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直营店怎么认证
㈠ 我的药店马上要GSp认证了我应该准备那些东西
药店GSP认证需要具备以下设施
1、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阴凉和冷藏设备,既空调和冷藏柜(老的GSP规定,常温:0—30度,阴凉:0—20度,冷藏温度2—10度。新的GSP很快有新规定)。
2、调节温湿度的设备,空调本身既能调节温度又有除湿作用,湿度过低时可洒水或拖地;室内温湿度计3支(冷藏柜要放一支)。
3、进货验收时药品不能直接放在地面上,要有10厘米以上的地架。
4、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的设备,是要有纱窗、门帘、空调、老鼠夹即可。
5、验收药品时用的开箱剪刀。
6、拆零药品时用的药匙、药袋。
7、如果经营中草药还需要称取中草药的衡具及其他工具。
(1)药店直营店怎么认证扩展阅读:
机构设置
1、 药品零售和零售连锁企业应遵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连锁门店应在门店前悬挂本连锁企业的同意商号和标志;
2、 药品零售企业应按企业规模 和管理需要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其职能与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能相同。
小型零售企业如果应经营规模较小而未能设置质量管理机构的,应设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㈡ 2015年连锁药店怎么gsp认证
零售药店申请GSP认证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单体药店,包括药品批发企业直营店和2008年8月1日以后新开办的零售连锁门店,直接向该药店所在行政管辖区的区药监分局申报GSP认证,应递交下列7种资料:(1)GSP认证申请书;(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已通过GSP认证的GSP认证书及认证门店花名册)复印件;(3)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连锁门店由连锁公司统一报告);(4)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驻店药师)、验收人员、营业员情况表;(5)企业设施设备情况表;(6)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7)营业场所和仓库(连锁门店不需要)的平面图。上述所有申报资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区政府行政审批大厅药监窗口受理。一般区药监部门受理的地方都在该区的政务大厅吧。你直接去区药监去问也行
第二种情况是申请再认证的药店和2008年8月1日以前开办的零售连锁门店未认证的药店,应由连锁公司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GSP认证,申报资料与上述要求相同
㈢ 如何申请药店的营业执照
现在自己开店的要求已经降低了很多!已经没有要求库房了!营业的面积大城市要求营业面积不得小于80平米.中等的要求60.开店的地址要求与距离最近的药店距离大于100米!办证不麻烦!首先去店面最近的共商所去办理企业名称确认!再去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查询!然后就是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事情了!(两个证要办理1:药品经营许可证.2:医疗器械许可证.)后边就很轻松了.最好先去咨询好当地的药品监督管理局!加盟店有很多的局限性!上货的渠道的控制!自己开店我们这里第三个月就要GSP认证!所以当你聘请执业药师的话.最好找个有这方面经验的!还有就是保健食品类的,要到当地的卫生局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相关的资料:房屋租赁合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执业药师.药店的平面图!(包括柜台的摆放位置)还有地理位置图!(还要注明最近药店的名称)如果经营中药饮片还要有中药师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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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零售药店GSP认证需要做什么
需要经营许可证
㈤ 开医药店都需要什么证
一、开医药店需要的证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卫生许可证。开业后还必须进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通过(GSP)认证后可向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为医保定点药店。
二、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提交资料:
1、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提供申请人身份复印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二)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交资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不使用名称的不用提交);
2、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面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查看);
5、申请人一寸半身近期像片一张(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
6、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7、计生部门证明(部份地区需要提交);
8、经营场所证明: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或产权单位盖章的所有权证复印件;
(2)所使用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该房屋土地使用权所有人签字或所有单位盖章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3)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所有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所有,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属自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无法提交上述以上证明的,可由房屋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5)进市场的提供经营所在地的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入市场证明。
个体工商户的住所为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应是正在申请开办的个体工商户);若属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确认;属无偿提供使用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无偿使用的声明。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9、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食品)
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馆)
注意事项: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㈥ 开办0tc药店须要什么条件,须要认证吗
实施方案
1、创业者要求。药品零售业的质量负责人应是药师(中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并要在营业时间内配备1名以上经注册的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负责审核或调配处方。有中药饮片需配备经注册的中药师。而从事药品保管、验收、养护、营业等人员应取得职业技术等级证书。从业人员的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
2、经营方式。现时经营情况最理想的药店有两种,一是开办连锁店,二是在别人的药店中设专柜。
3、选址。药店赚不赚钱,赚多赚少,选址是关键。而选址并不是地点越旺越好,反而是相对比较“冷清”的地段不失为投资的好去处。首选是城市结合部,即需要有较多的流动人口,其次也可以选择在较大居民区周边,如附近有超市、农贸市场就更好了。另外医院附近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4、办证。药店的办证较为麻烦,但如果加盟连锁店的话,可以很快地进入医药零售市场。
三、投资预算
开药店的投入主要集中在店面装修、设施购置、人工开支、房屋租金等几个方面。
店面装修和添置必要的设施:10万元左右。
连锁加盟费用:5―15万不等。
员工工资:5人,共计5000元。
房租:5000元/月。
进货流动资金:2万元左右。因为许多医药批发企业一般都会给药店铺底,有的产品还会搞代销。所以进货所需资金反而不用太多。
总投资:30―40万之间。
每月固定支出:12000元左右。
四、效益分析
以一般地段的药品零售店为例:
每日的销售额为1500-2000元。
月营业额约:50000元左右。
除去固定支出12000元。
进货价:20000元。
月盈利:50000-12000-20000=18000元。
五、风险分析
对于新开药店来说,刚开始营业时的收支平衡有一定的困难,每月万来块的支出,即使毛利按30%计,月销售额应在3万元以上,也即是每天必须卖出1000元,这对新店有一定压力,特别是地段一般的零售店。
开药店是“中长线”投资,没有两三年是出不来效益的,而一旦效益出来,那将是财源滚滚,所以创业投资者切不可鼠目寸光,急功近利。
另外,药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事关人身健康安全,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应注意以下几点:
1、药品经营企业的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药品经营企业的购销记录(药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价格、购销日期等)
2、卖出去的药不能收回。
3、国家禁止的药绝不能卖。
1.营业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乡下的药店不要求要有仓库).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有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应该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如果是在城里开的药店就要具备这些条件:
1.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有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应该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新开的药店也要施行GSP认证,GSP那就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运作。
㈦ 注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目前国家政策:必须具备四大条件,从2001年12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始施行,根据规定,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投资开药店。投资者在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的原则下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开办药品经营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具有依法通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第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第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第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据了解,这些规定具体到本市,一是店面面积需达到100平方米以上,二是要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认证。
(7)药店直营店怎么认证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规定如下:
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七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
第八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二)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条除中药饮片的炮制外,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药品生产企业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的,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核批准。
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第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
第十三条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
参考资料:全国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㈧ 得到药店GSP认证要准备哪些资料
在前面我们只是有介绍说, 药店GSP认证 想要得到药店GSP认证这要准备的材料还是蛮多的,也是非常的重要的,缺一不可的。例如我们在申请药店GSP认证的应该准备的是GSP认证申请表,还有的应该是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我们在想得到药店GSP认证的那就必须得有药店企业的质检报告书,和该企业的一些无违规经销假劣药品问题说明,还要的是考虑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的情况考核。还有的就是药店人员对于药品验收、养护人员的报告情况也是要有的。还要考核该申请人对于质量管理人员、药品验收、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以及质量负责人的聘用合同书等。 要进过这以上的这些步骤之后你才能够申请到药店GSP认证书,准备要开店的你准备好了吗?如果你达到了以上的要求之后你们是可以去申请药店GSP认证的。希望你们成功。
㈨ 药店要申请连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药品管理法抄规定,开袭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5、需要有药师证,凭药师证到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后面办也可),然后再到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最后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这样就可以营业了。
(9)药店直营店怎么认证扩展阅读:
新开的药店要施行GSP认证,GSP就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运作。还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城区药店应配备不少于2名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人员,其中1名应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主管药师;乡镇药店应配备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人员;
设在行政村的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药士(中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