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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检察官代理人

发布时间: 2021-11-25 12:02:45

❶ 检察官,法官,律师在职责上有什么不同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国家检察官,法官,律师都是非常好的职业,可以说都是社会的精英,这三个职业的发展前景可以说非常的好,但是这三个职业他们在职责上是不一样的,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在三个职业是紧密联系的,他们在职场上经常的会联系在一起,但是他们各自的职责是不一样的,检察官、法官是系统内的,可以感受国家和党的关怀;律师和法务是系统外的,可以感受来自家人的关怀。他们直接的区别就是,法官的职责是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检察官的职责是指控犯罪。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这是他们三者直接最本质的区别。

检察官,法官,律师在职责上有非常多的不同,检察官和法官都是国家的公务人员,而律师是一个非常严谨的职业,检察官是指控犯罪的,律师是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而法官是中立的裁判。

❷ 刑事案件中无律师证的人能否代理

可以,但是需要符合特定条件。

1.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2.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3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

4.上述第(4)、(5)、(6)、(7)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5.法官,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6.法官,检察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职法院或者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7.法官,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或是检察官所任职法院或者监察员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8.律师在担任各级人大常委会委员期间不得担任

❸ 曾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在离任后多长时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曾任法官,检察官,在离任两年以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十九条规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3)法官检察官代理人扩展阅读:

不得担任诉讼代理或辩护业务的情形(律师法规定):

1、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3、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 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不得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但系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❹ 法官检察官离任后2年内可否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十六条“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法官被开除后,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自1995年2月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分别在2001年、2017年经过两次修改。4月2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法官法。新修订的法官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和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

据此,新修订的法官法规定,法官被开除后,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4)法官检察官代理人扩展阅读

新修订的法官法在关于担任法官必须具备的条件中删除了修订前的“年满二十三岁”的规定。

对于法官任职的学历条件。新修订的法官法规定: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关于法官任职的法律工作年限条件,按照《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法官需要任法官助理满五年(含试用期),对此,新修订的法官法规定: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

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同时明确:“初任法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❺ 法律工作者能从事诉讼代理或辩护业务吗

可以的,楼上说的必须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并且在律所实习一年后才能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是成为律师的条件,律师成为代理人是最常见的诉讼形式。

但是同时,我国的民事和刑事诉讼法都支持公民代理,也就是说,只要取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任何人,无论是否有律师资格都可以成为刑事辩护人或者民事代理人。当然,这里的任何人指的是成年的,有民事行为能力,即神志正常的公民,具体见《民事诉讼法》。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没有律师资格证书的法律工作者也可以处理代理或者辩护业务,但是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他的权利是受到制约的。尤其是刑事诉讼中,只有律师才可以在立案后第一时间介入,也只有律师拥有开庭前羁押时的探视权,在向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的时候权限也更大。一般的公民代理人则需要向法院另外申请,而且未必会被批准。具体见《刑事诉讼法》。

一般而言,利害关系人,即曾经从事法官职业律师在两年内不能回到原来的法庭开庭,但是如果他是当事人近亲属,又愿意放弃律师身份以公民代理人身份介入,那么可以成为例外。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综上,虽然一般人也可以成为的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当事人需要为此承担风险,所以需要谨慎。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则以公民代理人身份更能便宜行事。

❻ 法官及检察官能否公民代理

不能,必须是相关专业和有相关工作经验

❼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主任检察官亲属代理的规定

1、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r\n2、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r\n\r\n\r\n仅此而已!供参考!\r\n如有帮助,请采纳!

❽ 请问法庭审理阶段,如果审判法官和到庭公诉人也就是检察官是近亲属关系,他们需要回避吗

《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促进国家行政机关的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第三条 国家公务员凡有第二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等工作。
同一行政首长,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各地区、各部门可以根据本条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任职回避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适用情形】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根据2011年6月1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

(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关系的;

(五)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本规定所称近亲属,包括与审判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六章 任职回避
第十九条 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三)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
第二十条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根据《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

第二条检察人员之间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弟兄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女子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第三条检察人员之间凡具有本办法第二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
(三)同一工作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
第四条担任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一般不得在原籍任职。但是,民族自治地方县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除外。

目前没有法律和法规等法律规定法官与检察官之间有亲属关系是否需要回避的规定,因此应该不用回避。

❾ 法律工作者是否可以为他人代理民事案件

法律工作者可以为他人代理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9)法官检察官代理人扩展阅读

1、法律服务工作者广义上包括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律师,但是工作范围与准入条件不同,工作职责不同。

2、法律工作者指的是虽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但具有法律知识,可以从事诉讼代理业务的人员。其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几乎可以涉足现在律师事务所的全部业务范围,但不可代理刑事案件。

3、法律工作者,属于司法部管理,是由司法部门颁发资格证、执业证,依据相关法律参与案件的代理、诉讼、调查等法律服务工作。

4、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具有律师身份,不得以律师名义承揽业务,进行案件调查、代理诉讼等。在参与诉讼中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代理民事案件,几乎可以涉足出刑事辩护外律师事务所的全部业务范围,但执业区域范围受法律规制,不得跨区域执业。

5、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办理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收取费用;法律工作者因为长期的诉讼代理与咨询服务,在诉讼中也体现了维护当事人权利的能力,社会的认可与尊重在现实中得到体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❿ 检察官辞职当律师的禁止性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关于检察官辞职当律师的禁止性规定如下:

1、第十八条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

2、第二十条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10)法官检察官代理人扩展阅读

1、2013年1月1日施行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以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检察人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2、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律师法第41条规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该条没有检察官、法官从检察院、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法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的禁止性规定。

3、检察官法和律师法同属部门法,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但对同一问题有着不同的规定,实践中容易引起争议,使法庭处于两难的境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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