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破案
『壹』 诈骗式借贷如何报案,要什么证据
公民在遭遇诈骗,要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据与有利于破案的信息,立即向公安机关的刑警队或经警队报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贰』 2015年隆尊的最新的破案情况2013年通州隆尊融资二十万被骗,我想知道最新破案情况
已经破案!赶紧去领钱吧!通州市公安局
『叁』 我想问下,如果网络融资被诈骗,这个钱可能追回来吗
如果真如你说,属于重大案件,会受到重视,破案后追回赃款,退还受害人。
『肆』 非法融资诈骗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先报案,如果可以破案的话就可以追回,或者追回部分资金,不过也有可能一分钱都无法追回,一旦遭遇网络诈骗破案的几率比较小,所以目前国家大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伍』 又有借条无事实的借贷能否请求公安机关破案
如果是借条,属于借贷关系,不能向公安局报案。如果是涉嫌诈骗就可以向公安局报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陆』 报警立案一个多月也没消息,骗人的借贷
要我说你就别抱任何希望了,立案不代表破案。你就忘了这事该干嘛干嘛去吧。
『柒』 涉嫌融资诈骗被拘留后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并把钱退回这样算什么性质
您好,您的来问题黄乔稳律自师回答如下:
可以争取宽大处理
刑事案件律师越早介入对当事人越有利,律师可以做的工作很多,专业和责任心是最大的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的权利有:1、提供法律帮助、法律咨询;2、代理申诉、控告;3、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5、提出辩护意见;6、会见、通信;7、申请取保候审;8、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到审查起诉阶段能查询、复印卷宗;申请调查取证等。到法院审判阶段出庭辩护等等。
『捌』 为什么融资融券骗局律师事务所能维权而破案很难
为什么融资融券骗局律师事务所能维权,因为只有法律程序的。
『玖』 民间借贷跑路可以报案吗
民间借贷案件是普通的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案件,即使报警,警方也不会受理
简介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
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单笔借款金额300万以上”、“借款金额1000万以上”、“涉及的出借人30人以上”等情形,借款人应当向管理部门报备。这些具体的规则的制定实际上是宣告了民间借贷的合法化。
『拾』 民间借贷涉嫌诈骗如何报案
拨打110报警,或者到辖区派出所报警,并提供借条等证据材料。
如果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客观上使用了欺骗方法,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客观原因,致使所借款物一时无力偿还,应属于民事借贷纠纷,诈骗罪不成立。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10)融资破案扩展阅读:
案例:以“民间借贷”为幌子借钱不还认定诈骗罪
2014年2月,上诉人罗某结识了时任县信息化扶贫服务中心职工被害人李某。2014年4月至2014年11月,罗某虚构自己在重庆做工程需要资金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幌子,多次向李某口头提出借款。李某先后将其管理的扶贫互助资金人民币2319100元私自挪用给罗某。
至案发前,罗某归还李某276000元,其余2043100元借款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赌博。2015年7月24日,县公安局民警在开县高速公路出口处将罗某抓获。另查明,案发后,上告人罗某向公安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
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罗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其与李某之间是借贷关系,不构成犯罪。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上诉人以做工程差钱为名,找被害人借钱后将钱全部用于归还欠账和赌博,导致无法偿还债务,其行为是否属于诈骗犯罪。
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罗某向公安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系立功,予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0000元。罗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其与李某之间是借贷关系,不构成犯罪。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罗某在其已欠下巨额外债,又无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隐瞒其无力偿债的财务状况,虚构在重庆做工程差钱的事实,并以高利息为诱饵,使被害人李某误认为罗某有可靠的投资项目,具有偿还能力,而挪用公款2319100元交由罗某使用。
罗某在骗得资金后,除极少部分归还被害人外,将其余资金全部用于偿债、赌博和日常开销,未对所借资金进行妥善的保存或合理投资,导致无法归还。罗某与李某之间虽然名义上是借贷关系,但实质上罗某是在无偿还能力情况下,多次以借为名,骗取他人巨额财物,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故上诉人的辩解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