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买房公证
① 购房委托书 公证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房产委托书公证资料:
自然人委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受托人的身份证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打印好的委托书(我处网站有参考版本,如委托书在外地使用,委托人可提供当地委托书版本,并提供打印好的委托书的电子版;委托书内容必须符合“重大事项一事一委托”原则,不能存在名为委托实为担保的条款);
4.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办理出售、抵押、互换等涉及房产处分的,房产无抵押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有抵押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购房合同或抵押合同(按揭合同,附:提供与受托方的亲属关系证明)或近期房地产权查档证明;如办理购房委托公证,提供能够反映所购房产具体位置的证明材料】;
5.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人委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
2.受托人的身份证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应注明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依据公司章程);
6.公司章程;
7.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办理出售、抵押、互换等涉及房产处分的,房产无抵押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有抵押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购房合同或抵押合同,或近期房地产权查档证明;如办理购房委托公证,提供能够反映所购房产具体位置的证明材料】;
8.公司公章及公安机关发的申请发的刻制印章登记卡;
9.打印好的委托书(我处网站有参考版本,如委托书在外地使用,委托人可提供当地委托书版本,并提供打印好的委托书的电子版;委托书内容必须符合“重大事项一事一委托”原则,不能存在名为委托实为担保的条款);
10.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② 到公证处公证买房的委托书 需要什么材料 (本人在外地)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
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房产所有权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制定的标准房产委托书,也可以自行起草房产委托书。房产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房产座落位置 (片区、幢、楼、单元)、房产所有权情况、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等。
(2)委托书买房公证扩展阅读:
房产委托书公证的注意事项
一、委托公证应对授权范围作出限制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业主应当尽量亲自办理收取房款、产权过户、交付房屋等手续。如果由于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业主在办理公证委托时,应对授权范围进行限制,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授权的限制主要包括:
1、对授权时间进行限制,应约定具体的时间,确保按时履行合同;
2、对授权范围进行限制,如受托人的代理事项中不包括代收房款等;
3、对交易的对象进行限制,如在授权文件中注明代理人只有在与特定的买家进行交易时才有权代理。总之,要尽量避免全权委托的形式。
二、委托公证书不能证明产权归属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交易的产权变更及转让,须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未办理登记的,如房屋产权的委托公证,房屋产权不发生变更及转让。
③ 房屋买卖公证委托书
房屋交易是一件非常麻烦而又耗时的事情,如果我们作为交易当事人有事而无法亲回自交易的话,就需答要出具一份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参加交易,这时候一份完整严谨的委托书可以大幅度降低我们的交易风险。这里,根据合同法关于委托书的规定我给大家简单讲解一下委托书的书写规范;第一,要明确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一般情况下要附带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要将委托事项书写清楚明了,比如购买/出卖房产的位置、小区名称、楼牌号等等;第三,委托权限要写清楚,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尽量要写清楚权限项目,例如代为签订合同、代为办理过户、代为办理银行按揭、代为交付/受领标的房产等等;第四,委托期限尽量写清楚,比如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最后,在办理银行贷款或过户手续的时候,根据银行及房管部门的要求,还可能需要对委托书进行公证。
④ 想去公证处办理买房委托书需要什么证件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内填写房产委托容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
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房产所有权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制定的标准房产委托书,也可以自行起草房产委托书。房产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房产座落位置 (片区、幢、楼、单元)、房产所有权情况、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等。
(4)委托书买房公证扩展阅读:
房产委托公证办理程序: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
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⑤ 关于委托家人贷款买房,委托书公证的问题。
一、需要的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
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提供所购房产的具体信息(坐落,小区名称、楼号、房间号等);
4.委托书(有可能用到暂住证,都备齐吧总比到时候回去取省事。一般公证处帮助起草,如果银行有特殊要求,委托人一定要向公证处说明)
二、公证费:大约200-300元 因为地域的区别拿的材料会有小区别但大体也就是这些了
三、妈妈的身份证是必须要用的。有可能还要拿户口本。
最好去你的当地公证处问问或打电话。
⑥ 购房委托书公证
你可以在杭州本地做公证,填写授权委托书,指定代理人,同时把身份证复回印件和公证书一起寄给你的答指定代理人,由他替你办理购房手续。
个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 的相关手续,兹委托受托人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 对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委 托 人: (印章)
年 月 日
⑦ 公证购房委托书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温馨提示:本处尽可能的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草拟的委托书(我处可提供代书服务)以及与委托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外地购房委托,委托人已婚的,除夫妻之间相互委托外,一般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与委托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认购书、房地产权证、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共同申请办理。
外地卖房委托,委托人已婚的,除夫妻之间相互委托外,一般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与委托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共同申请办理。
(7)委托书买房公证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的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 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法代理及法律后果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八条 转委托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第六十九条 委托代理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