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车委托书
1. 车上牌委托书怎么写
个人机动车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住 址: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住 址: 兹授权(受委托人)依照《北京市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的通知》之规定, 代为办理车号为:(车号)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资金申领之相关事宜。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受委托人代为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和办理相关手续。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盖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1)杭州车委托书扩展阅读:
受委托人应该履行的义务:
一、依合同约定处置委托事务的义务。
受委托人的基本义务是依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处理委托处理的事务,《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事务,须经委托人同意。
二、报告的义务。
受委托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应当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项的处置结果。《合同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置情况。委托合同解除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三、交付财产的义务。
《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该条的规定明确了受委托人只要是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都应当交给委托人,不论这些财产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还是以受托人的名义,也不论是由受委托人取得还是因转委托由第三人取得。
四、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
因受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委托人的损失的赔偿责任依有偿委托或者是无偿委托不同而有所区别,有偿委托合同因其是委托人支付了一定的报酬,其赔偿责任比无偿委托合同重。
2. 外地车在杭州年检需要委托书吗
车辆已经施行全国异地通检,已经取消了委托书。
3. 车辆委托书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异地年检委托书办理所需证件 1、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委托检验通知书版;权 2、机动车定期检验表; 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5、车属单位、车主委托他人办理的要开具委托书,被委托人应出具居民身份证; 6、车架号码的拓印件、车辆相片、路费单; 7、检测报告、年审地待检车辆的交强险合同;
4. 车辆委托书该怎么写
个人机动车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住 址: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住 址: 兹授权(受委托人)依照《北京市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的通知》之规定, 代为办理车号为:(车号)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资金申领之相关事宜。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受委托人代为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和办理相关手续。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盖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4)杭州车委托书扩展阅读:
受委托人应该履行的义务:
一、依合同约定处置委托事务的义务。
受委托人的基本义务是依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处理委托处理的事务,《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事务,须经委托人同意。
二、报告的义务。
受委托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应当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项的处置结果。《合同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置情况。委托合同解除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三、交付财产的义务。
《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该条的规定明确了受委托人只要是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都应当交给委托人,不论这些财产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还是以受托人的名义,也不论是由受委托人取得还是因转委托由第三人取得。
四、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
因受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委托人的损失的赔偿责任依有偿委托或者是无偿委托不同而有所区别,有偿委托合同因其是委托人支付了一定的报酬,其赔偿责任比无偿委托合同重。
5. 去杭州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异地车辆年检委托书需要要什么资料
打电话没什么用,一般都在忙,无人接听状态。
我8月23日刚在深圳车管所办理异地年检
(个人的车)需要提交资料:1、异地年检申请表,2、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外地户口需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5、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不是车主本人办理(需要委托书)。
(公司的车)需要提交资料:1、异地年检申请表,2、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外地户口需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5、公司的车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6、委托书(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