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是否可以与对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Ⅰ 诉讼代理人担任二方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是程序违法吗
同一代理人不能作为同案相对双方的代理人,这是有法定规定的;但可以作为利害关系相关联的非相对方的共同代理人。
Ⅱ 民事诉讼中怎样认定证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债权债务关系,
朋友、校友、同事等一般不认为是厉害关系
Ⅲ 法庭上当事人与代理人如何配合
案件开庭前,法庭均会要求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介绍自己的身份及代理权限。作为代理人,律师首先应说是原告还是被告的代理人,姓名叫什么,哪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后说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要说出特别授权的内容。另外,既然是律师出庭,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作伪证受到的处罚不一样,具体分为两种:1、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在民事诉讼中作伪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最多可以请两名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Ⅳ 可以申请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回避吗
不可以申请证人回避。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因此,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但是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是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Ⅳ 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代理人是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为第三人担任代理人吗
不违反法律规定。
Ⅵ 在民事诉讼中,有利害利益冲突的第三方能不能做被告的代理人和原告对簿公堂,原告能向人民法院提出反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专诉讼代理人。属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法律没有规定有利害关系或者冲突的第三方不能做为代理人,法无禁止则允许,因此,是可以做为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但必须有委托书。法院是不能强行阻止的。
如果是法官,书记员等工作人员,则可以要求回避。
Ⅶ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人能做本案代理人吗
根据法律规定,有关系的人都需要回避。你所说的情况不能成为本案代理人
Ⅷ 直接利害关系人可以当证人吗
不可以申请证人回避。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因此,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但是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是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Ⅸ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分别是有直接利害关系还是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法定代理人是指由法律规定,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代为进行诉讼的人,如未成年人回的父答母、精神病人的配偶。
委托代理人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如当事人委托的代理律师。
对于你这里所指的“直接利害关系”和“法律上的厉害关系”的概念不是很明确。一般来讲,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不一定存在利害关系。比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但是他们之间不应该说存在“法律上的厉害关系”或者“直接利害关系”,而是说利益一致。而且,对于委托代理人来说,原则上是要求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