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地税完税手续委托书
1. 股权转让授权委托书范本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特聘请 为 案件的委托辩护人,他的辩护权限为特别全权代理。声明:如果我失去人身自由,我将行使缄默权零口供来抗议警方的非法行为,如果有询问笔录和签名,那一定是在警察刑讯逼供情况下做的。我失去人身自由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及我的家属所作出更换律师或官方指定律师的决定无效,我本人就是写血书要求更换律师也是无效的,也不可能拒绝请律师的情况出现。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委托书一式三份)
委托人: (手印)
年 月 日
2. 公司股权变更,地税要办理什么手续
股权转让申报以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股东会决议。4、股权转让协议书。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即可。
3. 公司股权转让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事项: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委托人: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xxx身份证件号码: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委托人因受让北京某某有限公司股东××70%的股权一事,现委托xxx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
代理权限: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等手续。
代理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办结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
年月日
(3)股权转让地税完税手续委托书扩展阅读
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三、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的各种税费
1、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2、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
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
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4. 如何办理股权转让的完税证明,去地税办理完
一、公司向税务局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结清个税、印花税-开具完税证明。
二、您需携带以下资料:
1.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如受让方为法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按规定需资产评估的,需提供中介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4.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5.股权转让前一年度的被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及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日上月月末被投资企业财务报表
6.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7.股权原值凭证(投资时验资报告或股权积水成本变化时的验资报告)
8.授权委托书(转让双方如有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的提供)
9.股权赠与或继承时要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10.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 股权转让时完税证明怎么办理
为了堵塞税收管理中的漏洞,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下发了《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对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涉税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
文件明确:
一、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表格式样和联次由各省地税机关自行设计)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办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需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下面为股权转让涉及的税务证明办理要求:
事项名称: 股权转让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事项
办理机构: 区县局、分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受理方式: 书面受理
办税程序:
一、范围(条件)和时限
(一)范围
发生股权转让交易的负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或纳税义务的转让方。
(二)时限
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后至股权变更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
二、纳税人提供资料
(一)出示资料
1.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原件
2.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除公司(企业)章程和验资证明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原件(不能提供公司(企业)章程和验资证明的出示)
4.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原件(委托代办时出示)
5.完税凭证原件(已经解缴税款的出示)
6.结婚证原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夫妻关系的出示)
7.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出示)
8.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赡养、抚养关系的出示)
9.中介机构评估核实的净资产评估报告的原件(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出示)
(二)提交资料
1.《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的,请在“正当理由的情形”栏中填写相关政策的文件名称、文号、主要内容等)
2.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复印件
3.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公司(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复印件
5.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月末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复印件(委托代办时提交)
7.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委托代办时提交)
8.完税凭证复印件(已经解缴税款的提交)
9. 股权变更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的提交)
10.结婚证复印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夫妻关系的提交)
11.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提交)
12.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赡养、抚养关系的提交)
13.中介机构评估核实的净资产评估报告的复印件(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提交)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
6. 变更法人还有股权原价转让,地税那边需要什么手续啊!
一、税来务申办资料清单
注册资金进账源单及记账凭证(如有增资,也需要每一次增资的)
验资报告
财务报表
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
股权转让协议
二、需要交纳的税款
印花税:财产转让,成交总价的万分之五
个人所得税:出让人为自然人的需要对增值部分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7号)。
三、完税证明及变更
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局有核定的权利。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2年第5号)中规定,股权变更企业应持主管地税机关确认的《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而且,在实践中,个人股权转让后,确需持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