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亲属进行诉讼的授权委托书
⑴ 民事诉讼中,被告亲人代为出庭要写委托书吗
要写委托书。
1、被告亲人,只能是近亲属,而不是所有的亲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民事诉讼中近亲属的范围: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2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3、授权委托书(全权代理)委托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住址:XXXX;联系电话:XXXX;受托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住址:XXXX;联系电话:XXXX;受托人XXX系本人之亲属(具体说明是什么关系),现委托XXX在本人与XXX因XXXX纠纷一案中,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代理权限为:代为陈述事实,参加辩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与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拓展资料:
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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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部门法之一,民事诉讼法学与仲裁法学则是我国法学体系中重要学科。其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实用性强,在社会生活发挥着重要作用。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所涉及的知识点多,技术性规范多,强制性规范多,内容不易把握。历年律师资格考试试题中,考点多集中于: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管辖(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等),证据(举证责任倒置等),一审程序(起诉条件、撤诉、缺席判决、延期审理、诉讼中止与终结、反诉与诉的合并、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与特点、可以上诉的裁定等),二审与再审程序(上诉条件、方式、审查范围、在身体其条件与审判程序),执行(执行依据与执行和解),仲裁原则、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等。
(资料来源网络-民事诉讼)
⑵ 民事诉讼委托亲属为代理人的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书如下:
xxx人民法院:
委托人xxx因与xxx一案,特委托xxx(年龄:xx民族:xx住址:xx工作单位:xx)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
⑶ 子女帮自己父母打官司需要填写授权委托书
民事诉讼法
58条,下列人员可以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3】当事人的近亲属。
59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根据上述规定,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⑷ 近亲属代理是否也要出示受权委托书
一,民事诉讼的“近亲属”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行政诉讼的“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六)项:“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三种诉讼的“近亲属”的范围是不一样的。
四,近亲属代理,要递交或提供受权委托书。
受权委托书,有二部份组成。
1是要有委托内容;委托书,就是你委托哪位“近亲属”.
2是要有授权内容。授权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⑸ 民事诉讼委托亲属为代理人的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书如下来:
xxx人民法院:自
委托人xxx因与xxx一案,特委托xxx(年龄:xx民族:xx住址:xx工作单位:xx)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
⑹ 打官司我是被告我想委托亲人去,请问特殊授权代理书,怎么写,在法院写么
不需要在法院写,由你的近亲属直接交给法庭即可,法律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第六十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十一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6)委托亲属进行诉讼的授权委托书扩展阅读:
港澳台居民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
如今,不少港澳台居民会在内地处理一些诉讼事务。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港澳台居民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未作明确规定。实际操作层面,港澳台居民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越秀法院李文君法官为你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上述解释中第五百二十四条、第五百二十五条以及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法发[2005]26号)第18、19、20条的规定,对于外国当事人在我国境内办理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程序进行了更详细的规定。
参照上述规定,港澳台居民办理委托诉讼代理人事项有如下选择:
在港澳台地区出具授权委托书。
香港或澳门居民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我国司法部指定的可作为委托公证人的香港律师或澳门律师出具公证文书,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或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审核后并加章转递;
台湾居民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经台湾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海峡交流基金会转递中国公证员协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查证。
在我国内地签署授权委托书的,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办案人员面前签署,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和通行证证明,人民法院办案人员应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相关情况,并要求当事人予以确认。
上述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办理公证、认证证明手续。在我国内地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书经内地公证机关公证,证明该委托书是在我国内地签署的,不是“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则可以免除认证证明手续。
⑺ 作为被告 委托他人出庭应该怎么写授权委托书
本人为你提供一份实用的特别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希望对你有用。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男(女)、现年几岁(也可写出生年月日)、汉族、职业,住址 。电话 。(委托人是单位的,应当写单位全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
受委托人:姓名、男(女)、现年几岁(也可写出生年月日)、汉族、职业,住址 。电话
现委托受托人某某,在我(是单位就写公司)与(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全称)交通事故一案,因委托人的委托,作为被告某某的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调查、提供证据、出庭、陈述,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和解,代为提起补充起诉、撤诉、反诉和申诉,代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委托人:签名
2012年8月 日
⑻ 个人起诉授权委托书格式
个人授权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现委托在我在XXXXXX一案中
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8)委托亲属进行诉讼的授权委托书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五十七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