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登记委托书
A. 车辆过户委托书怎么写
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
身份证号:
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
本人XXX,兹委托XXX全权办理车辆(车型、发动机号、车牌号:)的相关过户手续。委托期间自签字之日起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委托人:
日期:
B. 车上牌委托书怎么写
个人机动车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住 址: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住 址: 兹授权(受委托人)依照《北京市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的通知》之规定, 代为办理车号为:(车号)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资金申领之相关事宜。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受委托人代为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和办理相关手续。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盖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2)车辆登记委托书扩展阅读:
受委托人应该履行的义务:
一、依合同约定处置委托事务的义务。
受委托人的基本义务是依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处理委托处理的事务,《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事务,须经委托人同意。
二、报告的义务。
受委托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应当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项的处置结果。《合同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置情况。委托合同解除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三、交付财产的义务。
《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该条的规定明确了受委托人只要是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都应当交给委托人,不论这些财产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还是以受托人的名义,也不论是由受委托人取得还是因转委托由第三人取得。
四、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
因受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委托人的损失的赔偿责任依有偿委托或者是无偿委托不同而有所区别,有偿委托合同因其是委托人支付了一定的报酬,其赔偿责任比无偿委托合同重。
C. 汽车买卖委托书怎么写
因出售车辆需要,特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下:
一、委托交易车辆信息如下:
车辆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
车辆识别代号:
权属证书编号:
权属证书登记车主姓名:
二、委托人信息如下:
委托人:
身份证号:
三、受托人信息如下:
受托人:
身份证号:
四、委托事项
1、决定车辆买受人,决定机动车交易价格;
2、与买受人签订车辆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上作为出卖方代理人签字;
3、车辆解质押、过户、转籍过程中需签署的所有文件、表单、协议等,均作为出卖方代理人签字;
4、交付车辆及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完税证、保险单及其他车辆过户、转籍所需文件、证明、材料;
5、受托人可将上述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声明和保证:在受托人交回本委托书原件前,本授权书及授权事项均为不可撤销,委托人对受托人在委托事项范围内进行的一切民事行为均予以认可,受托人无需先行通知委托人或征得委托人同意,相应民事行为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委托代理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D. 车辆的上户委托书格式是什么
1.办理车辆识别代码为的机动车的上牌入户手续,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专文件资属料及提供的手续。
2.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天内有效。
3.委托单位盖公章: 受委托人签名:
4.(该处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5.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 车辆委托书该怎么写
个人机动车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住 址: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住 址: 兹授权(受委托人)依照《北京市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的通知》之规定, 代为办理车号为:(车号)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府补助和企业奖励资金申领之相关事宜。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受委托人代为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和办理相关手续。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盖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5)车辆登记委托书扩展阅读:
受委托人应该履行的义务:
一、依合同约定处置委托事务的义务。
受委托人的基本义务是依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处理委托处理的事务,《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事务,须经委托人同意。
二、报告的义务。
受委托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应当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项的处置结果。《合同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置情况。委托合同解除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三、交付财产的义务。
《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该条的规定明确了受委托人只要是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都应当交给委托人,不论这些财产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还是以受托人的名义,也不论是由受委托人取得还是因转委托由第三人取得。
四、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
因受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委托人的损失的赔偿责任依有偿委托或者是无偿委托不同而有所区别,有偿委托合同因其是委托人支付了一定的报酬,其赔偿责任比无偿委托合同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