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管制
⑴ 请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有无限制
《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9]49号)里面有相应的规定
⑵ 国际经济法 东道国对外国投资主要管制措施有哪些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对所有外国投资实行完全开放的政策。对于外国投资的管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外资审批制度: 即东道国或其授权机关按照本国的法律,政策和特定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或目标,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于外国投资进行鉴定和评价,并决定是否批准。这是国家主权的正当行使,目的在于使引进的外资和本国的经济发展目标相一致,更好地为本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也消除和抵制了不利于本国的外国投资。
(2)对外国投资的监管: 外资进入本国以后,东道国往往也需要采取一定措施来对外资进行管制,使其符合本国的经济发展目标。
(3)对外资投向的管制: 为了使外资的流向符合本国的经济发展战略,很多发展中国家往往对于外资的行业,地区等作出限制。如对于那些危及本国安全的行业,各国均不允许外国投资,而对于本国需要保护的民族产业,往往也会进行限制外国投资。
(4)对投资原本和利润汇出的限制: 对于外国投资原本和利润的汇回,各国也是有限制的。很多国家都对外资汇回的原本和利润的期限或限额作出规定。
(5)当地物资利用限制: 发展中国家为了充分利用本国资源和发展民族工业,往往通过不同手段促使外国投资企业尽可能利用本国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物资。
(6)雇佣限制: 发展中国家为了保证本国的就业问题和培训本国的技术人才,一般对于外国投资企业的雇佣外国人方面作了一定限制。
(7)投资期限和本地化的限制: 很多发展中国家为了维护和加强本国民族经济,往往还会规定外国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逐步降低外资比例,而内资比例相应提高,以逐步达到将外资本地化的目的。
⑶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管理体系建立是什么时间
中国的投资政策体现在各个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决议和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长期规划和五年计划之中。在2000年以前,中国的国际投资政策是以鼓励吸引外资、限制对外投资为主要特征的。2000年以后,中国开始实施“走出去”战略,从限制对外投资逐渐向放松对外投资管制和鼓励对外投资转变。登尼特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政策的演变。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政策-“走出去”战略的演变
在“走出去”战略中,既包括对外投资的内容,又包括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内容,而以对外投资的内容为主。当时提出的“走出去”战略,鼓励三类对外投资。 “带动出口”、“获得资源”和“技术进步”是当时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要理由。在“走出去”战略的内容中还提出了两大实施手段,即“健全服务体系”和“规范对外投资的监管”。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战略目的方面, 2006年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将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带动出口”改为了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促进产品原产地多元化”。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一是不再提对外投资的支持体系或者促进体系,二是不再提“走出去”的战略目的,而是强调“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合作”。这些变化意味着,未来的“走出去”战略,其实施手段除了前面提到的加强服务之外,开始朝着放松投资管制或者投资自由化的方向发展。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政策-审批与管理制度的演变
现行的对境外投资的审批与管理制度是根据2004年7月16日通过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2008年8月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来确定的。前者确立了对境外投资管理由审批制向核准制的转变,并明确规定发改委负责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商务部负责对境外开办企业的核准。后者确立了外汇管理由强制结售汇向自愿结售汇的转变。这里主要讨论发改委、商务部和外管局的审批与管理制度。
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发改委于2004年10月9日发布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除了对核准程序和核准条件做了详细规定以外,还对核准权限做了进一步细分。
在此之前,凡是中方投资额100万美元以上的对外投资项目,均必须由国务院或者相关部委审批。新办法对审批权限做了一定程度的下放。不过,相对于企业自主进行投资决策而言,审批权限的下放是有限的。只有中央企业的小额投资才有真正的投资自主权,不需要核准。对于地方企业的小额投资,只不过将审批权限从国家发改委下放到了省级发改部门而已。另外,考虑对外投资的财务损益应该由企业自己负责,发改委只对项目的投资方向及合规性负责,因而新办法不再审查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只核准项目申请书(之前有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两道审批)。可见,新办法在核准内容上确实有更大的合理性。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政策-鼓励政策的演变
中国对境外投资鼓励政策的出台,经历了两个阶段。其一是从1998年以来一系列资金方面的支持与鼓励措施,二是200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提出的框架性的鼓励政策。
在资金方面的支持与鼓励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国家开发银行从1998年以来,与其他国内外机构合资设立了三个产业投资基金和一个发展基金。其次是中国政府自2000年以来先后推出的四项涉及促进境外投资的政府专项资金。第三,2004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颁布了《关于对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重点项目给予信贷支持的通知》,每年安排“境外投资专项贷款”,享受出口信贷优惠利率。2005年8月,为推动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商务部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做出了《关于实行出口信用保险专项优惠措施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通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促进对外投资方面确实发挥了一些实质性的作用。但是,从当前来看,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大项目的支持较充分,而对中小项目的支持还是不足的。
另外,发改委于2006年7月5日发布了《境外投资产业指导政策》和《境外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这一文件中明确规定了鼓励类和禁止类境外投资项目。对鼓励类境外投资项目,国家在宏观调控、多双边经贸政策、外交、财政、税收、外汇、海关、资源信息、信贷、保险,以及双多边合作和外事工作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而对禁止类境外投资项目,国家不予核准并将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具体的支持政策,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和实施。
⑷ 请问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对外公司进行投资吗谢谢
你好
主要看你这个投资管理公司 注册资金是否达到1000万 经营范围是否有:项目投资
如果没有这项经营范围的话
你做投资那就是超范围经营了 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