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诈骗案例
1. 为什么现在社会上很多人都认为保险代理人是骗子是在偏客户的钱
保险在中国运作的时间不长,不过二十年左右的时间,而且在经营管理方面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缺乏对于从业人员的管理就是其中之一。起初保险代理人有很大一部分是以前做过传销的,做不下去了才转而做保险,加之保险公司缺乏对其的考核聘用体制和培训力度,所以造成从业人员普遍的能力和职业素质低下,而且有一部分业务员急功近利,甚至利用客户对保险的不了解欺骗客户,骗取保费。对于客户本身来说,主要是对保险不了解,或者说业务员没有把条款讲解清楚全面,当客户申请理配的时候因处理不当,不满足理配条件,因而被保险公司拒绝理配。
总之,这种想法在中国的保险客户市场中是很普遍的。其中既有保险公司、代理人的原因,又有客户本身的原因。这种现象现在还不能一味追究谁的责任,这需要时间,需要中国的保险业慢慢地发展完善。这种情况相信可以逐渐扭转的。
2. 之前做过保险,有代理人资格证,后来辞职,进去一家公司,不料公司涉嫌诈骗,同时被拘留,请问这个情况还
晕你的命运可真忐忑😁不过拘留没事滴。。
3. 保险代理人对客户和公司进行诈骗是什么罪行
就是诈骗罪,根据金额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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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险公司诈骗多少钱会被判刑
保险代理人骗保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会被判刑,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个人骗保一万元以上或者单位骗保五万元以上的,即可构成保险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5. 保险代理人骗保金额到多少会被判刑
保险代理人骗保到达一万元以上金额会被判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保险诈骗罪是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六条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6. 以卖保险名义诈骗
我是个在校大学生,假期刚考了保险代理人,对保险算是略知一二,你的问题好琐碎,而且我也没有看到你的投保单也没有进入任何保险公司去工作,不了解她们的内部情况只能提供一些供你参考的信息。 邮政银行可能是保险代理人,替保险公司收取保费的,但办这项业务的人员必须要有保监委发的证 。 其次她让你办卡转账那可能是真的,因为现在新出台的政策就是保险代理人不能直接接触现金,首次交保费的可以特殊考虑。 第三保险公司的险种很多,我不知道你买的是什么险种,但可以肯定的是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是不太可能预知收益的,他直接告诉你获利有欺诈引诱的嫌疑哦!如果你买的是储蓄性质的你不妨跟银行利率相比照,会高出一点点,不会太多,而且它还有存储易提取麻烦的弊端。也就是你一旦买了这种保险就必须按约定缴费,达到约定时间才能领钱,负责就是你违约,退保的话也就只能退回你所交付的全部本金。如果你买的是分红保险,那就更不可能预知收益了,要根据保险公私的经营状况来给你分红,最牛的年份可能比700还高,但极少同业竞争这么大也不太可能,要是他负载经营的话你就一分钱都分不到了!再就是投资连接保险,这就好比你做生意,是赔是赚风险完全由你自己承担,收益有可能超过700,但赔了你可能连本金都拿不回来!前面那两种保险退保后还可以拿回你所交的保费,后面这可赔了可就什么都没了!贷款政策我不清楚,不敢给你妄加揣测。兴许会有,但贷款给你的不一定会是平安公私,在我印象中搞信贷的除了银行就是私人中介什么的。只不过保险公私会跟银行有业务往来,也许他们会联合起来做这个事。银行有信贷业务而且给保险公私买了信用保险{一旦客服不能如期还款就有保险公私代付,保险公私再去追偿}可能会交给保险公私去做。买保险的人有可能为了只给你提供了部分信息哟,但能拿到贷款就好了,管他那么多~~~~ 总之我给你的建议就是认真去读一下投保单,不会有错的,白纸黑字,一旦签了合同就只有那东西具有法律效力!
7. 中国人寿诈骗案
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代理人集资2000余万元被控诈骗
2008年06月23日 23:01:0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6月23日电(记者 赖雨晨)中国人寿保险代理人张元蕾被指借公司之名推出鸿寿保险,以月息3%,年息36%的高利息吸纳民众资金达21147670元。为了如期返还客户每月应得利息,张元蕾拆东墙补西墙,如此维系九年多后,张元蕾资金来源枯竭,停止了返还,随即被以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23日广州市中院开审此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7年,作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广州区代理人的张元蕾对身边的熟人称,中国人寿推出了鸿寿保险项目,月息3%,年息36%。熟人于是投资了十几万元给张元蕾,张元蕾用其伪造的中国人寿公司的印章和对方签订了保险合约,并写下了收据。投资后的第一个月,该熟人就拿到了几千元利息。至2007年6月案发时,张元蕾共从22名客户处非法集资达2000多万元。
张元蕾在庭审中交代,这笔钱她并没有交给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了按照约定每月按照3%的利率向客户支付利息,她一方面不断吸纳新的客户获取更多资金,另一方面也用部分资金投资开公司。由于张元蕾承诺的利息高,来找她投资的人越来越多,需要返还的利息也越滚越多,这样滚雪球般经营几年之后,她越来越吃力,到2007年6月时便再也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源来负担这笔返还金了。
对于公诉方的指控,张元蕾的辩护律师辩称,张元蕾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只能算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首先,张的集资在主观上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她向客户承诺的高利息返还金也如期如数支付了9年,直到2007年资金链断裂而不得不停止。其次,投资这份保险的大部分人都得到了高回报,而且他们都应该清楚这种方式是违法的,3%的月息比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高利息还要高,有的人在这9年中获得了高于本金几倍的利息,没有损失,所以这部分人在法律上不能成为受害者。
此外,公诉方和辩护方还对受害者投资金额的认定有较大分歧。公诉机关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受害者投资时张元蕾所开收据显示的金额。而辩护律师称,很多受害者是将前一次投资的收益再用作下一次投资,其投资金额只能算第一笔资金,而不能按照所有收据来计算。
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8. 我被平安保险公司业务员骗了,但手里没有证据。还能有什么办法么,求高人指点。找几个一同被骗的有用吗
一般都很难 因为有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表计算对应年份退保金额 同时签单后有保险公司客服回访 整个流程是很清晰的
9. 保险业务员诈骗
这里分两种情况考虑:
首先:如果楼主纯粹是作为知识上的交流而提出此问题,那么楼主提供的信息很不详细,没法确定。但可以做一些推论,即使是这位业务员没辞职,依然是人寿的员工,那么对于她这种行为,人寿是不担责任的,或者担很小很小很小的一点点责任,因为现在的保险业务员和保险公司之间是代理合同关系,不是劳动合同关系。他们之间有签到代理协议,当然了协议上肯定会有类似这些方面的考虑而做出的规定。一般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依据协议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的,这点无可厚非,协议合同嘛,没有人情可讲,白纸黑字。
其次,如果是楼主自己遇上这样的事,也别在这耽误时间了,直接报案,保险公司有这个人的详细个人信息,案子不难破。不用犹豫,拿起电话,直接拨1-1-0,剩下的,交给公安机关来办好了,楼主只需要配合。前提是,楼主你得确定这个是真的恶意诈骗,并且楼主怎么样也联系不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