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委托书
Ⅰ 要领出生证的委托书怎么写
这个没有固定的格式,有的公证处只要过来办理的人提供了你了相关证件和材料就可以,有回的要委托书,不答过通常只要写清楚委托人及受托人姓名,事项就可以了,给你个参考。
委托书
委托人XX特委托XX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出生公证的相关事宜,提交有关材料、签署有关文件、领取公证书。
委托人:签字
日期:
出生公证的材料基本是 身份证 户口簿 人事档案部门或户籍部门出生证明信(有的公证处只要当事人提供完整的出生证明或者独生子女证也可以)
Ⅱ 补办独生子女证都需要什么手续
你所提的问题在概念上有点模糊,可以这样分析给你听听:
1、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按规定应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所以你的独生子女证应该回到你老家浙江去办理。
2、所谓的“计生关系”,其实并没有一个法定意义上的“计生关系”说法,而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一种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办法或者叫“管理模式”,就好比是你的孩子出生了,就与你形成一种天然的父子关系了,并不需要什么证明和委托。只要是中国国籍的人,天然就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的管理和约束,也就与政府的计生部门形成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或者说是服务与服务对象的关系),并不需要谁来委托什么的。计划生育的管理原则是采用属地管理原则,户籍地和居住地相同时,由户籍地管理;户籍地和居住地不同时,采用双重管理(即:以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管理为辅);如果是居住地不固定,流动性较大的,还有专门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3、就你的情况来看,你们是属于居住地和户籍地不在一个地方。你生活在上海,就理所当然的接受上海计生部门的管理。并不需要出具什么委托书,也不需要什么手续,你在哪儿哪儿的计生部门就可以对你进行管理或者服务。但你所说的独生子女证,只能由你的户籍地给你办理。如果你是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或者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你的独生子女证可以由你所在的单位办理。
4、如果由你的单位来给你办理独生子女证,我想这个是很简单的,就不用我说了。否则你就只能回浙江办理,这里需要提醒你几点:(一)你外出时间的长短,也就是你离开你户籍地到上海有几年了?你户籍地家里还有没有直系亲属?你结婚、生子是否在当地计生部门备案(通俗的讲就是你老家的那些乡亲们是否知道这些,不一定非要去计生办备案,但最少你所在的村或者居委会应该知道这个事)?如果这些都没问题,那你这个事也好办。你去申请独生子女证的时候,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给你出个证明就能办理了。(二)如果你外出的时间太长了,家里又没有亲人了,当地老百姓也不知道你这几年的情况。你同样也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但有点复杂。首先你是否保持了按时妇检(就是你老婆是不是按时参加妇检了),同时,你还得提供你在外这几年的婚育状况证明,因为没有人知道你到底生了几个,所以你得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你这几年的婚姻和生育情况,这个就应该由你现在的居住地计生部门或者你的单位(这里所说的单位不是那些什么个体户、私营企业)来出具证明。然后你拿着这个证明回你老家办理独生子女证,然后再回来办你孩子的居住证。(三)还不知道你老婆是否和你的户籍在同一地(同一乡镇或街道),如果不是在同一地,你这个事情办起来更麻烦,重点应该在你老婆的户口地办理。当然,在你的户籍地也一样可以办理,不过就是麻烦一点。
如果你在老家有熟人、有关系,办理这点小事应该是容易的。
最后有点疑虑:1、你有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按规定是可以把户口迁移到上海来的。既然你的户口都能迁来,你也有房产,那你老婆和你孩子的户口也就理所当然的可以迁过来。2、小孩子如果没有到上学的年龄,户口是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更何况什么随员居住证。
所以个人建议你:先办理你本人的户口,然后把你老婆孩子的户口都迁过来,其它什么事情都迎刃而解了^_^
最后祝你好运
Ⅲ 想委托父母办理《独生子女证》如果写一份《个人授权委托书》因工作原没时间去,委托人应该填写我的名字还
谁委托就填谁名字。
Ⅳ 独生子女公证如何办理
独生子女来公证是指公证机构自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公民系唯一子女的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独生子女公证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如不方便提供原件,可提供复印件)
3、如需委托他人代办,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手写委托书(写明因何原因委托谁办理何种公证,本人签名,原件或传真件均可)。
4、《独生子女光荣证》。
5、父母双方档案存放机构或户籍地街道计生办开具的证明,双方均需开具此证明。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证明信样式:
兹有XXX前往贵处申请办理独生子女公证。XXX档案现由我单位保管,根据其档案记载,现证明如下: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的儿子\女儿是XXX(XXXX年XX月XX日,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子女姓名)是XXX(父亲姓名)与XXX(母亲姓名)唯一的子女。
Ⅳ 2016年办独生子女证都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独生子女证一、应该提交的资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二、办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
Ⅵ 委托书一定要本人去公证吗
许彦律师:您好。当事人在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各类房产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应出具相应的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并在委托书中详细地注明委托人与受托人姓名、房屋坐落、权证号、面积、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有效期以及委托人签字认可等相关信息。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形出具委托书: 1、当事人在取得或变更房产登记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出具手写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在提交委托书的同时,还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如不能提交委托人身份证件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 2、产权人在转让房产时不能亲自到场的,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见证,采用律师见证的,应当提交律师及其所在事务所承担因见证不实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的承诺。 3、代理境外人士登记的,提交的委托书应经当事人所在地的驻外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4、未成年人取得或变更产权登记时,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法定监护关系(父母是户主的户口本或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及监护人身份证件办理产权登记;转让房产时,法定监护人需提交经过公证的申明书。 5、智残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需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监护人应提交监护资格证明或公证书,涉及处分房产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申明书。 6、在代理单位房产登记手续时,应由单位法人出具具有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7、港澳地区的当事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时,出具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律师楼见证,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办理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转递专用 章”。 8、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时,出具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地方法院认证后,转海基会确认,最后经市公证处海协会公证后方可使用。
Ⅶ 上海怎样补办独生子女证
上海补办独生子女证流程:
1、符合规定的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公民,拟领取《光荣证》的,向本人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按规定不由本机关受理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4、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5、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6、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作出是否发放《光荣证》的决定。五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7、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给《光荣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发放《光荣证》。
(7)独生子女证委托书扩展阅读:
上海补办独生子女证材料:
1、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
2、照片;
3、户籍证明;
4、已领取过《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材料;
5、身份证明;
6、现居住地登记证明;
7、《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 ;
8、婚育情况证明 。
Ⅷ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哪些证明
所需材料:
(一)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孩子准生证、出生证、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二)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三)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四)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注:2019年1月1日,重庆市政府发布并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8)独生子女证委托书扩展阅读:
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夫妻一方因出国不在本地或死亡的,可由另一方给予办理。
(二)夫妻一方为外国人、华侨或港、澳、台公民,另一方为户籍在我省的居民,符合领取条件的,我省居民一方可在户籍地、现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办理,但独生子女保健费只发放我省居民一方。
(三)夫妻双方无法提供《收养证》的,1992年4月1日《收养法》颁布前以事实认定,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收养证明后,予以办理。
(四)夫妻双方原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或者损毁,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夫妻,再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原证件继续有效。
(六)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七)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在子女16周岁以内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现可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八)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收养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后申请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在其生育或收养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追回已经领取的奖金、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优惠、奖励。
(九)独生子女年龄在1981年4月30日《陕西省计划生育暂行条例》颁布时,已超过14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事实认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十)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再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Ⅸ 办独生子女光荣证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书复
XXX计生委:
特委制托 XXX同志到贵处代为办理我儿(女)XXX的独生子女光荣证,请给予办理为盼。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