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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质量问题扣款

发布时间: 2021-11-24 02:51:40

① 我公司有对供应商的质量扣款,这个扣款在开票之前就已经确定了,所以想问一下各位在要求供应商开发票

这个是属于销售折让,既然可以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和税金,调低单价就不用去税务局申请红票。再叫供应商附上一个质量扣款证明的原件,这样手续、文件是否符合税务的要求呢!

觉得你这样处理很好,既符合规定,又简单方便,实务中基本都是这么处理的。

② 合同中供应商有说明不承担品质扣款出了问题怎么办

合同中间如果出现品质问题的话,扣款的话应该可以进行处理,看一下能不能要回相关的货款。

③ 我公司应付供应商230050元,实付220000,原材料因质量问题扣款10050元,应付大于实付,如何做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220000
贷:银行存款220000

借:应付账款10050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④ 采购的原材料因质量问题需要扣款,此扣款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

1、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方应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购货方相应冲减已售和库存商品的成本,同时转出进项税额,销售折让其实质是原销售额的减少,对销售折让可以折让后的货款作为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具体操作执行开具红票政策。
销售方: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帐款等
购货方:
借:应付帐款等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款第三项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商品因质量问题而进行的扣款行为,属于销售折让行为,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扣款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3、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八条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⑤ 因质量问题被扣款应记入哪个科目

发生折让时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收账款发生质量赔款时,最好收到相关的证明,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质量赔款贷:现金

因质量问题被扣款,应该属于销售折让,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拓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2000-05-16)第五十六条”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之规定,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其产品质量问题而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客户支付的质量赔款,构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成本、费用支出的一部分,可在税前扣除

另外,根据国税发【2000】84号第三条”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之规定,在质量赔款的情况下,因非属货物买卖等经营行为,公司无法取得相应发票,其税前扣除的凭证应予完备。

销售折扣与折让,是指企业因出售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可以发生在收入确认这前或之后,发生在销售收入确认之前的销售折让,相当于商业折扣,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后的折让,应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并根据税务部门开具的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⑥ 购入原材料因质量问题扣款,供方直接拿现金800,如何入账又何何冲减应付账款

若未入库、未做账,则直接按实付金额入账

若已入库、已做账,作红字凭证冲销即可。

借:原材料 -800
贷:应付账款 -800
借:现金 800
贷:应付账款 800
因为是供货方直接付现,冲抵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货款减少,所以应付款总额不变。

⑦ 因供应商的货物有质量问题,直接按合同总价扣除质量扣款后的总金额开票可以吗

因供应商的货物有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按合同总价扣除质量扣款后的总金额开票,也可以按合同约定价格总金额开票,然后在同一张发票的第二行开因质量折让扣款金额、税率、税额。

⑧ 给供应商的质量扣款记入什么科目

这个应该属于销售折让,所以应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收入冲销项税额专栏。

⑨ 因产品质量问题扣款的会计分录

因质量问题被扣款,属于销售折让,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入营业外收入,应作分录: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核算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

可以直接冲减购进产品成本或者做营业外收入处理。如购入中含有增值税,应当同时作转出增值税(进项额)——增值税转出分录。

(9)供应商质量问题扣款扩展阅读:

退货与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方法

退货与销售折让是企业经常性的经营行为,若不正确处理这些业务,将会在会计核算上带来很多不便。

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购买方须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税款抵扣联)和第三联(发票联)及产品(商品)销货单主动退还给销售方,销售方则应视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1)销售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2)销售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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