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推广
1. 社会工作专业前景怎么样啊
社会工作专业这个要根据地域差异而得,有些地区很重视的,有些不太重视,在一线城市,注重这个专业,前景还是很乐观的,主要是做实务推广,利用理论推广实务,其中需要人力物力财力,像待遇很低的地区,社会工作者的工资都是问题,所以很少再做推广的,那么相对机会就很少,如果真是学的这个专业还是向发达城市转战吧,现在北京、上海很注重这个的,但这户口又是个问题。
2. 社会工作论文求大神帮助
释意 论文提纲 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 [编辑本段]解释 1.提举网的总绳,举网。 2.比喻抓住大的或主要的。 3.指写作p发言p学习p研究p讨论等的内容要点。 4.唐宋称总领提运财物至京。当时谓成批运送货物为纲。 [编辑本段]简单提纲举例 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简单提纲可以写成下面这样: 一、序论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 (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三、结论 [编辑本段]详细提纲举例 详细提纲,是把论文的主要论点和展开部分较为详细地列出来。如果在写作之前准备了详细提纲,那么,执笔时就能更顺利。下面仍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介绍详细提纲的写法: 一、序论 1.提出中心论题; 2,说明写作意图。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1.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产生创造了宏观环境; 2.建筑产品市场的形成,对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培育提出了现实的要求; 3.城乡体制改革的深化,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4.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建立,是建筑行业用工特殊性的内在要求。 (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 1.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 2,有市无场的隐形市场; 3.易进难出的畸形市场; 4,交易无序的自发市场。 (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1.统一思想认识,变自发交易为自觉调控; 2.加快建章立制,变无序交易为规范交易; 3.健全市场网络,变隐形交易为有形交易; 4.调整经营结构,变个别流动为队伍流动; 5,深化用工改革,变单向流动为双向流动。 三、结论 1,概述当前的建筑劳动力市场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2.呼应开头的序言。 上面所说的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都是论文的骨架和要点,选择哪一种,要根据作者的需要。如果考虑周到,调查详细,用简单提纲问题不是很大;但如果考虑粗疏,调查不周,则必须用详细提纲,否则,很难写出合格的毕业论文。总之,在动手撰写毕业论文之前拟好提纲,写起来就会方便得多。 [编辑本段]编写提纲的步骤 (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 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 (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 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 (三)编写提纲 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
3. 如何推广社会工作的社会知名度
自己建个网站,或者开博客,或者微博,介绍自己的事迹。另外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顾问公司帮忙。
4. 请问对「社会工作」这个专业怎么认识
1. 关於抢饭碗的说法.其实这个说法根本不成立.街道跟社工机构是完全两个概念,他们之间会有合作有联系,但社工是社工,居委是居委,街道是街道,不存在谁抢谁饭碗的问题.
2. 专业优势.这个东西其实就是教育部和学校真的没做到位,跟社工本身没关系.如我曾经所说,因为知道中央大力发展社工专业,很多学校跟风开设专业,但根本没有一些有经验的老师.这样教出来的学生才没有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反正在我眼里,大陆能教出好的社工学生的就是我的学校,其次是中大也能算一个.(一直蹲在广东这个小地方眼光狭小,不同意勿喷) 所以,街道大妈觉得她们能做的更好,民政只觉得社工能说会道,实际上是他们自己也不明白社工真正要做的是什麽,同时也是教育的失败. 至於门槛,社工也是要考证的,不过那个考证据说也很水就是了.中国考证很多都很水,不是个别现象. 在国外其实社工的薪酬待遇不是说非常高,但他们的社会地位是很高的.
3. 当代蛇工做的都是"玩儿""做活动"这一点,说白了也还是教育的问题.那些学校可能根本没有专业的老师能教学生怎麼做case work,他们可能不知道social work value,不知道social work skills,也不知道gourp的theory.不知道怎麼开治疗性小组,就只能开兴趣小组.
4. 地区差异大,这个是事实,但其实有根据.其实中央鼓励社工发展实质就是为了维稳.for example, 上海广东这些地方经济相对发达,人们解决了温饱问题之後自然就会想到别的问题,觉得这个社会不好啊,觉得这个城市不好啊之类的.这就是为什麽通常都是在较发达的地方社工发展的比较好. 而且你有钱才能搞这个,没钱的话肯定先拿去搞经济啊. 楼上说道的现象也是由於很多部门根本不知道社工机构的作用,一些为了赚钱而创办机构的人也不懂..这种审开设机构的批程序真的服了.
5. 教育的确存在问题.但社工不应该重点只在三本推广. 教育最大的问题就是我之前所说,明明没有足够的师资却硬要开一个专业,试想一下,由根本不知道社工是什麽的教授老师来培养社工学生,结果会是什麽? 我看到有评论讲香港的社工,没错,香港社工有明确的文凭要求而且要求都不低.因为社工不仅仅是大家认为的只是"开开小组搞搞活动",他们要做的是帮助人们解决问题,这个问题既包括生活上更包括心理上,不能随便对待.
5. 在养老机构如何推广“社工+志工+义工”的服务模式
社工、志工、义工都来自全社会,一两家养老机构要想在本机构内推广你说的“服务模式”,目前,大概会有相当的难度。
如果我的理解没有错的话,实现你的这个想法,将会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系统工程。即便如此,还是
祝你好运!
6. 简要说明社会工作是如何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行业性的形成
第一个受薪社会工作岗位出现在美国环境卫生委员会紧急救济署,但真正成为一个行业则是在马塞诸塞州慈善委员会成立之后。
行业性工作出现的原因:
(1)社会问题需要受薪人员来解决
(2)1877年成立的布法罗慈善组织会社在使用了数年“友善访问员”后,开始使用受训人员与案主建立联系。
(3)1886年睦邻组织运动在美国兴起,布雷姆纳总结了睦邻组织运动的影响,认为在与穷人友好接触时,工作者不仅需要知识,而且要理解普通大众的生活和痛苦。随着行业性社会工作的发展和行业协会的成立,作为行业的社会工作与关心社会福利的志愿群体开始区分开来。[2]
专业的产生
19世纪未、20世纪初以后,社会工作受到社会科学尤其是社会学的极大影响。人们假定,社会工作者的任务是寻找问题的原因,原因一旦确定,解决方法也随之出现,社会病态也就可以消除。社会工作教育在这个时期也逐渐发展。一些学院纷纷开设社会工作有关课程,为社会工作从行业性工作向专业性工作的转变提供了理论和知识的储备。
里士满在1917年出版的《社会诊断》标志着专业社会工作的诞生。里士满也因此被人们誉为专业社会工作的创始人
初步形成
(1)在社会工作训练和教育方面,美国社会工作学院协会于1919年成立,并于1932年颁布了社会工作教育的最低限度课程。此后,该协会陆续制定了一些重要教育政策,重新确定了社会工作的基本知识。
(2)霍利斯·泰勒20世纪50年代初的报告和贝姆的研究对社会工作教育产生了重大影响。
(3)20世纪50年代中期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社会工作教育在规模和内容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诸多社会工作学院开始讲授统一的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
(4)社会工作的专业组织开始建立。
专业化
按照弗莱克斯纳(Flexner)的观点,专业化有六条标准:伴随个人责任的智慧操作,素材来自科学和学习,这些素材逐渐变得实用且轮廓分明,拥有可传授的与人沟通技术,朝向自我组织,逐渐在动机上成为利他性的。按此标准,弗莱克斯纳认为社会工作尚非一个专业,但他呼吁要把社会工作建成一个专业。可以说,这是人们自觉地要把社会工作建成专业的开端。
虽然对社会工作是不是专业争论不休,但是相当数量的学者倾向于认为社会工作已是一个专业。除了格林伍德外,莫接莱斯和谢弗也认为社会工作已成为专业。因为社会工作已创办了指导专业成长与发展的独立协会,制定了专业行为的伦理守则,兴办了以大学为基础的研究生层次的专业学院,并使教育方案获得认可,成功地在一些国家取得了社会工作实践的执照,引导着公共教育运动把社会工作传播给公众,实现了社会工作在助人专业中的地位,并通过与日俱增的专门化和限制加入专业的机会而走上了专业轨道。
一些学者对专业化进行反思,出现了“去专业化”思潮,认为社会工作应保留某些最初的和独特的品性。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社会工作的过度专业化不但会导致其基本的人道主义价值的丧失,而且会偏离对社会变革的承诺。
国内概况
专业社会工作20世纪50年代以前就已传入中国,1952年的院系调整被取消。1987年民政部和北京大学签订了联合办学的协议,决定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建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这标志着社会工作教育在中国内地开始恢复。
上海浦东新区在2000年前后开始在医院、学校和社区设立社会工作站,这成为中国内地社会工作实务的重要标志。
2003年3月,上海出台了《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论证暂行办法》,同年11月,开始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这些都标志着社会工作者的资格开始在中国实行。
2004年6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国家职业标准——社会工作者(试行)》,该标准成为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化的重要象征,标志着中国社会工作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从教育领域逐步发展到实务领域,并在国家层面和全国范围开始推广。
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71号)
2006年10月11日,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2007年8月20日,深圳通过社工“1+7”文件,社会工作专业化在深圳获得迅速发展。
2007年10月,民政部确定75个地区和90个民政事业单位为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
2008年6月,进行了首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13.3万名考生参加了考试,20086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4105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7. 想知道: 珠海市 珠海市协作者社会工作教育推广中心 在哪
珠海斗门新青科技园联谊路友诚商住楼一层(新青门诊部旁)
8. 社会工作机构,政府购买项目是什么意思
政府要为群众提供服务,自己又没有足够的人力,就花钱找社会工作机构来做事。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
来源: 社会工作网 时间:2012-11-27 12:39
民发〔2012〕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
为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29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现就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社会工作服务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的包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在内的专业服务,是现代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政府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深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创新公共财政投入方式、拓宽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提高公共财政投入效益的重要举措;是改进现代社会管理服务方式、丰富现代社会管理服务主体、完善现代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的客观需要;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不少地方围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在拓宽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社会需求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但从整体上看,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还存在着政策制度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规模范围较小等问题,与中央加快构建现代社会服务体系、增强民生保障能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各级民政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总结借鉴国内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经验,以改革创新精神,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大力推进公共财政改革,以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为根本出发点,以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培养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扶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基础,深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进一步完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立足需求、量力而为,从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紧迫的需求出发设计、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用人民群众社会服务需求是否得到有效满足作为检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标准;通过以点带面、点上突破、面上推广方式,以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和受灾群众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逐步拓展政府购买的领域和范围。坚持政府主导、突出公益,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充分尊重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社会服务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公开透明、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服务提供机构;引导服务提供机构按照公益导向原则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坚持鼓励创新、强化实效,立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创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体制机制,改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切实加强绩效管理,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建立完善的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体系,形成协调有力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管理体制以及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拓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范围、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规模、提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一批数量充足、治理科学、服务专业、作用明显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高其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使社会工作服务的范围、数量、规模和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专业化服务需求。
三、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对象、范围、程序与监督管理
(一)购买主体。各级政府是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各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各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本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规划计划审核、经费安排与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评估,向同级民政部门申报社会工作服务计划并具体实施。
(二)购买对象。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对象主要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的规章制度、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以及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三)购买范围。按照“受益广泛、群众急需、服务专业”原则,重点围绕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和受灾群众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组织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计划,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活扶助、就业援助、生计发展、权益维护等服务,帮助其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实现城市户籍居民与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和谐共处。实施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计划,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缓解生活困难,构建完善的社会保护与支持网络。实施老年人、残疾人社会照顾计划,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社会参与、代际沟通等服务,构建系统化、人性化、专业化的养老助残服务机制。实施特殊群体社会关爱计划,帮助药物滥用人员、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艾滋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纠正行为偏差、缓解生活困难、疏导心理情绪、改善家庭和社区关系、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实施受灾群众生活重建计划,围绕各类受灾群众的经济、社会、心理需要,开展生活救助、心理疏导、社区重建、资源链接、生计项目开发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帮助受灾群众重树生活信心、修复社会关系、恢复生产生活。
(四)购买程序。一是编制预算。民政部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协调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切实做好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体、特殊人群社会服务需求的摸底调查与分析评估,核算服务成本,提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数量、规模、质量与效果目标要求,科学编制年度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预算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二是组织购买。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对只能从有限范围服务机构购买,或因技术复杂、性质特殊而不能确定具体服务要求、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购买。对只能从唯一服务提供机构购买的,向社会公示并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组织实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三是签订合同。民政部门要按照合同管理要求,与服务提供机构订立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四是指导实施。财政和民政部门要及时下拨购买经费,指导、督促服务承接机构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
(五)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购买文件档案,制定具体、详实、严格的专业服务、资金管理及效果评价等方面指导标准。切实加强过程监管,按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合同要求,对专业服务过程、任务完成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建立由购买方、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及时组织对已完成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结项验收。积极推进第三方评估,发挥专业评估机构、行业管理组织、专家等方面作用,对服务机构承担的项目管理、服务成效、经费使用等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坚持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短期效果评估与长远效果评估、社会效益评估与经济效益评估相结合,确保评估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将考评结果与后续政府购买服务挂钩,对考评合格者,继续支持开展购买服务合作;对考评不合格者,提出整改意见,并取消一定时期内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格;情节严重者,依法依约追究有关责任。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机构征信管理制度。
四、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适应社会工作分布广泛、高度分散的特点,建立健全以民政和财政部门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省级民政和财政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强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建设,发挥其在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二)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适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管理办法。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要求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以及政府采购、公共财政投入等方面法规政策和部门规章制修订范围。围绕社会工作服务流程、专业方法、质量控制、监督管理、需求评估、成本核算、招投标管理、绩效考核、能力建设等环节,加快相关标准研制步伐,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社会工作管理服务标准体系,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三)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载体。在充分发挥现有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作用基础上,通过完善管理体制、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和简化登记程序等措施,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采取财政资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供办公场所等方式支持处于起步阶段、具有发展潜力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引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升资源整合、项目管理和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增强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建立健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提高其社会公信力。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建设与评估咨询机构,为更好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专业支持。
(四)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投入。各级财政要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规模,带动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实现项目库管理与预算编制的有机衔接。从民政部门留用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用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鼓励社会资金支持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科学有效。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工作服务,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困难群体、特殊人群以及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提供专业服务。
(五)加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宣传交流。积极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宣传。定期组织开展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评选,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工作服务的积极性,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认同与支持。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开展需求调查、计划发布、项目管理、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管理水平。定期举办社会工作宣传周、项目推介会、展示会、公益创投等活动,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交流经验、推广项目、争取资源创造条件。
9. 中国社会工作的起源、背景与发展
专业社会工作20世纪50年代以前就已传入中国,1952年的院系调整被取消。1987年民政部和北京大学签订了联合办学的协议,决定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建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这标志着社会工作教育在中国内地开始恢复。
上海浦东新区在2000年前前后开始在医院、学校和社区设立社会工作站,这成为中国内地社会工作实务的重要标志。
2003年3月,上海出台了《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论证暂行办法》,同年11月开始,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这些都标志着社会工作者的资格开始在我国实行。
2004年6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国家职业标准——社会工作者(试行)》,该标准成为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化的重要象征,标志着中国社会工作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从教育领域逐步发展到实务领域,并在国家层面和全国范围开始推广。
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71号)
2006年10月11日,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2007年8月20日,深圳通过社工“1+7”文件,社会工作专业化在深圳获得迅速发展。
2007年10月,民政部确定75个地区和90个民政事业单位为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
2008年6月,进行了首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13.3万名考生参加了考试,20086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4105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下证书。
目前事业单位从事民政社会工作的有40万工作者,全国社区从业人员约有40多万,加上基层的民政助理员、民政干部5万人。
全国有200多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每年培养的社工人才约为10000人,尽管按照社会需求,这些人远远不够用, 但实际上却仅有10%-30%的学生选择了相应的社会工作,其他相当部分则进了机关、企业等单位从事“不对口”的工作。不少社工专业的学生觉得自己“就业前景太不乐观”了,专家认为,造成这种“不乐观”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专业化走在了职业化的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