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投资担保
⑴ 收购一家深圳注册的投资担保公司,请问要注意些什么注册资金1亿的大概要多少钱
啥时候
⑵ 企业营收1亿元,银行贷款多少比较合适
一般在1000万以内,
采纳哦谢谢
⑶ 钱放 到投资担保公司安全吗
一般的公司都会和你签售一份合同,证明真实性,做公证,证明有效性。
担保公司是担负个人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职能的专业机构,担保公司通过有偿出借自身信用资源、防控信用风险来获取经济与社会效益。总而言之,投资担保公司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以赚取利润差价而赢利的中介性公司。共分小、中、大型三种。在我国私人性质的融资性企业只有担保公司和典当行两种行业。
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往往要求借款人指定一名担保人或者是担保公司。对银行来说,在不清楚借款人的相关情况下,有担保公司的贷款是最安全的,其贷款风险是银行可以控制的。一般情况下投资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亿,所以他们是有能力为借款人提供贷款担保的。同时,合法的担保公司在当地是有备案信息的,有正规的营业执照。所以对于合法的担保公司,是非常可靠的。只是各家担保公司会根据借款人不同情况,所收的手续费会有所差异。
⑷ 投资担保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资担保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区别在于:投资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比较小,只可以在投资业务范围内,范围很好,没有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广,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包括投资担保公司的业务。
融资性就是资金可以在外面融资,也可以以自己的资金进行投资。
一、投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
投资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以赚取利润差价而赢利的中介性公司。共分小、中、大型三种。目前在我国私人性质的融资性企业只有担保公司和典当行两种行业。
1、为中小企业提供货款;2、融资租赁及其它经济合同的担保;3、项目融资;4、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
1、定义: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2、经营业务范围: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一)诉讼保全担保;(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此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注: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二)发放贷款;(三)受托发放贷款;(四)受托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⑸ 中亿行担保是骗人的吗
中亿行担保是北京正规的贷款担保公司,作为中小企业发展、个人消费的信用[1] 资本的提供者,中亿行投资担保(北京)有限公司以信用资本为依托,通过担保、投资、基金、银行等多种的金融工具,服务于中小企业与个人消费者,为资本的拥有者与价值的创造者架设一条高效的流通渠道,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公司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信用担保纽带作用,与社会各界诚信互助,互惠共赢,共创美好前景。 特此声明。
⑹ 成立投资担保公司需要具备那些资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1]77号)等规定,现就过渡时期内担保机构登记注册的有关问题建议如下:
一、申请新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工商部门予以办理,企业经营期限核定一年,经营范围可核定为:“为自然人和企业提供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待国家、省有关政策明确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对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提供担保和再担保,不得从事存、贷款金融业务及财政信用业务等。
二、新设立、申请增资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超1亿元(含1亿元)的,以及已经审批并登记注册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申请增设分支机构的,工商部门暂不受理,待国家、省有关政策明确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已登记的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含增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备案的,工商部门依法办理。
四、自省金融办正式受理审批之日起,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应当先经省金融办审批方可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国家、省有关审批登记政策出台后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注册投资担保公司流程:
先核准公司名称,验资,备案,办理营业执照、代码证、税证、银行开户证,在备案时,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可行性报告
2、公司章程
3、公司高管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证明
4、股东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证明
5、股东资信证明等
⑺ 好不好注册1亿投资基金公司
公司注册:
名称:北京xxx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达不到投资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投资"字样
注册资金:5亿元人民币,设立时可实入1亿,其余资金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5年内全部到位
管理者:要求至少三名高级管理者具有股权投资管理经验或者相关的投资管理经验。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可以申请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项目,但是不得从事:
1、公开募集资金;
2、放贷;
3、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投资者具备条件
投资者应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私募风险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一)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三)最近3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五)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六)投资者应当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
(七)投资者应当向管理人或者销售机构提供收入或者资产情况的证明文件,并应当如实告知其投资目的、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流程
1、企业网上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办理入资手续
4、办理验资
5、登记注册
6、领取营业执照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税务登记证
9、开设基本户
10、划资
公司注册核完名字最快的话要两周左右,因为各个区的工商局规定有所不同。想要快的话就去找代办的公司吧。
⑻ 就想查询一下,洗钱上1亿者能叛啥罪
洗钱罪为故意犯罪,只有知道或应当知道是以上法条所犯罪所得,而帮助其洗钱的,才构成洗钱罪;因此,还得由公安机关侦查;
如果构成洗钱罪,此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具体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判定,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8)1亿投资担保扩展阅读: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资助恐怖活动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1)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2)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3)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5)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6)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7)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被告人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某一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误认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上游犯罪范围内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不影响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明知”的认定。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1)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2)通过与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3)通过虚构交易、虚设债权债务、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
(4)通过买卖彩票、奖券等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5)通过赌博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的;
(6)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
(7)通过前述规定以外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第三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或者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四条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应当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认定前提。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不影响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审判。
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因行为人死亡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认定。
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不影响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认定。
本条所称“上游犯罪”,是指产生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各种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