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作为代理人到法院掉卷宗要带什么证明材料吗
Ⅰ 公司委托我到法院调取复印案卷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公司委托你到法院调取复印件,持你公司的介绍信和你本人身份证即可。
Ⅱ 去法院查询卷宗需要什么手续
这不是你想查就查的呀。如果你是案件的当事人,只要法院许可就可以了。如果不是,就要单位给你开证明,再通过法院检察院一系列的审查许可。
Ⅲ 民事代理人是否可以调取公安机关治安案件的卷宗材料
1、为了解决因该治安案件所导致的民事纠纷,且请求调卷的代理人系本案利害关系人的授权委托人,可以调取该案卷宗。
因治安案件导致的民事纠纷现实生活之中较多,警方虽然可以进行调解,但是未必能够最终达成调解,受害人因违法行为人的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损失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赔偿,而公安机关调查的相关案件材料,可以如实反映本案所涉的事实,受害人为了维权而提起民事诉讼,必须需要该材料以证明案件事实,因此,只要因治安案件所涉的受害人授权委托其代理人调取相关卷宗,是可以调取的。
2、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 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9条
Ⅳ 如果我要在法院调取档案,应怎样做
如果你是案件当事人的话,拿着本人的身份证让门口的安保人员或后勤人员带你去档案室,档案室的工作人员会把档案的复印件给你。
如你不是该案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调取。必须要有当事人的授权,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事项、申请理由即可。
如果是在案件办理三个月内查阅,请直接联系承办法官,卷宗一般在他那里,如果超过三个月,请联系法院的档案室,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案卷复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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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档案大部分是诉讼档案。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之一,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做好审判工作,实行审判监督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是审判工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法院档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档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十四条本院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须持所在庭、室领导签字的借卷单,借出的档案应按规定期限退还。该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清结手续。
第十五条党委、人大常委会和有关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借用档案,须持正式介绍信和工作证(身份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办理借卷手续,并限期归还。其他单位原则上不准借用。
第十六条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有县、团级以上(本县、区的,应持乡、街道办事处以上)介绍信,按有关外调规定办理。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阴私和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案卷,不得查阅。律师查阅档案,应通过原案件承办人办理。卷内材料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结论性材料外,其他材料原则上不准摘抄和复制。
第十七条档案利用人对借出、查阅的档案,不得拆封、抽取材料、涂改、勾画、污损,违反者应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设阅卷室,供内查外调使用,以利于保密和监督。
第十九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Ⅳ 2015年法律规定打官司,委托代理人需要带什么证明
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八条 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Ⅵ 代表公司出庭需要什么证明资料吗
1,公司委托员工出庭代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给员工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如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兹证明 XXX为X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XXX。特此证明
XXX公司
年 月 日(盖公章)
Ⅶ 到法院调取法律文书需要什么材料
如果是单位的按《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本院审判庭的案件承办人因办案需要,可以调借本单位归档的档案,有明文规定须经领导批准者除外。非归档单位因工作需要调阅诉讼档案,要有一定的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和同级公安、检察机关调借案件档案,应根据正式调卷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出手续,并规定调借期限。其他外单位调借时原则上一律不借出,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的,应经院领导批准。借出时,要点交清>,取得正式收据并限期归还。
调借的档案,不得转借其他单位或其他人员使用。 第十五条规定,外单位查阅诉讼档案,应凭县团级以上单位的公函(县内凭乡以上单位的公函),并经领导批准,方得查阅,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私的案卷不得查阅,必须查阅时,要经院领导批准。
案件辩护律师需要查阅已经归档的案卷,应通过该案件承办审判员办理。摘抄卷内材料, 只能摘抄判决书、裁定书和有关结论性文件。如须摘抄其他材料,应经办公厅、室主任同意。对摘抄的材料,要进行审查、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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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是法律法规赋予监察机关的12项调查措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可以调取、查封、扣押用以证明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财物、文件和电子数据等信息。
采取调取、查封、扣押措施,应当收集原物原件,会同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开列清单,由在场人员当场核对、签名,并将清单副本交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或者保管人。
调取是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时收集、固定证据的一项重要措施。
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被调查人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财物、文件和电子数据等信息,需要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固定,防止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或者人员藏匿、毁灭证据,以便及时有效地查清案件。
调取的范围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第一,需要调取的财物、文件、电子数据必须是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第二,上述这些财物、文件、电子数据必须与监察机关调查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有关联,能够或者有可能证明该违法犯罪行为的真实情况。
Ⅷ 律师如何去法院调取案卷材料
律师查阅卷宗需要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证明、委托书。律师在办理案件需要时,可以到法院、检察院申请查阅、复制卷宗材料的。
查阅卷宗时,需要提交律师执业证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函)及委托书等材料。需要调查的案件的案卷号。没有案卷号,也应知道当事人的准确姓名(名称)及案件判决作出的年份,以便于档案室工作人员查找。
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是查阅自己代理过的案件,有诉讼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即可。如是查别的案件,需委托人另行签署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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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档案大部分是诉讼档案。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之一,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做好审判工作,实行审判监督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是审判工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本院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须持所在庭、室领导签字的借卷单,借出的档案应按规定期限退还。该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清结手续。
第十五条党委、人大常委会和有关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借用档案,须持正式介绍信和工作证(身份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办理借卷手续,并限期归还。其他单位原则上不准借用。
第十七条档案利用人对借出、查阅的档案,不得拆封、抽取材料、涂改、勾画、污损,违反者应追究责任。
Ⅸ 担任委托代理人向法院出哪些材料证明
一、授权委托书
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系近亲属委托的,应当回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当事答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书面材料;系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应当提交推荐证明;
四、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签名的《受委托人在诉讼代理中不收取任何报酬的承诺书》。
五、《公民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登记表》。
以上四、五表格在立案庭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