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住房热线
A. 申请公租房的电话是多少
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复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B. 衡水公共住房保障部门电话是多少
衡水公共住房保障部门电话是多少?公共住房保障部门可以去这个部门查一下你想要的具体位置的电话。
C. 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咨询电话是多少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及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分配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杜绝
D. 广州市公租房管理局热线咨询电话
去咨询广州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E. 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咨询电话
楼上漏了一个,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7762805,位置在群力第六大道4150号。
F. 上海市住房保障中心地址或者电话。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大厅地址:小木桥路683号,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15—11:15、下午13:45—16:45、周五上午9:15—11:15
为适应政府机构改革调整需要,自2016年7月1日起,原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门户网站相关内容和服务迁移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jjw.gov.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
G. 北京市市住建委电话是多少呢
北京市住建委办公室电话:59958081
办公室职能: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回机要、档案等机关日答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7)保障住房热线扩展阅读:
北京市住建委其他科室电话:
1、规划处:59958376
2、中央工程服务处:59958206
3、工程建设管理处:59958937
4、重点工程协调处:59958917
5、建筑业管理处:59958817
6、建筑市场管理处:59958820
7、工程质量管理处:59958853
8、施工安全管理处:59958833
9、离退休干部处:65137571
10、工会:59958761
H. 天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的电话
23310964 !!再打114
I. 乐山住房保障中心电话是多少
三、多管齐下,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一)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
1、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实行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方式。每年要安排一定规模的廉租住房开工建设或者收购符合标准的旧有公有住房、二手住房用于实物配租。实物配租对象主要是经济特困且住房特困家庭。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以内,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并在用地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回购,也可相对集中建设。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中小户型住房面向社会出租。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实行保障型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用由政府和个人各承担50%。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按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2、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申请廉租住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本地区城市户口、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以下、持有民政部门颁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廉租住房保障水平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以内,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以内,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按市场平均租金执行。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3、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程序。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低保证明、现住房证明等资料,受理机关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在30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核,15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实行轮候制。
3、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和住房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实行面积限购制,建筑面积标准为:一人或二人家庭45㎡以内,三人及以上家庭60㎡左右。各地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量不得低于商品住房供应面积的15%,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左右。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核定,在项目开工前面向社会公示,其利润不得超过3%。
4、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租)程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购买(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由该家庭向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现住房证明、家庭收入状况证明等资料,受理机关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决定,30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移交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15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范围;再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房源数量情况以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名单和选房批次,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准购(租)通知单》;申请人持核发的《经济适用住房准购(租)通知单》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选房,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自动放弃的,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申请廉租房需要三个条件
据了解,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具有市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以下;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乐山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
据乐山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交《乐山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住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家庭成员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