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代理人的意义
A. 寿险连5星级代理人的意义
这个是公司对业务员星级评定标准,从个人诚信展业,业绩要求,售后服务,业务品质等各个方面来评定
B. 买寿险找做的时间长的代理人的好处
你好!代理人从业时间的长短不重要,重要的是代理人是否专业和个人的综合素质以及代理人是否以客户利益为重,真诚服务每一位客户。
C. 寿险的意义与功用是
每个人购买保险时都要根据投保的年龄和保险金额,分别交纳不同数额的保险费,所有保户交纳的保险费汇集在一起形成了一笔巨大的保险基金,这笔基金用于赔付那些在保险期间发生风险的客户以及给付满期生存金的客户,为了保证和扩大公司的偿付能力,保险公司可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把保险基金的一部分用于投资。
由此可见,保险是一种通过把个体联合起来,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散个体风险的经济方法。概括起来说,人寿保险的基本原理包括如下三个观念:
1、相互扶助的观念:即体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精神。这种互助精神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运作和保险合同的约束建立起来。
2、公平的危险分担观念:是指每个被保险人发生风险的概率应该是一样的。
3、收支平等的原则观念:收支平等是指寿险公司所收的保险费总数应该与赔付和给付出去的保险金总数是相等的,而寿险公司的部分费用和利润应来自保险基金的投资回报。
D. 保险代理人的作用
纵观西方发达国家保险业的发展史,保险代理人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们为保险市场的开拓、保险业务的发展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例如,在英、美、日等国约有80%以上的保险业务是通过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招揽的。在我国,《保险法》专门以一章的形式阐述了有关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问题,并且于 1996年2月和1997年12月两次出台了“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这些无不说明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实际上,保险代理制的实施,保险代理人的出现,为完善保险市场,沟通保险供求,促进保险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说:
第一,直接为各保险公司收取了大量的保险费,并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第二,保险代理人的展业活动渗透到各行各业,覆盖了城市乡村的各个角落,为社会各层次的保险需求,提供了最方便、最快捷、最直接的保险服务,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第三,直接、有效地宣传和普及了保险知识,对提高和增强整个社会的保险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
第四,保险代理人的运行机制,对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机制转换,有着直接和间接的推动作用,对领导有启发,对员工有触动。大家都从中深刻地认识到,国有独资公司必须建立起适应市场需求的营销机制。另外,保险代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它的发展能容纳大批人员就业。日本从事保险代理的人,约占国民的1%,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不断兴旺发达,保险代理人的队伍将日益扩大,从而在安置就业方面,将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E. 做保险代理人的利弊有哪些
做保险代理人的好处
1、保险代理人都是绝对的人才
有句话说:保险不是人干的,是人才干的。想象一下能把一份看不见摸不着的非渴求性质的保险销售出去,甚至是销售给陌生人,绝对不简单!
2、保险代理人都是有责任心、有爱心的人
他们已经为自己购买了合理周全的保险计划,一旦发生意外,将不会把沉重的家庭负担,压在自己的妻子、父母等亲人身上。
3、保险代理人都是理财的行家能手
理财四要素包括让钱生钱、保本、避税、保障(保住创造财富的人)。每个深谙此道的保险代理人最清楚如何给自己的家庭做理财规划。保险是所有金融工具里最适合做理财的一种。
4、保险代理人都是善良的好人
推销保险实际是在做善事和好事。中国大陆第一个购买人寿保险的法光和尚说:人寿保险和佛的相似之处在于既能帮助自己又能帮助别人,用佛语讲是一种无形的福报。保险代理人正是促成这种福报的一类人。
5、保险代理人都有着积极的人生态度和顽强的心理素质
常说保险推销是从拒绝开始的,其中遭遇的冷遇、讥讽甚至侮辱让保险代理人们练就了过硬的心理素质。乐观和开朗是这个职业付与他们的一大笔人生财富。
做保险代理人的弊端
1、链各环节间关系失调
保险代理是保险行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应该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的桥梁和作用。但是目前国内保险公司普遍地还不能与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建立良好的信任及在此基础上的稳定业务合作关系,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保险公司连手打压中介公司的现象;保险客户尽管已经逐渐习惯于从银行或者营销手里购买保险,但是却鲜于向专业的保险中介公司咨询保险业务或通过他们维护自身的利益。
2、保险代理人行为不规范
部分代理机构和兼业代理机构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主要表现在坐扣手续费、挪用手续费、变相降低费率、和保险公司相互勾结集体利益为小集体乃至个人利益等;
3、缺乏优秀的专业保险代理人才
我国虽然有庞大的保险个人代理人才,这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方面,保险代理公司对专业保险代理人才重视度不够。许多保险代理公司过于注重公司投资者对本身的影响力,满足于来自股东和相关企业相对企业相对稳定而充实的业务来源,对保险代理人更强调其现有的人际关系和交际经验而不是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拓展能力,这种用人方式在保险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和人们的消费越来越理性的情况下正日益显露出其弊端。另一方面,真正优秀的专业保险代理人更愿意留在保险公司而不是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司已经深刻意识到保险代理人的业务数量和质量对其生存和发展直观重要,对保险代理尤其是优秀的“展业明星”给予了丰厚的物质待遇并且努力为他们开创进入管理决策层的路径以提高其“政治地位”,这对优秀的专业代理人才具有很强的吸引力。而保险代理公司由于成立时间短,品牌知名度低,资本和人才都比较薄弱,短期内很难得到优秀保险代理人的关注、了解和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