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可以使用厂家商标投广告吗
『壹』 经销商一味要求厂家给予广告支持应怎么回答
这个属于招商政策,当初怎么订的就怎么走,主要看你们老板的意思,相应的广告扶持也是可以的,以货抵费,让经销商自己投,或者一家一半
『贰』 生产厂家外包装是否可以出现经销商的商标
不可以的
我给你找来了依据
商标是一种法律用语,是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服务上采用的,为了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一般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设计将具体的事物、事件、场景和抽象的精神、理念、方向通过特殊的图形固定下来,使人们在看到商标的同时,自然的产生联想,从而对企业产生认同。商标与企业的经营紧密相关,商标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广告宣传、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必不可少的元素,它随着企业的成长,其价值也不断增长,曾有人断言:"即使一把火把可口可乐的所有资产烧光,可
可口可乐标志
口可乐凭着其商标,就能重新起来"。 因此,具有长远眼光的企业,十分重视商标同时了解标志的作用,在企业建立初期,好的logo设计无疑是日后无形资产积累的重要载体,如果没有能客观反映企业精神、产业特点,造型科学优美的标志,等企业发展起来,在做变化调整,将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中国银行进行标志变更后,仅全国拆除更换的户外媒体,就造成了2000万的损失。
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的标识还应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辨认,消费者可以据此把该商标标示的产品或服务同其他商标标示的同类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官方网站的答案:商标是将某商品或服务标明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所生产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商标的起源可追溯到古代,当时工匠们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随着岁月迁流,这些标记演变成为今天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这一制度帮助消费者识别和购买某产品或服务,因为由产品或服务上特有的商标所标示的该产品或服务的性质和质量符合他们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修正),能将自己的商品(含服务)与他人地商品(含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在标注商标时应在其右上角加注R/TM:圆圈里加R,是“注册商标”的标记,意思是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申请并已经商标局审查通过,成为注册商标。圆圈里的R是英文register注册的开头字母。
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用TM则是商标符号的意思(企业使用TM通常是表示本文字、图形或符号作为商标使用),即标注TM的文字、图形或符号是商标,但不一定已经注册。TM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已经成为注册商标的文字、词汇、符号,在实际使用中,如使用字体版本不同于注册时使用地字体,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使用圈R符号)
『叁』 请问我们做代理的公司可以用自己的商标贴牌销售别人的商品吗
可以。
这种方式叫做贴牌加工。
即商家自己不生产,而是委托其他生产企业生产,而品牌是自己的。
委托贴牌的企业负责研发、设计、市场开发。
经销商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最恰当的营销方案,当发现方案或市场出现问题或变化时可以以最快的速度调整方案、制定对策。
利润空间可以自行掌握,免去厂商意见不一等诸多麻烦,在复杂多变的商战中以最快的反应,最高效率来从容应对。
而厂家可以更充分的利用自己的资源,从而达到提高效益的目的。这种方式可以做到真正的厂商互补、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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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好处:
1,减少厂房和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
2,不需要很多资金,就可以有自己的产品;
3,集中精力从事设计,研发,销售,节约时间及成本投入;
4,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把生产相关的技术和工作交给专业企业,可以提高产品质量,缩短生产周期。
二、缺点:
1、贴牌生产实际上只是一种为人作嫁的品牌殖民现象。
2、贴牌生产是自有品牌概念以来就已经存在的一种寄生现象。它起源于发达国家,起初是拥有自主品牌和市场优势的大企寻找合作伙伴共同生产,以此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品牌附加值的游戏规则。
3、一些品牌企业有鉴于此,慢慢地将视觉和触角伸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以制造业为中心的发展中国家的落后地区,以市场优势获得加工地所要的庞大资源。
4、在订单有限的情况下,他们代加工厂商争得头破血流,不惜牺牲自己的利润互相压价,造成贴牌厂家互相拉单的竞争。
5、这种因贴牌加工本身造成的惰性弊端,极大地阻碍了加工企业创建自主品牌的积极性和自信心,也极大地削弱了贴牌企业的竞争力。
『肆』 授权经销与销售中对于品牌商标的使用
这个,你要先问下乙方和甲方所签署的授权文件中,是否有明确表示乙方是不能授回权给第答三方使用的说明。
如果有这项说明,则乙方授权给你们的商标使用权,为不合法。
如果没有这些说明,或者甲方允许乙方进行第三方授权使用,那么,你们拥有合法的商标使用权。
『伍』 经销商可以授权已经被授权的品牌给下一级经销商使用吗
具体需要看经销商代理合同规范的内容。
总代理商是有权限在代理区域或范围内授权代理权限的。
『陆』 是厂家在做广告还是经销商在做广告
分不同的情况.
1.大品牌.比如我服务过的百威,三精.
都是厂家做广告.由于广告覆盖足够,加上有阶段性的销售政策,经销商就不会自己额外做广告了.
2.中小品牌.通常厂家的广告有投放,但广告支持力度不足,经销商也会自行做广告投放做针对性的补充,比如地区性的报纸广播或电视,以及卖场广告等.
3.代理了多种产品的经销商.往往会自己做广告,作为对大品牌广告支持的补充.或者利用一两个大品牌带动自己经销的其他中小品牌的销售.
以上三种情况,大品牌通常都有长期合作的广告公司,作为"不很有名"公司,你的机会很小.但可以尝试从一些边缘性的广告服务开始接触,为日后的发展打基础.这一部分不作为公司发展收入的主要来源,而是作为公司发展的阶梯.比如你谈某个小品牌时,你可以说我们为某某品牌服务过,那你的分量自然重很多.
而经销商呢,通常广告投放没有策略性和计划性,是根据市场情况来的,与他们合作有钱赚,但不会太多(他们都比较在意算细账),而且比较费心费力.所以这一部分,建议不做主要业务考虑方向,有就做,没有也不用太急.
业务重点放在中小品牌上.
中国的中小品牌非常多,可以说每个城市每个地区都会有一些中小品牌,找这些企业来合作,争取建立较长期的稳定合作,成为公司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当然这一方面要靠水平,另一方面也看人脉.
以上就是我的建议,祝朋友发展得越来越好
『柒』 经销商如何防止被诉商标侵权
1、谨慎核实经销商品的商标是否侵权。
2、要求生产商提供商标的所有证明文件或授权证明文件。
3、与生产商协议约定商标侵权的追偿责任。
『捌』 未征得厂家同意,经销商将自己的商标也同时标在厂家的货物或者文件上,他的这种行为违法吗
原厂家的商标是产品商标,用于区别产品来源,而经销商的商标应该是属于服务商专标,用于区分服务来属源,这个是可以的,经销商提供产品销售服务,所以可以对其“服务”来源进行标注。但是不能以自己的商标覆盖原生产厂家的商标哦~
如果这样也算是侵权的话,那么苏宁国美早已经被无数的供应商控诉了~
如果生产企业在其提供给商业企业的商品上使用商标,商业企业仍然可以在其经销的商品上使用自己的商标,只是未经生产企业同意,不得将生产企业的原有商标覆盖、撕毁或有其他损害行为,或者擅自换上自己的商标等等损害行为,或者擅自换上自己的商标等等损害生产企业商标发挥作用的行为,否则可能被控侵权。《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四)明确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即所谓“反向假冒”)。
『玖』 为什么有的经销商经销某种品牌却不能使用该品牌的注册商标和代言人的图片做广告呢
因为商标持有人没有授权使用他的商标
关于代言人的图片,如果未经允许擅自使用,那是侵犯肖像权的。
『拾』 商标授权后做广告需的资质是厂家吗
防范的应该是许可使用厂商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吧。对于商标许可使用,一定要遵循“资质认证——严格审查——授权使用”原则。千万不能只看眼前的量化效益,从而忽视了长远的实质效益,细节是相当重要的。如果不注重对于商标被许可厂商的甄选,那必将会导致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严重后果。就像大部分的名企,产品质量出问题的往往不是总部企业,而是一些加盟厂、商的疏忽,最终才导致了一系列的不良影响,声誉大跌。作为企业品牌的打造,除了优越的广告宣传、出色的形象设计之外,最重要的当然是产品或者服务质量了,这是很显见的一个道理。其实消费者,就是企业最好的广告宣传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