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管理
❶ 政府如何界定投资管理权限
答:一、各类政府投资资金主要包括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等。由本市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一般按照“谁出资、谁审批”的原则划分市、区分工。
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含市级政府投资机构投资、并由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市级政府性资金平衡的项目等),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
区(县)和管委会的政府投资项目,由所在区(县)和管委会负 责审批。
二、由市、区政府联合投资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以区县投资为主、由市级政府给予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列入《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附录《上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范围内,应由市发展改革委管理,但由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
四、党政机关办公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市、区分工,仍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沪委办发[2007]13文执行。
五、本规定范围以外的区(县)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各区(县) 政府的有关规定审批。
❷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2014年5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编制、核准程序、核准内容及效力、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6章38条,自2014年6月14日起施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9号令)予以废止。
❸ 政府投资与私人投资区别
一、投资主体和投资能力不同:
非政府部门的私人投资,以企业或个人为主体,依靠自身的积累和社会筹资进行投资。而政府部门是公共投资的主体,各级政府不仅具有强有力的、无偿性的税收等收入手段,而且还具有良好的国家信誉,具有广泛而雄厚的资金来源,并能集中性地迅速加以使用,可以进行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要求高的大型建设项目;
(3)政府投资管理扩展阅读
一、近日,国务院颁布了《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决定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我国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也是投资建设领域的基本法规制度,标志着全面规范政府投资管理迈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
二、政府投资作用的发挥,必须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的效益上。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民生领域,一般投资规模大、协作因素多、建设条件复杂,既需要严格按规律、程序办事,又必须完善管理、落实责任。
❹ 什么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即它的定义
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为了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出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以及国家财政担保的国内外金融组织贷款等方式独资或合资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4)政府投资管理扩展阅读:
政府投资项目不同于一般投资项目,其主体是政府部门,资金来源具有公共性。社会需要利用政府的强制力,集中资源的优势来为公众服务,因此政府投资项目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1.政府对项目起主导作用
政府投资项目是以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或是以政府信用担保的商业贷款投入的并由政府拥有决策权的项目,政府从项目的规划、立项、投资、建设以及后期的运营一般都会给予引导与支持,相对其他性质投资的项目而言,这是政府投资项目的最大特点。
2.项目具有相对非竞争性和公共性
政府投资项目是经济系统和社会生活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不单纯为个人或个别单位服务,因此,政府投资项目具有公益性的特点。并且政府投资项目还具有相对的垄断性,竞争程度不像其他行业那样激烈,投资回报率虽不太高但一般比较稳定,这就意味着政府投资项目在经过合理规划和充分的前期论证后,建设和运营环境相对稳定。
3.项目周期长,所需资金量大
政府投资项目中大多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如道路、桥梁、港口、机场、地铁等。项目规模很大,投入的资金量少则数千万,多则上百亿,一般需要一年或几年的时间才能建成。这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这些项目的投资风险、财务风险、建设风险以及政府信誉等问题都需要充分考虑、认真研究。
4.项目投资带动相关产业进步,对经济发展拉动作用明显
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对制造业、建筑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产生极大的需求拉动作用,从而刺激生产扩张、提高就业水平、激活各种需求市场、加快经济增长。这使得政府投资项目在促进社会生产多样化、扩大贸易、减少贫困等方面,同样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现代经济发展表明,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不仅通过自身的发展推动经济增长,而且作为一种诱发性投资,可以将民间部门的生产潜力释放出来,进一步增加全社会的产出,使国民财富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即通常所说的“乘数效应”。
5.项目具有整体规划性
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为城市日常运行及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不同的城市环境和经济基础可选择不同的基础设施建设,而且基础设施又相互替代,如天然气、人工煤气、油及煤的互用性;高架路、快速路、地铁、桥梁、隧道的互补性。
因此,在重大城市基础设施方案论证时,应充分根据城市发展前景与功能,优先做好整体规划,综合考虑经济实力及各种因素,进行比较与优选,这是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方面。
参考资料:网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❺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的我国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
在全国各地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实践过程中,伴随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项目实施方式新要求等,其管理模式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总体来看,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项目法人型模式。适用于各种国有经济主体投资的经营工程项目,项目法人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性机构,对项目实行全过程负责。
第二,工程指挥部型模式。一般是临时从政府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人通常为政府部门的主管领导,工程项目完成后,该工程项目的指挥部即告解散。
第三,基建组型模式。采用此模式的大都为各个行政部门(如教育、文化、卫生)以及一些工程项目较多的单位,一般由本部门的基建处进行直接具体的组织领导工作,而工程指挥部主要是进行常规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专业机构型模式。由一个专门机构负责某一类或几类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其特点是管理单位长期专职管理某些类别的政府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专业性。
第五,城投公司型模式。作为政府连接建设市场的载体,城投公司的建立是为了更有效的盘活城市资产,解决城市经营的资金融通问题,使之产生应有的经济效益。 第一,合理界定政府投资项目范围。政府投资项目的界定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上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如果不对这一问题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则有关控制政府项目的投资,提高其效率的建议和对策就会陷入尴尬局面。
第二,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的性质与类型。政府投资项目性质和类型的清晰区分,可以真正促使政企分开,使政府和企业各尽所能、各司其职,有利于提高效率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建立资金运用机制和拓展资金筹集渠道。
第三,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督体系,明确政府各部门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应该担负的主要职责,避免出现职责的交叉和权力的真空,以保证政府投资项目从决策到实施的高效率。在我国,尤其要加强计划、财政、市场、审计和监察等部门的宏观监管和协调。
第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逐步实现专业化。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成败与项目管理单位和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密切相关。委托专业项目管理机构、专业人士来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发挥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的技术、管理优势与经验避免造成人、财、物和信息、等社会资源的浪费,政府同时需履行好监督职能。
第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无论采用怎样的管理模式,都必须有配套的法律、法规对工程管理进行规范。应尽快出台有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法律。合理划分投资、建殴、管理、使用各方的职责和权力,并形成权力的制衡。
第六,建设项目的后评价机制,可以在项目建成后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营和使用后,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规划设计、工程实施、运营或使用,以及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作出合理评价。完善的后评价可以对项目前期评价工作进行补充和完善,对项目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改进,对项目管理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