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追认时效吗
❶ 委托授权书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1、委托书的复有效期限制应当依据于双方在委托书中的约定,双方根据委托事项自由约定。
2、有明确委托事项的,自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3、有明确委托事项办理期限的,自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止。
4、没有确定委托事项,委托事项长期存在的,委托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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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证明文书,也是委托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代理权限的合法依据。
民事授权委托书,是指民事诉讼活动当事人单方面出具的,明确代理律师在代理委托人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的代理权限的法律文书。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民事诉讼,必须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权不能成立。
❷ 没有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也可以追认合同的有效性吗
这类委托是不需要大使馆公证的
但你遇到的事情有一个问题 首先国外亲戚是否是这个房屋的实际产权人需要房东提供证据 其次 即便是你认为是假的可以提请笔迹鉴定等方式予以反驳
❸ 关于授权委托书效力的问题
你好:
拒绝追认的话,第二次的合同无效。
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理由:
委托书写明的期限是办完本事为止,而丙欠的租赁合同是3年,则丙的代理期限是3年,到期后是否续租,就要征求原屋主的意见。
❹ 授权委托书写了委托期限 可是落款日期提前了2个月 有效吗
视为事后追认,也是允许。
1、委托书是有期限的,一般是代理专人代理委托事务结束,或委属托人明确写明委托期限。见: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2、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3、如果委托人(公司)不存在了,委托关系一般是自动终止,但是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参考资料:合同法411、412条。
3、委托书的有效期:看委托书内容,根据个人情况而定,一般委托书表明有效期会是两年,或者是三年。
❺ 委托书有效期多长时间
委托书一般根据委托事项的性质,确定有效时间。
根据表见代理原理,如果长年累月胡委托某一个人办理同样的事情,只要委托方没有书面通知相对方,这个委托视为长期有效。
委托书的有效期限应当依据于双方在委托书中的约定,双方根据委托事项自由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视为在委托事项完成日终止。
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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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
简述:
委托书
委托人:
姓名:王先生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12354541
受托人:
姓名: 陈先生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2514541
委托 书
委托人:
姓名:王先生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12354541
受托人:
姓名: 陈先生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2514541
我拥有位于成都 市武候 区玉林南 路玉林 花园2栋 3 号的房产,现委托陈先生 为我的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我的名义在代理期限:2010 年3 月3 日至2015年 3 月3 日内,代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出租上述房产有关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租赁合同、收取租金,代理人有权选择承租方并确定租赁价格。
二、管理上述房产,代为支付该房产有关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以及相关费用。
三、以上述房产为抵押办理贷款,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以及借款借据及其它相关文件,收取借款款项。
四、到国土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五、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贷款(即赎楼)手续,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等产权证明,有权递
件、取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六、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八、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九、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委托代理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签字、按指印):
年 月 日
❻ 请问授权委托书没注明期限,只有日期,有效吗有效期是多久在法律上有规定吗
授权委托书期限多久是由双方协商而成,法律对此并没有做明确性的规定。
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视为在委托事项完成日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1、委托书的有效期限应当依据于双方在委托书中的约定,双方根据委托事项自由约定。
2、有明确委托事项的,自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3、有明确委托事项办理期限的,自委托事项办理完成时止。
4、没有确定委托事项,委托事项长期存在的,委托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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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4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对于其中所说的委托代理,也就是说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代理自己行驶代理权,其中的指定代理,也就是说代理人是人民法院或者是一些特点给的单位指定出来的特定行驶代理权的代理人,其中说到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说,代理人需要按照我国法律对代理的规定来行执行代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5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❼ 事后追认委托书是否有效
你可以给你哥哥出具一个委托书,事后追认具有法律效应.
❽ 委托书的法律效力和委托时效-好律师网
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可以在委托书中明确注明委托具体的范围事项,委托期限的。一般授权,一般在律师代理过程中,律师可以代理起诉、应诉、提供有关证据、法庭质证、发表综合性代理词、参与法庭辩论等。特别授权,
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进行和解等涉及当事人实体权利处分的事项,也包括一般授权的事项。
❾ 法律规定委托代理追认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确定追认的期限不论对行为人还是相对人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该效力待定行为是否有效决定于本人是否予以追认,如果不给本人的追认权以一定期限的约束,就可能发生本人无限期拖延追认,影响尽快确定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而有可能使相对人长期处于不稳定的法律关系之中而蒙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