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官推广
① 日本的幕府时代是什么意思
日本幕府时期是指从公元 1192 年到 1867 年,在日本历史上是武士阶级掌握政权、实行军事封建统治的“幕府政治”时期。这一时期天皇权威基本丧失,国家主要由武士掌控。 - 德川幕府(日语:とくがわばくふ)又称江户幕府(えどばくふ)。1603年由征夷大将军德川家康在日本江户(今东京)所建。
从1185年到1867年共682年的幕府时代里,日本共经历了镰仓幕府、室町幕府以及江户幕府。它们的共同点都是举着“源氏”的旗号开设了新的幕府:从由源赖朝战胜平氏后建立的第一个幕府——镰仓幕府,到足利尊氏举着“把鸡蛋放到篮子里。
将权力归还给源氏”的旗帜推翻了北条氏夺权掌管的镰仓幕府,建立了第二个源氏正统的幕府——室町幕府,以及后来接过丰臣秀吉统一全国的接力棒之后,自称自己也是源氏家族一分子的德川家康建立的第三个幕府——江户幕府。
(1)监察官推广扩展阅读:
幕府的由来
江户幕府又称德川幕府。1603年,德川家康被任命为征夷大将军,在江户设幕府,至第3代将军德川家光时,幕府机构大体完备。幕府领地约占全国土地四分之一,其余由大名(诸侯)领有,称藩国。
幕府的衰亡
17世纪末,由于商品经济发展,幕藩体制出现危机,表现为幕藩财政困难,农民起义频繁。为应付危机,幕府在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40年代先后实行享保改革、宽政改革、天保改革,但均未奏效。1854年日本开国后,民族危机又加剧了封建制危机。
萨摩、长州等西南强藩,在改革派下级武士推动下,逐渐采取与幕府不同的政策,殖民兴业,抵抗外敌。在幕末农民起义和萨长等西南强藩为中心的倒幕运动压力下,第15代将军德川庆喜于1867年末被迫宣布“奉还大政”。
1867年12月9日倒幕派发动“王政复古”政变,宣布废除幕府制度。新成立的明治天皇政府经1868~1869年的戊辰战争,彻底打倒幕府势力。至此,日本的封建幕府政治结束。
② 谁能说一下检察官这一行业的社会环境(政治、经济、法律、职业环境)是怎样的啊谢谢!。。急。。。
ath一.×××大学毕业后的十年规划
(2005年-2015年,20岁至30岁)
美好愿望:事业有成,家庭幸福
方 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总体目标:完成硕士、博士的学习,进入××著名外资企业,成为高层管理者。
已进行情况:读完硕士,进入一家外资企业,想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二.社会环境规划和职业分析(十年规划)
1、社会一般环境:
中国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环境中的重要角色。经济发展有强劲的势头,加入WTO后,会有大批的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中国的企业也将走出国门。
2、管理职业特殊社会环境:
由于中国的管理科学发展较晚,管理知识大部分源于国外,中国的企业管理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中国急需管理人才,尤其是经过系统培训的高级管理人才。因此企业管理职业市场广阔。
要在中国发展企业,必须要适合中国的国情,这就要求管理的科学性与艺术性和环境动态适应相结合。因此,受中国市场吸引进入的大批外资企业都面临 着本土化改造的任务。这就为准备去外企做管理工作的人员提供了很多机会。
三.行业环境分析和企业分析
1、行业分析:
本人所在××公司为跨国性会计事务所。属管理咨询类企业。由于中国加入WTO,商务运作逐渐全球化,国内企业经营也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这类企业在近年来引进中国后得到迅猛的发展。
2、企业分析:
××公司是全球四大会计事务所,属股份制企业,企业领导层风格稳健,公司以“诚信、稳健、服务、创新”为核心价值观,十年来稳步在全球推广业务,目前在全球10余个国家、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公司2000年进入中国,同年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经营中稳健拓展业务的同时重点推行公司运作理念,力求与发展中的共同进步。本人十分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但公司事务性工作太过繁忙,无暇进行个人自我培训,而且提升空间有限。但总体而言,作为第一份工作可以接触到行业顶尖企业的经营模式是十分幸运的,本人可能在本企业实现部分职业生涯目标。
四.个人分析与角色建议
1.个人分析:
(1)自身现状:
英语水平出众,能流利沟通;法律专业扎实,精通经贸知识;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思维敏捷,表达流畅;在大学期间长期担任学生干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很强的学习愿望和能力。
(2)测评结果(略)
2.角色建议:
父亲:“要不断学习,能力要强”;“工作要努力,有发展,要在大城市,方便我们退休后搬来一起居住生活。”
母亲:工作要上进 ,婚姻不要误。
老师:“聪明、有上进心、单纯、乖巧”,缺乏社会经验”
同学:“有较强的工作能力”,“适合做白领”。
……
五.职业目标分解与组合
职业目标:著名外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1.2005-2008年:
成果目标;通过实践学习,总结出适合当代中国国情的企业管理理论
学历目标: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律师从业资格、通过GRE和英语高级口译考试
职务目标:外企企业商务助理
能力目标:具备在经济领域从事具体法律工作的理论基础,通过实习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接触了解涉外商务活动;英语应用能力具备权威资格认证;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发表5篇以上论文。
经济目标:在校期间兼职,年收入1万元;商务助理年薪5万
2.2005年-2010年:
学历目标: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
职务目标:外资企业部门经理
能力目标:熟练处理本职务工作,工作业绩在同级同事中居于突出地位;熟悉外资企业运作机制及企业文化,能与公司上层进行无阻碍地沟通。
经济目标:年薪10万
3.2005年-2010年:
学历目标:攻读并取得博士学位
职务目标:著名外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大学的外聘讲师
能力目标:科研能力突出,在国外权威刊物发表论文; 形成自己的管理理念,有很高的演讲水平,具备组织、领导一个团队的能力;与公司决策层有直接流畅的沟通;具备应付突发事件的心理素质和能力;有广泛的社交范围,在业界有一定的知名度。
经济目标:年薪25万
六.成功标准
我的成功标准是个人事务、职业生涯、家庭生活的协调发展。
只要自己尽心尽力,能力也得到了发挥,每个阶段都有了切实的自我提高,即使目标没有实现(特别是收入目标)我也不会觉得失败,给自己太多的压力本身就是一件失败的事情。
为了家庭牺牲职业目标的实现,我认为是可以理解的。在28岁之前一定要有自己的家庭。
七.职业生涯规划实施方案
差距:1、跨国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丰富的管理经验;2、作为高级职业经理人所必备的技能、创新能力;3、快速适应能力欠缺;4、身体适应能力有差距。5、社交圈太窄。
八、缩小差距的方法:
1.教育培训方法
(1)充分利用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在校学习的时间,为自己补充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包括参与社会团体活动、广泛阅读相关书籍、选修、旁听相关课程、报考技能资格证书等。时间:2008年7月以前。
(2)充分利用公司给员工提供的培训机会,争取更多的培训机会。时间:长期
(3)攻读管理学博士学位。时间:五年以内
2.讨论交流方法
(1)在校期间多和老师、同学讨论交流,毕业后选择和其中某些人经常进行交流。
(2)在工作中积极与直接上司沟通、加深了解;利用校友众多的优势,参加校友联谊活动,经常和他们接触、交流。
3.实践锻炼方法
(1)锻炼自己的注意力,在嘈杂的环境里也能思考问题,正常工作。在大而嘈杂的办公室里有意识地进行自我训练。
(2)养成良好的锻炼、饮食、生活习惯。每天保证睡眠6-8小时,每周锻炼三次以上。
(3)充分利用自身的工作条件扩大社交圈、重视同学交际圈、重视和每个人的交往,不论身份贵贱和亲疏程度。
××本人对于职业生涯规划的看法:
1、职业规划肯定要有,但是我觉得职业规划不可能现在就定下来,周围的环境随时在变,而且自己随着不断的成熟和接触不同的东西,也会变。我以前想当官,后来想当外企白领,现在想创业,所以我觉得这个很难就定下来,更何况是在校大学生,没有任何社会阅历,谈这个就似乎有点纸上谈兵。
2、但是,虽然可能没有成型的职业规划,但是我觉得每个阶段的前进方向和短期目标要有,比如这段时间我要练好英语听力到什么水平,我要朝着什么方向努力,没有努力的方向和短期的目标,那容易虚度光阴。
3、如果我是学生,我可能想听一些别人成功的案例,和为什么别人能取得成功,虽然每个人走的路不同,但是我想有些成功的共同点是相同的,那我作为一个学生,就可以从中学到一辈子受益的美德和优点。qnc22
③ 西属美洲殖民地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殖民地人民政治上的觉醒
——18世纪西属美洲殖民地的改革运动1700年,西班牙国王查理二世病危,在遗嘱中,他把王位传给了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孙子菲力浦公爵,由此引起了西班牙王位继承战。战后,波旁家族入主西班牙王室,取代了统治西班牙200多年的来自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西班牙政局的这一重大变化成为西班牙及其美洲殖民地发生一系列变革的主要原因。
18世纪欧洲社会经历着剧烈的变动,资产阶级革命作为一股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猛烈地冲击着腐朽、没落的封建制度。深受启蒙思想影响的波旁王朝为了挽救西班牙的衰落,与欧洲列强抗衡,实行开明君主制并着手对西班牙及美洲殖民地的政策进行一系列重大的调整。史称“波旁改革”。
西属美洲殖民地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1.管理体制的改革
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是行政区的重新规划和殖民机构的重新调整。哈布斯堡王朝时的美洲殖民地分为新西班牙总督区和秘鲁总督区。前者包括墨西哥及中美洲的一部分,后者囊括了除新西班牙总督区外所有中南美洲的西班牙殖民地。这种划分是十分粗糙的。辖区过大不利于统一管理,也不利于抵御日益增长的来自外部的威胁。1716年王室批准在新西班牙设立独立于总督之外的都督府,辖地包括墨西哥北部诸省和加利福尼亚、新墨西哥、得克萨斯。首府先设在索诺拉,后改在奇瓦瓦。主要目的在于加强边疆防卫,对付不断增长的英、法、俄势力的侵入。1717年新格拉纳达都督府改为新格拉纳达总督区,辖区包括今天的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委内瑞拉,首府设在圣塔菲。1739年8月,这一决定正式生效。1776年南部拉普拉塔总督区成立,辖地包括今天的玻利维亚、乌拉圭、巴拉圭、阿根廷等地。1778年又设立了智利都督区。新辖区的设立对保卫殖民地领土的完整、抵御外来侵略者及加强殖民地内部的管理起了积极的作用。
在管理体制上,波旁王朝后的最大变化是根据法国的经验在殖民地引进了监察官制度。哈布斯堡王朝时的官僚体制主要是总督制,但是由于买卖官职,地方土生白人的势力日益强大,官僚机构不是王权的象征而成了土生白人控制的工具。同时,为了收回买官的花费,官吏们利用职权横征暴敛、敲诈勒索,引起人民的强烈不满。1764年监察官制首先试行于古巴,1782年开始在大陆推广。首先在拉普拉塔区设立监察区8个,1784年秘鲁都督府也仿照拉普拉塔区的做法进行了类似的改组,组成8个监察区。1787年新西班牙取消了200个郡,代之以12个监察区。1790年除部分边境省份仍由军事首脑管理外,大部分地区都实行了辖区制。根据1786年王室颁布的监察官细则,监察官的职能相当于省级行政长官,其权限包括维护社会治安、决定公共工程的兴建及管理经济、财政和防务。原来由检审庭负责的税收也归监察官管理。监察官之下取消原来的郡守之职,改由监察官直接派遣代理机构处理市镇事务。监察区制的建立削弱了总督和市议会的权力,各监察区内监察官成了至高无上的权威,地方事务包括最重要的征税权在内也都由监察官的代理人负责。由于监察官都是由王室直接任命,绕过了总督,所以,王室对殖民地的控制大大加强了。
2.削弱教会势力
教会是西属美洲殖民地统治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殖民地享有种种特权。教会不仅通过传教活动控制着人们的思想,而且通过征收什一税、放高利贷等手段积累了大量的财富。教会对社会财富过多的垄断和教权企图凌驾于王权之上的离心倾向,越来越引起王室的不满。波旁王朝利用改革之机着手制定限制教会的措施并在卡洛斯三世执政时,于1767年6月24日将西属美洲各地的耶稣会教士全部驱逐出境,总数达2,500多人。被逐的教士有的被流放到大西洋的荒岛,有的亡命欧洲,他们的财产被充公。这一行动极大地削弱了教会的势力。
3.财税改革
财税改革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改革旧的税收体制,使财权与政权分离;二是广开财源、增加新税。以前殖民地的税收是总督和检审庭通过各级殖民官吏完成的。这种体制造成层层盘剥、任意截流,弊端极多。1776年卡洛斯三世颁布谕令,重建殖民地统计署。重建后的统计署成员由宗主国委派,全部是年轻的专职人员。统计署直属宗主国财政部领导。这些措施使财政管理专业化,并从殖民地官吏的手中分离出来,有效地保障了宗主国的收入,但却遭到总督们的反对,在卡洛斯三世派往殖民地的得力大臣加尔维斯死后,旧体制很快又恢复了。波旁王朝对殖民地的税收大大增加了。如商业税以前只有大商人交,后来中小商人都要交纳。特别是1769年实行烟草专营使王室大获其利,仅新西班牙的烟税每年就给宗主国带来300万比索的收入。
4.矿业改革
矿业是殖民地最重要的经济部门。但是由于矿井年久失修、技术落后等原因,从17世纪中叶起矿业生产日益萎缩。为此,波旁王朝把振兴矿业视为开发殖民地的首要内容。矿业改革的内容之一是降低采矿的重要物资水银的价格。殖民地水银的售价由1590年的每100公斤187比索降为1750年的82比索,1767年的62比索和1778年的41比索。1768年矿业税由原来产量的1/5降为1/10。1783年颁布了新矿业法。新法使矿主得到了包括免税进口所需机械和原料在内的各种特权。为了维护矿主利益、解决矿业纠纷,成立了直属宗主国矿业署的矿业委员会和矿业法庭。此外,为促进矿业的发展还开办了矿业银行,成立了矿业学院,聘请了许多欧洲矿业专家前来执教或当顾问。
采取上述措施后,美洲殖民地的矿产量迅速回升。白银的主要产地之一新西班牙,1741年至1760年平均年产白银600万公斤,1761年至1780年为733万公斤,1781年至1800年达到1,125万公斤。整个美洲的金银出口量18世纪末为18世纪初的3倍多。
5.贸易改革
西班牙对殖民地的贸易垄断制早就引起殖民地人民的不满,由于商品缺乏而造成的走私贸易又使宗主国丧失了大量关税收入,因此,贸易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1765年10月16日卡洛斯三世颁布谕令,同意古巴、波多黎各、圣多明各等地商人关于他们间相互贸易、降低关税及与宗主国自由贸易的请求。1770年又将这一特许扩大到尤卡坦和坎贝切。1774年取消对新西班牙、新格拉纳达、秘鲁与宗主国贸易的限制,来往贸易的货船也不限于只用宗主国的船只。1778年10月12日西班牙与西印度贸易自由条例及税率颁布,西班牙与殖民地贸易的港口增加到13个,殖民地开放的港口增加到24个,关税率下降,免税商品数量增加,各地的贸易署纷纷成立。1789年2月28日实行了两个世纪的商船队制取消,到1796年西属美洲殖民地的任何港口都可以和宗主国的进行港口贸易及运回欧洲商品,基本上实现了自由贸易。贸易禁令的解除使殖民地与宗主国的贸易额剧增,由1753年的1.79亿法郎达到1800年的6.385亿法郎,半个世纪内扩大了近4倍。
总之,波旁改革是西属美洲殖民地社会生产中的重大事件,它使整个殖民地的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改革后,宗主国对殖民地控制的加强和殖民地经济生活的活跃给宗主国带来了更多的财富,而对殖民地剥削的加深及随改革而进入的新思想新观念则促进了殖民地人民政治上的觉醒,以致没过多久就引发了一场全面的反抗并最终摆脱了西班牙的殖民枷锁。
④ 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最高检察院1999年推行的六项改革举措之一,该制度的实质是对公诉权的重新配置,目的是在审查起诉部门建立一种责任明确、高效廉洁、符合诉讼规律的工作机制。推行主诉检察官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放权”,即打破传统办案机制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却责任无人负责,错案责任无人承担的现象,赋予主诉检察官一定的独立办案权,强化检察机关的-司法性而弱化行政性的一项改革。最终通过这种精英遴选和培养机制培养出具有较高素质的检察官,推动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工作。实践证明,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启动和推进,有效地推动了检察制度改革的总体进程,其实施有利于落实检察院内部竞争机制,有利于发挥检察官的主观能动性,强化了工作责任心,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实践也证明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刑事诉讼制度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实践工作的迫切需要。但由于主诉检察官制度在我国尚处于初步建立和探索阶段,有大量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需要研究和探讨,实践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导致主诉检察官制度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得该项改革措施难以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扭曲了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度的目的。
检察机关推行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改革,是希望通过此项改革,选任优秀的检察官,实行责权利相统一的办案机制,以此达到强化检察机关司法属性,弱化行政属性的目的。然而,在改革的实践中,有的人将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当成了提拔干部行政级别的“踏板”,通过任命主诉检察官来解决干部的副科级行政职级,导致符合条件的干警当不上主诉检察官,不符合条件的被任命后无法胜任,导致主诉检察官制度名存实亡。
二、主诉检察官产生条件和程序不够规范。
选任主诉检察官应当把握好主诉检察官的应具备的条件、选任的程序。有的将主诉检察官的条件放宽,无论是否具备本科学历,是否具有公诉人工作经历,都予以任命;有的高素质的检察官资源缺乏,能够真正胜任的人数有限;有的基层院科室编制仅为两、三人,科长与主诉检察官的选任产生矛盾;有的院不是在全院范围内公开竟聘,而是以指定的形式产生主诉检察官,导致主诉检察官素质参差不齐。
三、主诉检察官办案模式不够规范。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全国推行后,在具体办案模式上,最高检察院没有统一、具体的操作模式,使得各地在实际运行时形式各样,有的成立了主诉检察官办公室,由主控检察官和事务检察官组成,形成了审、控分离的模式;有的是采取“双规制”,由主诉检察官与非主诉检察官组成办案组,两人都独立办案和独立出庭公诉,非主诉检察官的案件质量由主诉检察官具体负责;有的是由一名主诉检察官和一名助手组成的搭档式的模式。分析几种模式在实践中运用,发现审控分离模式导致出庭公诉的主控检察官和负责审查起诉的事务检察官缺乏必要的协调,公诉职能发挥难以取得预期效果;“双轨制”的模式会造成非主诉检察官责任心弱化,工作积极性减弱,依赖主诉检察官心理突出,而主诉检察官对非主诉检察官所办案件承担责任又显得力不从心,案件的结果不能真正、完全地反映主诉检察官的意见。
四、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核心问题——责权利的统一没有落实。
首先,追求责权利的统一是实行改革的初衷,但结果却暴露出了权责难以对应,风险和利益难以一致的问题。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关键在于“放权”,赋予主诉检察官多大的权力,才能保障其充分地行使职权,是实践中难以把握的问题。各地的做法大致都明确规定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改变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和定性案件,改变强制措施的案件,追加漏罪、漏犯的案件等等列为主诉检察官无权决定的事项,那么事实上其能自主决定的事项已经所剩无几了。其次,享有一定独立职权的主诉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应承担多大的责任,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各地实践中对这一问题研究地也不到位,导致出现实体、程序方面的违法问题,仍然没有由主诉检察官承担相应责任的现状存在。
五、配套的监督制约和考核机制的建立相对滞后。
在充分放权、还权于主诉检察官的同时,必须建立相应的监督制约和考核机制,以保证其正确行使权力。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作为在司法实践中创立的一项改革创新性的办案制度,它的存在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与不断的完善。针对目前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行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和落实:
一、领导要提高认识,明确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推行对检察改革的重大意义,真正地予以落实与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六项公诉改革中,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其推行的重大意义表现在:工作效率提高了,以往办案中请示、汇报、讨论的烦琐程序没有了,超审限办案的顽疾解决了;办案人员责任心明显增强,以往是审而不定,定而不审,责任集体担的状态,现在责任明确、具体,迫使办案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案件质量提高了,选任优秀的检察官承办案件,赋予其一定的职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良好的政治素质加过硬的业务素质,结果一定是办出“铁案”;检察官的风采得以展现,出庭公诉是检察机关对外的“窗口”,优秀的检察官通过这个窗口将自身的良好形象展现在人民群众面前。
二、在选拔条件和程序上把好关。注意数量的限制,宁缺毋滥、高标准的原则选拔优秀的检察官担任主诉检察官是必须坚持的原则,应成熟一个,任命一个。作为主诉检察官除应当具备检察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一定的公诉经验,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情操。在选拔程序上应当推广在全院范围内通过竟争上岗的方式产生。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应根据各地检察机关的实际情况,规范出主诉检察官的办案模式。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行后没有取得预期目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办案模式不能适应刑事诉讼和庭审方式的改革。因此,通过对几年来实践的总结,探索出成型的办案模式予以推广,会对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实行产生积极的作用。结合本院实际,笔者认为,目前应实行”搭档”制办案模式,即:每个办案小组由一名主诉检察官和一名助手组成,助手可以是检察员、助检员或者是书记员,助手不独立承办案件,本办案小组的案件由主诉检察官依法作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由主诉检察官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明确界定主诉检察官的职权,真正“还权”于主诉检察官。有些检察机关明着放权,暗地收权,主诉检察官在行政、业务上仍受科长领导,案件件件请示、汇报、讨论,使主诉检察官的制度形同虚设,但是否所有的公诉权限一律下放,主诉检察官的权力应如何界定,其与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副检察长的职权如何界定,一直是理论界探讨,实践中苦恼的难题。笔者认为,应将主诉检察官的职权分为决定权和建议权,享有的决定权有起诉权、退补权、适用简易程序建议权、延期审理权、口头纠正违法权;建议权有:追究漏犯、漏罪的建议权、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权、撤回起诉和提请抗诉的建议权、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建议权。
五、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放权和监督是完善主诉检察官制度最为重要的,在保障司法公正前提下保证主诉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是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成败的关键,因此,应当建立、健全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结合现有的实践经验,对主诉检察官的监督有以下形式:(一)法律文书的备案审查制,即:诉前由科长、主管检察长对起诉意见书、起诉书、综合报告予以审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诉前纠正;诉后将判决、裁定书、对判决的审查意见书报主管检察长审查,以便审查主诉检察官办案质量。(二)设立督导室专门负责监督工作,督导室以检察委员会成员为主,对主诉检察官的办案质量、办案纪律、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进行综合监督。可采取临时个案抽查和定期全面检查为主的制度,具体方式可采用书面监督检查和跟踪庭审相结合的方式。(三)采取案件质量评估制,确定一定的质量标准后,先由主诉检察官根据具体标准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进行评估,确定案件质量标准,再由检察委员会设立的专门机构予以审定,从而确定主诉检察官所办案件的质量。
六、考核制度与奖惩机制相结合。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同时建立配套的考核制度,可采取年终考核办法,对主诉检察官本年度所办案件数量、质量、出庭情况、业务能力、办案纪律等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的结果与奖惩机制挂钩,作为奖惩、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主诉检察官应当取消其主诉检察官职权,对工作中有较轻失误的,应予以减免津贴的处理,从而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优胜劣汰的激励竞争机制。
⑤ 十年副处级三级高级法官套改后对应几级法官,2017年退休时按照应当按照几级法官标准拿退休金
目前员额法官退休政策尚不够明朗。
例如,市中院一个庭长行政职级是正科级,而法官等级可能是四级高级法官(相当于副处级)或三级高级法官(相当于正处级),但是在退休之后,法官是要退出员额的,原法官等级待遇也不再享有,只能按照行政职级享受退休待遇。当然,员额法官等级越高,缴纳的养老金就会越高,退休金会比等级较低的员额法官高。
检察官、法官实行员额制。退休意味着退出员额,那你的检察绩效,法官绩效都将停发,但是你办理过的所有案件,需要你终生负责。
在你退休后,如果没有副业,那你以后就是你交的养老金、养老保险发给你。具体各地不同。总之收入会减少。
法官待遇的相关要求规定:
1、以满足审判工作需要为出发点,考虑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审判工作量等因素,科学核定法官员额。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员额最多不超过本单位政法专项编制的60%,各区人民法院法官员额最多不超过本单位政法专项编制的65%。
2、市中级人民法院设一级高级法官1名;担任副院长的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职数按照规定的副院长职数确定;担任副院长的三级高级法官、其他三级高级法官和四级高级法官职数总和不超过法官总数的35%;一级以下法官实行任职条件管理,不设职数限制。
⑥ 城隍神会是谁,为啥在中国每座城市都有城隍庙呢
在希腊神话中,女神雅典娜给雅典带来和平和富裕,成为了城市的守护神。在中国也有类似的神祗,百姓为资纪念,每年定期举办祭祀,成为地方民俗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位大神就是遍及每个城市的城隍神,供奉他的庙宇称为城隍庙。城隍何许人?
“城隍”一词始见于《周易·泰》:“城复于隍,勿用师。”
《说文解字》释“隍”曰:“煌,城池也。有水日池,无水日隍。”
有关城隍信仰的起源,说法不一。《明史·礼志》指出:“城隍之祀,莫详其始。”
《北齐书》最早有了城隍庙的明确记载。天保六年(公元555年),慕容俨驻守郢城(今湖北武汉市武昌),“城中先有神祠一所,俗号城隍神,公私每有祈祷。”
上图_ 清秦蕙田的《五礼通考》262卷,是一部研究中国古代礼学的集大成之作
《五礼通考》强调:“功施于民则祀之,能御灾捍患则祀之。”
这一说法是为城隍神量身定做的。在世情民意的推进下,他由护佑一方的土地神转变为身兼多职的社会神。随着社会秩序和城隍神的相互关联,城隍庙的遍地开花也就不足为奇了。
⑦ 主任检察官和副部长哪个好
你所说的副部长是什么部门的副部长?检察院政治部?还是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
说什么检察官有油水的都是傻逼,自己心里阴暗就乱放屁。
主任检察官是近期检察改革的内容之一,是新的办案制度,目前在试点,还未全国推广。
主任检察官直接全权负责所办案件,责任是终身制,比以前更重,压力更大,所以虽然待遇和晋升空间更大,但也并不容易。
至于你说的副部长,得看在什么地区,什么部门,再做比较。
⑧ 检察官收取案源介绍费是什么行为
你若是想在律师这行继续混饭吃,就别问这种愚蠢的问题。
⑨ 考公务员进检察院或法院哪个好进
法院和检察院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都有重要的位置,都是不错的选择,能考上都好。按照部门情况和社会地位等来考虑,可以优先考虑法院。公务员的待遇和福利跟该部门的执法权力和范围的大小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考虑的是权利大和范围大的部门优先考虑。
法院和检察院都属于我国的司法部门。不过最近几年我国的司法改革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 十九大召开后,全国自上而下进行了监察委体制改革,原来属于检察院的反贪局、反渎局划入了监察委,属于行政权力的范围。检察院的职权相对减少了,也就是相关的工作也相应减少了。那么自然的,检察院相应的地位也就相应的降低了,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9)监察官推广扩展阅读:
1、检察人员分类管理。2017年3月,国家检察总局制定了建立和完善检察官职务顺序的指导方针,指示各地区检察机关对职务进行分类和规范管理。今年5月,中国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法院书记员聘任制改革方案,并试行了省级法院书记员聘任制度。
2、人事制度改革。检察官办公室协助政治部和其他部门坚持“按案件分配配额”和“按职能分配配额”的原则,严格遵守检察官薪金的标准和条件。共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第一批职位中选出228名检察官。
3、推广检控人员处理案件的问责制。我们制定了“关于完善检察权清单的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并与内蒙古鄂尔多斯理论研究所联合举办了检察官司法处理和绩效考核机制研讨会。强调检察人员在司法处理案件中的主体地位要与检察人员在检察院工作中的统一领导相统一,明确检察官的权力,加强监督制约。
完善案件处理和认定机制,以随机分配为主要方法,以指定案件分配为辅助方法。建立领导干部主导处理重大、复杂、困难、新型案件的制度。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提供专业参考咨询意见。建立检察官纪律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使检察官在其职责范围内,终身负责办案质量。第四,促进检察官专业保障体系的建立。
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合作,推动建立和实施符合检察官职务顺序的专业保障制度,建立与案件数量和质量直接相关的绩效评估方法。颁布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处理具体案件的记录、举报和问责条例”,建立检察官职务受侵害的保障和免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