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法人授权委托书
⑴ 请问医药公司业务员跟药店合作需要什么证件给药店
1.药品经营许可证
2.GSP证
3.身份证
4.企业法人委托书
5.营业执照
6.质量协议
7.税务登记证
基本就这些 有的地方还要卫生许可证
⑵ 药店企业负责人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法人变更流程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扩展资料:
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事项和基本情况》;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
(4)拟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5)拟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履历表》;
(6)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授权委托书(需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签字或盖章,可在下载区下载样本);
(8)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
(9)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无在其它单位兼职行为的自我保证声明;
(10)药品储存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拣、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及信息系统的可行性规划书。
(11)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办好了经营许可证,再回工商局办理工商执照。
⑶ 我是药品厂家的业务员,要把药品放到药店,公司问我要药店的证件,都需要什么
你好!
药店来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源照。应该就是这两个了,器械的话还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同时你们公司应该向药店提供
公司的营业执照、GSP许可证、质量保证协议,公司给你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疑问,请追问。
⑷ 药店授权委托书只有公章而没有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吗
1、如果药店是注册的合法机构,则有公章是可以的
2、您需要查看这个要点的合法资质
⑸ 药店法人代表能更换么 更换后需要重新GSP认证么
药店法定代表人可以更换,更换后不需要重新进行GSP认证。变更法定代表人手续如下: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
3.《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
4.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及注册证或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5.法人《授权委托书》
(5)药店法人授权委托书扩展阅读: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依据:
第十四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
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由原发证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登记事项的,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⑹ 药店转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最重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部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筹建申请
申办人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报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企业筹建申请”电子邮件,并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事项和基本情况》;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
(4)拟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5)拟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履历表》;
(6)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授权委托书(需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签字或盖章,可在下载区下载样本);
(8)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
(9)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无在其它单位兼职行为的自我保证声明;
(10)药品储存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拣、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及信息系统的可行性规划书。
(11)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办好了经营许可证,再回工商局办理工商执照
⑺ 药品经营许可证中有哪些经营范围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
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2、生物制品;
3、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4、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5、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7)药店法人授权委托书扩展阅读: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
(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
(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内容组织制定,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⑻ 我拿到一家药品代理授权书,但是不知道该怎么营销,去药店卖需要什么证明吗
药店的药品目前都是配送的。直接去医院,搞定医院采购药品的,再搞好与医生的关系,不过现在跑药的人很多,竞争很激烈,还要看那些人的脸色。。。
⑼ 药店企业负责人变更需要哪些条件
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部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筹建申请 申办人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报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企业筹建申请”电子邮件,并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事项和基本情况》;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
(4)拟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5)拟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履历表》;
(6)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授权委托书(需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签字或盖章,可在下载区下载样本);
(8)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的自我保证声明;
(9)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无在其它单位兼职行为的自我保证声明;
(10)药品储存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拣、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及信息系统的可行性规划书。
(11)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办好了经营许可证,再回工商局办理工商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