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被迫撤场
❶ 商场有一个店面由于商场的原因帐一直没有给结算我以经申请撤场但是这段期间还没给结算是不是不用在给费用
不知道你当时租店面时,有没有这方面的协议?
如有,就按协议规定的办理;
如果没有,如果你都已经撤场并要求对方结算了,一般是可以不用再付费了。
如果对方还不给你们结算,你可以找他们协商解决,若还不成,就只能投诉他们了。
你也说了,是由于他们的原因,这样理就在你这边的。
❷ 我在红星美凯龙商场租了个店铺,运营不好没钱交租金打算撤场,商场要求要两个月后撤,怎么办
建议你和商场打个商量,就说这两个月免租。
❸ 商铺租赁被撤场,损失赔偿的问题
一般情况,处于整体商业环境和档次的考虑,百货城对于承租业务的装修都有一个最低的标准,这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你的装修满足最低标准,而你们双方之间就装修为作另外特别约定的。对方要求你调整装修没有理由,你有权拒绝。对方无权让你退场。否则就视为单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❹ 店铺撤场,安排员工去其它分店上班,但离家远,不去的话有赔偿金吗,
有!你的问题应该用《劳动法实施细则》第23、24条来处理。
附:《劳动法实施细则》相关条款:
2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从第十二个月开始,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4、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工超过一个月后双方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即使每用支付了二倍工资,也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应按照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则须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补签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❺ 店面缴纳了半年房租,签订了一年合同,合同三份我的那一份始终不给我,现在市场惨淡,大部分人撤场了。
合同没给你,,你们之间的关系就没有成立,你拿自己的东西他们阻拦你,,你就可以报警 ,他们的阻拦给你客户造成损失,你好好算清楚,让他们赔偿。
❻ 我店铺签了一年合同,合同还没有到期,他要求我们撤场。我们2,3月份的租没有交,能要回押金吗
按照合同规定,对方违约在先,可要求损失补偿。押金与两个月份未交的房租,作另一个问题处理。先争取你们的权益,由于对方违约。
❼ 本人经营服装,由于店面亏损严重,合同还没到期,想要写退场申请怎么写望各位帮帮忙。。。。。
基本不会给你退的,等拖拖拉拉给你办完了,你也基本到期了。只能想办法转让出去。
❽ 公司店面因为撤柜而把员工调到其他的店面,有没有距离上的限制
如果公司改变原来合同约定条件,你可以提出异议,并且拒绝履行用人单位的决定。 或者,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38、46、4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