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财法律
1. 为什么要按照法律进行投资理财
在诸多投资理财思想中,法律意识非常重要,人们必须牢固树立。将法律作为投资理财的根基,正是人们常说的“生财有道”中的“道”字。违法理财,风险巨大,这是许多法律知识欠缺或法律意识淡薄的人所犯的最大错误。有人想钻法律的空子,想得到更大的利益,却不知一旦违法理财,往往会遭受灾难性的财务后果,不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可能或轻或重地对他人或社会造成损失。所以,按照法律进行投资理财,是利于自身发展、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因此,要做好投资理财,就必须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通常包括税法、保险法、证券法、财产法、企业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要是一般人不能清楚地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那就最好请有关专业人士如律师等来协助你搞清楚。尤其是在事关重大的利益时,这样做可以避免使自己陷入被动。
此外,投资理财的思想和方法要尽可能地与时俱进,尽可能地跟随社会的现代化而现代化。比如,可以应用现代科学理论(如信息理论、控制论、系统论、运筹学、博弈论等思想精髓),可以应用现代技术的装备(诸如电脑、网络、智能手机等现代最新工具),使我们获得更为及时和准确的投资理财信息,从而能更好地在投资理财的博弈中运筹帷幄,使投资理财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2. 投资理财政策法规有哪些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
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
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
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
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依照
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
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
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
算财产。
第七条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
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
不得相互抵销。
第八条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
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第九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管理、运用基金财产,应当恪尽职守,
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基金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基金
从业资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
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十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可以成立同业协
会,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关系,提
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第十一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依法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实施监
督管理。
第二章基金管理人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
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担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务院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三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
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
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
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
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
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
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
到法定人数;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
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
他设施;
(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
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
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四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应当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
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条件和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
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
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修改
章程或者变更其他重大事项,应当报经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
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
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
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基金
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
(一)因犯有贪污贿赂、渎职、侵
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罪,被判处刑罚的;
(二)对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因经
营不善破产清算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
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厂
长、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自该公
司、企业破产清算终结或者被吊销营业
执照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三)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I
期未清偿的; l
(四)因违法行为被开除的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交易
所、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的从业人
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五)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执业证书
或者被取消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和
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从业人员、
投资咨询从业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
事基金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 基金管理人的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证券投资
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和三年以上与其所任职务相关的
工作经历。
第十七条 基金管理人的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者改任,应
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I
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任职条件进行审核。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
事、经理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担任基
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
职务,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第十九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
下列职责:
(一)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
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
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
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
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
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收益;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
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七)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
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
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
行为:
(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
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
基金财产;
(三)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四)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
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3. 关于民间借贷的投资理财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好详细点!
担保融资 理财法律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利率的相关规定
最 高人民法院(民)发(1991)21号通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
二、司法部关于民间借贷规定
司法部《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包含利息)时,公证处可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担保法》关于担保的相关规定
《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一、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的行为。非法集资的突出特点是向不特定多数人吸收资金。
二、恒胜担保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担保理财业务,与非法集资的主要区别是恒胜担保既不吸收也不占有借贷双方的资金,恒胜担保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同时为符合担保条件的借方提供担保服务。恒胜担保的民间借贷双方实行公开、透明、规范操作,自觉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从法律上肯定了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并从法律层面保护出借人收回借贷资金和利息的权利。
《合同法》第211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4. 投资理财有什么法律保障
这个是有保障的啊,现在比较流行理财通是微信上面的理财平台,只要你有微信然后点击钱包
你的钱包绑定了银行卡,如果没有绑定的也可以点击添加银行卡绑定然后点击理财通-我要理财,就可以选购理财的产品了
5. 在和云筹投资理财有法律保障吗
有保障,九重风控体系
6. 怎样才能自学投资理财和法律知识
怎样才能自学投资理财:
在专业上能较系统地掌握投资理财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一定的电子计算机语言及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总结评估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把握本学科科学研究的新发展,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对个人理财与规划、投资决策、金融市场与工具等业务有一定了解和掌握。
第一,熟悉和了解各类金融投资理财工具产生的背景、条件以及创新、发展的趋势,具备运用各种投资理财工具的技能。
第二,熟悉和了解金融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律和具体规则,能够在金融市场上熟练地运用各种金融投资理财工具,从事金融投资业务。
第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承担社会各企业和居民的信托责任。
自学法律基础的思路和方法:
第一、在全面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应深入地把握学习重点,正确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要学习好法律基础,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理解和掌握重点内容是非常重要的。从课程的内容来看,第一、四、五、二、六、八等是重点章。而且,在每章的自学指导部分都列举了各章的学习重点和难点,如民事法律制度,总的说来,是重点章。但民法内容十分丰富、复杂,为帮助应考者更准确地把握内容的精神实质,自学指导部分又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等是本章的重点和难点。诚然,应考者不能只注重重点内容而忽视一般问题。掌握一般问题也有利于加深对重点问题的理解。而且,重点内容和一般问题也是相对的,重点章含有一般问题,非重点章含有重点内容,这就要求考生根据每章的内容和考核要求进行具体分析。
第二、从农村经济生活的实际出发,注重知识的学习和能力的提高,做到学以致用。面向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各专业的开考,其宗旨就在于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为此,学习法律基础必须针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来加深领会。如刑事法律制度犯罪分类这部分内容,应考者关键是能够结合犯罪构成的理论,对农村实际生活中易出现的各种犯罪行为如盗窃罪、抢劫、杀人、放火、贪污、受贿等进行正确地定罪,解决实际问题,分析具体案例,尤其要注意相关罪名之间的区别,这也是学习刑法这部分内容的最终目的所在。又如在婚姻法律制度部分,要求考生在学习结婚的条件、程序的基础上,对可能在农村十分盛行的订婚,应当从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结合角度学会分析解决。
第三、了解命题考试的有关规定,适当做一些练习题,强化考前训练,巩固所学知识。根据自学考试大纲所列的考核知识点和考核目标进行考核命题。考试命题内容的覆盖面较大,适当突出重点章节。试卷采用闭卷形式,时间为150分钟,题型为:单项选择题(30%)、多项选择题(10%)、简答题(20%)、论述题(10%)、案例分析(30%),题目难易程度为:易30%,中50%,难20%。在命题时,有关农村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应用题目会有所侧重,考生在复习时当引起足够的注意。
法律基础内容庞杂、知识点多,加之自学则是以学生单方面学习活动为主,缺乏教师全面系统的指导,这无疑增加了学生的学习难度。故为了对自学者有所帮助,教材在每章后面命制了适当的练习题,来自查学习效果,巩固所学知识。
7. 投资理财受法律保护么
这个存在巨大风险,应当警惕。
8. 投资理财法律纠纷!!!
你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前提是你不是以欺诈方式让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并且客户手上没有与你对话交谈对你不利的录音视频证据,所以要注意自己的行为准则。
9. 关于投资理财的法律问题
呵,理财这个有很多法律漏洞的,所以很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