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咨询热线
1. 我不知道国税局电话
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7月1日专为全国税务系统核配的,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热线号码。
一、12366热线受理范围
(一)国税系统税收政策、征管程序等涉税业务的咨询。
(二)国税管辖范围的纳税人基本信息等涉税查询。
(三)国税管辖范围的一般税收违法举报(包括发票违法举报、税务登记违法举报等)。
(四)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
(五)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效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
(六)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投诉。
(七)对国税机关在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服务质效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意见与建议。
(八)按规定应受理的其它事项。
二、12366热线受理要求
(一)发票违法举报:需提供能够证明购销行为已真实发生的有效凭证或证据。
(二)税务登记违法举报等其他一般税收违法举报:需提供被举报人名称、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
(三)纳税服务投诉:需按规定提供被投诉单位名称或者被投诉个人的姓名(或工号、岗位等)及其所属工作单位,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等资料。
(四)意见建议:需按规定提供所反映问题的具体内容或事情经过及具体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三、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2. 中国税务局查询电话是多少
010—63417114
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2)税局咨询热线扩展阅读: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3. 国税局公共热线电话是多少
12366。
12366纳税服务是国家税务总局建设的集纳税咨询、税法宣传、办税服务、投诉受理、需求管理、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品牌化纳税服务平台。
秉承“用心倾听、真诚服务”的工作宗旨,着力搭建“能听、能问、能看、能查、能约、能办”的“六能”型综合办税服务平台,为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纳税服务,架起社会公众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新桥梁。
受理要求
(一)发票违法举报:需提供能够证明购销行为已真实发生的有效凭证或证据。
(二)税务登记违法举报等其他一般税收违法举报:需提供被举报人名称、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
(三)纳税服务投诉:需按规定提供被投诉单位名称或者被投诉个人的姓名(或工号、岗位等)及其所属工作单位,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等资料。
(四)意见建议:需按规定提供所反映问题的具体内容或事情经过及具体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税局咨询热线扩展阅读:
12366热线受理范围
(一)国税系统税收政策、征管程序等涉税业务的咨询。
(二)国税管辖范围的纳税人基本信息等涉税查询。
(三)国税管辖范围的一般税收违法举报(包括发票违法举报、税务登记违法举报等)。
(四)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
(五)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效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
(六)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投诉。
(七)对国税机关在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服务质效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意见与建议。
(八)按规定应受理的其它事项。
4. 国税局的热线电话是多少
1、国税热线:12366
2、税务总局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 1月12日挂牌成立,成为继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之后的又一国家级纳税服务中心 ,至此,税务部门12366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已完成两大国家级中心的布局。
3、税务总局纳税人咨询需求大数据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纳税人通过电话、网站等渠道向全国12366热线发起咨询需求共3928.89万次,其中电话咨询3925.26万次。
4、2016年11月7日,重庆国税12366电子税务局 全面运行,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通过互联网平台,向电子税务局发起业务申请,办理缴税、取票等事项。这是重庆市国税局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依托“互联网+税务”打造的网上纳税综合便民服务平台。
5、统计显示,截至11月7日18时,通过重庆国税12366电子税务局,实名注册纳税人11205户,绑定固定业户4906户;办理发票业务5268户次,其中,代开普通发票3332户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61户次;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99户次,领用普通发票150户次。
6、12366热线受理范围
(一)国税系统税收政策、征管程序等涉税业务的咨询。
(二)国税管辖范围的纳税人基本信息等涉税查询。
(三)国税管辖范围的一般税收违法举报(包括发票违法举报、税务登记违法举报等)。
(四)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
(五)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效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
(六)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投诉。
(七)对国税机关在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服务质效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意见与建议。
(八)按规定应受理的其它事项。
7、12366热线受理要求
(一)发票违法举报:需提供能够证明购销行为已真实发生的有效凭证或证据。
(二)税务登记违法举报等其他一般税收违法举报:需提供被举报人名称、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
(三)纳税服务投诉:需按规定提供被投诉单位名称或者被投诉个人的姓名(或工号、岗位等)及其所属工作单位,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等资料。
(四)意见建议:需按规定提供所反映问题的具体内容或事情经过及具体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 深圳税务局咨询电话
请带齐以下资料和文件到深圳税务局办理:
1、税务登记副证(复印件一份)
2、发票领购本
3、公章
4、申请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福田路28号
8333 6333鐧惧害鍦板浘
本数据来源于网络地图,最终结果以网络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6. 打国家税务局举报电话12366,需要什么条件才能举报
只要符合违法违规涉税、税收违法行为和事宜,均可举报。
举报中心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是: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涉税举报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举报税收违法行为等提供服务。
以市民发现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或者违规收取各类鉴证报告行为为例,具体可举报行为如下:
(1)直接开办或者投资入股涉税中介,在涉税中介挂名、兼职(任职)或者出借(出租)注册税务师等资格证书,以任何理由强行安置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涉税中介机构就业;
(2)强制、指定或者变相强制、变相指定纳税人接受涉税中介服务;
(3)以任何名目在涉税中介报销费用、领取补贴(补助)或以其他形式取得经济利益;
(4)利用税收征管权、检查权、执法权、政策解释权和行政监管权,与中介机构合谋作出有关资格认定、税收解释或决定,使纳税人不缴税、少缴税或减免退抵税,非法获取利益;
(5)其他违反规定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行为。
(6)税局咨询热线扩展阅读:
12366是全国税务系统统一的特服电话号码,旨在为纳税人提供涉税咨询、办税指引、投诉举报、涉税查询和税法宣传等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可以提供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和工作日7小时人工坐席服务。
自动语音服务通过语音提示和按键选择实现语音查询、语音留言等服务;人工坐席服务由税务人员在线接听并解答纳税人的来电咨询。可以使用固定电话或手机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选择“2”进入地税业务,若拨打异地12366热线,在前面加拨当地区号即可。
12366为您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但是电信等通讯部门会按正常电话资费标准收取通话费用,拨打本地12366热线以市内通话费为通信资费标准。
7. 中国税务局查询电话是多少
全国通用客服电话为12366,一般国税按1,地税按2,可具体咨询你所属地的客服人员
8. 深圳市税务局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深圳市税务局的咨询电话:0755-83878982。深圳市税务局的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0755-12366。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深圳市各分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
1、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0755-21523606
2、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0755-88317600
3、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0755-26545364
4、深圳市蛇口税务局--0755-26672373
5、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0755-25289922
6、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0755-27785362
7、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0755-84868614
8、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0755-27629489
9、深圳市坪山区税务局-0755-28325221
(8)税局咨询热线扩展阅读
深圳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