什么风险吗
委托代理人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如果所进行的民事行为超出了委托代理权限,行为未被被代理人追认,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明知被委托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要与被代理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一、法律对委托代理人的规定
1、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
第66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它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2、第67条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二、委托代理人
1、概念: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诉讼代理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委托代理人一般情况下是通晓法律的人士或律师。
2、委托代理人的特点
第一,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不是由法律规定。
第二,代理的事项及权限,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般由被代理人自己决定,委托代理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
第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委托代理人向受诉人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声明委托他人找为诉讼的诉讼文书,是委托代理人取得委托代理资格,为被代理人进行诉讼的证明文书。
依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委托它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 委托代理人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3、委托代理是在诉讼上为当事人提供方便,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代理制度。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当事人因某些原因难以亲自诉讼,或者因缺乏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需要在诉讼上获得他人的帮助,这就需要委托他人代理诉讼。当事人通过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可以充分地行使其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按照民诉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⑵ 我给别人写了委托书帮我要钱。后来我反悔了,委托书还能用吗
你都反悔了,委托书是不能再用的了,除非你们重新再签一份委托书。
⑶ 在不懂法的情况下签了全权委托书被委托𠆢了拿着委托诈骗该怎么处理
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有任意解除权,你可以解除合同,重新授权。如果委托人犯罪,你和对方不成立共犯,你是不负责任的。
⑷ 委托书给我带来的麻烦,该怎么办
谢谢版主,在想请问我是先告周某无权代理行为?还是履行合约时问他讨回定金。2.可否起述法院要求他们签订的合约无效?3.假设周与杜私下约定把我的厂房底价转让然后另外那好处,我又无证据因该如何要求赔偿损失呢?
能证明吗?
现在有利你的方法我建议是你不承认你委托过周某,让杜某将周某找出来对质。
⑸ 委托书这样可以吗
这样来的授权委托不可以,风险极大!!源
如果你委托的是你儿子,那应该不会坑害你。如果是外人,那就很难说了。
你要详细写明委托的房子的价格,及付款的方式,如收到房后再办理过户手续等。
如不约定的极为详细,那委托人可以用极低的价格把你的房子给卖了,并且还可以在你卖掉房子后拿不到钱的。‘因为你让他帮你签订合同,那合同他就可以乱签订了,反正又不是他的房子。
⑹ 委托书后带来的麻烦
【1】委托书在你手里,公证过。
【2】你托人把土地使用权给卖掉了。
【3】代理人版拿走了钱,他在收款单上权签了字。
【4】你可以和他再协商一次,去要你自己的钱。
【5】如果代理人还是不给,你可以拿着证据去法院起诉代理人。
⑺ 签约委托书发张被骗怎么办
到公安机关报案呀!
⑻ 这个卖房的委托书有法律作用吗完全被坑了。请懂得解答一下,谢谢
抵押权人拍卖房产,民诉上有一个特别程序,叫做实现抵押权程序,必须经过公开评估鉴定,私下拍卖,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起诉。
⑼ 和律师签订了委托书如果反悔了,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关系,承担的责任需要看你们之间签订的委托合同中的违约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9)被委托书坑了扩展阅读:
授权委托办理程序
1、经办人向法律顾问室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授权内容、授权期限、用途等。
2、法律顾问室根据经办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授权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情况并要求经办人补充。
3、授权委托书应当编号登记,委托书由存根、正本两部分组成。存根留法律顾问室备查,正本交被委托人作为代理人的法律依据。
4、被委托人在办理完委托事项后,应向法律顾问室提出工作报告。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授权事项、办理情况、委托书是否收回或者交给对方等。该工作报告应附在授权委托书的存根上备查。
5、被委托人在办理具体委托事务时,如果确有必要为授权以外的行为时,应当事先请示总经理,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其委托手续可以后补。
6、如果被委托人未完成委托事项,或者超越委托权限签订了合同或者其他法律事务,应当及时向法律顾问室报告;法律顾问室要将情况写成请示,报总经理。
7、因被委托人的越权行为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法律顾问室应定期检查被委托人办理事务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防止造成经济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⑽ 签授权委托书会出现什么风险吗!有没有相关人士帮帮我急!!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具体内容如何?存在隐患的话建议及早解除授权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