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当事人委托代理人
Ⅰ 委托代理人可以不是律师吗
王平锋律师说,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当事人亲属,朋友。而且一个案件中可以委托1-2名委托代理人的。
Ⅱ 请问除了律师和当事人的直系亲属,其他人都不能够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参加庭审吗
并非只有律师和当事人的直系亲属才能作为委托代理人。一个诉讼案件中,一名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不能超过二名,其中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的条件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Ⅲ 当事人可以既是当事人又是委托代理人吗
是没有法律效用的,因为既然是本人授权,就必须委托人签字委托并授权,如果本人不签字,等于对授权没有认可,那自然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 代理诉讼 活动。委托别人办事的人,称为委托人;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 代为诉讼 行为的人称为委托代理人。
Ⅳ 民事诉讼庭前协调时当事人能否委托非近亲属作为代理人
法律规定只能委托近亲属作为代理人。建议您先给承办法官沟通一下。别去了以后法官说不可以,庭前调解做不了。
Ⅳ 委托委托人与委托代理人的区别。。。
根据《民法通则》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被委托人(在民法教课书上又可以称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被委托人。
Ⅵ 委托代理人和别被委托人怎么区别
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委托一个代理人被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出庭的代理人供参考。
Ⅶ 民事案中,对委托代理人有什么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关系到当事人对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以及诉讼结果的承担,为避免日后因委托范围和权限不清发生争议,影响判决、裁定和调解的执行,法律要求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用书面形式,而且要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以表明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意思表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对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的诉讼活动负责。
2.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代理制度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一部分,代理分为民事代理和诉讼代理,前者是为了帮助当事人实现民事法律行为,后者是为了帮助当事人实现诉讼法律行为。要求授权委托书记明代理事项,是要求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委托他人干什么?是从事某一民事活动,还是进行诉讼?代理诉讼的标的是什么?诉讼代理人是代理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从事的代理行为,应当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承担,超越代理权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后果应当由代理人自负。因此,委托代理人必须写明代理权限,是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陈述事实、进行辩论、申请诉讼保全和证据保全、请求调解、提出反诉、上诉、申请执行,还是仅就其中一项或者几项授权代理。如果授权委托书没有特别注明代理权限,只写“委托×××代理诉讼”,视为代理人有权为一切处分实体权利外的诉讼行为。
3.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上述诉讼行为,涉及实体权利的处分,因此,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没有注明的,委托代理人的行为无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不予承认,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也可以不接受。
4.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委托代理权限的变更,指委托代理权成立后,遇到一定情况,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协商扩大或者缩小代理权的范围。解除委托,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不再要原来委托的人代为诉讼行为了。变更和解除委托都涉及到代理人诉讼行为的效力,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正常进行,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必须将变更或者解除代理权限的情况通知人民法院和对方当事人,如果没有通知,委托代理人依照原来的代理权限所为的行为,委托人应当承担。
Ⅷ 民事诉讼哪些人可以做委托代理人
按照民诉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律师:
就“律师 ”的属性而言,包括: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其二,经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其三,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其四,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
因此律师是指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性质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在上述四项基本特征中,前一项或一、二项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执法工作者,司法审判工作者(法官),司法检控工作者(检察官)所共有;后二项为“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所独具。
法律服务工作者:
法律服务工作者广义上包括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律师,但是工作范围与准入条件不同,工作职责不同。法律工作者指的是虽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但具有法律知识,可以从事诉讼代理业务的人员。其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几乎可以涉足现在律师事务所的全部业务范围,但不可代理刑事案件。法律工作者,属于司法部管理,是由司法部门颁发资格证、执业证,依据相关法律参与案件的代理、诉讼、调查等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具有律师身份,不得以律师名义承揽业务,进行案件调查、代理诉讼等。在参与诉讼中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代理民事案件,几乎可以涉足出刑事辩护外律师事务所的全部业务范围,但执业区域范围受法律规制,不得跨区域执业。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办理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收取费用;法律工作者因为长期的诉讼代理与咨询服务,在诉讼中也体现了维护当事人权利的能力,社会的认可与尊重在现实中得到体现。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1、所谓当事人的近亲属,是指与自然人之间具有特定的亲近亲属关系的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然而,我国的不同法律对近亲属范围的规定却不尽一致。
一是《民法通则意见》第12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是《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三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六)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三部法律对近亲属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窄,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最广。那么,在具体的应用中该任何确定近亲属的范围呢?笔者认为,虽然三部法律调整的法律关系性质不同,但是作为法律,对同一法律概念的规定不同时,应该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进行使用。另外,民法通则中的近亲属的范围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的,在其规定范围与法律不一致时,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来适用。还有《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人的亲友可以被委托为刑事诉讼的辩护人。通常情况下认为,亲友包括亲属和朋友,其范围比近亲属要广泛的多。而《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并没有采用亲友的概念,依然采用近亲属的概念。
2、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当事人的工作人员,是指当事人为单位,其工作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由于用人单位的性质不同,在判断当事人的工作人员时,也要采用不同的标准。如企业法人,其工作人员是指与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即包括与事业单位有事业关系的人员,也包括与事业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因此,在实践中应注意适用不同的标准来加以判断。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1、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人。社区是指人民共同生活的一定区域,以固定的地理区域范围内的社会成员以居住环境为主体,行使社会功能、创造社会规范,与行政村同一等级的行政区域。从该条规定可看出,社区可以为居住在本社区的当事人推荐诉讼代理人,即可以推荐本社区的居民或者社区工作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推荐其他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同样即可以推荐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可推荐本单位以外的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也就是说,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单位除可以推荐本社区、本单位的人担任诉讼代理人外,还可以推荐本社区、本单位以外的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这是应该注意的问题。
2、有关团体推荐的人。社会团体是指依法登记成立的,有章程、有名称、有一定数量成员、有经费来源、有办事机构、有办公地点的非营利性组织。
(8)非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扩展阅读:律师-网络法律服务工作者-网络民法通则意见-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网络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公民代理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
Ⅸ 当事人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代理人是代理当事人一方行使代理权,以当事人的名义,向相对人实施意思表示,或者向相对人受领意思表示,而意思表示是后果归当事人本人承担。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代理权是代理人能够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意思表示或者受领意思表示,而其效果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的法律效力。
.代理制度的价值扩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理制度,能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分身之术,使得他们能够超越时空限制,突破本身知识、才干、经验以及体力脑力诸方面的限制,更加广泛深入地参与民事生活。
补足不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自治原则,并不意味着把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拒于民事生活的大门之外。与此相反,而是设法补他们行为能力之不足,成全他们参与生活的利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宣告失踪人,均可通过代理制度,借来他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实现自己的利益。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基于本人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代理。例如甲工厂授权乙外贸公司代购某项进口原料。此外,依照劳动或雇佣关系的职务而取得代理权,即所谓职务代理。例如商店售货员依其职务售货,公共汽车售票员售票,工厂的采购员为该厂订立购货合同,就是职务代理。职务代理的代理权也因授权行为而取得,因而属委托代理的具体类型。
根据《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合同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亦适用该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