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公司工伤案被告代理人
1. 各位大侠,请问我现在工伤申请的仲裁已受理,现在想增加一个委托代理人,要怎么增加
要增加委托代理人,只要向仲裁部门再提交一份委托代理人的资料即可,具体资料与第一个的委托代理人的资是一样的。
2. 被告及其代理人在法庭供假证据,假证词,隐瞒事实罪大不大;原告可不可以要求风险索赔
如是民事案件的将承担败诉的责任;
3. 被告方代理人是否可以以代理权限为由撤销审结案件
要看什么代理权限。
律师代理权限分为一般代理权限和特别代理权限。
一般代理权限只能代理一些没有实体权利的事宜,比如诉讼,辩论,申请回避。
特别代理权限就有实体权利,比如放弃、反诉、上诉等等。
如果协议签的是叫“全权代理”,那么认定为“一般代理权限”。很多人以为“全权代理”是权力最高的,什么事宜都能代理,但实则不是,“全权代理”是没有实体权利的。
4. 民事案件被告有权知道原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吗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版否到权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根据上述规定,开庭时原被告均有权知道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姓名、年龄工作单位,等情况。假如是公民代理的,对方还可以提出代理人与当事人的关系,如有疑问或者有下列规定的情况提出回避。
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5. 我把公司起诉了,还可以做公司特别代理人
你把公司起诉了,基本你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你是原告,公司是被告。
你代内表公司应诉,基本另一容起案件中原告与公司的法律关系,你是作为公司的员工而代表公司作被告。
两起诉讼中,与你没有关联的利害关系,则是两个独立的诉讼。你做你的原告,在别一起案件中,做被告。
6. 工伤案件代理的流程有哪些
工伤事故案件的操作流程(代理工伤)
为了便于规范、及时、便捷地处理工伤事故案件,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总结出操作流程。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先明确与本所律师承办案件是否存在利害冲突)。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1)、用工单位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位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2)、用人单位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超过工伤认定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一)、应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二)、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三)、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四)、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五)、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六)、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七)、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二)、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三)、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四)、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五)、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六)、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五、劳动仲裁程序:
(一)、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
(二)、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
(四)、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
(五)、参加庭审;
(六)、庭后和解或调解。
六、民事诉讼一、二审程序(略,参照我所民事诉讼程序规程办理)。
7. 工伤找律师代理后,出庭诉讼环节本人还需要出庭吗
当事人本人不出庭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仅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而当事人本人不出庭参与诉讼的活动,它包括原告本人不出庭和被告本人不出庭两种情形。其中,原告本人不出庭是指原告仅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活动,被告不出庭则指被告仅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活动。但是存在弊端,法律猫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仍视为一般授权。可见,当事人将事务委托给诉讼代理人本身也是行使处分权,然而,当事人的这种处分权,无论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均无法取代当事人本人对于事实的陈述与确认。针对当事人不到庭时,委托代理人对于案件事实不负责任的主观臆测要坚决否定,不予采用,并进行批评教育,也即国家司法对当事人超越事实真相的委托要进行合理的限制, 不能任由委托代理人来“构造事实”。
8. 因债务纠纷公司被起诉委派我为代理人对我本人有没有影响
公司因为债务纠纷被来他自人起诉,你作为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对你本人不会造成法律上的不利影响。因为你不是案件被告,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法院也不会判决你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所以你不用太担心。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