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类担保业务
Ⅰ 融资担保业务有哪些种类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民间贷款1、定义:是指企业因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需内要,在其自有资金不足且容无法独立获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通过担保提升其信用而取得融资。 2、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含一年)。 企业综合授信贷款担保 1、定义:是指为企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设立的担保,企业可以在不超过额度总限额和期限内循环使用贷款。 2、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三年以下(含三年)。 企业项目融资贷款担保 1、定义:是指为满足企业的固定资产购置、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基本建设等资金需求的贷款提供的担保。 2、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 个人投资经营贷款担保 1、定义:是指担保公司为自然人向银行申请的、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融资提供担保的业务。 2、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含三年)。
Ⅱ 什么是融资性担保什么是贷款担保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贷款担保的方式:贷款担保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贷款担保的审查:贷款行应当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银行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借贷担保公司区别
银行贷款门槛高、额度紧、审核手续复杂催生了大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存在,担保公司的手续方便、门槛低、额度高使得银行与民间借贷市场共同繁荣。他们的存在解决了大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同为担保公司,其实其中还有很多的不同点。融资性担保业务和拆借业务不仅在借款时间长短,风险低高、收益高低、法律允许范畴有显著区别外,还可以从一下方面比较:
第一,业务范围不同。
前者是为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授信贷款;后者是为企业或个人直接提供资金,既有个人按揭贷款、个人信用贷款,也有企业项目资金借款,资金过桥拆借,借款的主体是担保公司。
第二,业务来源不同。
前者有自己开拓的,同时有很大部分是银行推介的有贷款需求的企业;后者基本都是得自己开拓业务。
第三,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合同主体不同。
前者是银行与企业的借款关系(借款合同),担保公司与企业的委托担保与被委托担保的关系(委托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关系(反担保合同),担保公司与银行的保证关系(保证合同)。后者是担保公司与企业(个人)借款主体与贷款主体关系,主合同是借款合同,从合同是担保保证合同、抵押担保合同。
第四,风险控制的要点不同。
前者主要考察贷款企业的企业运营情况,包括企业的资产、财务状况、资金流量等,重点在于企业的财务报表的分析;后者主要考察企业的用款项目的可行性,项目背景,短期还款能力,直接监控企业的用款流向,重点在控制回款风险。
第五,反担保与担保措施的灵活性。
前者融资性担保,毕竟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起码在成立时间、资信能力、担保措施进入了门槛条件,所以担保公司提出的反担保措施都比较简单,类型也比较单一,一般是企业负责人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或保证金,最多机器设备抵押登记则可;而后者资金拆借的对象,往往是达不到银行贷款条件,能提供的担保措施相对薄弱,所以转向民间借贷,所以能提供给担保公司的担保措施往往存在很多瑕疵,需要担保公司对这些担保措施进行灵活组合,以降低自己的风险。房产全委公证、股权质押、承兑汇票账户监管、长期租赁权等等创设性的担保措施无所不用。
第六,对贷款的监控重点不同。
融资性担保公司既注重贷前调查,更注意贷后不定期检查,因为企业经营贷款一般都是1年至2年,周期比较长,很注意对企业的长期跟踪,贷后检查的成本较高;而拆借业务,更注重贷前的尽职调查,因为借款期限都较短利息较高,一般放款后企业会尽量提早还回本金,不会专门进行贷后跟踪,所以贷后检查成本较低。
Ⅲ 融资担保是什么意思
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担保业务中最主要的品种之一,是随着商业信用、金融信用的发展需要和担保对象的融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信用中介行为。
信用担保机构通过介入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这些资金出借方与主要为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需求方之间。
作为第三方保证人为债务方向债权方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债务方履行合同或其他类资金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在其业务性质上,融资担保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双重属性,属于一种特殊的金融中介服务。
它通过利用自身的第三方信用为资金供给和资金需求方双方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以此促进双方交易的完成。
在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过程中,信用担保机构要完成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对资金需求方的信用评估;
另一方面是向资金供给方提供自身资信证明,取得其对自身信用保证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认可。
(3)融资类担保业务扩展阅读
融资担保公司业务范围: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1、贷款担保;
2、票据承兑担保;
3、贸易融资担保;
4、项目融资担保;
5、信用证担保;
6、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
1、诉讼保全担保;
2、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
3、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4、以自有资;
5、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Ⅳ 以下哪些是融资性担保业务,哪些是非融资性担保业务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一)诉讼保全担保;(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此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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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什么是融资性担保机构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回人负有的融资性答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详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Ⅵ 融资性担保的业务主要有哪些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版
(权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九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Ⅶ 以下哪些是融资性担保业务,哪些是非融资性担保业务
融资抄性担保业务 流动资金袭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保函业务、再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出口退税贷款担保、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
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交易担保、企业产权交易担保。
Ⅷ 融资性担保业务如何创新
”对于完成全面整顿进入规范、稳健、持续发展阶段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来说,其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到底是什么?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的专家如此说。 其中商圈企业担保、供应链核心企业担保、政府采购中标企业担保以及批量业务模式及混业经营的尝试正在成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新的风向标。担保行业经营信用的特点,也决定了创新对担保公司的影响是决定性的。 事实上,随着担保业务品种、样式和经营模式创新步伐的逐步加快,中国担保行业的业务已经由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业务这一单一品种,发展到目前的42个业务品种以上。不仅如此,融资担保创新还从间接融资发展到直接融资担保,履约担保从贸易履约发展到工程履约,而司法类、行为类担保也有了新的进展。 业务创新的三大方向 “担保产品、反担保方式以及业务合作层面的创新”,被誉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创新的三大方向。 说起担保产品创新,其最大特点是通过多方合作,分离主合同交易中的风险。由于每一单担保业务的需求特点及信用资源条件都不相同,因此,对应的资金供给及风险控制方案也不相同。具体到担保产品创新内容,当前大多数担保公司将创新方向定位在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和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创新,如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等;其次便是针对某个封闭的行业采取特殊担保措施的商圈担保等。 而反担保创新,则集中体现在商标权、专利权、采矿权、应收账款、存货监管等反担创新方式,之外还有特许经营权抵押担保、农村承包土地承包权及地上附着物抵押反担保、信用证下未来货权质押反担保等创新方式。 至于在业务合作层面的创新,目前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风险共担、放大倍数、保证金比例、绿色通道快速办理业务等。在这方面政银担企和合作机制创新比较典型。除此之外就是注意担保公司与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的合作产品。 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大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还是采用了“资产换资金”的方式来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即企业必须将其可用于变现的等价价值或高价资产抵(质)押给银行或担保机构才能获得其融资资金。而三大创新的程度将决定未来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能够快速复制主流创新解读 在各大开发区,我们都见过这样的景象,当通过招商进入各工业功能区的企业,在刚支付了土地出让款,而有效证件正在办理尚未拿到手,还不能办理抵押的情况下,由于建造厂房、购置设备,又要维持原来的生产运转,造成资金比较紧张。而这恰好是担保公司的机遇。此时担保公司如能创造性地与各工业功能区管理部门、企业主三方签订协议,明确担保公司先期给企业担保贷款,而企业主委托各工业功能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并承诺在贷款担保期内如办好有效证件则把相关证件交给担保公司用于抵押;各工业功能管理部门承诺无条件为企业办证,取得证件时如尚无解除担保的则把产权证交给担保公司,并承诺协助办理相关的抵押登记手续,就可以解决银行有贷款意向但缺少抵押条件的问题。这样就可以帮助这些企业获得担保融资。 对于供应链融资,大家想必不陌生。然而这样的模式可能对担保公司业务创新更有启发。全国性大型制造商一般在每个省都会设立一个工贸公司负责本区域销售网络的开发和维护,以提供售后、财务和物流等服务,而这些后开发的经销商遍布全国各地的市县镇。集团的财务公司对各省工贸公司的经销商往往有财务贷款扶植计划,但对遍布全国各地市县镇的经销商,财务公司没有精力和人力去进行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而担保公司恰好擅长这些业务,如果担保公司能够介入,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由工贸公司推荐符合担保公司条件的客户,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财务部门发放扶植经销商的资金,这样岂不是三全齐美。 我们再看一家商圈担保融资的模式。为了帮助钢贸企业快速获得融资,某担保公司说服钢铁贸易商会成立了融资促进会,然后由融促会的会员设立互助式担保基金,基金由担保公司负责管理运作。至于互保基金的设立,是让每位会员(一般情况下每位会员单位都会有经常的融资行为)交纳不低于10万元不高于500万元的资金,整体规模不低于500万元,成立后可以吸收新会员扩大互保基金的规模,而这些资金只为会员融资提供担保。这样在明确了“入会自愿、退会自由、风险共担、连带互保、委托贷款”的运作模式后,经过担保公司的风险评价和判断,对于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担保公司统一为其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而互助基金作为担保公司为全体会员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之一,如果发生代偿,全体会员将在缴存的互保基金额度内,按照既定的比例为该担保代偿项目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如果没有发生代偿,则可以按照担保基金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比例取回交存的互保基金。 除此之外,与政府财政系统的采购处合作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担保公司出面为参与政府采购中标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融资担保的产品,以融资企业中标后形成的政府采购应收账款进行质押,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客户,还增强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招投标的能力和积极性。 批量担保业务合作五步走 对单个客户的营销固然是每一个项目经理的基本业务素质要求,但发展集群业务才是迅速扩大担保规模和市场份额事半功倍的捷径,并且可以在保证增加公司经济效益的同时,取得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社会效益。 具体办法就是担保公司要与特定的经济组织合作,并以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一定数量一定形式的保证金为合作基础,由合作经济组织独立或以公司名义开拓客户,再由担保公司统一对外出具保证合同,双方共同进行评审和在保监控,风险收益共担,在公司统一的业务体系内为客户提供便捷的融资服务。 在这种融资中,第一,要确定合作经济组织,该组织要求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并具备管理职能或核心地位,可以影响和规范其成员企业,其成员企业有一定的融资需求,包括区县合作机构、专业卖场、外地企业的商会、商业街区的商会组织、产业链企业集群中的核心企业等。第二,合作经济组织将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交存公司由公司托管运作,并按照一定放大比例确定担保总额,并将托管收益返还经济组织增加其收益。第三,确定风险承担比例。第四,由合作经济组织推荐客户。第五,发生代偿后,一般是按照担保融资企业保证金、全体会员连带责任保证金一定比例、最后才是负责运营的担保公司进行代偿,大大降低了担保公司的风险。 混业经营的巨无霸机构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对担保公司最大的影响就是投资性经营收入的减少。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限于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20%的其他投资。而行业人士说,担保公司在自有资金投资这一块,大部分都明显高于这一规定。另外,由于新规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提取大幅提高,使得担保公司的资金用度受到严重制约。再加上传统的担保业务利润极薄,而委托贷款被一些省份视为对外投资,使得担保公司不得不走兼并乃至集团化的路子,以扩大收入来源。 具体的做法就是担保公司集团化,并下辖担保子公司、小额贷款子公司、典当子公司、投资子公司的方法,继续从事投资、委托贷款的业务,从而确保集团公司收益不受影响。 对此,业界认为,担保行业的发展演变,是在政策环境、经济环境等诸多外部因素与行业持续发展愿望、变革创新的能力等内因共同影响下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