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注销委托书
⑴ 我是现役军人,在部队使用的名字是曾用名,注销户口时姓名和部队名字不一样,怎么样证明是一个人
每家的户口本上都有曾用名和现用名。这个可以分清的可以证明是一个人。这个派出所也可以打证明的。
⑵ 曾用名证明格式怎么写
证明:兹有我辖区居民xxx,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曾用名xxx.情况属实,特此证明。xxx派出所年月日
⑶ 怎么把曾用名在户口上面消除
不可以去掉。
根据公安机关申请增加曾用名管理规定,凡公民申请增加曾用名的,须由公民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理由充分。
理由充分是指申请人能提供曾经使用过需增加的曾用名的证明材料,如职工档案、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材料,最好是曾经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名字。
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申请、还有增加曾用名的依据或当地派出所的证明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正常规定曾用名不可能删除,如果你以前有一部分档案是使用的曾用名,那就是不能删除,如果删除就是档案缺失,以后连退休都不能申请。
(3)曾用名注销委托书扩展阅读:
特别提醒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⑷ 曾用名证明怎么开
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曾用名证明。
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1)首先准备好申报所需要回的答材料个人身份证、 户口本 、过去使用过的曾用名的有关证件(如毕业证、学生证)等。
(2)去派出所填写曾用名申请表。
(3)等公证员审核以及主任审批。
(4)等结果下来后去派出所窗口办结就可以的。
⑸ 曾用名证明
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曾用名证明。
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1)首先准备好申报所需要的材料个人身份证、 户口本 、过去使用过的曾用名的有关证件(如毕业证、学生证)等。
(2)去派出所填写曾用名申请表。
(3)等公证员审核以及主任审批。
(4)等结果下来后去派出所窗口办结就可以的。
⑹ 谁能告诉我可以注销曾用名么,怎么注销具体操作办法..
我不知道有几次变更姓名的机会,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不可以注销曾用名.
如果不是只有一次变更的机会的话,你所有以前的名字都为曾用名.不可以注销.
http://tudb1984.blog.tom.com
和 http://dengbao1984.blog.tom.com
⑺ 曾用名怎样才可以消掉找县公安局还是找谁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办公室找人。找人之前居委会或者村上要一张证明,去找户籍办的时候会有表格填写。然后由工作人员录入电脑系统。基本是怎么回事。
⑻ 一个人有两个身份证,可以注销其中一个,然后把注销的姓名做为曾用名吗
一个人如果有两个身份证的话,可以注销一个,把注销的那个作为曾用名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