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小结委托书
① 生育保险单位委托书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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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工伤二次鉴定没有医院的出院小结原件,只有复印件可以吗
原件是保存在医疗机构的,到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复印,加盖印章之后是有效证据。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
国卫医发〔2013〕31号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③ 生育保险报销委托书怎么写
委 托 书
XX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本人 ,因不能亲自前往贵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特版委托 (身权份证号: ),前往贵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并同意将生育保险待遇转入本人银行卡内:
卡号:
开户行:
此致!
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 日 期:
④ 出院证明怎么开
出院证明怎么开
出院证明只是病例中的一项。
出院病例排列顺序如下: 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讨论)--会诊记录--手术计划--同意书(包括所有病人或家嘱签字的文件)--手术记录--手术护理记录--麻醉记录--产科记录--特殊观察表--特殊检查单--器械检查单--常规报告--体温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婴儿记录--质量评分表--其他(最后为住院证)
问题二:肿瘤出院证明怎么写
肿瘤病人的出院证明每家医院都会有固定的模板。而且必须注明肿瘤的部位、性质,要有国际通用的肿瘤分期。住院经过要写明肿瘤的治疗方案。化疗的要注明化疗药物和剂量。手术的要注明手术名称。要交代病人的后续治疗方案,复查时间及复查项目。饮食注意事项。
问题三:办理出院证明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姓名:
本人委托上述受托人办理出院证明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问题四:生孩子出院证明怎么写
出院证明不是医院开的嘛
问题五:办理出院证明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姓名:
本人委托上述受托人办理出院证明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问题六:住院报销要写一个证明到居委会盖章,这个怎么写
这个证明不用你写,出院时医院会给你出一个盖了医院章的住院证明的。
问题七:出院证明和入院证明怎么开
出院证明,现在的电子病历都会给病人保留一段时间,你去打印病历的时候就会给你把出院证明打出来,如果是手写的那种,你可以找你的主管医生说明原因后给你再写一份。
入院证明,不知道你要住院证明想做什么用,如果有特殊作用就会有特殊要求,但一般正常住过院都会有出院小结,如果出院的时候你的医生没给你出院小结,或者是给过你,你自己弄丢了,这样的话,就可以拿着你父亲和你的身份证,去住院医院的病案科去申请复印病历,复印住院首页,出院小结,入院病历和检验检查结果,然后病案科会给你在住院首页盖章,就可以证明你住过院了。
⑤ 伤残鉴定
如果是普通的骨折,最多能够评到九级,一般的比较轻微的骨折在10级
我把伤残鉴定的程序和材料发给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临床法医鉴定项目:
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
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
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10.保险调查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⑥ 已经出院了,为了医保报销,如何开出院小结和医院的等级证明需要携带哪些证件去开这些东西
一般身份证就可以了,代办还需要当事人的委托书,手写就行,签字,证明一下你是由他委托去办理的就行了。医院等级证明一般是不会给你的。就出院小结。
⑦ 伤残鉴定委托书要怎么办理
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手持如下: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向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二)工伤认定决定;
(三)医疗保险契约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
(1)受伤者身份证;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X光、CT、MR、B超、心电图等报告单,X光、CT、MR等所有片子等(以上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复印并盖公章);
(5)鉴定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⑧ 司法鉴定有出院小结.病力证明可以了吗
司法伤情鉴定,通常需要准备以下的材料:
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加盖院章的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
3、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⑨ 出院小结医生会交给病人还是车主
交给病人。
或授权委托的家属。
如果病人入院后,签署授权委托书,由车主负责入院后的病情交代,用药检查等,也可以把出院小结交给车主。
⑩ 去交警大队拿《伤残鉴定委托书》需要拿什么什么资料过去啊
一、去交警抄大队拿《伤残鉴定委托书》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2、医院的诊断证明和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3、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等相关材料。
4、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5、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和出院小结。
二、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
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10)住院小结委托书扩展阅读:
交通事故伤残属于伤、残鉴定的范围。交通伤残鉴定的评定原则:
1、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3、评定人条件: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伤残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