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旅行社
⑴ 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有多大具体可以做那些事
你好,外商投资旅行社可以从事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符合条件后可申请从事出境游业务。
⑵ 旅行社可以经营的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具体业务包括内容如下:
1
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服务。
2
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及港澳台通报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3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4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的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5
经批准,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
6
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7
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1
招徕、组织我国大陆地区游客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
游览
住宿
饮食
购物
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
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代购
代订
国内交通客票。
3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地处边远地区的国内旅行社可以接待前往该地区的海外游客。
4
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
为其便利托运行李
领取行李等业务。
⑶ 想开办一个公司,组织人员出境旅游,但是旅行社获得出境资质需要两年,我可以从其他渠道获得资质吗
日前,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旅行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对原有的《旅行社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改,大大降低了旅游行业准入门槛的同时,更加明确了旅行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旅行社的管理力度。
业内人士认为,修改后的《条例》更趋于市场化,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方面有很大进步。
旅游行业准入门槛降低
相较原来的《旅行社管理条例》,《条例》中对旅行社从事入境旅游业务的准入门槛大大降低。
现行条例将旅行社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部分具有经营出境旅游的资质),而国内旅行社则只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
修改后的《条例》则取消了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的区别,不再区分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准入条件。
而经营注册入境旅游业务所需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也由150万元人民币降至30万元人民币,准入条件降低的同时还大大减轻了旅行社的负担。
而在出境旅游市场方面,在《条例》实施之前,根据《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条例》的规定,旅行社开展出境游业务须取得国际旅行社资格满一年且在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方面有突出业绩。
而《条例》则解决了这一矛盾,规定"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便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在质量保证金制度上,《条例》也做了重大的修改。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只需要20万元(过去要求6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而质量保证金既可以在指定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现金,也可以提交不低于应交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另外,旅行社连续3年没有因为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将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减少50%,同时明确规定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这一规定可使很多旅行社更加严格要求自身经营,以减少需要交纳的保证金,从而引导整个行业良性发展。
旅行社及分社的设立程序简化
在降低了旅游行业准入门槛的同时,旅行社的设立和旅行社分社的设立所需的条件和办理的手续在《条例》中也得到了简化。
《条例》中对于旅行社设立条件的规定仅有3点,而现行条例中对此的规定则多达7点。
业内人士指出,改后的条件同设立旅行社所需条件同常规公司注册所需条件相比已经没有什么难度,这有助于将目前行业内存在的部门承包、个人挂靠、门市部企业化等诸多混乱的经营模式逐步纳入合法经营的轨道,完全由市场决定其发展。
过去由于对旅行社设立分社的要求太高,设立分社有难度,导致了旅行社的分社很少,而《条例》的颁布则有助于旅行社分社的设立。
首先,《条例》不再向旅行社提出年接待旅游者达到10万人次以上的基本要求,不需要审批。
其次,分社的设立由之前的审批制变成了备案制,即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只需要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再增交一定数量的质量保证金即可。
此外,在对外商投资旅行社方面,《条例》履行了我国的入世承诺,删除了关于外商投资旅行社注册资本最低400万元限额和投资者条件的其他特殊要求。
取消了对原来关于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许多限制。
《条例》明确规定,外商投资旅行社适用本章(第三章 外商投资旅行社)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
这样的规定说明今后外商投资旅行社除了仍然不得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含赴港澳台旅游)外,与国内旅行社已经没有区别。
旅行社约束力增强
从《条例》的名称上看,虽然较之前的《旅行社管理条例》相比,去掉了"管理"二字,但旅行社纷纷表示,实际上《条例》通过增强法律责任、监督处罚的力度,增强了旅行社行业守法经营的自我约束。
《条例》对于组团社接待服务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
对旅游合同、导游领队等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对于行业内常见的"拼团"做出了非常细致的要求,规定了组团社将接待服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须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明确接待旅游者的各项服务安排及其标准,约定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对领队、导游都做出了相应的要求。
对于旅行社的监督检查,《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条款比较简单,并且只局限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例行检查。
而《条例》明确了旅游、工商、价格、商务、外汇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管理。
同时,较《旅行社管理条例》,《条例》还非常严格地规范了对违规旅行社法律责任的追究。
关于对于违规旅行社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做出了明确、细致、详尽的规定,篇幅约占整个《条例》的1/3,使得主管部门行使处罚过程中有了明确严格的依据。
⑷ 中国外资旅行社都有哪些
首先进入中国的是,日航国际旅行社,后有德国tui,瑞士kuoui,英国miki,美国gta。
⑸ 上海外资公司注册旅行社的流程有哪些
外商投资,要看是哪国家的了,要去中国驻当地领事馆做备案,然后查名,商务委,工商,税务,银行
⑹ 外国人在中国开旅行社,组团出境需要保证金多少
您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旅行社条例》:
第二十三条,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是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出境组团社总计需要交纳保证金140万元。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综上所述,原则上外商投资的旅行社不允许经营出境组团业务。符合要求的出境组团社共需缴纳旅游质量保证金140万元。
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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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有进入中国的外资独资旅行社吗
已经有了,在上海,日本人开的。名字忽略。
他们在业内较出名的原因是:带团导游绝对不能拿回扣,一经发现,立即开除。补充下,他们的导游月薪7000人民币,不含其他福利。
⑼ 外资旅行社在中国的注册条件
旅行社分为国内旅游和国际旅游两种。两者的注册资本是不同的。都需要国家旅游局的批准,并缴纳一定数目的保证金,国内和国际的保证金也是不同的。再有是要到当地的工商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手续。和其他的注册公司是一样的。外资的公司企业要参照国家的有关外商独资或者合资的法规条例来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