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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重庆主城区户口迁为区县户口对医保或其它保险有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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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你的情况是一样的,不知道你那所学校,但我决心不转,不知道你看
渝府[2010]7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没有,这个文件已经明确表示,大学生把隐藏的裸体转,你的土地和物业剥离,只要您的帐户成城市户口,不涉及一分钱的赔偿问题,你不会有一分钱的补偿收入为城市户口,当然,还有着眼未来生活,未来的土地失物招领服从的权利。所有这一切是自愿的,重庆市政府明文规定。你知道,CET不挂钩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转让和学位证挂钩的更是离谱。所以,你可以清除他们这样做不符合要求!!的方式来支持你的想法!!这是文件,你可以看看!!
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取得实质性突破,以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资源有序流动的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素,在与有关各方协商,现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在深入了解
目前的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不再适合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是必要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农民工利益的民生保障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户籍差异影响社会公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在给定条件的农民工城镇居民身份,有利于给同事同样的权利,农民工享受城镇居民同样的公共服务待遇。
(二)有利于促进城市的人口集聚,加快城市化进程。在我们的城市,市区户籍人口的比例越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聚集的城镇人口,形成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模式的整合。
(C)有利于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外来务工人员是很难获得城市户籍,影响城市的消费积极性。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真正成为城镇居民,农村居民进入城市后,帮助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D)是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盘活城乡资源。长期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资源要素流动渠道不畅,在城市和农村,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破沟通障碍,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将有利于加快农村承包土地,宅基地和森林资源的流动,提高资源要素在城市和农村地区的价值。
(E)是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力的提高,繁荣农村经济。农村人是粗放型的生产,低效利用的资源,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转移,有利于扩大在农村地区的人均耕地面积,并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
二,指导思想,改革户籍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促进合格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的农民工进入城市为突破口,转让,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有序转移,逐步缩小附加居住在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的差异,消除农民向城市和城镇转移的体制性障碍,促进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并最终形成一个科学的,有序的人口城市化机制,全面推进“五个重庆”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全面提高城市和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并探讨城市和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二)基本原则。
首先,整体规划。的整体设计,明确的阶段,等级设置准入标准,建立一个系统,以提高各种组传输镇通道,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
自愿支付。充分尊重农民转户的意愿,根据法律规定,在完善社会保障支付,以确保农村居民进入城市,生活有保障,实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积极稳妥的。充分考虑政府的耐力和城市资源的承载能力,分类分阶段有序推进,防止损害农民的利益,防止农民流离失所,防止出现城市贫民窟的现象。
四个综合。加强设计的系统资源转化为财富的增量市场为基础的手段,以促进实现增量改革的财富创造资源增量改革的目标。
促进发展。努力消除人口自由流动的障碍,激活各种要素在城市和农村地区,促进协调发展,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和社会。
结合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考虑的因素,经济发展的自然环境,资源承载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分阶段推动人口向小城镇聚集在1000平方公里的地区县(市)?主城,市域范围内户籍合理转移,逐步建立城乡人口和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
2010-2011年,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新一代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家庭,力争300万个新的城镇居民,非农户籍人口的比例增加29%至37%,转移的人口在主城区县,小城镇三个城镇体系的合理布局。
2012年至2020年,通过系统的系统设计,建立和完善土地,住房,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医疗的支持和保障机制,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力争转移80万-90万元人一年到2020年新的700万城镇居民,非农户籍人口的比例提高到60%,主城区集聚10万城镇居民,地区县(市)收集600万城镇居民和300万城镇居民的小城镇,到形成合理流动,权益公平,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体系。
集中精力解决一些农村居民转移的
约束力重庆实际坚持面对的重大突破,推进户籍通道,重点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自愿代的顺利交接的结合农民工进城定居促进3,388,000市农村居民的国籍前两年集中转让。
(一)推动有条件的农民工和新一代的户籍转移。
225.6万名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在主城区,远郊三年以上,县城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居民由区(县),以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障,承包地,宅基地和林地权属问题。
市农村籍大学生6670万已登记的城市,学校招生城镇居民户籍集体户或地方,及收益的权利,保留其个人征地补偿的资金,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学费,生活费成本,包括在保护范围内的公租房,毕业后。
新增180万农村籍义务兵服务有不到10士官退休,自愿转为城镇居民,享受城镇义务兵安置政策,其中区(县)是
负责组织实施的(二)妥善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
3290万多年来一直未转非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区(县)政府确定的有关原则,参照征地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村居民的土地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养老保险。
490万未转染的失地农村移民到城镇居民和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是征用土地的农民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养老保险不再享受安置政策。
0.9000个城中村,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根据政策,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补偿,区(??县)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五保对象
6000000集中的的支持自愿转为城镇居民,享受城镇集中支持“工作人员”的待遇,区(县)负责组织实施。
科学设置家庭准入条件
按照宽严程度分级承担原则,放宽主城的进一步开放区,县城,乡镇落户条件的全面开放,并积极引导市籍的整个家庭农村居民到城镇落户,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
(一)主城。
1。全市农村居民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的国籍,他本人和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法律的稳定性居住的移民家庭。
2。城市农村居民购买商品房的国籍,他们的生活一起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迁移的家。
3。投资的工业城市,农村居民的国籍,3年累计10万美元或1年以上5万元,自己和自己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合法稳定住所迁移户的税务。
(二)在城市的郊区县31区。
1。城市,农村居民的国籍31日在郊区区县城务工经商3年或更长时间,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合法稳定住所迁移的家庭。
2。城市农村居民购买商品房的国籍,他们的生活一起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迁移的家。
3。投资的工业城市,农村居民的国籍,3年累计50,000元或1年以上2万元,自己和自己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合法稳定住所迁移户的税务。
(c)其他城镇。
市籍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到附近的城镇居民。
(四)其他规定。
1。市籍农村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迈的父母与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移民户寻求避难。
2。城市老年人与市籍的农村孩子身边无子女的父母可以采取避难的移民的家庭。
3。优秀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国籍和他们一起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独立的停留时间限制。
建立完善的支持机制
合并户籍转移制度,建立土地,住房,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卫生支持和保护机制,逐步消除的治疗户籍制度改革城乡户籍之间的差距,促进城乡户籍制度整合,推进城镇化,加快发展。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处置机制。
1。允许之日起整个家庭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三年保持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村住房使用权或使用权的转让。合同期内允许保留林权。鼓励转户居民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管理权,土地使用权和农村住房。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住房,参照期间,区(县)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构附件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参照地票价款政策一次性给予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土地征用和未来不再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按本轮土地的剩余年限的合同期内,类似的土地补偿费,区(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措施的平均发行收入。
2。家庭部分成员转为城镇居民保留其宅基地和农村住房,相应的承包土地的补偿或右的收入,整个家庭后转让不再享有分配宅基地的权利。退出的宅基地和农村住房的城镇居民,整个家庭是家庭成员,承包的土地,并享受补偿。
3。形成市,区(县)农村土地整治流通的身体负责,以补偿农民退出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村住房和处置。退出的宅基地,承包地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储备机构承担的补偿费用的边界扩展。建立农村土地补偿周转金,为农民退出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村住房的周转资金需要。
4。农村土地整治的流通机构应积极盘活土地出让的出口。按照相同的控制,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退出承包地,以增加土地改良工作的规划和使用的要求,促进农村土地承包大企业,实现规模化经营的龙头企业转移,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水平。退出的宅基地,优先保障农村发展建设用地的需求,通过增加或减少挂钩,土地票交易,这是其资产的价值。地票,而大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森林的土地使用权,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
(二)建立住房保障机制。
1。在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包括廉租住房,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转移就业的农民工和新毕业的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农村新退休士兵,以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在没有住房或住房困难的生活条件,转户居民,并鼓励有条件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2。主城,区县城规划面积条件的农村居民可以传送到一个??统一的中央居住区的规划和建设。提高城市规划区?主城和区县转让中心住宅小区,农民工公寓的投资建设力度。中央居住区,农民工公寓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供应,廉租住房比照,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可负担得起的住房,享受免除收费和政府性的行政事业性基金和其他相关政策。
(三)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1。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自愿退出的宅基地,其工作人员年龄超过16岁的,参照征地农民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整个家庭的保险资金需要由区县(自治县)退出宅基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工资部门批准。退出宅基地的补偿不足以支付差额部分由个人自筹资金支付。如果支付剩余的,其余的将在返回的转户居民。
2。农村居民家庭的一些成员参加城镇居民处于工作年龄,根据规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统一按照规定缴纳保险,雇主可以在一个灵活的身份参保缴费。达到所要求的条件下,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平等的退休福利。
3。被征收按照法律规定的土地转户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按照征用土地的农民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会计)的土地转让给非工作人员已在过去,大型和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淹没失地人员实施,提高征地审批和农民程序后,参照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
4。农村籍大学生在校期间办理农民程序,和家人一起撤退到征地农民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可参照参加养老保险,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继续投保。
5。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没有条件参与征用土地农民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本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6。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方式传输,加快发展,使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实现养老保险的顺利交接和有效的连接。
(四)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1。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参加工作的年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统一按照规定缴纳保险,雇主可以在一个灵活的身份参保缴费。为了达到规定的条件,享受城镇职工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2。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没有条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可自愿参加。
3。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的过渡性条文之间传输加速发展,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实现医疗保险的顺利交接和有效的连接。声音
(五)保障机制,健全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
低收入人群的财政困难,建立和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时对符合条件的转户居民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的建立,全覆盖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乡镇家庭的老人和区(县),加强城市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设施,有效地满足社区服务管理和安全及其他公共服务的需求,,拯救城市扩张。
(f)建立完善的就业保障的机制。
1。转户居民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一系列的政策支持,以促进稳定就业镇。技能通过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信息,帮助实现就业,通过市场竞争。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就业援助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帮助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支撑位置。
2。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政策支持,加强职业指导,建立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引导农村国籍和农民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业园区,小和中型的企业实现稳定就业。
3。市农村籍和农民的初,高中参加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高中毕业生,可在一个固定的生活津贴,艰苦条件给定一个固定的学费补贴。
4。为了鼓励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和其他转户居民开始自己的事业。提供政策咨询,处理农民进入城镇创业扶持政策的地区。
(G)建立了完善的培训机制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业务支持服务,以帮助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1。分类开展转移的户籍居民的教育和培训。目标,在所有转户居民开展新的公众教育和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转户居民16-30岁年龄,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以提高他们的学历,提高就业的工作年龄段的转户居民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转户居民由农业向非农产业的农民向市民的目标。
2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提高自己的能力,转移就业,促进稳定的工作,在镇企业新招聘的农民工,根据企业的工作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职前培训,诱导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尽快参与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参加职前培训,享受和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特殊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成本第一次评估给予全额补贴。
3。建立一个完善的构成居民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引进灵活的教育系统,帮助开展工程研究阶段交替工作,按期完成他们的研究,在“累计积分的形式转移居民。结合实际进行职业教育纳入各乡镇,进社区,进企业的活动。
4。加强教育和培训的基本能力。新的一组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基地,并成立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学院。运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建立适当的转户居民特点的专业学习,促进就业转户居民。实施“特殊岗位,特聘请”计划,建设一个双师型“教师适应转户居民教育。
(八)建立和完善城市和农村教育的保障机制。
1。科学规划城市和农村学校布局,农民工的地区转移的户籍制度,转移人口,适龄人口的准确把握改革的目标和优先事项,在城市和农村的学生在规模的变化状态,“政府的区(县),以保持足够的教育网站,在主要城市的区县级,按照城乡规划小城镇,加快了构建一个数量的幼儿园,小学和中学,职业学校。
2,增加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新学校的教学人员,教师特殊培训,以满足新的需求,为学校教师,完善各级
3。学生的政策和资金的制度,以保障转户居民的孩子得到公平的教育,提高转户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学生,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同等待遇,学校,地区和县的安排,按照“指标”的原则,解决转移居民的子女就读高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的各级,以确保转户居民的子女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九)建立的保障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
根据城市功能区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分布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加快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建设,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覆盖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建设,并逐步完善医疗服务基础设施,设备,施工,保障转户居民及其子女和低收入群体享受乡村生活在城市的公共卫生服务。
(J),以提高计划生育政策。
1。转户居民,继续享受城市的社会保障福利的生育政策执行原居住地的农村居民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激励。
2。转户居民享受城市的社会保障福利,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福利时给予政策过渡期为五年。在过渡时期的政策,转户居民,继续执行原来的住所农村的生育政策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激励。
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黄奇帆头,副市长童小平,刘学普,政府秘书长陈和平,市的政治和法律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国土和房屋局,市人力社保局副组长,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教委,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政委人口和计生委,市入境事务处,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重庆驻军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和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杨庆育,市公安局汪哩皲同时,该办公室负责户籍制度改革,组织和协调的一天到一天的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积极稳妥地推进。,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改革的重要意义户籍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改革户籍制度作为中央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生效。为主体的区(县)责任的户籍制度改革,户籍改革,加快发展,实现本区(县)的意见,组织和实施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配套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成市委,市政府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市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则,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政策措施,协调和平衡;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户籍访问特定的组织和实施的户籍访问,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负责开发的农村土地退出补偿规例“;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的发展,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的实施细节,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的住房需求的人口转移城镇和平衡;市经济和市中小企业局部门负责用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转让动员和转移的户籍服务,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委负责信息化委员会,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城市人口膨胀后,好学校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以满足新的学生入学的需求,市卫生局负责城市医疗机构的规划和建设,市民政局负责事务局是负责促进新农村五保对象,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务有不到10士官城市转移工作,应采取负责的城市社区管理,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调整转户居民生育政策和奖励扶持政策,农村居民转移计划生育,市水利局负责推广的基础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失地农村移民到城镇居民,市金融办负责推动农村金融创新与户籍制度改革相结合,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的转户居民集中培训,市财政局负责平衡的户籍制度改革资金的具体方案的制定,执行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协调所需的资金。区县(自治县),各部门推动的户籍工作的进展改革评估将被纳入市委,市政府的年度目标。
(三)加强宣传和指导,确保和谐稳定。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户籍改革政策的内容通过各种渠道在城市,户籍改革涉及的重点群体,深入的政策,以解释和引导群众以参与的家庭登记改革举措。坐落在城市的主要媒体宣传栏的户籍改革,积极推进户籍改革的成效,回答问题的群众,建立一个良好的氛围,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并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信息收集,社会舆论,控制工作做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建立健全相关应急计划,并及时控制改革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以确保
中旬,7月20日,20100
关键词:公安帐户户籍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改革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高
市法院,市检察院,重庆驻军。
重庆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发布2010年07月26日
B. 重庆市关于用人单位招用进城务工农村居民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渝府发〔2010〕7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动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现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当前,现行户籍制度已不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惠及民生。户籍差异影响了社会公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赋予有条件的农民工城镇居民身份,有利于实现同工同权,使农民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
(二)有利于促进城市人口集聚,加快城镇化进程。我市城镇户籍人口比重较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集聚城市人口,形成城乡一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
(三)有利于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城农民工难以获得城市户籍,影响在城市的消费积极性。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使农村居民进城后真正成为城市居民,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四)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盘活城乡资源。长期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使城乡资源要素流动渠道不畅,成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交流障碍,有利于加快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林地等资源流动,提升城乡资源要素价值。
(五)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力提升,繁荣农村经济。农村人多地少,生产方式粗放,资源利用效率低,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转户进城,有利于扩大农村人均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推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二、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以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户进城为突破口,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有序转移,逐步缩小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差异,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最终形成科学有序的人口城镇化机制,全面促进“五个重庆”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全面助推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探索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总体设计,明确阶段性改革目标,分级设置准入标准,建立完善各类群体转户进城的制度通道,最终实现城乡户籍制度一体化。
二是自愿有偿。充分尊重农民转户意愿,依法办理,有偿退地,完善社会保障,确保农村居民进城后,生活得到保障,实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积极稳妥。充分兼顾政府的承受力和城镇资源承载力,分类分阶段有序推进,防止损害农民利益,防止农民流离失所,防止出现城市贫民窟现象。
四是综合配套。强化制度设计,通过改革创造资源增量,以市场手段将资源增量变为财富,以财富增量推动实现改革目标。
五是促进发展。着力消除人口自由流动障碍,激活城乡各类要素,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
结合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自然环境、资源承载等因素,分阶段推动人口向小城镇、区县城、主城区1000平方公里区域内聚集,实现市域内户籍合理转移,逐步建立城乡人口和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体系。
2010―2011年,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转为城镇居民,解决户籍历史遗留问题,力争新增城镇居民3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由目前的29%上升到37%,实现转户人口在主城、区县城、小城镇三级城镇体系的合理布局。
2012―2020年,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建立完善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支撑保障机制,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力争每年转移80万―90万人,到2020年新增城镇居民7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提升至60%,主城区集聚城镇居民1000万人,区县城集聚城镇居民600万人,小城镇集聚城镇居民300万人,形成合理流动、权益公平、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体系。
四、集中解决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转户
结合重庆实际,坚持重点突破与面上推进相结合,建立畅通的户籍转移通道,重点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自愿进入城镇定居,两年内集中推动338.8万本市籍农村居民率先转户。
(一)推动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户籍转移。
225.6万名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远郊区县城3年以上的农民工由所在区县(自治县)负责转为城镇居民,解决其社会保障,处理好承包地、宅基地、林地权属问题。
66.7万名在市内就读的本市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的,保留其个人征地补偿收益权,符合资助条件的继续享受学费、生活费补助,毕业后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1.8万名新增退役的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官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享受城镇义务兵的安置政策,由所在区县(自治县)负责组织实施。
(二)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2.9万名历年已用地未转非人员,由所在区县(自治县)按市政府确定的有关原则办理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相关手续,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建立养老保险。
4.9万名未转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失地农村移民转为城镇居民,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建立养老保险,不再享受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0.9万名城中村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按征地、拆迁相关政策予以安置补偿,由所在区县(自治县)负责组织实施。
6万名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享受城镇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待遇,由所在区县(自治县)负责组织实施。
五、科学设置户籍准入条件
按照宽严有度、分级承接原则,适度放宽主城区、进一步放开区县城、全面放开乡镇落户条件,积极引导本市籍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落户,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
(一)主城区。
1.本市籍农村居民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2.本市籍农村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迁移入户。
3.本市籍农村居民投资兴办实业,3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1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二)远郊31个区县城。
1.本市籍农村居民在远郊31个区县城务工经商3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2.本市籍农村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迁移入户。
3.本市籍农村居民投资兴办实业,3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1年纳税2万元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三)其他乡镇。
本市籍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可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四)其他规定。
1.本市籍农村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可迁移入户。
2.城镇年老父母身边无子女,其本市籍农村子女可投靠迁移入户。
3.本市籍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居住时间限制。
六、建立完善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机制
结合户籍转移,系统建立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支撑保障机制,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待遇差距,促进城乡户籍制度融合,推进城镇化加速发展。
(一)建立完善农村土地处置机制。
1.对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的,允许自转户之日起3年内继续保留承包地、宅基地及农房的收益权或使用权。在承包期内允许保留林权。鼓励转户居民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的,参照同时期区县(自治县)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构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参照地票价款政策一次性给予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今后征地时不再享有补偿权利。对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按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2.家庭部分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保留其在以后整户转移中获得宅基地及农房、承包地的相应补偿或收益的权利,不再享有分配宅基地的权利。待家庭成员整户转为城镇居民时,退出宅基地及农房、承包地并享受相应补偿。
3.组建市、区县(自治县)两级农村土地整治流转机构,负责对农户退出的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房进行补偿和处置。其中,退出的宅基地、承包地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内的,由国有土地储备机构承担补偿费用。建立农村土地补偿周转金,用于农户退出的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房所需资金的周转。
4.农村土地整治流转机构应积极盘活利用转户退出的土地。按照规划及用途管制、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要求,对退出的承包地加大国土整治力度,促进承包地向经营大户、龙头企业流转,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水平。退出的宅基地,在优先保障农村发展建设用地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增减挂钩、地票交易等方式,显化其资产价值。产生的地票及大宗的承包地、林地使用权可在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
(二)建立住房保障机制。
1.将符合条件的转户农村居民纳入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等保障范围,改善稳定就业农民工、新毕业农村籍大中专生、新退役农村籍士兵等无房或住房困难人员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转户居民购置普通商品房。
2.主城区及区县城城镇规划区农村居民,具备条件的可转户进入统一规划建设的集中居住小区。加大主城区及区县城城镇规划区内转户集中居住小区、农民工公寓投入和建设力度。集中居住小区、农民工公寓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并比照廉租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享受免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等相关优惠政策。
(三)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1.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其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可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所需资金由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核准的退出宅基地的补偿费代缴。退出宅基地的补偿费不足以缴纳的,差额部分由个人自筹资金缴纳。若代缴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给转户居民。
2.农村居民家庭部分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在劳动年龄段的,可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参保并按规定缴费;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达到规定条件的,享受与城镇企业职工同等的养老保险待遇。
3.依法被征收土地的转户居民按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过去已征(占)用地未转非人员、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淹没失地人员,在完善征地审批及农转非手续后,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
4.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在校期间办理农转非手续,并随家庭一起退地的,可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工作后接续参保。
5.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没有条件参加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6.加快制定养老保险不同制度之间的转移衔接办法,使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能实现养老保险的顺畅转移和有效连接。
(四)健全医疗保险制度。
1.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在劳动年龄段的,可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参保并按规定缴费;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达到规定条件的,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2.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没有条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3.加快制定医疗保险不同制度之间的转移衔接办法,使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能实现医疗保险的顺畅转移和有效连接。
(五)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转户居民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建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实现乡镇敬老院和区县(自治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覆盖;加强城市社会救助和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满足城市扩容后社区服务管理和救助保障等公共服务的需要。
(六)建立完善就业保障机制。
1.将转户居民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促进其在城镇稳定就业。对有一技之长的,通过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信息,帮助其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就业援助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2.对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强化职业指导,搭建大中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引导农村籍和农转非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等实现稳定就业。
3.本市农村籍和农转非的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可给予定额生活补贴,生活困难的给予定额学费补贴。
4.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其他转户居民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创业扶持,帮助其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凡办理农转非的纳入城镇创业扶持政策范围。
(七)建立完善培训机制。
1.分类开展转户居民教育培训。以提升综合素质为目标,对所有转户居民开展新市民教育培训;以提高学历为目标,对16―30周岁的转户居民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以提高就业能力为目标,对劳动年龄段的转户居民进行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转户居民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由农民向市民转变。
2.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提高其转移就业能力,促使其在城镇稳定就业。对企业新招用的农民工,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开展针对性强的岗前培训,使农民工尽快上岗和稳定就业。对农村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参加岗前培训,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并对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3.建立完善转户居民教育培训管理体系。推行弹性学制,帮助转户居民开展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分阶段、分时段以“累计学分”的形式完成学业。结合实际,开展送职业教育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4.提升教育培训基础能力。新建一批农民工培训基地,建好农民工培训学院。办好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打造适宜转户居民学习、方便转户居民就业的特色专业。推行“特岗、特聘和特邀”计划,建设一支适应转户居民教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八)建立完善城乡教育保障机制。
1.科学规划城乡学校布局,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转移人口目标和重点接受农民工转户的区域,准确把握城乡适龄人口及中小学在校生规模变化状况,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留足教育用地,在主城区、区县城、小城镇按照城乡规划,加快新建一批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
2.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做好新增学校师资配备、师资专项培训等工作,满足新增学校教师需求。
3.完善各级各类学生就读政策和资助体系,保障转户居民子女接受公平的教育。改善转户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条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的同等待遇;按照“指标到校、区县安排”的原则,解决转户居民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完善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转户居民子女享受国家政策优惠。
(九)建立完善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按照城市功能区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加快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建设,加快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医疗服务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保障转户居民及其子女和低收入群体在市内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
(十)完善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1.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继续执行原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2.已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当年起,给予5年的政策过渡期。在政策过渡期内,转户居民继续执行原户籍所在地农村的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七、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黄奇帆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童小平、刘学普,市政府秘书长陈和平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教委、市城乡建委、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移民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重庆警备区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和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杨庆育、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兼任。办公室负责户籍制度改革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二)明确责任分工,积极稳妥推进。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将户籍制度改革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区县(自治县)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加快制定本区县(自治县)户籍改革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具体工作,配套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市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市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制定完善相关工作细则,确保改革平稳进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的协调平衡;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户籍登记准入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户籍登记准入工作;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负责制定农村土地退出补偿实施细则;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负责做好转户进城人群的住房需求和平衡工作;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及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用工企业农民工转户的动员和转户籍的服务工作;市规划局、市城乡建委、市市政委负责城市人口扩容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市教委负责做好学校规划建设工作,满足新增学生的入学需求;市卫生局负责做好城镇医疗机构规划建设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推进农村五保对象、新增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官转户进城的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城市社区管理、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市人口计生委负责调整转户居民生育政策和奖励扶助政策,做好农村居民转户后的计划生育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推进大中型水利水电基础工程失地农村移民转为城镇居民的相关工作;市金融办负责结合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对转户居民的集中培训;市财政局负责制订户籍制度改革资金平衡的具体方案,做好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所需资金的统筹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各部门推进户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将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三)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和谐稳定。
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在全市广泛宣传户籍改革政策内容,对户籍改革涉及的重点群体深入开展政策讲解,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户籍改革。在市内主要媒体设置户籍改革宣传专栏,积极宣传户籍改革成效,为群众答疑解惑,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桥梁,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做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的信息收集、社会舆情掌控工作,制订完善相关工作应急预案,及时掌控改革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确保户籍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C. 宅基地改革是什么意思 2014农村宅基地改革最新消息
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在参加第三届中国城市管理高峰论坛时透露,土地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包括宅基地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等一系列方案,已经从国土资源部出手,提交至中央审议,预计将于年底发布。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要属宅基地改革方案。我国农村宅基地面临大量闲置、使用权权能单一等问题,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无法产权化,进而限制了农户房屋财产的抵押、担保等经济功能。与之相反的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深,城镇建设用地不足的现状日益凸显。
针对长期积累的问题,我国有22个城市正在进行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城乡增减挂钩的方式,在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将闲置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市场化的方式退出,将其指标转化为城镇建设用地指标。
不过,闲置宅基地具体以什么方式退出还存在争议。各地的试点中也根据各自情况有不同的模式,比如已经推行近6年的重庆地票模式,它将宅基地使用权量化为“宅基地权票”,通过权票交易、流转实现农民宅基地自由、有偿退出,显化农民住房财产权益。
地票从生产到使用,需要经历复垦、验收、交易、使用等环节。直至竞购到地票的市场主体选取符合规划的待开发土地,才能将地票落实为实际的建设用地地块。
虽然这一模式也被其它省份效仿,但其自身也面临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闲置宅基地的复垦由谁出钱?比如如何提高开发商购买地票的积极性?据一份调查统计,大部分的地票还是被当地的土地储备中心购买。这也是目前多地宅基地改革模式的共同点,仍然是政府在主导。
脱胎于全国各试点的这份宅基地改革方案究竟如何操作值得期待。而据经济观察报日前消息,改革方案中提出:退出的宅基地可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市场价格回购,预留一定面积用于宅基地再分配,其余可以调整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实现宅基地财产性收益。
也就说则少数剩余宅基地可“变身”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其使用权可以直接流转入市。
这就牵涉到土地改革框架中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改革。此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就曾透露,这方面改革方案将在年底或明年初出台。
该方案会在试点地区推行,是否全面推广要看试点地区推行的情况而定。而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之后并不是都能用于商业用途,而是必须符合国家土地整体规划、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转变土地用途的,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且用途转变之后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也有严格的规定。
另外,据网易财经报道,除农村土地之外,国土部制定的土地制度改革方向还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加快城市土地“三线划定”工作以及探索有条件地区“多规合一”。
巧合的是,今天下午传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通过总理签署,将于12月出台。年底一波新政策持续轰炸,将对房地产行业产生哪些影响值得关注。
D. 株洲市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突出重点乘势而上致力推动科学跨越
(一)突出“两型”建设,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推动“两型”改革率先突破。发挥“两型”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权利,全面推进各项改革。重点推动城乡统筹改革,促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同城化、社会管理社区化、土地利用集约化、产业发展集聚化,积极探索解决城乡二元结构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土地经营制度改革,统筹全市土地储备和经营,调控土地供应闸门,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地票交易制度,为加快城市化步伐和农民增收拓展新的空间。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整合政府资源,按照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的市场运营理念,打造推动城市和园区建设以及产业发展的航母,使之成为市场主体,防范财政风险。启动城区建设体制改革,适度下放城区建设权,理顺责权利关系,形成多元投入、两级分担、社会共建、全民参与的城市建设格局。
推动示范区建设率先作为。云龙示范区要按照“生态城、文化城、科教城、旅游城”的定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云峰湖国际度假区和职教城的建设步伐,早日形成示范效果。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区要迅速启动轨道交通千亿产业园、国际环保工业园、物流园的建设,加大铜塘湾港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显现循环经济效应,让老工业区焕发新的生机。天易示范区要发挥国家高新区的聚焦、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构建“两型”产业体系,发展电动汽车、风电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尤其要加快栗雨工业园中央商务区、湘水湾生态公园、神农城、武广新城和新马片区的建设,打造城市精品。
推动环境治理率先见效。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加大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抓住湘江列入国家重点流域治理的重大机遇,加强“一江四港”综合治理。推进清水塘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快34.41平方公里重金属污染土壤的生态修复和综合利用,切实改变清水塘地区的面貌。推进城镇、农村治污工作,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帮扶企业发展。推进“5115”工程,支持南车株机公司、南车时代、中铁轨道等企业做大做强,打造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千亿产业集群;支持北汽控股迅速达产,规划汽车千亿产业集群。支持株冶集团、株硬集团、千金药业、智成化工等企业加快裂变,引导企业产品终端化、经营多元化、销售规模化、产业园区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和兼并重组,将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集群内分工协作体系。启动总部经济基地建设,逐步形成梯次跟进、大小并举的企业发展格局。鼓励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指导旗滨集团、天桥起重、唐人神等一批企业上市。构建中小企业信息和决策服务平台,做好企业市场引导和信息服务。促进政银企交流对接,搭建中小企业担保、同行业互保、信贷风险补偿、信贷应急平台,营造诚信金融环境,最大限度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支持作用。
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工业结构。坚持“定好一个产业、做好一个规划、组建一套班子、培养一批人才、制定一套政策、整合一批资源”产业培育模式,落实“6+1+4”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提升轨道交通装备制造、有色金属深加工、化工、服饰加工贸易、医药食品、陶瓷等六个传统产业,培育物流产业,壮大汽车、新能源、航空航天和电子信息四大新兴产业,加快建成“四城两基地”,即电力机车城、汽车城、航空城、服饰城和国家有色金属深加工基地、新能源基地。壮大民营经济。出台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推进民营经济规模化、产业化、外向化。推进市属企业改革,鼓励民间资本介入。创造鼓励创业的良好环境,培育本土民营企业家。提升第三产业。从体制机制上研究芦淞服饰市场群提质改造的实施方案,全面提高市场群品位。实质性启动铜塘湾港区、国际物流园、芦淞服饰物流仓储配送中心,争取建设保税物流中心,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扶持大型商业超市连锁经营,完善市场体系。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发展信息咨询、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创意设计等新型服务业。
抓好园区攻坚。坚持突出特色、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明确园区功能定位,优化园区布局,防止无序竞争。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增强园区承载功能,引导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向园区集中,招商引资产业项目向园区集聚。制定园区扶持政策和园区空间规划,重点建设轨道交通千亿产业园、风电产业园、汽车零部件加工园区、金山工业园二期、航空产业园、釉下五彩陶瓷创意产业园和服饰产业园。
着力扩大内需。加快项目建设,以项目带动投资,跟踪落实核电、中航发动机、山特维克、旗滨光伏玻璃、北大方正、黄海汽车等一批重大项目,抓好南车时代百亿工程、风电产业园、煤电一体化、北汽轿车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主动对接央企和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开展以商招商、上门招商、节会招商,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扩大对外交流,积极参与上海“世博会”等经贸招商活动。落实国家促进消费的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做好家电、汽摩下乡工作。切实增强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消费能力,不断优化消费环境。保持政策连续性,适应群众生活多样性、个性化的需要,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
促进旅游升温。发挥炎帝文化、工业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文化优势,整合旅游资源,加快建设云峰湖国际度假区,综合开发炎帝陵、神农谷、云阳山、酒埠江、荷塘月色、大京等重点景区,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引进知名旅游开发企业,组建旅游集团公司,加强旅游景点营销宣传,推动旅游市场持续升温。抢抓武广高铁通车机遇,加强区域合作互动,打响旅游品牌,提高旅游知名度,将株洲打造成粤湘鄂三省游客周末休闲的重要基地。 高水平规划城市。强化规划前瞻性、操作性和权威性,努力实现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的全方位覆盖、全过程控制。严格按照“两型”社会要求,进一步搞好第七次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专项规划,完成天易示范区控制性详规和一批重点建设区域、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加强城乡规划统筹,构筑中心城区、次中心城镇、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高品位建设城市。按照“一体三极”战略构想,向北加快云龙示范区建设,向西加快武广新城建设,向南加快枫溪新城建设,全面拓展城市骨架。建成湘江五桥、湘江风光带河西城区段,拉通长江路,改造株醴路,加快东环北路等道路建设,启动建设神农大道、泰山路延伸段等一批城区道路,着力优化路网结构。新建和整合一批公交首末站场,完善智能化交通系统,抓好城区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停车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完善城市功能。实施旧城区改造提质,重点推进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深入做好绿化、美化、亮化和数字化工作,尤其要着力提升城区的园林绿化水平,建设森林城市;完善功能分区和产业布局,城市四区各打造一条特色精品街,提升城市品位。坚持非均衡发展战略,以点带面,抓好县城和重点镇的提质扩容,扶持县城建设发展。抓好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拓宽县城开发建设投融资渠道,完善县城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县城首位度。
高标准管理城市。树立“大城管”理念,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拓宽考核范围,进一步完善运行市场化、管理网格化、作业精细化、考核标准化的城市管理体系。巩固创卫成果,深入整治城郊结合部、铁路进城沿线、农贸市场、小街小巷等薄弱部位环境卫生。深入推进城市创建工作,力争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创建成功、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基本达标,加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步伐。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开展卫生县城、卫生村镇、文明卫生单位创建活动。探索县城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县城发展活力。 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县域经济建设。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实施新增粮食产能工程建设,开展粮食优质高产创建活动,确保粮食稳产增收。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绿化造林12.2万亩,其中“城边、路边、水边”造林4.45万亩。完善区域农产品布局规划,抓好106国道沿线优势农业和现代都市农业两大产业带建设。壮大炎陵白鹅、攸县麻鸭、茶陵烤烟和油茶等地方特色产业。以工业化的理念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重点扶持唐人神、好棒美等产值过亿元的龙头加工企业。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食品及种苗花卉生产基地。建设区域性农产品加工中心、农产品流通中心,加快城乡农贸市场改造,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致力打造食品安全城市。
统筹城乡基础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对接联网、互通共享。全面完成长株高速、醴潭高速株洲东互通至云田公路续建工程、醴潭高速芷线桥互通至渌口公路、省道S315龙下至攸县、网朱公路株洲县段建设,加快炎睦高速、炎陵分路口至县城高速、泉南高速茶陵县城至界化垅段、岳汝高速株洲段、国道106炎陵至槽里、省道S322炎陵至资兴段、省道S211株洲段建设,做好株潭快速南环线株洲段、省道S313渌口至湘潭谭家山公路建设的前期工作。提前实施“十二五”规划100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加强农村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完成94座病险水库治理,抓好洮水水库建设扫尾和桐坝水电站建设,加快酒埠江、官庄、皮佳如、岩口大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开展洣水流域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强水文、气象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坚持基础先行、基地示范、产业带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重点建设云田山庄、松西子、荷塘月色等新农村示范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公共财政和新增财力重点向农村倾斜。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事业,完善农村困难群体生活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做好失地农民的即征即保工作,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技能培训,让更多农民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范围。 发展社会事业。重视自主创新,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中心环节,实现由“株洲制造”向“株洲创造”转变,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企业创新的主导作用,建好国家轨道交通高分子材料中心,争取建设风电设备检验检测中心等一批研发中心和创新基地。以产学研结合为重点,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争取一批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实施一批重点攻关项目,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专利产业化、产业链条化。利用城市提质的机遇,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创新创业。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入推广“人文智育、阳光体育、快乐德育”教育理念。加快职教城建设进度,努力将株洲打造成“中部地区职业教育创新之都”。继续实施“阳光体育”工程,新建8个塑胶运动场。设立“安健教育奖”,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提质改造市博物馆和档案馆,启动炎帝神农艺术中心建设,继续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建设。抓好河东体育场改造,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着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重大疾病和职业病预防为重点,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组建市中心医院、三三一医院和恺德医疗集团,启动二医院门诊大楼建设。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试点,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效。搞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强化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切实维护残疾人和妇女儿童权益,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慈善、法律援助等社会公益事业。全面加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新闻出版、地方志、档案等各项工作。
完善保障体系。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大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全力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努力使株洲成为要素集聚、功能配套的区域性创业中心,打造创业型城市。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扎实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和医疗保险的城乡统筹工作,实现城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全覆盖,逐步健全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增强社会救助能力。
维护社会稳定。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实施“科技创安”、“社区创安”工程,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构建“平安株洲”。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价格调控,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应对公共安全危机的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军民共建活动,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做好人民防空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E. 推行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山东省枣庄市市长陈伟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实施适度的土地规模经营。枣庄市人口380万,其中,农村人口276万,耕地面积276.1万亩,人均0.73亩。人多地少,枣庄市提高土地规模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任务更加艰巨。2008年三夏之后,我和有关同志用3个月时间进行了集中调研,先后走访了12个乡镇、21个行政村,访谈了400多位农民,同16位专家及部分干部、群众进行了多次座谈,摸清了枣庄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基本情况,形成了一些共识。在此基础上,顺应农民意愿,从解决制约土地规模经营的关键问题入手,以盘活土地资本为突破口,对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进行了尝试性的改革探索。
一、土地规模经营呼唤土地资本化
我国改革开放30年和发达国家几百年的经验证明,富裕农民的基本途径是工业化、城镇化和政府补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走出来,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分散经营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虽然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小,但其基础和保障作用丝毫没有降低,粮食安全仍是最重要的任务。要保证粮食安全,一是必须保持基本农田的相应规模,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二是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涉及机械化耕作、科技推广、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等。这些都要求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
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枣庄土地撂荒、半撂荒现象较为普遍;同时,又有一些农民愿意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这就催生出两种现象:一是农村土地流转频繁。目前,枣庄市土地流转面积23.5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8.6%。二是出现了一批以土地为纽带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其中,专业合作社294家,规模经营土地6万亩。虽然枣庄的农业合作社像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但在做大做强的过程中,很多都遇到了让人头疼的资金问题。资金是经济的命脉,也是农业合作社的命脉,资金缺乏成了制约合作社做大做强的瓶颈。
解决资金问题有4个渠道:一是政府资金,但目前单纯依靠财政投入是杯水车薪。二是农民自有资金,但现实是农民还不富裕,自有资金很少。三是部分城市投资商的资金。他们投资农村土地,一般是为了上项目、建工厂,最终会导致耕地减少、农民失地。四是银行资金。目前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另加邮政储蓄,五台功率强大的“抽水机”,从农村源源不断地吸纳资金,却很少回流农村;同时,银行有一套严格的制度规定,农民联户担保只能贷到小额资金,而且期限短,手续繁琐,要想获得大额贷款,必须有抵押。对合作社和大多数农民而言,唯一具有抵押价值的就是土地,但是目前的土地制度不允许用承包土地抵押贷款。像滕州市滕阳富硒农产品合作社,幸运地拿到了沃尔玛、银座等大型超市的订单,但苦于得不到贷款,一桩好的生意泡了汤。像山亭区徐庄土地合作社,手中有近3000亩土地,但无论如何银行也不提供贷款。银行方面有自己的道理:一是农民有地无证,土地无法作抵押;二是万一到期不还款,银行拿农民没办法,也无法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资金缺乏问题,也是制约各地合作社发展的普遍性问题。要想解决资金“瓶颈”,需要实现农村土地的抵押功能。在这种强烈的诉求下,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呼之欲出。
二、土地资本化的关键是改革土地使用产权制度
30年前,安徽小岗村的农民立下生死状,承包集体的土地,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但是如果没有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小岗村那台戏也难唱下去。30年后的今天,面对蓬勃发展但缺乏资金的土地合作社,政府应该做些什么,是我们思考和研究的重点。首先,农民承包土地30年,政府该不该给他们发个证书?答案是肯定的。大学毕业有毕业证书,公民购买房子有房产证书,农民承包土地当然应该有能够证明自己相应权利的证书。其次,这个证书有什么用处?这个证可以赋予农民相对完整的土地使用产权,即包括转让权、收益权和抵押权。这样,农民就可以用这个证作为土地转让、收益、抵押的有效凭证。按照这一思路,我们推行了以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为核心的农村土地改革试点。
(一)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
在换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同时,由县级人民政府给加入农村土地合作社的农户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我们将这个证规范为“三不变”、“三保障”。“三不变”是:第一,土地所有权没有改变。交易、抵押的只是土地的使用产权,而不是所有权,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根本性质,土地并没有私有化。第二,农民承包权没有改变。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不涉及土地承包权,我们虽然给农民发了土地使用产权证,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始终攥在农民的手里,承包权的主体始终是农民,不会因土地使用产权的转移而发生任何改变。第三,农地性质没有改变。我们规定,不论土地使用产权转到谁手里,粮田一定要种粮食,这就保证了农地用途不会随着流转而发生变化。“三保障”是:保障持证农民对土地的转让、收益、抵押权。持证人在产权期限内,按规定用途,可依法使用、经营、流转、转让土地,也可以作价、折股作为资本从事股份经营、合作经营或抵押担保。土地合作社受让土地使用产权后,可以拿全体成员的土地使用产权证,向土地产权交易机构申办总的土地使用产权证。合作社凭土地使用产权证,可以向金融部门抵押贷款、融资,从而解决了规模经营的资金问题。
目前,枣庄市滕州市、山亭区已向3个农村土地合作社成员核发土地使用产权证686个,涉及土地4560亩。像山亭区徐庄土地合作社以土地作抵押,向山亭区农村信用联社贷款3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像滕州市龙珠大枣专业合作社以土地为抵押,向滕州市农村信用联社贷款4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通过土地使用产权证抵押贷款,农民的土地变成了资本,“死地”变成了“活钱”。
(二)建立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市场
农民尽管有了土地使用产权证,但对土地的转让、收益、抵押三种权利只是法律意义上的设定;要使其变为现实,还必须有相关的配套制度。为了保证土地抵押权的实现,同时也为了避免民间私下流转带来的风险,我们建立了市、区(市)、乡(镇)三级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网络。市级建“三农”服务中心,区(市)建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乡(镇)建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服务所。农民、合作社或银行拿土地使用产权证,可以到土地交易所进行交易;同时,土地交易所对土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为交易双方提供参考价格。这样就形成了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的有形市场,解决了制约农地流转的市场缺位问题。
(三)发展农村土地合作社
目前,我们发放《农村土地使用产权证》,仅限定在加入土地合作社的农户范围内,这样就形成了刺激土地合作社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因为:一是农民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而不是给企业,不会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二是促使各种不规范、松散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向以土地为纽带、紧密型的土地合作社转变。三是有了土地使用产权证,就可以对土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保证了交易双方的利益。四是凭借土地使用产权证可以抵押贷款,为合作化生产扫清了资金障碍。目前,在枣庄,土地合作社成立得多,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高,有力地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
三、围绕规避农民失地风险做好制度设计
为了使改革既积极又稳妥,我们充分借鉴了其他地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践的经验和教训。目前,全国很多地方也进行了一些探索。有的地方给农民发地权证,允许交易承包权甚至部分所有权;有的地方交易地票;有的地方允许工商资本主导农村土地经营。这些探索尽管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土地资本化,但是造成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民承包权和农地性质的改变,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农民失地、农村稳定、粮食安全等问题。我们在改革过程中,无论是指导思想还是制度设计,都尽可能地规避农民失地风险。
(一)合作社的两个“80%”,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有效控制权
我们规定土地使用产权只能入股土地合作社,不能入股一般的企业,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合作社采取的是一人一票制,而合作社基本成员中农民不得低于80%,出资获得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这就保证了工商资本不能在土地合作社中占有主导地位,农民不会丧失对土地的控制权。
(二)农业保险机制的引入,极大地降低了合作社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风险
农业是相对稳定的产业,市场风险较低,但合作社仍担心遇到自然灾害,还不上贷款。于是我们在土地合作社中引入了农业保险机制,并且政府对农业保险实行保费补贴。这一机制的引入,基本保障了合作社农业经营的稳定,使得合作社土地使用产权的抵押风险降到了最低。
(三)“1/3”和“3年”的抵押限制,使农民不会长期全部失地
我们采取有限制的抵押贷款方式,土地合作社用来抵押贷款的土地使用产权不是全部,而是最多不超过1/3;即使这部分土地使用产权因经营不善而被迫抵押拍卖,加入合作社的农民仍然拥有绝大部分的土地使用产权。我们还规定土地使用产权抵押的年限不能超过3年,即使这部分使用产权被拍卖,也只是短期失去,期限一到,使用产权又回到了农民手里,因此不会造成农民失地。
(四)规模经营效益好、风险小,合作社的土地使用产权得到了有效保证
与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相比,合作社规模经营的经济效益好,抵押资产多,贷款额度大,还款能力强,银行更愿意贷款。而且合作社少则数十户,多则几百户,银行给合作社放贷,相当于扩大了担保户数,远远超过目前联户担保户数,贷款风险进一步降低。
四、尊重农民意愿而不“刮风”
枣庄市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是在顺应农民土地规模经营意愿的基础上,遵循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一方面放手让农民探索,另一方面给予规范性的引导和帮助,站在幕后当“导演”,而不是走到前台直接操作,充分尊重了农民的意愿。
(一)改革的主要动力来自农民,出发点是为了农民
现在一些地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多数是自上而下铺开,还有的是政府和开发商共同推动,最终目的是为了追求土地的潜在增值效益。枣庄市农村土地改革的诱因,主要是为了追求土地的规模经营效益,而不是为了追求农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增值收益。
(二)坚持“稳”字当头,在有条件的地方先行试点
枣庄市的改革不是大面积铺开,而是在一些有条件的土地合作社中逐步推开。我们没有号召农民在短时间内都必须采取这种模式,而是设计了一个相互配套的机制,鼓励和引导那些有条件流转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更高效率的规模经营。农地流转过程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看重的不是眼前,而是更看重长远的发展。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有条件规模经营、愿意拿出来流转土地的农民会越来越多,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的土壤和空间也会越来越广阔。
(三)改革的重点放在农业地区,而不是近郊区
一些地方的农村土地改革,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把农地变成建设用地,改变了土地用途,对粮食安全是有影响的。我们的改革试点集中在农业地区,农地的性质没有变化,农业生产的效益提高,粮食安全得到了保证,在我国广大农业地区具有普遍的意义。
枣庄市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不是孤立的创新,而是顺应城乡统筹和现代农业发展应运而生的产物,是一种摸着石头过河式的探索和尝试。这一改革现在刚刚起步,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肯定有许多不当之处,还需要做大量细致的基础工作。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和完善,使其更具操作性。
F. 因征地现在转为城镇户口现在有合作医疗 现在以个人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吗 重庆永川区
你好,我和你的情况是一样的,不知道你那所学校,但我决心不转,不知道你看
渝府[2010] 7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没有,这个文件已经明确表示,大学生把隐藏的裸体转,你的土地和物业剥离,只要您的帐户成城市户口,不涉及一分钱的赔偿问题,你不会有一分钱的补偿收入为城市户口,当然,还有着眼未来生活,未来的土地失物招领服从的权利。所有这一切是自愿的,重庆市政府明文规定。你知道,CET不挂钩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转让和学位证挂钩的更是离谱。所以,你可以清除他们这样做不符合要求! !的方式来支持你的想法! !这是文件,你可以看看! !
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取得实质性突破,以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资源有序流动的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素,在与有关各方协商,现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在深入了解
目前的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不再适合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是必要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农民工利益的民生保障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户籍差异影响社会公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在给定条件的农民工城镇居民身份,有利于给同事同样的权利,农民工享受城镇居民同样的公共服务待遇。
(二)有利于促进城市的人口集聚,加快城市化进程。在我们的城市,市区户籍人口的比例越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聚集的城镇人口,形成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模式的整合。
(C)有利于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外来务工人员是很难获得城市户籍,影响城市的消费积极性。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真正成为城镇居民,农村居民进入城市后,帮助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D)是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盘活城乡资源。长期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资源要素流动渠道不畅,在城市和农村,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破沟通障碍,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将有利于加快农村承包土地,宅基地和森林资源的流动,提高资源要素在城市和农村地区的价值。
(E)是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力的提高,繁荣农村经济。农村人是粗放型的生产,低效利用的资源,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转移,有利于扩大在农村地区的人均耕地面积,并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
二,指导思想,改革户籍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促进合格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的农民工进入城市为突破口,转让,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有序转移,逐步缩小附加居住在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的差异,消除农民向城市和城镇转移的体制性障碍,促进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并最终形成一个科学的,有序的人口城市化机制,全面推进“五个重庆”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全面提高城市和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并探讨城市和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二)基本原则。
首先,整体规划。的整体设计,明确的阶段,等级设置准入标准,建立一个系统,以提高各种组传输镇通道,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
自愿支付。充分尊重农民转户的意愿,根据法律规定,在完善社会保障支付,以确保农村居民进入城市,生活有保障,实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积极稳妥的。充分考虑政府的耐力和城市资源的承载能力,分类分阶段有序推进,防止损害农民的利益,防止农民流离失所,防止出现城市贫民窟的现象。
四个综合。加强设计的系统资源转化为财富的增量市场为基础的手段,以促进实现增量改革的财富创造资源增量改革的目标。
促进发展。努力消除人口自由流动的障碍,激活各种要素在城市和农村地区,促进协调发展,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和社会。
结合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考虑的因素,经济发展的自然环境,资源承载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分阶段推动人口向小城镇聚集在1000平方公里的地区县(市)?主城,市域范围内户籍合理转移,逐步建立城乡人口和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
2010-2011年,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转变为城镇居民的新一代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家庭,力争300万个新的城镇居民,非农户籍人口的比例增加29%至37%,转移的人口在主城区县,小城镇三个城镇体系的合理布局。
2012年至2020年,通过系统的系统设计,建立和完善土地,住房,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医疗的支持和保障机制,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力争转移80万-90万元人一年到2020年新的700万城镇居民,非农户籍人口的比例提高到60%,主城区集聚10万城镇居民,地区县(市)收集600万城镇居民和300万城镇居民的小城镇,到形成合理流动,权益公平,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体系。
集中精力解决一些农村居民转移的
约束力重庆实际坚持面对的重大突破,推进户籍通道,重点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自愿代的顺利交接的结合农民工进城定居促进3,388,000市农村居民的国籍前两年集中转让。
(一)推动有条件的农民工和新一代的户籍转移。
225.6万名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在主城区,远郊三年以上,县城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居民由区(县),以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障,承包地,宅基地和林地权属问题。
市农村籍大学生6670万已登记的城市,学校招生城镇居民户籍集体户或地方,及收益的权利,保留其个人征地补偿的资金,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学费,生活费成本,包括在保护范围内的公租房,毕业后。
新增180万农村籍义务兵服务有不到10士官退休,自愿转为城镇居民,享受城镇义务兵安置政策,其中区(县)是
负责组织实施的(二)妥善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
3290万多年来一直未转非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区(县)政府确定的有关原则,参照征地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村居民的土地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养老保险。
490万未转染的失地农村移民到城镇居民和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是征用土地的农民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养老保险不再享受安置政策。
0.9 000个城中村,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根据政策,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补偿,区(??县)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五保对象
6000000集中的的支持自愿转为城镇居民,享受城镇集中支持“工作人员”的待遇,区(县)负责组织实施。
科学设置家庭准入条件
按照宽严程度分级承担原则,放宽主城的进一步开放区,县城,乡镇落户条件的全面开放,并积极引导市籍的整个家庭农村居民到城镇落户,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
(一)主城。
1。全市农村居民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的国籍,他本人和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法律的稳定性居住的移民家庭。
2。城市农村居民购买商品房的国籍,他们的生活一起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迁移的家。
3。投资的工业城市,农村居民的国籍,3年累计10万美元或1年以上5万元,自己和自己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合法稳定住所迁移户的税务。
(二)在城市的郊区县31区。
1。城市,农村居民的国籍31日在郊区区县城务工经商3年或更长时间,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合法稳定住所迁移的家庭。
2。城市农村居民购买商品房的国籍,他们的生活一起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迁移的家。
3。投资的工业城市,农村居民的国籍,3年累计50,000元或1年以上2万元,自己和自己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合法稳定住所迁移户的税务。
(c)其他城镇。
市籍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到附近的城镇居民。
(四)其他规定。
1。市籍农村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迈的父母与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移民户寻求避难。
2。城市老年人与市籍的农村孩子身边无子女的父母可以采取避难的移民的家庭。
3。优秀的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国籍和他们一起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独立的停留时间限制。
建立完善的支持机制
合并户籍转移制度,建立土地,住房,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卫生支持和保护机制,逐步消除的治疗户籍制度改革城乡户籍之间的差距,促进城乡户籍制度整合,推进城镇化,加快发展。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处置机制。
1。允许之日起整个家庭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三年保持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村住房使用权或使用权的转让。合同期内允许保留林权。鼓励转户居民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管理权,土地使用权和农村住房。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住房,参照期间,区(县)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构附件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参照地票价款政策一次性给予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土地征用和未来不再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按本轮土地的剩余年限的合同期内,类似的土地补偿费,区(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措施的平均发行收入。
2。家庭部分成员转为城镇居民保留其宅基地和农村住房,相应的承包土地的补偿或右的收入,整个家庭后转让不再享有分配宅基地的权利。退出的宅基地和农村住房的城镇居民,整个家庭是家庭成员,承包的土地,并享受补偿。
3。形成市,区(县)农村土地整治流通的身体负责,以补偿农民退出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村住房和处置。退出的宅基地,承包地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储备机构承担的补偿费用的边界扩展。建立农村土地补偿周转金,为农民退出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村住房的周转资金需要。
4。农村土地整治的流通机构应积极盘活土地出让的出口。按照相同的控制,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退出承包地,以增加土地改良工作的规划和使用的要求,促进农村土地承包大企业,实现规模化经营的龙头企业转移,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水平。退出的宅基地,优先保障农村发展建设用地的需求,通过增加或减少挂钩,土地票交易,这是其资产的价值。地票,而大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森林的土地使用权,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
(二)建立住房保障机制。
1。在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包括廉租住房,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转移就业的农民工和新毕业的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农村新退休士兵,以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在没有住房或住房困难的生活条件,转户居民,并鼓励有条件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2。主城,区县城规划面积条件的农村居民可以传送到一个??统一的中央居住区的规划和建设。提高城市规划区?主城和区县转让中心住宅小区,农民工公寓的投资建设力度。中央居住区,农民工公寓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供应,廉租住房比照,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可负担得起的住房,享受免除收费和政府性的行政事业性基金和其他相关政策。
(三)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1。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自愿退出的宅基地,其工作人员年龄超过16岁的,参照征地农民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整个家庭的保险资金需要由区县(自治县)退出宅基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工资部门批准。退出宅基地的补偿不足以支付差额部分由个人自筹资金支付。如果支付剩余的,其余的将在返回的转户居民。
2。农村居民家庭的一些成员参加城镇居民处于工作年龄,根据规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统一按照规定缴纳保险,雇主可以在一个灵活的身份参保缴费。达到所要求的条件下,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平等的退休福利。
3。被征收按照法律规定的土地转户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按照征用土地的农民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会计)的土地转让给非工作人员已在过去,大型和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淹没失地人员实施,提高征地审批和农民程序后,参照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
4。农村籍大学生在校期间办理农民程序,和家人一起撤退到征地农民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可参照参加养老保险,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继续投保。
5。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没有条件参与征用土地农民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本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6。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方式传输,加快发展,使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实现养老保险的顺利交接和有效的连接。
(四)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1。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参加工作的年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统一按照规定缴纳保险,雇主可以在一个灵活的身份参保缴费。为了达到规定的条件,享受城镇职工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2。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没有条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可自愿参加。
3。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的过渡性条文之间传输加速发展,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实现医疗保险的顺利交接和有效的连接。声音
(五)保障机制,健全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
低收入人群的财政困难,建立和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时对符合条件的转户居民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的建立,全覆盖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乡镇家庭的老人和区(县),加强城市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设施,有效地满足社区服务管理和安全及其他公共服务的需求,,拯救城市扩张。
(f)建立完善的就业保障的机制。
1。转户居民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一系列的政策支持,以促进稳定就业镇。技能通过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信息,帮助实现就业,通过市场竞争。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就业援助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帮助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支撑位置。
2。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政策支持,加强职业指导,建立大学毕业生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引导农村国籍和农民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业园区,小和中型的企业实现稳定就业。
3。市农村籍和农民的初,高中参加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高中毕业生,可在一个固定的生活津贴,艰苦条件给定一个固定的学费补贴。
4。为了鼓励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和其他转户居民开始自己的事业。提供政策咨询,处理农民进入城镇创业扶持政策的地区。
(G)建立了完善的培训机制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业务支持服务,以帮助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1。分类开展转移的户籍居民的教育和培训。目标,在所有转户居民开展新的公众教育和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转户居民16-30岁年龄,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以提高他们的学历,提高就业的工作年龄段的转户居民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转户居民由农业向非农产业的农民向市民的目标。
2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提高自己的能力,转移就业,促进稳定的工作,在镇企业新招聘的农民工,根据企业的工作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职前培训,诱导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尽快参与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参加职前培训,享受和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特殊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成本第一次评估给予全额补贴。
3。建立一个完善的构成居民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引进灵活的教育系统,帮助开展工程研究阶段交替工作,按期完成他们的研究,在“累计积分的形式转移居民。结合实际进行职业教育纳入各乡镇,进社区,进企业的活动。
4。加强教育和培训的基本能力。新的一组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基地,并成立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学院。运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建立适当的转户居民特点的专业学习,促进就业转户居民。实施“特殊岗位,特聘请”计划,建设一个双师型“教师适应转户居民教育。
(八)建立和完善城市和农村教育的保障机制。
1。科学规划城市和农村学校布局,农民工的地区转移的户籍制度,转移人口,适龄人口的准确把握改革的目标和优先事项,在城市和农村的学生在规模的变化状态,“政府的区(县),以保持足够的教育网站,在主要城市的区县级,按照城乡规划小城镇,加快了构建一个数量的幼儿园,小学和中学,职业学校。
2,增加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新学校的教学人员,教师特殊培训,以满足新的需求,为学校教师,完善各级
3。学生的政策和资金的制度,以保障转户居民的孩子得到公平的教育,提高转户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学生,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同等待遇,学校,地区和县的安排,按照“指标”的原则,解决转移居民的子女就读高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的各级,以确保转户居民的子女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九)建立的保障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
根据城市功能区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分布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加快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建设,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覆盖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建设,并逐步完善医疗服务基础设施,设备,施工,保障转户居民及其子女和低收入群体享受乡村生活在城市的公共卫生服务。
(J),以提高计划生育政策。
1。转户居民,继续享受城市的社会保障福利的生育政策执行原居住地的农村居民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激励。
2。转户居民享受城市的社会保障福利,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福利时给予政策过渡期为五年。在过渡时期的政策,转户居民,继续执行原来的住所农村的生育政策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激励。
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黄奇帆头,副市长童小平,刘学普,政府秘书长陈和平,市的政治和法律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国土和房屋局,市人力社保局副组长,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教委,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政委人口和计生委,市入境事务处,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重庆驻军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和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杨庆育,市公安局汪哩皲同时,该办公室负责户籍制度改革,组织和协调的一天到一天的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积极稳妥地推进。,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改革的重要意义户籍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改革户籍制度作为中央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生效。为主体的区(县)责任的户籍制度改革,户籍改革,加快发展,实现本区(县)的意见,组织和实施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配套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成市委,市政府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市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则,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政策措施,协调和平衡;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户籍访问特定的组织和实施的户籍访问,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负责开发的农村土地退出补偿规例“;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的发展,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的实施细节,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的住房需求的人口转移城镇和平衡;市经济和市中小企业局部门负责用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转让动员和转移的户籍服务,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委负责信息化委员会,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城市人口膨胀后,好学校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以满足新的学生入学的需求,市卫生局负责城市医疗机构的规划和建设,市民政局负责事务局是负责促进新农村五保对象,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务有不到10士官城市转移工作,应采取负责的城市社区管理,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调整转户居民生育政策和奖励扶持政策,农村居民转移计划生育,市水利局负责推广的基础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失地农村移民到城镇居民,市金融办负责推动农村金融创新与户籍制度改革相结合,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的转户居民集中培训,市财政局负责平衡的户籍制度改革资金的具体方案的制定,执行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协调所需的资金。区县(自治县),各部门推动的户籍工作的进展改革评估将被纳入市委,市政府的年度目标。
(三)加强宣传和指导,确保和谐稳定。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户籍改革政策的内容通过各种渠道在城市,户籍改革涉及的重点群体,深入的政策,以解释和引导群众以参与的家庭登记改革举措。坐落在城市的主要媒体宣传栏的户籍改革,积极推进户籍改革的成效,回答问题的群众,建立一个良好的氛围,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并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信息收集,社会舆论,控制工作做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建立健全相关应急计划,并及时控制改革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以确保
中旬,7月20日,2010 0
关键词:公安帐户户籍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改革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高
市法院,市检察院,重庆驻军。
重庆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发布2010年07月26日
G. 政治论述题:请运用经济有关知识论述农村土地经营权改革的深远意义。
房地产
2013.10.21
[Table_Invest] 评级: 上次评级:
2001
转让、作价 土地所有 入股、出 者和使用 资、出租、 者 抵押
规划区外所有 集体建设用地
不得用于 商品房开 发建设
数据来源:朱建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典型模式和法律困境》[D].重庆大学,2010.,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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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宅基地流转模式 宅基地臵换是中国农村土地第三次改革,通过农村地区土地制度的改 革,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与现行的制度之 间的矛盾,解决农村生产经营规模小、土地产出率低、大量农村住房闲 臵、宅基地浪费严重等问题;再根据“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与农村建设 用地的减少相挂钩”的原则,拓展城市建设空间,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 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保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通过承包地流转 和宅基地整理复垦,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农民集中安臵,解决农村宅基 地低效利用问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和 利用率。
3.1. 按主导方式分:政府主导、市场主导、农民主导 宅基地臵换的方式主要有政府主导、征地方式;市场主导、出租方式; 农民主导、农业产业化方式。 表 3:按主导方式划分的宅基地臵换方式 臵换方式 政府主导、 征地方式 臵换背景 地方政府基于工业园区建设、 交 通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对土 地的需求, 主动采取征地换保障 的方法, 促使分散农民集中居住 适合地区 距离城镇较 近的农村 距城镇较近、 非农行业对 土地的需求 强烈、 但又不 具备征地条 件的农村 距离城镇较 远的农村, 受 城市化和工 业化的辐射 较小 优势 解决了征地农民的社 会保障 缺点 最容易导致政府与 农民之间利益博弈 和产生矛盾的方式 由此产生的就业机 会难以完全吸纳农 村富余劳动力; 农民 的经济保障受到市 场的影响, 社会保障 有隐患 对农业生产与管理 的要求比较高, 处理 不好, 容易导致农民 的收入渠道有限, 社 会保障难以保证, 宅 基地臵换就变得比 较困难
市场主导、 出租方式
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非农 行业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加大, 使 得周边农民找到了商机
这种方式是最自然的 农民集中居住的方 式,不容易产生尖锐 矛盾
农民主导、 农业产业化 方式
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 转, 促使农业规模化经营和产业 化经营, 由此获取更多的土地收 益, 使农民在改善原有居住条件 的过程中臵换房屋, 自愿逐步集 中居住
关键就在于在转包、 出租、入股等土地流 转方式中是否因地制 宜地采取了有效的方 式, 促使农村长效增 收,有能力解决镇保
数据来源:杨建军,阮丽芬《农村宅基地臵换模式比较与分析》[J].城乡规划.园林规划,2011.,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3.2. 按臵换对象分:货币、异地房产、异地宅基地 宅基地的臵换方法可以根据各地的情况以及臵换对象的具体情况不同 分为以下三种:货币臵换、异地房产臵换、异地宅基地臵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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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按臵换对象方式划分的宅基地臵换方式 臵换方式 针对人群 已搬入城市居住 和就业的人群 臵换地 镇区或其 他城市 优势 承包地处理方式 获得经济利益, 使原本死的宅 必须交还给村镇集体, 基地变成活的资金, 可以自由 由村镇集体集中后出租 购买城镇房产 , 落城镇户籍, 规模经营 享受城镇生活品质。 保障了农民的对不动产权的 自由处臵权力; 享受城镇的硬 件设施, 居住和生活环境大大 改善;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 从而改善经济水平。 中心村集中建设住区, 农民的 生活环境提高, 生活成本依然 较低, 且可根据农民意愿继续 从事农业劳动 可有条件性的保留或放 弃承包地,例如在城镇 已有稳定的工作,就业 单位给予各类社会保险 者则可选择放弃承包地
货币臵换
异地房产臵 换
有进城就业和居 住愿望的农民、 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民集中 住宅区
异地宅基地 臵换
希望依然从事农 业的、习惯居住 在农村的人群
保留下来 的中心村
保留承包地
数据来源:杨建军,阮丽芬《农村宅基地臵换模式比较与分析》[J].城乡规划.园林规划,2011.,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3.3. 实践中的地方典型模式 我国宅基地流转处于试点探索阶段,由于农村土地产权的多层次性和各 地经济发展水平、地理条件的差异性,形成了多种多样的流转模式。主 要案例有:天津、成都温江和浙江嘉兴、重庆九龙坡等地区 图 5:天津“宅基地换房”模式 银行 融资 政府 成立 投融 资建 设公 司
建设资金
规划 建设 新型 小城 镇
村民 申请 换房
实施 换房 (配 套政策 和保障)
土地整 理将农 民宅基 地复垦
节余的建设 用地指标挂 钩到小城镇 土地进行招 拍挂
数据来源:解安宁,刘芳兵,曹天天,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模式创新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1(9).,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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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浙江嘉兴“两分两换”模式
永久放弃承包地 承 包 地 转租、转包
换取养老金、 租金、 股金、 就业扶持 参加社保 反租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提供就业 继续耕种 提供资金
异地臵换 宅 基 地 货币补偿 臵换安臵房 提供房源 复 耕 指 示
房地产开发
购臵商品房
工业区开发
安臵房建设
数据来源:王佑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体系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2009.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图 7:成都温江“双放弃”模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 出租、入股 租金或股权、红利 土 地 确 权 林地使用权 农民所得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换社保、 出租、入股
股份收益或租金、 农民 的工资性收入
房屋所有权
集中住房或城市公共 服务、社保、补偿金
数据来源:王珍《成渝试验区土地流转模式比较研究_王珍》[D].四川农业大学,2011.,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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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经济、制度双轮驱动的农地流转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驱动因素包括社会经济因素、土地制度因素。 (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非农产业、城镇化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水平不 断增长,改变了城乡社会经济结构,增加了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需求,从 经济上驱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2)农地管制的加强以及土地市场 的发展,改变了土地供给的数量和结构,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显化了 土地资产价值,促使土地资源按照市场规律进行配臵,从制度上驱动农村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图 9:经济、制度双轮驱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非农产业发展
社 会 经 济
城乡社会经 济结构变化 建设用地 需求增加 经济驱动 农 集 建 用 流 制度驱动 村 体 设 地 转
城镇化发展
固定资产投资
土 地 制 度
土地市场发展
土地资产 价值显化 土地利用 方式转变
农地管理制度
数据来源: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5.1. 非农产业发展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建设用地是非农产业发展的空间载体,非农产业经济总量和结构与其所 占用的土地数量和结构存在密切联系,一定的经济结构和生产结构(产业 结构)都可以通过相应的土地利用结构来得到反映。因此,随着我国非农 产业的增长,不可避免地带动建设用地的规模扩张和结构变化,这也同样 体现在农村土地利用上。 单纯以数量增加为特征的建设用地扩张,将给耕地保护和生态安全带来 巨大危害,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替代对农业用地的占用,有利于减缓社会、 生态发展面临的危机。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其特有的优势,承接着非农产 业发展对土地的强烈需求。 一方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数量巨大但闲臵现 象严重,集约利用度普遍较低,具备二次开发潜力;另一方面, 农村非农产 业发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受到土地管理法保护,在法律上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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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有限,上地需求不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只能是偶然地、零散地进 行。 (2)在加速发展的中期阶段,农村人口向城镇迅速集中,必然要求城镇生 产设施扩张、 居住条件改善、 基础设施升级,这需要土地资源的大量投入, 促使城乡结合部的集体建设用地以其区位优势,承载着城镇发展对土地 利用带来的压力,吸引了包括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发生流转。 同时, 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其原来使用的建设用地并不改变权利和用途属 性,导致农村建设用地闲臵、低效利用现象严重,这为集体建设用地的再 次开发利用创造了条件。 (3)当城镇化进程完成进入后期阶段,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较高,城乡差距 缩小,建设用地需求相对稳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将趋于平稳。
5.3. 固定资产投资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固定资产投资是社会经济再生产的必要过程,主要通过基本建设、 更新改 造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等投资实现,是要素投入的主要表征指标。 随着固 定资产投资的不断增加,各项土地开发和建设活动资金来源充足,对建设 用地产生了巨大需求。 当国有土地供给难以满足建设需求时,投资对土地 的需求就转向了集体所有建设用地。 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也带来了农村 房屋建设的快速增长。 图5: 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 400000 350000 300000 250000 200000 20% 150000 100000 50000 0 1981 1983 1985 1987 1989 1991 1993 1995 1997 1999 2001 2003 2005 2007 2009 2011
图 6: 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 增速 70% 60% 50% 40% 30% 20000 -20% 15000 10000 5000 0 1981 1983 1985 1987 1989 1991 1993 1995 1997 1999 2001 2003 2005 2007 2009 201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40000 35000 30000 25000
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增速
80% 60% 40% 20% 0%
10% 0% -10% -20%
-40% -60% -80% -100%
数据来源: WIND、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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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建设用地红线 3900 3800 3700 3600 3500 3400 3300 3200 3100 3000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建设用地 红线
图 12: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持续增加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5% 5% 0% 15% 10%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增速 20%
数据来源: WIND、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农地管制制度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影响建设用 地的自然供给和经济供给间接实现的。 农地管制水平的加强,从数量上控 制了新增建设用地对农用地的占用,增加了农地非农化的成本,一定程度 上减少了建设用地的自然供给量。在新增建设用地供给有限的情况下, 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成为保障土地经济供给的重 要途径。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对农地管制加强的应对行为。尽管 1998 年修改的 土地管理法出于耕地保护的目的,严格限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交易 行为,但 2004 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在进一 步严格农用地管制的同时,明确规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 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从而引导集体 建设用地流转有序进行。 随着我国耕地保护形势的日益严峻,农地管制制度将日趋严格,农村集体 建设用地将成为土地供应的主要来源。
5.5. 土地市场发展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实质上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场化配臵。但 在计划经济时代,土地资源实行行政指令配臵、无偿使用模式,土地市场 难以发展,土地价格遭到扭曲。由于土地资源配臵市场化程度低,土地价 格没有真正反映其价值,扭曲的市场价格反而扩大了对耕地非农化的强 烈需求,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却难以进行。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土 地有形市场逐步建立并完善,当前一级市场的整体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 二级市场总体呈快速发展态势。 土地市场的发展,显现了土地的真实价值,土地价格逐年上涨。随着土地 市场价格的回归,土地集约利用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无 偿、无期限使用局面逐渐被有偿、有期限使用替代,市场机制同样对集体 建设用地配臵效率产生作用。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16 of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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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 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 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使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内容 与形式受到限制 明确提出, “各地要制定鼓励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的政策,通过集 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臵换、分期缴纳出让金等形式,合理解决企 业进镇的用地问题。 ” 提出, “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 指出增减挂钩试点与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相互促进,虽然该意见强调 挂钩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用于商品房开发必须办理征地手续,但同时 鼓励通过开展土地评估、界定土地权属、按照同类土地等价交换的 原则,合理进行土地调整、互换和补偿。根据“依法、自愿、有偿、 规范”的要求,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 指出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经国土 资源部批准,稳步推进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 并按照 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臵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 求,稳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同时强调应坚决制止用“以租代征” 等形式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 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 押。 在此, ” 乡镇、 村企业的厂房所占用的土地必须是集体建设用地, 允许这部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一旦抵押权实现,就会出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移转的现象。 “要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经部批准,稳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 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加以规范完善。 ” 再次强调应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 有土地进行建设。严格查处和严肃禁止“以租代征”转用农用地的 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以兴办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益事业和公共设 施建设为名,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严格坚持法律关于宅基 地使用权取得和转让的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 民住宅和小产权房。 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 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 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 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 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必须 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 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抓
2003 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 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 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 [2004]28 号) 《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 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 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关于坚持依法依规管理 节约集约用地支持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
2006 年
《物权法》
2006 年
国土资源部 2006 年《关于 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 约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的通知》
2007 年
《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 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 的通知》
2008 年
十七届三中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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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 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 筹发展的若干意见》
从四个方面推动并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一是明确土地市场准入 条件,指出在城镇工矿建设规模范围外,除宅基地、集体公益事业 建设用地外,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并已经确权为经 营性的集体建设用地,都可采用出让、转让等多种方式有偿使用和 流转。二是完善土地资源配臵机制,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要 求各地充分依托已有的国有土地市场,加快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 设,促进集体建设用地进场交易,规范流转。三是制定集体土地收 益分配办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指出在集体建设用地出让转让等 流转活动中,应按照“初次分配基于产权,二次分配政府参与”的 原则,对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益进行分配。四是对需要流转的 集体建设用地,要重点开展集体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特别要 开展集体经营性用地的认定和确权,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供条件。 提出在经济条件好、土地资源供求矛盾突出的地方,允许对新申请 宅基地的住户开展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因地制宜推进“空心村” 治理和旧村改造,在现状建设用地边界范围内,留足宅基地后,其 他土地可依法用于发展二、三产业,但不得用于商品房住宅开发。 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明晰土地产权。2012 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 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010 年
《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 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 民权益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 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 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2012 年
数据来源:陈利根,龙开盛, 《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6.2. 土地资本化为趋势和方向 土地资本化是趋势和方向。土地资本化是一种产权金融化过程,即通过 对产权进行规范交易,为土地资产提供流动性。通过这一交易机制和交 易市场,促进社会对土地资产的利用效率,达到土地资产的最优配臵。 这是当前比较先验的一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也是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 革的方向。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做法有浙江省嘉兴模式、山东枣庄模式、 成都温江模式、重庆模式。 主要原则:规范城乡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指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将会长期化运行。 增减挂钩制度常态化,有助于强化建设用地指标的管理。在新型城镇化 催生粗放式用地冲动、征地环节引发社会矛盾的背景下,为一项有效的 管控手段,有助于城乡建设用地转换过程中的规范化。从国土资源管理 部门开展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等举措来 看,未来的土地使用制度,倾向于鼓励从现有土地中挖潜,而不是一味 通过土地整治补充新增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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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土地资本化为趋势 标志性事件 2007 年 6 月, 嘉兴推行 “两分两换”新政策; 2008 年,浙江省政府、 省国土厅下发《关于进 一步加大农村土地整 理改革试点的通知》, 在全省范围推广“嘉兴 模式” 核心内容 交易平台 市场主体 特点 取消农业户口、 非农业户口分类 管理模式,统一 登记为“居民户 口”明确以土地 ; 使用制度改革为 核心 “十改联动” 改革。
浙江嘉兴模式
“资源价值化,价值 资本化” 以宅基地换 ; 住房、换钱、换地方, 县 (市、 区) 专业合作 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换 农村土地流 社与社会 股、换租、换保障; 转服务中心 资本 开中国农村宅基地入 市先河 《土地使用产权证》 , 持证人在产权期限 内,可依法使用、经 农村土地使 营、流转、转让土地, 用产权交易 也可作价、折股作为 所 资本从事股份经营、 合作经营或抵押担保
山东枣庄模式
2008 年 9 月 14 日,山 东枣庄成立中国第一 家农村土地使用产权 交易所
农村土地 合作社
发放《土地使用 产权证》创新土 , 地使用权权能
成都温江模式
农村林权、土地承包 经营权、农村房屋产 2007 年 3 月,温江区出 权、集体建设用地使 台《关于推行农村“两 用权、 农业知识产权、 股一改”试点工作的意 农村经济组织股权等 见(试行)》 ;2008 年 4 农村产权可流转和投 月,成都市农村产权流 融资;担保公司对土 转担保有限公司成立; 地承包经营权、林权 2008 年 10 月,成都市 等流转行为进行担 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所 保,对利用宅基地、 农村房屋等抵押融资 进行信用担保 2005 年 9 月, 重庆成立 第一家土地合作公司; 2007 年中, 重庆市工商 局推出《服务重庆统筹 城乡发展的实施意 见》 ,允许农民以土地 直接入股创办合作社 或公司,即“股田公 司” ;2008 年 8 月,重 庆土地入股公司的试 验被叫停 按照改革历程,重庆 模式的先后内容是: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 地附作物入股;以土 地直接入股创办合作 社或公司,即“股田 公司” 土地入股的公 ; 司全部改制成专业合 作社;城乡土地大范 围臵换的“地票”交 易制度
成都市农村 产权交易 所;农村产 权流转担保 有限公司
专业合作 社与社会 资本
农村土地资本化 改革被包含在农 村产权制度改革 中;集体资产股 份化和集体土地 股权化
重庆模式
重庆农村土 地交易所
专业合作 社与社会 资本
住房换宅基地、 社保换承包地
数据来源:张益伟《城乡统筹视角下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选择研究》[D].重庆工商大学,2011.,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6.3. 城乡土地同权同价为长期目标,但短期难以实现 从现有制度进展来看,实现农村土地与城镇土地的同权同价,进而达成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20 of 30
H. 农民进城但不愿放弃农村户口是什么原因
农民进城但不愿放弃农村户口的背后,是农村户口“含金量”明显上涨。
董小伟最近对当地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作了详细对比,发现在与户口相关联的12项权益中,就业、养老保险、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等5项城乡基本无政策差别;土地权益、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村五保、扶贫等5项是农村户口独有;只有低保城市补助标准比农村每月高40元,公租房、廉租房为城市户口独有的。
董小伟说:“近年来,附着在农业户口上的优惠政策持续不断出台,大大增加了农业户口的吸引力。农民愿意在城市工作生活,但不愿意迁户口,是算了一笔利益账后的理性选择。”
多位基层干部、专家认为,要提高农民进城落户的意愿,真正推进人的城镇化,关键要盘活农村土地资产,让农民和土地“解绑”。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研究部主任王守智等专家表示,目前除常规征地拆迁获取补偿退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如何主动退出缺乏制度安排,农村资产的财产性价值无法实现,导致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宁可土地撂荒、农房空置,也不愿从农村迁出户口。
董小伟算了一笔账,总体来说,土地是农民的根本保障,房屋是农民的主要财产。在阆中当地,人均土地权益3万多元,如果不能通过正规渠道将其变成财产性收入,农民不会退出农村户口。
目前,如何让农民与土地“解绑”,中央和各地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展开多项探索。重庆市推行“地票”制度,引导农民自愿将闲置、废弃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形成的指标在保障农村自身发展后,节余部分以“地票”方式在市场上公开交易;湖北宜城市探索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对农民多占的面积实施退出有偿奖励办法,一年来已有68户自愿退出。
多位专家、基层干部建议,一方面要总结完善各地探索的经验模式,另一方面需要加快顶层设计,从理论和实践中创新突破,使农民真正从土地中退出来,自愿进城落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8-0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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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如何评价《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在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建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与村民自治组织制度相交织,构成了我国农村治理的基本框架,为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基本的制度支撑。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必须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进一步发挥集体经济优越性,进一步调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积极性。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允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
二是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抓紧修改有关法律,落实中央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重大决策,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在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和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指导意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制定出台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文件,规范草原承包行为和管理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引导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转。
三是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行特殊保护。完善土地复垦制度,盘活土地存量,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生产建设毁损耕地的复垦责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办法。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责任,完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价体系,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到位、质量到位。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田现象,杜绝违规占用林地、湿地补充耕地。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票”等试点,推动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
2.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在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核实农村集体资产基础上,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现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
3.深化林业和水利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重点,深化配套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完善林木采伐权,管好公益林、放活商品林,调动林农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的积极性。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研究提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的指导意见,有序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必须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为核心,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符合国情和发展阶段的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
4.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在农村耕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以及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度,不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使适度规模经营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提升农户家庭经营能力和水平,重点发展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适时提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立法建议。
5.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务,创新农业产业链组织形式和利益联接机制,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机制,允许政府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完善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
6.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家庭经营在相当时期内仍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力量,要通过周到便利的社会化服务,把农户经营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充分发挥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作用,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府向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
7.培养职业农民队伍。制定专门规划和切实可行的政策,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扶持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8.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对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严格的资格审查、项目监管和定期督查机制,禁止以农业为名圈占土地从事非农建设,防止“非粮化”现象蔓延。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探索建立工商资本农地租赁风险保障金制度。
9.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和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研究出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创新行业指导管理体制、企业市场化经营体制、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按照为农服务的宗旨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使之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三)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对农业实行必要的支持保护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以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提高农业支持保护效能,完善农业生产激励机制,加快形成覆盖全面、指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配套、操作简便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10.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转换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大力清理、整合、规范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对“小、散、乱”及效果不明显的涉农专项资金要坚决整治;对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的涉农专项资金予以整合;对地方具有管理信息优势的涉农支出,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切块下达,由地方统筹支配,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投入绩效。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支农事权,明确政府间应承担和分担的支出责任,推进各级政府支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11.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根据各类主要农产品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程度,采取“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的办法,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进并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价补分离”的思路,继续实施棉花和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完善补贴发放办法。改革、完善玉米收储政策。改进农产品市场调控方式,避免政府过度干预,搞活市场流通,增强市场活力。完善农产品收储政策,坚持按贴近市场和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收储价格,降低储备成本,提高储备效率。加强粮食现代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积极鼓励引导流通、加工等各类企业主体参与粮食仓容建设和农产品收储,规范收储行为,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强化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新型业态,发挥电子商务平台在联结农户和市场方面的作用。
12.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开展农业补贴改革试点,将现行的“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优化补贴支持方向,突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保持与现有政策的衔接,调整部分存量资金和新增补贴资金向各类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合理确定支持力度,不人为“垒大户”。进一步拓宽财政支农资金的渠道,突出财政对农业的支持重点,持续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完善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民技能培训的投入机制,强化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机具购置等的支持力度。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快捷高效的补贴资金发放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对农民收入补贴的办法。
13.建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农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制度和节水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
14.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坚持科技兴农、人才强农,推进农业科研院所改革,打破部门条块分割,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完善科研立项和成果转化评价机制,强化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机制,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扶持种业发展,做强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骨干种子企业。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探索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
15.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推广减量化和清洁化农业生产模式,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减量提效补偿机制。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激励机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和东北黑土地保护。深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限牧限渔。完善森林、草原、湿地、水源、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稳定投入机制。
16.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坚持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健全政策支持、公平准入和差异化监管制度,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规模和覆盖面,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加快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健全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制度,完善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稳定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完善治理结构。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鼓励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县域融资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拓宽“三农”直接融资渠道。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以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引导其向“生产经营合作+信用合作”延伸。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业务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地方政府切实承担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完善地方农村金融管理体制,推动地方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与授信。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农业互助保险组织,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提高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研究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四)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17.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规划体制。加快规划体制改革,构建适应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规划编制体系,完善各类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监管制度,健全县市域空间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尽快修订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下,探索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前瞻性,强化规划约束力和引领作用。
18.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建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探索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机制。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决策、投入、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和运营。
19.推进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完善县域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机制。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城乡区域标准水平统一衔接可持续,完善综合监测评估制度。鼓励地方开展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试点。
20.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充分考虑各类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细化完善和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加快建立和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明确各级政府承担的相应支出责任,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21.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落实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政策。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原则,突出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把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五)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社会治理面临新挑战,必须坚持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协同,围绕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村民自治组织民主制度,形成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
22.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深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选好用好管好带头人,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和贫困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严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处理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惠农资金、侵占征地补偿款、侵吞集体资产等发生在农民身边的腐败行为,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机制,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凝聚力。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多为群众办实事,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带领群众共同脱贫致富奔小康。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党建责任制,发挥县级党委“一线指挥部”作用,加大抓乡促村工作力度。
23.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依托土地等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和乡村传统社会治理资源,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在已经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的地方,开展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探索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载体,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建立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理顺村务监督机构与其他村级组织的关系,切实发挥村务监督机构作用,落实群众监督权。积极探索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协商形式,重视吸纳利益相关方、社会组织、驻村单位参加协商。研究明确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及相互关系。在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地区,探索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开展实行“政经分开”试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24.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水平。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修订乡规民约。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平台和支撑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资源的整合利用,提高设施利用效能。建立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体育健身等重点文化体育工程有效合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各类文化组织和机构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抓好农村业余文化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农村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保护和传承具有民族特色的农耕文明,加强农村地区的文化遗产保护。广泛开展具有乡土特色的文化活动,推动文化与特色农业有机结合,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引导和组织农民成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
25.创新农村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让农村贫困人口掉队的要求,分类施策,加快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完善贫困县考核机制,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建立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有效衔接的机制。完善片区联系工作机制,推动片区规划实施与减少贫困人口的目标相结合,将政策、项目等落到实处。抓紧研究制定扶贫开发的重大举措,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26.深化农村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执法力量,推行对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的综合执法,确保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依法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