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投资不参与经营
1. 合伙做生意只投资不参与经营,也没有分红还要我付外债,应该怎么处理
对于事业,相信很多人都会合伙做投资。有些人不想给老板打工,就想自己当老板,所以这个时候他们会选择与自己信赖的人合伙做生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合作伙伴都是诚心诚意的,他们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发,而通过曾经的友好关系。合伙做生意只投资不参与经营,也没有分红还要自己付外债,应该怎么处理?
三、与家人沟通如果自己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做的话,应该及时的与家里沟通,让家里帮忙出出主意。毕竟家里是自己的避风湾,家人也是自己的依靠。所以遇到事情时应该多与家人沟通,让他们了解事情的全过程,大家在一起分析问题也能少走一些弯路。
2. 只投资不参与管理怎么拟订合同
这个要具体看你的投资方式了
1、有限合伙形式,可以签订合伙协议,约定你投资,享受一定权益,但是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
2、公司形式——表决权信托。如美国某跨国公司与青岛啤酒模式,可以签订表决权信托合同,约定将表决权信托或委托合同,你只享受固定的股权收益,将股权表决权永久转让给其他股东。
3、隐名股东,这个风险比较大。不建议推荐。
3. 关于工资发放问题:只投资但不参与经营的合伙人有权利拿工资吗
当然没有啦!所谓工资:是指经劳动所得的钱。既然他没有参与日常经营,也就是说没有劳动。那他就不应该有工资。因该说一分都没有。
他之投资了钱的话。那就只有分红。就好比你买股票,你只有分红,至于你去证券交易所的车费、在家网上交易的网费这些上市公司是不会给你报销的。
4. 只入股,不参与经营,需要注意什么
你必须要了解这个公司,他每一年的分红和利润是多少,你自己应当分到的是多少,不能够说糊涂的直等着他来分红,因为有的人他会做假账,会让你真正的收益变少。
5. 只出资不参与经营,当经营资金不够时我有义务再按股份比例再出资吗
1、除工资,盈利部分按照利润的20%提成,未盈利只算工资。
2、除工资,按照盈利部分20%提成后,再按出资比例分红。
3、看你风险承受能力了,建议第一种。风险值低。现在经济环境并不好,风险很多,也很大。不清楚可追问。
6. 股东只入股而不参与经营,该如何设定分红制度
1.股东分红是依抄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按出资比例分红的,也就是说股东分红是依法分红,所以分红时不存在什么奖惩机制的,任何“奖惩”办法对分红来说都不合法的;
2.但公司如果依据公司章程设立激励机制,用部分利润,按公司事先制定的有关奖惩办法(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对股东或员工实施奖惩办法,这是可行的,也是合法的;
3.具体怎样制定奖惩办法,主要掌握以下原则:一是事先制定公司奖惩规定,经全体股东同意后实施;二是奖惩与股东分红要分离,这不是一会事,前者是公司制度,后者是公司法法定的;三具体奖惩办法要根据贡献大小、能客观考核、奖罚合理公平这三项原则来实施。
拓展资料:
优先股(preference share or preferred stock)是相对于普通股 (common share)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
7. 只出资后不参与经营,产生的纠纷是合伙纠纷还是借贷纠纷
山东滨渤律师事务所赵清秀律师解答:根据你的叙述,你与朋友之间的纠纷为合伙纠纷,不是借贷纠纷。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以及个人合伙身份的认定逻辑是:1、原则上,要求订立书面协议且经工商登记。2、如没有订立书面协议且经工商登记,只要实质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仍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3、没有口头协议,但只要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也照样视为合伙人。因此,你有权依据合伙协议参与餐厅盈利分配。
8. 只投资不参与经营当资金不足时我有义务再出资吗
你的问题涉及企业后续出资问题。
一个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出现经营资金不足的情况,属于正常现象;那么,当经营资金不足的时候,如何解决呢??一般情况下,主要考虑三个途径:
第一、原股东增资;
第二、引进新股东;
第三、外借资金。
不同的增资方式各有利弊,需要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仔细斟酌。
你的问题是“只投资不参与经营”是否有义务再出资,应当说,出资是股东的事情,与是否参与经营没有关系;如果企业决定采用原股东增资来筹集资金,并且修改了企业章程,那么,一般来说,你就有义务再出资;如果你不出资,可能会影响你在企业的权益。
这里的“义务”不是法定义务,而是一种与权益相关的酌定义务。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9. 出资但不参与经营但又参与盈余分配的算合伙人,为什么
你说的这类合伙人是楼上所说的有限合伙人。这类合伙人的义务在于出资版,不必承担权普通合伙人面对赔偿时的连带责任。同时他们没有表决的权利,也就是不参与经营,把决策的权利给了普通合伙人。能够获得盈余就好比他们对于合伙企业的风险投资,当然能参与分配盈余。设置这种合伙制度,是为了满足有能力办企业而资金不足的人和有钱办企业但能力不足的人的共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