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环保要求
⑴ 供应商的环保风险等级如何定义,如何判定和识别急切请教高手,务必帮忙,重谢!
想要知道供应商的环保风险等级,判定和识别的依据就是该企业的环保审内核证明文件容。当地的环保局在企业立项时都要对企业的生产项目进行环保评估,如果审核是否通过,环保局都有批示意见,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此文件给你判定。
⑵ 供应商是否建立RoHS合规性测试和风险评估流程
一.目的﹕为能制造满足顾客对於绿色产品(即符合顾客环保标准要求之产品)之需求,本公司需对产品的接单、物料采购、进料、制程、出货、人员训练及环境物质稽核等过程实施相应的管制。
二.范围﹕本公司内符合顾客环保标准要求之所有规格产品均属之。
三.权责﹕
3-1稽核室:
3-1-1本公司环境物质管制相关制度建立、维护及持续改善之主导。
3-1-2本公司产品能否满足顾客环保标准要求之评估。
3-1-3主导对供应商材料能否满足本公司环保标准要求之评估。
3-1-4收集环境物质调查所需资料,并建立相关数据库,汇总、分析确认後回覆顾客。
3-1-5参与对绿色供应商及绿色材料之评估。
3-1-6主导绿色产品制程、出货工序环境物质异常及环境客诉处理。
3-1-7对本公司内外部实施环境管理物质稽核。
3-2业务部:
3-2-1接收顾客对产品之环保标准要求,并传达至内部各相关部门一同评估。
3-2-2担当顾客产品环境物质投诉受理之窗口,并负责回覆相关报告给顾客。
3-2-3负责顾客来访、稽核之接待工作。
3-3生管部:
3-3-1 顾客环保标准要求产品之生产计划编排、生产进度管控及出货安排。
3-3-2 顾客环保标准要求产品之材料请购。
3-4研发部/产品设计部:
3-4-1符合YX环保标准要求之新材质材料评估、登录及选用。
3-4-2承认书中须附新材料材质之MSDS(物质安全资料表)、ICP Data(如SGS&ITS或其他权威检测机构之检测验证报告)及“产品中所含环境影响物质保证书”等资料给稽核室评估及存档。
3-4-3将顾客产品之环保标准要求在相关文件资料(如材料对照表、图纸、承书等)中载明,并作为相关部门之作业依据。
3-5生技部、试模课:
3-5-1符合顾客环保标准要求产品之制造作业指导书的制/修订,制程条件之规划、评估。
3-5-2符合顾客环保标准要求之制程使用的机器设备、治/工具之验收、日常维护保养。
3-5-3符合顾客环保标准要求之产品制程异常问题评估与处理。
3-6采购课:
3-6-1 符合XY环保标准要求产品之物料采购,物料MSDS(物质安全资料表)、ICP Data(如SGS&ITS或其他权威检测机构之检测验证报告)及“产品中所含环境影响物质保证书”的收集,并交由稽核室评估及存档。
3-6-2 XY环保标准要求之材料出现异常时的协助处理。
3-6-3符合XY环保标准要求之新供应商开发及组织评鉴。
3-7物管课:
3-7-1 符合顾客环保标准要求产品之材料的先进先出管理。
3-7-2 符合顾客环保标准要求产品之材料与不符合顾客环保标准要求之材料的区分管理。
3-8品保部:
3-8-1 符合XY/顾客环保标准要求产品之进料检验、制程检验﹑出货检验。
3-8-2 符合顾客环保标准要求产品发生异常时的区分及处理。
3-9制造部:
3-9-1符合顾客环保标准要求产品之制程管制及出货标识。
3-9-2对制程作业人员实施环境物质管制相关知识训练。
3-9-3 符合顾客环保标准要求产品制程中使用的机器设备、治/工具之管理。
3-9-4 符合顾客环保标准要求产品发生异常时的区分﹑处理及实施矫正与预防措施。
四.定义﹕
4-1 RoHS:on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关於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4-2 GP:Green Proct (绿色产品)。
4-3 顾客环保标准:顾客制定的符合其环保要求的GP标准。
4-4 XY环保标准:XY制定的符合XY环保要求的GP标准。
4-5 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物质安全资料表)。
4-6 SGS﹕是指“瑞士通标认证行Society General de Surveillance”(一家专业检测产品所含有害物质成份的国际权威实验室)的简称。
4-7 SGS或其它权威检测机构之检测报告﹕主要是指检测产品中是否含有重金属镉(Cd)﹑铅(Pb)﹑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有害物质及其含量的成份报告资料。
4-8 AAS: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s 原子吸收光谱仪
4-9 ICP-AES:Inctively Coupled Plasmas-Atomic Emission Spectro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4-10 XRF:X-Ray Fluorescence Spectrometer萤光X线分析装置
五.作业内容:
5-1顾客环保标准要求之接收﹑审查及传达
5-1-1绿色产品之需求自顾客﹑市场要求以业务部门为接收窗口﹐业务以“顾客需求表”方式注明 符合“顾客环保标准” 要求,并传达至产品设计部﹐产品设计部、试模课在“材料对照表(BOM)”﹑图纸中注明顾客环保标准符合性要求,以便本厂人员由设计开发﹑物料请购﹑物料采购﹑进料检验﹑物料储存﹑制程管制直至包装出货等阶段均知悉产品之顾客环保保标准符合性之要求。
5-2绿色材料评估﹑选用
5-2-1采购在收到新材料时﹐需填写“新材料评估申请单”后交由研发部列入"新材料评估清单"中并对材料的性能﹑外观等品质要求进行评估﹐研发部经评估合格后,将其登录于“材料清单”。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新材料的MSDS﹑ICP Data及“产品中所含环境影响物质保证书”等资料﹐若不能立即提供﹐则要将其预计提供日期登录于“材料清单”中﹐稽核室负责追踪实际提供日期﹐并进行确认是否符合XY环保标准要求。
5-2-2稽核室将相关确认结果登录於“材料清单”中,产品设计部依XY需求决定是否选用。
5-3绿色供应商管理
5-3-1供应商在首次送样时须提供的资料﹕MSDS﹑ICP Data及“产品中所含环境影响物质保证书”。
5-3-2旧规格材料﹐由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交符合XY环保标准要求的资料。
5-3-3供应商对于XY环保标准要求之符合性评鉴/稽核﹕依“供应商评鉴管理程序”规定执行。
5-4绿色物料采购﹑承认
5-4-1采购在向供应商下采购订单时﹐需将产品设计部、试模课注明有“GP”字样的部材图或在“材料对照表”中注明的“GP”规格传给供应商,以便供应商知悉本厂环保标准要求﹐并确保有能力满足。
5-4-2供应商在首次送样所附的承认书中须作出“GP”符合性声明﹐并附上材料的MSDS﹑ICP Data及“产品中所含环境影响物质保证书”﹐由产品开发部将这些资料提交给稽核室审查﹔若不符合﹐则不予承认﹐若经顾客特别允许可以不用环保材料的除外。
5-5绿色物料进料检验
5-5-1品保部IQC在收到物管课转交的“验收单”和供应商所附的出货检查表时﹐需确认部材上是否有粘贴“GP”标签。若来料有粘贴“GP”标签,则核对该规格材料是否与“材料清单”中判定的一致;若OK﹐则将确认结果填入“进料检验表”中﹐并且当品质要求同时符合时可交由物管课办理入库手续;若NG﹐则不需作品质要求检验﹐直接将材料搬咧痢碍h境不合格放置区”暂放﹐并通知采购课联络供应商退货处理(经XY特别允许可不用环保材料的除外)﹐将进料状况统计入“进料检验月报表”中。若来料未粘贴“GP”标签,则先将来料隔离,於“材料清单”中查询此规格来料是否符合“XY GP”标准。若符合,则请采购通知厂商补贴“GP”标签或IQC自行补贴“GP”标签後由物管课办理入库手续;若NG,则通知采购课联络供应商作退货处理(经XY特别允许可不用环保材料的除外)。
5-5-2材料入库时﹐由物管课将符合“GP”标准要求之材料搬咧临N有“GP”标识之区域储存﹐并与不符合“GP”标准要求之材料分开摆放﹐以避免混用。
5-6绿色产品制程管制
5-6-1射出成型过程之污染防止
5-6-1-1新料(A级料)投产﹕射出成型过程中针对离型剂﹑模具顶针润滑剂﹑色粉等有可能混入之情形﹐采购课需要求厂商提供离型剂﹑模具顶针润滑剂﹑色粉等辅助材料的MSDS(物质安全资料表)﹑ICP Data及“产品中所含环境影响物质保证书”等资料﹐并送交稽核室评估是否符合XY“GP”标准要求﹐当符合XY“GP”标准要求要求后方可使用。
5-6-1-2 B级料(回收料或委外加工料)投产﹕如委外加工料有添加色粉等添加剂时,由生技课要求委外加工厂商提供色粉等添加剂的MSDS(物质安全资料表)﹑ICP Data及“产品中所含环境影响物质保证书”等资料﹐并送交稽核室评估是否符合XY“GP”标准要求﹐当符合XY“GP”标准要求后方可投入生产。
5-6-1-3当注塑机种发生变更时﹐品保部需确认材料是否有变更。若有﹐则用PP料﹑去渍油清洗料管﹔若无﹐则可继续生产。在使用PP料﹑去渍油前﹐须依5-6-1-1规定作业。
5-6-2组装过程管制
5-6-2-1制造部所有使用的烙铁﹑锡炉均需作“GP”标识﹐并且每个产品规格须使用专用的工/治具。组装过程中所使用的辅助材料(如化学溶剂﹑油墨)﹐在使用前须依5-6-1-1规定作业。
5-6-2-2“GP”品与非“GP”品需分开生产线作业﹐并且需对作业人员实施“GP”作业相关知识的教育训练及考核。
5-6-2-3若“GP”品与非“GP”品发生或怀疑发生混品时﹐制造部门须立即作隔离标识﹐由品保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展开详细调查﹑评估﹐以便将“GP”品﹑非“GP”品完全分开。必要时需将混品抽样送SGS或其它机构检测﹐以确定是否符合顾客环保标准要求﹔若不符合﹐则视作非“GP”品。品保部门需针对发生混品之异常事项﹐召集制造﹑生技部门检讨﹑制订及实施相应的预防对策。
5-7绿色产品出货管制
5-7-1在包装过程中使用的包装材料(如包装盤﹑防静电珍珠棉﹑PE袋﹑小纸箱﹑QA PASS章的油墨﹑大纸箱﹑正唛﹑侧唛﹑封箱胶带﹑“出货检查表在中”规格的胶带﹑“先益电子厂验讫(最外箱)”、“静电防护”、“现品票(在内包装PE袋所贴)”、“合格(在内包装PE袋所贴)”标签﹑干燥剂﹑奇异笔(制造课在小箱上注明产品规格)﹑捆绑带等)﹐使用前须依5-6-1-1规定作业。
5-7-2制造部在成品入库前需在产品包装袋﹑外箱或依XY要求粘贴“绿色产品(GP)”环保标签,并且包装材料须符合XY“GP”标准要求。(经顾客特别允许可以不用环保材料的除外)。
5-7-3稽核室在收到生管或品保部要求确认的产品订单时,即可开始依XY专用格式或本厂一般格式制作产品环境物质调查资料,并且须在出货前交由品保人员。
5-7-4若“GP”品与非“GP”品发生或怀疑发生混品时﹐制造部门须立即作隔离标识﹐由品保部门召集相关部门展开详细调查﹑评估﹐以便将“GP”品﹑非“GP”品完全分开。必要时需将混品抽样送SGS或其它机构检测﹐以确定是否符合顾客环保标准要求﹔若不符合﹐则视作非“GP”品。品保部门需针对发生混品之异常事项﹐召集制造﹑生技部门检讨﹑制订及实施相应的预防对策。
5-8顾客绿色产品调查/问卷﹑回覆
5-8-1当业务部、产品开发部或其他部门接到顾客对于绿色产品问卷或调查之需求时﹐以E-mail或传真方式转交给稽核室﹐稽核室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依顾客专用格式或本厂一般格式回覆给业务部、产品开发部或其他部门转呈顾客确认。
5-8-2当稽核室调查结果不符合顾客环保标准要求时﹐业务部需与顾客确认是否需作材料变更或切换事宜﹐并将确认结果知会相关部门依5-9之规定执行。
5-9绿色产品变更管制﹕依“工程变更管制程序”规定执行。
5-9-1当发生制程条件变更﹑材料变更﹑机台设备变更﹑机种变更(如从非“GP”品切换为“GP”品)时﹐由需求部门拟具“变更申请单”﹐交由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各相关部门审查OK后﹐最后交由经理以上人员核准。
5-9-2当业务部门判定为需知会顾客时﹐由品保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及样品交业务提交给顾客进行承认。
5-9-3当顾客承认OK后﹐则由生技部门发放“工程变更通知单”正式执行相应变更作业。
5-9-4由品保部门指派相关人员对工程变更内容的执行状况进行追踪﹐并且需将追踪﹑确认之结果全部记录在“工程变更通知单”中﹐最后交由部门主管以上进行核准后归档保存。
5-10原材料、绿色成品符合性验证
5-10-1为了验证供应商提供的各部材“GP”证明资料是否属实﹐稽核室需不定时将成品或原材料送SGS或其它检测机构检测有害物质成份含量是否符合XY“GP”标准要求。
5-10-2若不符合XY“GP”标准要求﹐则由采购部门要求供应商须于15天之内(特殊情况例外)重新提交新的“GP”证明资料﹐同时须追究供应商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5-11绿色产品环境客诉处理﹕依品质客诉处理流程实施。
5-11-1业务部收到顾客环境抱怨后﹐以“客诉处理表”形式知会稽核室及相关部门﹐稽核室收到后指派人员根据顾客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调查﹐分析环境不良发生原因﹐从分析结果判定环境客诉是否成立。
5-11-2若环境客诉成立﹐稽核室应把顾客抱怨内容登录于“顾客抱怨登录表”上﹐并召集相关部门共同检讨﹑制订改善对策﹐由稽核室人员填写“矫正与预防措施报告”﹐经相关部门人员确认与审核后﹐交由业务部于顾客要求回覆期限内回覆顾客。稽核室指派专人针对改善对策的执行状况进行追踪﹑确认﹐直至得到有效改善为止。
5-11-3若经稽核室判定环境客诉不成立﹐稽核室人员需以书面报告填写并交由业务部回覆顾客。如顾客有要求指定专用格式回覆时﹐需使用顾客专用表单回覆。
5-12内外部人员教育训练
5-12-1新进人员﹕依“____岗前训练计划表”执行。
5-12-2在职人员﹕由各部门主管依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视需要安排实施环境物质管制相关知识训练,以确保各部门相关人员对环境物质管制相关知识的熟悉﹑理解并按规定作业。
5-12-3稽核室通过实地环境制度审查/辅导﹑书面公函﹑电子邮件﹑召集厂商
来厂开会/训练等方式对供应商实施环境物质管制相关训练﹐以保证供应商人员对本公司环境物质管制相关要求的熟悉﹑理解并确保符合。
5-13内外部环境物质管制稽核
5-13-1内部环境物质管制稽核流程﹐与内部稽核流程相同。
5-13-2定期内部环境物质管制稽核﹐原则上一年实施两次,每六各月一次(即与年度内部稽核同步进行)﹐以检查环境物质管制是否得到有效进行﹐稽核结果需知会给管理代表﹑副总经理等高层人员。
5-13-3不定期内部环境物质管制稽核﹕可依据实际管制需要(如发生环境客诉)﹐由稽核室主管于3天内安排人员对“环境物质管制作业程序”执行状况进行稽核。
5-13-4外部(供应商)环境管制物质稽核流程﹐与供应商定期评鉴流程相同﹐并且当供应商出现重大环境物质管制异常(如公司发生环境客诉)时进行不定期稽核。
5-14 本公司产品内部环保标准为综合评估所有客户环保标准要求后而制定﹐若顾客环保标准要求有增加或变动时﹐业务部门须将顾客新的环保标准要求及时传达至公司内部所有相关部门﹐以便稽核室能及时修改本公司环保标准要求并及时传达至上游厂商,以确保上游厂商之供货能持续符合本公司新的环保标准要求。并依5-1至5-13流程执行。
5-15附件
5-15-1附件一﹕XY“GP” 标准环境管理物质含量限定一览表
5-15-2附件二﹕环境物质管制作业流程
5-15-3附件三﹕对供应商“GP”要求之书面公函
⑶ 国家查环保的要求有哪些
国家查环保的要求有体现在环境保护所包含的三个层面的意思上:
1、对自然环境的保护
防止自然环境的恶化。包括:对青山、绿水、蓝天、大海的保护。这里就涉及到了不能私采(矿)滥伐(树)、不能乱排(污水)乱放(污气)、不能过度放牧、不能过度开荒、不能过度开发自然资源、不能破坏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等等。
2、对人类居住、生活环境的保护
使之更适合人类工作和劳动的需要。这就涉及到人们的衣、食、住、行、玩的方方面面,都要符合科学、卫生、健康、绿色的要求。这个层面属于微观的,既要靠公民的自觉行动,又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法规作保证,依靠社区的组织教育来引导,要工农兵学商各行各业齐抓共管,才能解决。
3、对地球生物的保护
物种的保全,植物植被的养护,动物的回归,生物多样性,转基因的合理、慎用,濒临灭绝生物的特别、特殊保护,灭绝物种的恢复,栖息地的扩大,人类与生物的和谐共处,不欺负其他物种等等。
据了解,环保(全称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3)供应商环保要求扩展阅读
国家查环保的注意事项
1、协调发展,互惠共赢
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2、强化法治,综合治理
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3、不欠新账,多还旧账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4、依靠科技,创新机制
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5、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因地制宜,分区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重点流域、区域、海域、城市的环境质量。
⑷ 现在环保项目,客户主要考虑供应商的什么条件
项目承包商、供应商和产品用户与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项目承包商——承包本项目的承建并从中获利供应商——供应项目的材料、物资、设备等并从中获利产品用户——从项目获得项目产品的低价购买、使用、经营代理等权利。 5、什么情况下项目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答1项目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的原因和依据应在合同变更指令中详细说明例如因为图纸错误引起的变更应在工程变更指令中写明图纸错在什么地方并附上变更后有关部分的计算书对合同文件的变更应附有合同双方签订的有关修改变更部分的协议书。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变更必须事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合同变更的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数量、技术规范、合同条件、设计文件及图纸、施工进度及条件等。 2项目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的法律条件。合同的解除是指消灭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即消灭原合同关系不再建立新的法律关系。对于合同的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有关的合同法规以及项目实践只要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就可以允许解除项目合同 A由于不可抗力致使项目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B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且不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C由于合同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D由于一方违约以致严重影响订立项目合同时所期望实现的目标或致使项目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要求解除项目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由于合同的解除使一方遭受损失时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损失
⑸ 企业的环保要求是什么
企业的环保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三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
⑹ 企业承担环保责任有哪些要求
企业承担环保责任有哪些要求:
1、实现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2、开发可再生资源
3、完善考核体系
4、加强日常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