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穿透
① 股权结构图和股权穿透图区别
股权结构图和股权穿透图区别:股权穿透图以股权结构图为基础,更加精确的呈现公司的股权结构。
1,股权穿透图是通过股权结构图的方式,精确呈现出公司多层次股权结构,帮助广大投资者快速高效地理清企业投资股权关系,规避投资风险。天眼查“股权穿透”功能,是基于大数据计算,精确分析企业背后的股权结构。该功能可以清晰展示披露至自然人、法人层级的企业全部合伙人情况。
2,除了能给投资者提供详实的企业股权状况,天眼查还突破文字和图表展示的传统形式,利用树状股权结构图,形成视觉上直观的股权关系。天眼查股权穿透图不仅可以显示目标企业的股权结构,使用者通过点击图中加号按钮,还能一键展开,实现层层向上查询或向下查询。
3,股权结构是指不同性质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总股本中的比例及其关系。 股权是指股东所拥有的股份比例所对应的权益和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 可以根据股东身份对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 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拓展资料:
公司股份的分配:
对于新成立的公司,股权的分配大多分为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平均分配;第二个说了算。三是股权差异化分配。当然,平均分配和个体支配都是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股权分配方式。
1,股权分布均匀。好处之一是我们一起享受祝福,一起解决问题。然而,这样的做法在现实生活中难以生存。有时候,大家的意见不统一,会降低效率。
2,老板占80%——90%的股份,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创业的效率虽然很高,但如果掌握了话语权,往往容易任性,难以听取别人的意见。创业风险大,不能集思广益,企业很难成长。
3,创业老板,也就是核心人物占了很大的份额,但老板也需要做事。例如,如果企业家人数少于5人,则老板应占51%以上的股份。创业合伙人人数超过5人时,老板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1%。
② 金融上所说的“穿透”是什么意思
楼主看一下,
个人看来解释的还算是可以的,跟楼主一起学习,谢谢!
③ 投资者人数穿透合并计算是什么意思
个人投资者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人民币。 2、金融资产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单位投资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投资单个融资项目的最低金额不低于10万人民币。 2、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设立或备案的投资计划,前述投资者豁免穿透核查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④ 底层穿透是什么意思举例说明一下。谢谢
穿透性原则_金融/投资_经管营销_专业资料。穿透性原则指核查确认股东和私募融资合格投资者是否为最终出资人 ,目的是为了防止“一带多” 类型出资。 在...
⑤ 私募基金多层次分销,穿透是什么意思
简单讲就是,比如说你和你朋友一起各投20万放在另一朋友(第三人)名下,他又和另外的朋友一起凑足100万,放在其中一个人名下。这个时候穿透就是要计算最早的投资者是谁,有几个人
⑥ 私募基金,"穿"还是“不穿”,其实不是个问题
在基金投资于被投企业时,是否需要穿透计算人数,被有些中介夸大为天大的事情,甚至变成了交易的deal killer。记得我刚做律师的时候,有个前辈跟我说过,法律其实不是一个交易最重要的事情,他做了十几年律师,就有一个项目因为土地的问题没有交易成功,十几年来唯一一例,法律要做的事情永远都是控制风险不是阻碍交易。我已无力吐槽某项目上碰到的中介机构,他们用不专业直接杀死了交易,我只想就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做个澄清。
一、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中包含上市公司不构成公司上市障碍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不穿透是行业惯例,目前过会的全部公司股东中含有上市公司的都不做穿透处理,这类上市公司叫IPO的影子股,上市公司不穿透也是包括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采用的统一核查标准。
我们随机抽取8月发行的新股,达威股份股东有东阿阿胶,苏州恒久股东有苏州高新,江阴银行股东有海澜之家和法尔胜,贵阳银行股东有贵州茅台、中天城投、海特高新、中国中车。
因此,上市公司不穿透是行业共识,基金中的有限合伙人是上市公司的也不需要穿透,更不会构成公司上市障碍。
二、基金整体穿透人数超过200人不构成公司上市障碍
截至目前,证监会未以任何渠道任何书面方式的表明拟上市公司在IPO时就其已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股东进行彻底穿透,目前证监会的指导意见只是在对于上市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时要求对理财计划、信托计划进行穿透,且这种穿透也非彻底穿透而是穿透到自然人、国资委及股份有限公司。在此问题上对于定增的审核口径是严于IPO的。
针对IPO时,股东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是否需要穿透,证监会保代培训曾经有过说明,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可以作为拟上市公司的股东,计为1人,但明显为了规避200人要求的除外——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以及合伙企业运作实质判断。理由是私募基金备案时已就投资者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及是否符合人数规定进行了初步判断。
根据我们的项目经验及对证监局、券商及律师的咨询,目前IPO还是遵循上述判断标准。在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存在穿透合并计算超过200人时,需要判断上述主体是为规避人数要求设定的还是历史形成的,我们理解只要合法设立的公司作为LP,其人数穿透超过200人,而基金不为投资某一项目而设立,就不应穿透计算。
我们查询了近期过会的案例欧普照明及步长制药,其股东中均有大量的股权投资机构,全部穿透均超过200人,均已顺利过会,证监会2016年3月9日公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IPO申请获通过。根据欧普照明的工商登记信息,其共有17个股东,其中7个自然人股东,8个有限合伙企业股东,2个公司股东。经过穿透核查,其股东人数明显超过200人。证监会网站7月13日公布的发审会公告,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获得批准通过。根据步长制药工商登记信息,其共有49个股东,其中17个有限合伙企业股东,13个境外股东。经过穿透核查,其股东人数也明显超过200人。
三、结语
因此从理论和实际案例来看,没有一个明文的规定私募基金要进行穿透,案例也支持私募基金可以不做终极的穿透,私募基金本身视为一人不做终极穿透,应为应有之义。
对于那些怒刷存在感的所谓提示潜在风险的中介机构,我只想说,我虽然书读得不多,但你也不要骗我。
⑦ 如何理解穿透规则
如何理解穿透规则
2015年10月18日最新一期保代培训会议上,管理层传达再融资审核政策做出相关调整,核心围绕三方面:
1、从今天起,长期停牌的(超过20个交易日),要求复牌后交易至少20个交易日后,再确定非公开基准日和底价。鼓励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这类交易如审核无重大问题,直接上初审会。
2、董事会阶段确定定增投资者的,若投资者涉及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等,要求穿透披露至最终出资人,所有出资人合计不能超200人(不适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的情形),即不能变为变相公开发行;而且不能分级(结构化)安排。
3、募集资金规模最好不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不强制要求,但会关注)。募集资金可以补流,但要测算合理性,测算过程可以用过去几年最高的收入增长率。
会议精神是为了保证股东公平性、防止利益输送以及控制变相公开发行,针对的主要是三年期锁价发行的情形。
培训会后时间过去近一个月,期间已经有几家公司按照新的监管要求进行了相关的核查与披露。通过揣摩会议精神、接收证监会窗口指导和公告内容,结合笔者在券商长期积累的定增业务承销工作经验,我们就“穿透”规则的变化这一重大影响进行了跟踪和研究:
从证监会预审员处了解情况,对穿透原则等相关政策明确如下:
1、所有的有限合伙及资管计划或有限公司必须展开,层层穿透计算最终投资者的家数或人数,上述主体设立时间及是否为本次定增而设不影响穿透计算;
2、上述主体层层穿透至投资人为股份公司、自然人及国资委为止;
3、认购人的权益架构一旦在预案阶段披露,则在整个审核阶段不得更改,否则视为方案重大调整。
从监管机构传达的理念,我们认为应该是只针对有限合伙或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等进行穿透,最多再加上有限公司进行穿透。但实际操作中,从已公告情况来看,规则施行初期执行过程中预审员的标准有松紧差异,对穿透原则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1、执行标准有点乱:以南通电源为例,对资管计划穿透时,对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人的,将有限公司进行层层穿透至自然人;对有限合伙穿透时,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公司,并且出资的,并未穿透。以瑞普生物为例,对认购人是有限合伙的,对其普通合伙人,也是出资人,亦进行了穿透。云海金属操作相同。
以云维股份为例,对认购人是有限公司的,穿透所有股东,且层层穿透到实际控制人,股东中有股份公司的,有穿透其实际控制人的(例如穿透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到财政部),也有不穿透的(例如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认购人是产品的,其出资人不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均穿透,其中有限公司所有股东被穿透,股份公司穿透控股股东。
2、穿透不可怕,可怕的是“认购人的权益架构不能变化”:根据这一要求理解,从预案披露到审核阶段,现在还包括了整个锁定期,产品的出资人不能退伙、转让其份额、减少或增加出资额,有限公司股东结构不能有变化。如果有变化,视为方案重大调整,可能会被要求重新召开董事会。
目前从了解的情况来看,一年期定增还在执行原标准,即在“穿透”问题上,还是只针对产品(包括有限合伙、资管计划)进行穿透,穿到自然人或者法人停止。但新增要求也需要承诺锁定期内不转让份额。
政策执行初期肯定是严格的,但以笔者多年经验和专业视角来看,未来可能只针对产品进行穿透,且穿透到自然人或者法人停止。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直接作为认购主体的,因具有独立人格不应该穿透。而刺穿公司法人面纱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形下才会被使用,这是另一个法律问题,不在本文赘述。
⑧ “穿透”能让资产更透明吗
2月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注销异常经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北京天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私募机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被立案侦查。
无论是向上穿透还是向下穿透,都反映了“穿透式监管”让资产更加透明的巨大威力。在金融行业综合经营趋势加剧的背景下,金融产品的交叉性、跨界性、风险传染性更加明显,金融乱象时有发生,监管部门实施穿透式监管,能够看穿条款、投资目的、资产和资金流向,治理金融乱象,起到真正防控金融风险的作用。随着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工作的推进,中国资本市场的穿透式监管将更加完善。
⑨ 哪个法律法规规定了需要穿透核查
一、穿透核查规则如何理解?
1、穿透核查是指全面考察直接投资人的最终出资人,一直穷尽到最终出资人为自然人、公司等法人或是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的,或者是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的特殊合格者时为止;
2、穿透核查只对依据法律规定登记为非法人形式的单位投资者穿透核查最终投资人是否为合格投资者,此类情形不包括公司以及其他登记证明显示为独立法人的单位;
3、已备案的合伙型和契约型基金是否还需要穿透和合并计算:该问题实际上可以再解读为已备案的合伙型和契约型基金是否属于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类的特殊合格投资者。穿透核查规则目的在于防止管理人通过设置多层结构规避合格投资者限制,而经备案的基金之合格投资者已符合合格投资者规定,不存在规避的情形,因此,经备案的合伙型和契约型基金不再穿透核查和合并计算。
二、为什么进行穿透核查?
《暂行办法》一方面将社会公益基金或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视为合格投资者,并豁免了通过穿透式核查来确定最终投资者人数。另一方面又强调了“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汇集众人资金投资于私募基金的”,将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这意味着利用私募基金“层层嵌套”变相扩大投资者人数的模式将受到冲击。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穿透核查规则的目的在于防止管理人通过设置多层结构规避合格投资者限制,通过人数上的合格性去保障最终私募基金产品上的合格性。
⑩ 股权众筹 穿透前 穿透后 是什么意思
穿透前,指AS外出只有1条路径,或者说本AS只和1个其他AS连接,本AS的外出全部通过直连AS
穿透后,其实就是和2个以上的AS连接,并且允许其他AS数据穿过本AS。比如,A-B-C,3个AS,B就是一个穿透AS,允许AC的数据从B中通过。
近日得到爆料,说全国各省的证监局开始对股权众筹平台进行专项检查了,文件中对审查对象的界定为“通过互联网开始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
据业内人士透露,这次的检查是全国统一部署的。按照本次的检查要求,多数平台可能都需要整改,包括京东众筹等知名品牌,个别平台甚至被责令关闭。事实上,8月份证监会就曾在官网上对这次检查做过预告。
根据考拉君得到的资料,这次检查虽然是自上而下的行动,但总体上还是给了众筹平台们比较平等的空间。在检查之前各平台均得到了正式的文件通知,另外检查组也是签署了商业机密保密承诺书后,才开始检查。
对于股权众筹而言,更为本质的意义在于走出了单纯的线上融资服务生态圈,而是以国务院提倡的“众创空间”的方式,走入线下,将线上的企业融资服务展示、资金众筹与线下的创业类企业氛围的培育,辅导和支持结合起来.
一边注重线上的投资者众筹股权,一边注重线下的创业企业培育。接力国家政策,腾讯众创空间成为常态。
(10)投资穿透扩展阅读:
非法集资
当前最大的争议就是与非法集资的区别。众筹属于公开向不特定人群公开募集资金,很容易涉嫌非法集资。
公司法
以原始股权作为回报,相当于吸引一部分人开公司,公司法规定,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
证券法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都算是公开发行证券,而公开发行证券则必须通过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需要在交易所,遵循一系列规则去交易。
海外借鉴
2012年4月,美国颁布了乔布斯法案,对认定的新兴成长企业(EGC)在私募、小额、众筹等发行方面改革注册豁免机制,增加发行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