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由门卫签收委托书
⑴ 门卫帮我签收了快递,我不签,是不是就可以拒收了
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派件员派完件后您就会扫描快递单上的条码就表示这个快件已经正常签收了。如果您之前不想让门卫签收的话您已经和寄这个快件的人说明一定要本人签收才能有效。另外一方面,可以打电话到快递公司那边说没有收到件,派件员应该把件送到收货人本人手上而不是让其他人代收。
⑵ 催款函用特快专递寄送,不是本人签收,而是单位门卫代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请教各位大侠
如果能够证明债务人是该单位的员工,代收人是该单位门卫,应该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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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送达:
(一) 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
(二) 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
(三)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
(四) 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的;
(五) 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
(六)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
第十条签收人是受送达人本人或者是受送达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签收人应当当场核对邮件内容。签收人发现邮件内容与回执上的文书名称不一致的,应当当场向邮政机构的投递员提出,由投递员在回执上记明情况后将邮件退回人民法院。
签收人是受送达人办公室、收发室和值班室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与受送达人同住成年家属,受送达人发现邮件内容与回执上的文书名称不一致的,应当在收到邮件后的三日内将该邮件退回人民法院,并以书面方式说明退回的理由。
第十一条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⑶ 圆通物流的门卫签收是什么意思啊
还门卫签收的 下面的不懂别乱回答 意思是货以送到客户手中 很多快递公司对已经签收的货物 签收人都是填的门卫 因为很多时候根本不需要你手写签收 反正货已经收到
⑷ 韵达快递物件由门卫代收是否合理
韵达快递这么做的确是很不像话,可能是送货的赚麻烦就放到门卫那儿去了。
快递送货一般都是直接选送到家里,没人签收再找电话联系看是下次再送还是变更地点送递。
楼上的能换位思考很不错,但是,我们花了钱就得让钱花得值,如果钱花了根本就没达到预期的效果还花干嘛?况且都已经送到门卫那儿了再走几步送到家里又不是天大的难事儿。
这件事我觉得可以拨打公司的电话投诉,另外,下次买的时候让卖家在包裹单上面注明:需本人签收。
⑸ 快递被门卫签收了
快递公司的错,打消费者权益保障电话举报啊。只有本人签收才行的,他们负责哦。现在快递竞争这么激烈他们很在意自己口碑的。
那个门卫也逞能,去骂他一顿,让他把东西找回来。
楼主想好哦,你投诉的话可能那个快递员可能就失业了,唉,我看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如果不是很贵重的东西就算了吧!
⑹ 快递单单位门卫代签收,出现纠纷怎么办
你可以要求快递承担你的货物安全责任。快递公司说门卫签的,他应该拿出收货人授权快递公司代签的法律文件。否则空口白话就说门卫代签,门卫有这样大权利有这样大承担责任能力?简直是胡闹,无法无天。网站要你提供第三方证明。你提供不了,你只能问快递公司拿,快递公司不提供,他就是没有。没有就要依法承担责任。你可以追求快递公司的责任。如果买家没有正式授权快递公司代签。你应该全额退款。和买家有什么关系呢?谁违规谁承担责任。你货物放在门卫这不叫买家签收。这叫做保卫室代签代替你快递公司暂时性保管这个物品,收件人验货不符不满意的,收件人可拒签,收件人签收后,确认签字后发现质量问题照样可以追究卖家责任。各自履行各自的职责。
⑺ 关于顺丰快递一定是要本人签收吗如果不方便,可以叫门卫签收吗
1、一般原则上快递必须本人签收 因为运单签收是一份快递运输合同顺利履行完毕的甲方确认(发、收件人属于甲方 快递公司是乙方)。
2、越正规的公司 快递员越强调本人签收。
3、由于快递公司管理水平的高低不同 快递员个人素质的高低不同 本人签收有时没有严格执行 那么出了问题 很容易产生扯皮的情况。
4、严格来讲快递可以允许非本人代签(比如政府机关或者大型厂区的门卫根本不允许快递员进入 ,那么要不然收件人来门口签收,要么就门卫代签)非本人签收时 运单应当签代签人的名字及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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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根据是否有偿判断责任
1、快递放在代收点,快递出现破损或者丢了谁负责,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丽萍认为,如果快递出现丢失的,考虑到代收快递点一般是快递公司在经过消费者、代收快递点同意后用于暂时存放快递,消费者很难向快递公司或商家追究赔偿责任,但代收快递点与消费者之间成立保管合同关系。
2、根据《合同法》第374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之规定。
3、如保管是有偿,消费者可要求代收快递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保管是无偿且代收快递点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如保管场所毫无出入管理措施,则代收快递点无须承担责任的风险。
最新法律依据在此
2018年5月1日起,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将正式施行。新规第二十五条尤其惹人注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快递新规
会让快递柜成“摆设”
1、听说快递新规即将施行,彭女士心里打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新规是否意味着今后快递员送快递,必须当面验收?“那小区里的快递柜、快递代收点岂不是成了摆设。”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说,这是对条例的误读。条例中,“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为并列关系。
3、因而,可认为,如果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快递员在征得收件人同意后,快递柜或代收点,也属于新规中所说的“约定的收件地址”。同时,有告知当面验收的义务,但若征得收件人同意,无需当面验收。
4、事实上,《快递暂行条例》对于快递柜不仅不打压,还持鼓励态度。
⑻ 快递亲属门卫代收是什么意思
快递亲属门卫代收就是说你的快递已经到了,然后你在公司的话有门卫帮你签收了,这快递肯定是提前给你打个电话,已经帮你放到门卫了。
⑼ 快递让门卫代签,结果找不到了,责任是谁
如果你让快递给门卫的,就和快递无关,不过快递得有证据,如果你没有让门卫签收,责任就是快递和门卫共同的,可以找快递公司索赔,因为快递需要本人签收的
⑽ 如果取快递签字是门卫签收,但是不方便接电话,可以提前联系快递员可不可以用短信通知我取快递
一般快递员会打电话,有些小区门卫长期可以代收的话,快递员会习惯性放门卫那里,但也会短信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