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捐献器官热线
『壹』 捐献器官怎么报名
上正规医院,一切都会帮您办好的!但是有些手续是要经过您的亲戚签名或有些得经过法律的保护的!谢谢您为国家着想。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贰』 我想无私捐献器官该找哪个部门
你牛逼 你伟大 你是好人 我就不明白了 你考虑你家人了么 就说你死了我都不烂你在 但你总么也得给你家人留点什么吧 让他们过好点 也是对你这么大了没有白养活你 好人多了 你看那个医生捐了 好人不值钱 好人不偿命 好人活不长 你当好人 你家人就都为你悲哀了 是就算救活一个人 却伤了一群人 你是好人么 想清楚 好与坏都是在一个利 上 要是你的利伤害了大多人 及时是好事 大家也都说你是坏人 家里同意 没问题 主我的回答开到了你 好运 不远送
『叁』 南京遗体捐献如何办理在哪办理
南京遗体捐献在南京红十字会登记办理手续:
(2015年8月20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制定 2015年9月25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第十六条 高等院校、医学科研单位以及医疗机构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红十字会确认,可以成为遗体接受单位:
(一)具有开展医学科研、教学业务能力;
(二)具有专门从事遗体接受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遗体接受工作相适应的设备、场地等;
(四)具有开展遗体接受工作经费。
市红十字会应当将遗体接受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未经确认的单位,不得擅自接受遗体。
『肆』 南京总十字会咨询电话我是名重症癌症患者,时间不多了,我想把我的眼角膜个健康器官无条件捐献!救助那些
听到这个消息真让我难过,说真的,好伤心,同时我也对你的做法,真心的敬佩,
我没试过能不能打通,我也不知道你病情如何了现在,但是我建议您没到最后一刻不要放弃生的希望,为了你自己也为了你的儿女们,如果你认为你能坚持住的话,可以让你的家人试试佑三软膏,跟化疗比,便宜的狠,至少我能确定佑三软膏可以延长你的寿命。
『伍』 我想捐献器官,请问如何报名
第一,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
第二,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
第三,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
第四,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
第五,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
第六,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弘扬奉献精神。
第八,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
『陆』 捐献器官应该该找哪个部门
当地的红十字会,或者医科大学,有专门的遗体捐献中心。
器官捐献流程
一、报名登记
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可以到市级红十字会咨询)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
二、捐献评估
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省级红十字会)。
三、捐献确认
按照《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指南》和死亡判定标准及程序的规定,由捐献者所在医疗机构判定死亡。
四、器官获取
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器官获取组织按捐献意愿实施器官获取工作。
五、器官分配
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的相关规定分配。专职协调员监督见证分配过程。
六、遗体处理
对摘取器官完毕的遗体,应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除捐献的器官(组织)外,应恢复遗体原貌。
七、缅怀纪念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应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并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
八、人道救助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对器官捐献者家庭贫困群体给予一定的经济救助。
『柒』 我想捐献人体器官,需要找哪个部门。
器官捐献流程
一、报名登记
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可以到市级红十字会咨询)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
二、捐献评估
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省级红十字会)。
三、捐献确认
按照《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指南》和死亡判定标准及程序的规定,由捐献者所在医疗机构判定死亡。
四、器官获取
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派器官获取组织按捐献意愿实施器官获取工作。
五、器官分配
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的相关规定分配。专职协调员监督见证分配过程。
六、遗体处理
对摘取器官完毕的遗体,应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除捐献的器官(组织)外,应恢复遗体原貌。
七、缅怀纪念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应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并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
八、人道救助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对器官捐献者家庭贫困群体给予一定的经济救助
『捌』 捐献人体器官,请问该找哪些部门
捐献遗体是在自愿、无偿的原则下进行的。可以先到各登记接受站登记,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1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