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融资渠道
『壹』 如何选择并购的融资方式
一、当收购企业决定在市场上发动对目标企业(target)的并购战时,它首先要面对两个基本问题:一是支付问题;二是融资问题。支付问题是指收购企业应以何种资源获取目标企业控制权;融资问题是指收购企业应该利用何种金融工具筹集用以实施并购所需的资源。
融资方式所涉及的是筹集并购资源的金融工具:它主要有内部融资(internal financing)和外部融资(extemal financing)两大渠道。
1.内部融资内部融资是指收购企业利用留存盈余(retainedearnings)进行并购支付,其对应的支付方式主要是现金支付方式。
2.外部融资外部融资是指收购企业通过外部渠道筹集资金进行并购支付。外部融资包括债务融资(debt financing)和权益融资(equity financing)。
(1)债务融资。债务融资指收购企业通过举债(issue debt)来筹集并购所需的资金,该融资方式对应于债券支付方式和杠杆收购方式。
(2)权益融资。权益融资指收购企业通过发行权益性(issue equity)证券(如股票)筹集用于并购支付的资金,这种融资对应于股票支付方式或交换方式。
二、并购融资的方式
1、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生产经营活动获利并积累所得的资金。内源融资主要指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无形资产摊销和企业的留存收益。
内源融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并留存在企业内可供使用的“免费”资金,资金成本低,但是内部供给的资金金额有限,很难满足企业并购所需大额资金。
2、外源融资
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方式从企业外部筹集所需的资金,外源融资根据资金性质又分为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
3、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为取得所需资金通过对外举债方式获得的资金。债务融资包括商业银行贷款和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务融资相对于权益性融资来说,债务融资不会稀释股权,不会威胁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债务融资还具有财务杠杆效益;
但债务融资具有还本付息的刚性约束,具有很高的财务风险,风险控制不好会直接影响企业生存。
在债务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贷款是我国企业并购时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不发达,其他融资渠道不畅或融资成本太高。
此外,并购活动也往往是政府“引导”下的市场行为,解决国有企业产权问题,比较容易获取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
4、权益融资
权益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普通股、优先股等方式取得的资金。
权益性融资具有资金可供长期使用,不存在还本付息的压力;
但权益融资容易稀释股权,威胁控股股东控制权,而且以税后收益支付投资者利润,融资成本较高。
三、企业并购融资风险
1.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数量安排不合理
支付方式的选择对并购双方来说都是重要的,能以最低成本达到控制目的的支付方式就是恰当的。目前我国企业间的并购还很依赖现金支付,主要是因目标企业所有者抱有“现金为王”的信条。对于并购方而言,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难度,特别是采用银行信贷的方式,还本付息压力过大就是财务危机来临的前奏。而企业在支付并购资金时大都显得过于草率,经常缺少科学的计算和合理的安排,对由此而来的风险估计不足就有可能导致并购的失败。
当然,在信息时代及时准确地掌握自己所需的信息,也是在激烈竞争中取胜的关键。由于融资时机掌握不好,会使企业因此而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
协议式并购的融资量一般变动较小,而在证券市场上对股权收购的融资量及并购后的注资是个变量,且变动的幅度可能很大。在并购融资量连续变动的情形下,融资量的确定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并非单纯通过压缩并购融资量就可以追求到最理想状态。
不能准确预算企业并购融资所需的资金数量,已成为企业融资时面临的最直接的问题。大多数企业为了尽快筹到并购所需资金,忽略了企业自身所处发展时期,对融资策略的安排也并非讲究,盲目求多导致很多不必要的浪费,徒增融资成本。
2.融资渠道过于单调
合理的融资方式,可以使并购企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若方式选择不当,就有可能背上沉重的财务负担,甚至会影响并购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目前适合我国国情的并购企业融资方式主要有内部股留存、增资扩股、发行债券、杠杆收购和无偿划拨等方式。但由于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和我国金融工具落后,使上述并购企业可采用的融资方式中仍存在许多问题,进而限制了我国企业的并购行为。
从内部融资来看,我国只在1984年以后,企业才开始有很小比例的利润留成,真正意义的企业内部积累直到1993年才开始。企业要想在这短短的十几年,积累到并购其他企业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又谈何容易。
在增资扩股方面,我国采取国家机关层层审批的核准制股票发行机制,即使是已上市的企业在增资扩股中仍然受到一系列的法律制约。在发行债券方面,我国发行债券的主体只能是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允许发行债券的国有企业大多是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企业和基础产业,如三峡债券。至于可转换债券在我国也只能称“试验”阶段。
对“小吃大”式的企业并购虽在我国也有发生,但大部分并购资金都是通过融资负债取得的,真正意义上的杠杆收购几乎没有,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实行杠杆并购的条件。至于行政手段无偿划拨,虽在当前产权交易中还有身影,但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操作方式终究是真正市场经济所抵触的。
3.投资银行媒介作用的弱化
并购活动的融资,往往要涉及到投资者、金融机构、政府和外商等多方主体,而投资银行的优势在于在长期交往中,它与各类投资者及有关部门建立了多维度的联系,是将各方投资者、机构联系在一起的媒介,通过它可以有效地进行资金的融通和协调。从跨国并购业务来看,多由投资银行来扮演收购经纪人和金融顾问的角色,特别是在资金的筹措方面,后者角色尤为重要。目前,在我国企业并购中,无论是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投资银行的参与力度均不够。
4.对国际融资中诈骗行为的忽视
国际融资已成为当今的热门话题,种种骗术也就接踵而来。当我们为能走出去融资而欢欣鼓舞时,我们自己的钱袋儿也有可能成为别人“融资”的对象。当面对诸如“国际财团中国总代理”这样吓人的头衔或“几天内就可以划款”这种诱人的说法,以及“出具担保就可融资成功”之类的听起来简洁但却违反我国政令要求的承诺时,总会有一些企业因为急于融资而盲动,忽视了融资风险而交了昂贵的“学费”。
5.对汇率变动风险分析力度不足
未来汇率的变动将直接影响融资成本的大小。国际金融市场是复杂多变的,在进行跨国并购时,随时会有各种变化的发生,汇率变动就是其中的一种。如何准确预测汇率变化,也就成为影响净现值大小进而影响并购方案本身取舍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汇率变动风险本身是有其内在规律的,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预测甚至是掌控的,只是囿于我国涉足汇率变动的研究领域较晚,重视程度低,专业人员少,经验不足,对因汇率变动而导致的融资风险控制力比较薄弱,因此承担了更大的汇率变动风险。
『贰』 并购融资的渠道
内部融资渠道,是指从公司内部开辟资金来源,筹措并购所需的资金。包括:
1. 企业自有资金
企业自有资金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经常持有的、按规定可以自行支配、并不需要偿还的那部分资金。企业自有资金是企业最稳妥、最有保障的资金来源。通常企业可用内部自有资金主要有税后留利、闲置资产变卖和应收账款等形式。
2. 未使用或未分配的专项资金
这部分资金在其未被使用和分配以前,是一个可靠的资金来源,一旦需要使用或分配这些资金,企业可以及时以现款支付。专项资金主要是指用于更新改造、修理、新产品试制、生产发展等经济活动的资金。从长期的平均趋势看,这是企业内部能够保持的一部分较为稳定的资金流量,具有长期占有性,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用来进行并购活动。
3. 应付税款和利息
虽然从资产负债表看,企业应付税款和利息属于债务性质,但从长期的平均趋势看,其本源仍在企业内部,是企业内部筹资的一个来源。 外部融资渠道是指企业从外部开辟资金来源,向本企业以外的经济主体(包括企业现有股东和企业职员及雇员)筹措并购所需资金。外部融资渠道可以划分为:
1.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就是指不通过中介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等)直接由企业面向社会融资。直接融资是企业经常采用的融资渠道。在美国,企业融资的70%是通过证券市场实现的。从经济的角度看,直接融资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形成多样化的融资结构,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又可以通过发行有价证券提高公司的知名度。企业可以通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债券、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方式进行融资。
2.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即企业通过金融市场中介组织借入资金,主要包括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贷款。间接融资多以负债方式表现出来,其影响与企业发行债券类同。所不同的是,一则由于金融中介组织的介入,简化了融资操作,但也增加了融资成本;二则企业面向银行等金融组织,受到的压力更大。
『叁』 并购融资怎么做
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生产经营活动获利并积累所得的回资金。内源融资主要指企答业提取的折旧基金、无形资产摊销和企业的留存收益。内源融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并留存在企业内可供使用的“免费”资金,资金成本低,但是内部供给的资金金额有限,很难满足企业并购所需大额资金。
(二)外源融资
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方式从企业外部筹集所需的资金,外源融资根据资金性质又分为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
1.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为取得所需资金通过对外举债方式获得的资金。债务融资包括商业银行贷款和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务融资相对于权益性融资来说,债务融资不会稀释股权,不会威胁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债务融资还具有财务杠杆效益,但债务融资具有还本付息的刚性约束,具有很高的财务风险,风险控制不好会直接影响企业生存。在债务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贷款是我国企业并购时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不发达,其他融资渠道不畅或融资成本太高,此外,并购活动也往往是政府“引导”下的市场行为,解决国有企业产权问题,比较容易获取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
『肆』 中国企业并购融资渠道较以前更加丰富,包括哪些
比起并购贷款等传统方式,并购债券最大的问题是其在信息披露上不占优势。
内部
内部融资渠道,是指从公司内部开辟资金来源,筹措并购所需的资金。包括:
1. 企业自有资金
企业自有资金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经常持有的、按规定可以自行支配、并不需要偿还的那部分资金。企业自有资金是企业最稳妥、最有保障的资金来源。通常企业可用内部自有资金主要有税后留利、闲置资产变卖和应收账款等形式。
2. 未使用或未分配的专项资金
这部分资金在其未被使用和分配以前,是一个可靠的资金来源,一旦需要使用或分配这些资金,企业可以及时以现款支付。专项资金主要是指用于更新改造、修理、新产品试制、生产发展等经济活动的资金。从长期的平均趋势看,这是企业内部能够保持的一部分较为稳定的资金流量,具有长期占有性,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用来进行并购活动。
3. 应付税款和利息
虽然从资产负债表看,企业应付税款和利息属于债务性质,但从长期的平均趋势看,其本源仍在企业内部,是企业内部筹资的一个来源。
外部
外部融资渠道是指企业从外部开辟资金来源,向本企业以外的经济主体(包括企业现有股东和企业职员及雇员)筹措并购所需资金。外部融资渠道可以划分为:
1.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就是指不通过中介机构(如银行、证券公司等)直接由企业面向社会融资。直接融资是企业经常采用的融资渠道。在美国,企业融资的70%是通过证券市场实现的。从经济的角度看,直接融资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形成多样化的融资结构,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又可以通过发行有价证券提高公司的知名度。企业可以通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债券、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方式进行融资。
2.间接融资
间接融资即企业通过金融市场中介组织借入资金,主要包括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贷款。间接融资多以负债方式表现出来,其影响与企业发行债券类同。所不同的是,一则由于金融中介组织的介入,简化了融资操作,但也增加了融资成本;二则企业面向银行等金融组织,受到的压力更大。
『伍』 企业怎么做并购融资
(一)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生产经营活动获利并积累所得的资金。内源融资主要指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无形资产摊销和企业的留存收益。内源融资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并留存在企业内可供使用的“免费”资金,资金成本低,但是内部供给的资金金额有限,很难满足企业并购所需大额资金。
(二)外源融资
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方式从企业外部筹集所需的资金,外源融资根据资金性质又分为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
1、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为取得所需资金通过对外举债方式获得的资金。债务融资包括商业银行贷款和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务融资相对于权益性融资来说,债务融资不会稀释股权,不会威胁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债务融资还具有财务杠杆效益,但债务融资具有还本付息的刚性约束,具有很高的财务风险,风险控制不好会直接影响企业生存。在债务融资方式中,商业银行贷款是我国企业并购时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不发达,其他融资渠道不畅或融资成本太高,此外,并购活动也往往是政府“引导”下的市场行为,解决国有企业产权问题,比较容易获取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
2、权益融资
权益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普通股、优先股等方式取得的资金。权益性融资具有资金可供长期使用,不存在还本付息的压力,但权益融资容易稀释股权,威胁控股股东控制权,而且以税后收益支付投资者利润,融资成本较高。
『陆』 并购融资的方式
任何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有适量的资金,而通过各种途径和相应手段取得这些资金的过程称之为融资。并购融资方式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可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但应用较多的融资方式是从外部开辟资金来源,通过与其他投资人联合投资,或以股权、债权、混合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一般来说,企业并购的融资渠道可以分为债务性融资、权益性融资、混合性融资。债务融资是指企业按约定代价和用途取得且需按期还本付息的一种融资方式。债务融资往往通过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民间资本等渠道,采用申请贷款、发行债券、利用商业信用、租赁等方式筹措资金,企业债务融资主要包括三种方式:贷款融资、债券融资、租赁融资。权益性融资指的是企业通过直接吸收投资或发行股票或利用权益资本融资筹集资金。权益资本是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金。企业并购中最常用的权益融资方式包括吸收直接投资、权益资本融资,发行股票融资。混合性融资并购指的是企业通过发行混合性融资工具筹集资金而进行的并购。常见的混合性融资工具主要有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
『柒』 企业并购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捌』 企业并购融资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融资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方式;换股支付;杠杆收购;资产置换;其他方式。并购方使用现金、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多种形式支付给目标企业。合理搭配各种方式能扬长避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