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备案委托书
1. 工程已经竣工,现在分包单位i要进行消防验收。是由总包单位申报还是分包自己申报,是否需要开具委托书
这个是总包单位申报的啊 没有委托书 分包单位做好验收完毕之后的事宜就可以了
2. 消防检验委托书里的委托单位是指什么
消防检验委托书的委托单位指的是材料送检单位,也就是工程中的材料供应单位;如果是自动消防检测的话,那才是委托单位指的是建设单位。
3. 哪里有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授权委托书
自己写一份就可以了,跟一般的委托书一样的。关键是盖章
4. 长春市办理建筑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长春市办理“建筑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各单位签署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3.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4.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5.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竣工图纸(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6.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7.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施工、监理单位主要技术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8.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报原件,真实有效,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清晰可见。) 9.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0.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1.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2.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各单位签署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3.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4.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5.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竣工图纸(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6.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7.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报原件,真实有效,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清晰可见。) 18.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9.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0.需提供:(纸质:原件份;复印件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5.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工程验收资料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1.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2.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3. 计划任务书及批复4.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5. 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和年度计划项目表6. 征地、拆迁等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等等。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文件。1. 工程概况表2. 工程竣工总结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5.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第三部分、施工技术文件;包括一、建筑与结构工程;二、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文件;三、 建筑电气工程文件。四、 智能建筑工程文件;五、 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六、 电梯工程文件。第四部分:除以上文件材料以外的材料报验和工程报验等监理文件材料第五部分:竣工图;一、建筑竣工图;二、结构竣工图;三、给排水竣工图;四、 采暖竣工图;五、电气竣工图;六、通风与空调竣工图。第六部分: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声像材料(注明文字说明、工程名称、地点、时间、施工部位等)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6. 消防证明授权书怎么写
授权委托书
xxxxx公安消防支队:
我 xxx ,系xxxxxxxxxxxxxxxxx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xxxxxx (以下简称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 ,职务xxx ,移动电话xxxxxxxxxx,在2xxx年 xx 月xx 日至2xxx年xx 月xx日期间,为我单位代办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业务。所办业务如需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等文件,本人授权由授权代表代为签署。
本人在此确认,授权代表在贵单位为我单位代办的任何业务及授权代表签字的任何法律文书均视为我单位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
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单位(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xxxx年xx月xx日
7. 消防备案手续怎么办理
备齐消防要求的有关资料,到行政审批中心消防窗口进行。
一、建筑消防备案报送材料:
(一)报审建筑工程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计委、规划、土地等主管部的立项批文及其它有关文件(土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其复印件、会议纪要、领导批文等);
4、1∶500总平面图及室外消防给水图;
5、建筑平、立、剖面图;
6、有关消防部分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计算书(含消防给水、供电、通风、空调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及排烟系统);
7、工业项目另报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书(说明原料及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闪点、燃点、爆炸极限、储存方式等)。
(二 )报审建筑内装修工程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
2、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3、所装修建筑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复印件;
4、所装修建筑原《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5、装修平、立、剖面图;
6、集中空调系统图及设计计算书;
7、消防系统设计图及设计计算书。
二、消防验收备案报送资料:
报验建筑工程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2、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3、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文件;
4、工程竣工图纸;
5、各类消防产品的有关资料和购销合同复印件;
6、各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和施工合同复印件;
7、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有关检测报告);
8、《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委托书》和有关消防设施的调试、检测报告;
9、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
10、有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三、(一)下列三种条件下需要申报消防安全检查:
1、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其他依法需要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
2、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现场。
3、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举办后,单位经整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时,由单位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的。
(二)报送材料
1、申报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报送《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下列材料:
a.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b.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c.灭火、疏散预案;
d.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情况,电工、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上岗证;
e.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
f.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8. 消防备案后信息如何修改
您好:
备齐消防要求的有关资料,到行政审批中心消防窗口进行。
一、建筑消防备案报送材料:
(一)报审建筑工程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计委、规划、土地等主管部的立项批文及其它有关文件(土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其复印件、会议纪要、领导批文等);
4、1∶500总平面图及室外消防给水图;
5、建筑平、立、剖面图;
6、有关消防部分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计算书(含消防给水、供电、通风、空调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及排烟系统);
7、工业项目另报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书(说明原料及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闪点、燃点、爆炸极限、储存方式等)。
(二 )报审建筑内装修工程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
2、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3、所装修建筑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复印件;
4、所装修建筑原《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5、装修平、立、剖面图;
6、集中空调系统图及设计计算书;
7、消防系统设计图及设计计算书。
二、消防验收备案报送资料:
报验建筑工程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2、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3、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文件;
4、工程竣工图纸;
5、各类消防产品的有关资料和购销合同复印件;
6、各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和施工合同复印件;
7、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有关检测报告);
8、《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委托书》和有关消防设施的调试、检测报告;
9、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
10、有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三、(一)下列三种条件下需要申报消防安全检查:
1、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其他依法需要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
2、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现场。
3、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举办后,单位经整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时,由单位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的。
(二)报送材料
1、申报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报送《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下列材料:
a.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b.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c.灭火、疏散预案;
d.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情况,电工、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上岗证;
e.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
f.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