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庭审后代理人的书面代理词
㈠ 代理律师庭后提交的代理词具备和答辩状一样的效力吗
答辩状,是律师针对对方起诉或者上诉的诉求和事实与理由进行的辩解,提出自己的观点,一般在受到起诉状或者上诉状的15日应当提交,注意新民事诉讼法改为应当提交。不提交不影响开庭审理。提交了有利于法庭根据双方的观点总结争议焦点,法官可以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答辩状,律师和当事人都可以提出观点。
而代理词,是律师根据庭审情况作的总结性发言,涉及程序、证据、适用法律等全部方面,可以当庭提交,但是,当庭提交就是没有经过庭审而事先写好的,不能保证律师能够预测到整个庭审的全部争议观点和证据,特别是对方的观点和意见,如果当庭宣读,我个人认为,作为律师这样是不负责任的。只有律师在庭后,根据庭审具体情况写的总结,那才可能全面反映整个案件的事实和法律。我一般会在法庭上口头发表代理词,然后向审判长提出,于几日内向法庭提交正式书面代理词。法庭肯定允许。当事人本人提交的类似意见,不能叫代理词,只能叫本人意见之类。
关于您说的,开庭之日是准备截止,一点都没有错,应必须是的,是我的证据、质证观点、法律观点全部准备完毕,也有一个书面的代理词,但是这个代理词有可能不完善,需要补充,庭后提交,并不违法,也不是不严肃,反而是律师负责任的表现。如果我庭前写好了,不管开庭情况就交上去,那才是不严肃,不负责任。
㈡ 审判长一般代理人的代理词采信度有多少
对于诉讼律师而言,经常会在庭审结束时听到法官告知双方代理人,如果有书面代理意见的,可以在庭审结束后×天之内提交法庭。这里的书面代理意见,就是我们所常说的代理词。
代理词的作用是将律师对本案的法律意见以书面形式向法庭提交,包括在庭审过程中已经阐述的和庭审结束之后的补充意见,但代理词并非法律或者法院强行规定必须提交的法律文件,换言之,律师是否提交代理词并不影响法院的审理和判决。代理词也没有固定的格式要求,加上不同律师对于代理词的重要程度和达到目的的理解不同,代理词的格式和内容也就五花八门。平心而论,撰写一篇优秀的代理词所需要的工作量,并不亚于撰写一篇小型学术论文,需要花费几个小时甚至几天的时间不等,这让许多初学者往往感到困惑,是否一定要提交代理词,代理词中应该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或者撰写代理词应该遵循哪些基本的原则,这就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内容。
对代理词的常见认识误区
(一)事实清晰、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可以不提交代理词
有些案件,特别是一些事实清晰、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案件,原被告在起诉状、答辩状、质证、辩论过程中分别就已经对本案的事实和法律适用发表了意见,因此有些律师认为,即使庭审结束后再提交代理词,也不过是对上述意见的重复或加强,意义不大。既然代理词并非法律或法院强制所必须提交的文件,从减少工作量和提高工作效率的角度考虑,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一定每案都需要或有必要提交代理词。
(二)代理词只需对焦点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
一般而言,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总有一些事实和法律关系会固定下来,双方会把整个案件的争议转化为对一个或几个具体问题的分歧,这就是所谓的争议焦点。因此法庭也会要求律师在辩论阶段围绕这些争议焦点发表意见,这让许多律师顺理成章的把代理词的阅读对象锁定为自己和合议庭成员,认为代理词只需要对案件涉及到的争议焦点进行阐述和分析就可以了,这样才能凸显代理词的特点。
仅对争议焦点内容进行阐述的代理词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作者已经把读者锁定为熟悉本案之人士,那么也就意味着这份代理词如果是对于没有参与过此案的人,即使是你的同事或非主审法官,他们在阅读时也会因为信息的不完整而无法对案件提供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除非你有机会从头说起。
(三)代理词只需涉及法律观点,对于有些案件涉及到具体金额的计算,也只需提出计算的方法,具体工作应由法官处理,没有必要越俎代庖。
在一些涉及到数字或金额计算的案件中,比如说违约金、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各项赔偿金、借贷案件中利息的计算、被告归还的部分金额是扣减本金、扣减利息、还是先扣减本金再扣减利息,这些问题最终都会转化为数学问题。这些数学问题一般难度不大,但计算方法繁琐,计算结果需要反复核对,实际上要求的是计算者的耐心和认真。实践中还存在着对于同一诉求的金额有多种计算方法的情况,很难说哪一种方法就一定正确或错误,如果需要将几种计算方法进行比较和分析,无形之中又使工作量成倍增加。因此一些律师认为,这些计算方法和标准,法院都有自己的规则和惯例可以遵循,而且最终的决定权也在于法院,因此律师只需阐明计算的依据或方法即可,具体的计算工作应由法官而非律师完成。
以上就是一些常见的对代理词的认识误区,之所以产生这些误区,根源在于认识问题的角度不同,或者说对代理词作用的高度认识不足,没有从全局或谋求案件胜诉的战略高度认识到代理词的重要性,下面我们就分析代理词有哪些重要作用,这个问题搞清楚了,自然大家也就知道是否一定要提交代理词或者应该怎样撰写代理词了。
代理词在整个案件档案中起到提纲挈领、化繁为简的关键作用
研究表明,根据记忆保持时间的不同,有短时记忆和长时记忆两种。短时记忆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就会遗忘,而长时记忆可以在大脑中保存着较长的时间。一般而言,律师对于一个案件事实细节部分的记忆属于短时记忆,对于案件法律关系的理解则属于长时记忆。一些耗时较长的案件,无论案情是否疑难复杂,承办律师在长时间的间隔后会对案情的熟悉程度下降,如果中途更换过代理律师,则情况会更加严重,此时唯一的办法就是重新阅读案卷材料,而且这种重复劳动可能要重复多次,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重复劳动显然是不经济的,但一名律师想要成功的说服法官接受自己的观点,就必须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了如指掌,而这种了解就建立在必须反复研读案件卷宗的基础之上,如果此时有一份对本案事实、证据、观点全方面阐述的文件,无疑会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只需要按图索骥或顺藤摸瓜,回忆案情或接手案情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另外多年以后,当你因为讲课、写作需要这个案例的时候,只需要稍加改动,代理词就可以变形为案例分析或者学术论文,全部素材信手拈来,何乐而不为?
一篇优秀的代理词可以起到加快案件审理进程,进而胜诉的奇特功效
诉讼律师都知道,法院人少案多的现状在短期内不会缓解,一件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短则几月,长达数年乃是司空见惯,案件拖延积压几乎在所难免,法官办案基本用满审限,延长审限成了“新常态”。
对于法官而言,一年要审理上百件案件,巨大的工作量导致真正动笔写判决书时都是审限来临之际,一般这也是庭审结束后几个月的事情了,此时他(她)对整个案件事实的细节已经遗忘殆尽(都记得那就是神仙了),虽然理论上可以查阅庭审笔录来帮助回忆案情,但我们书记员所做的笔录实际上可以用“惨不忍睹”四个字来形容,参考的意义实在有限。法官基本都是拖延症患者,拖延症的特点是永远回避疑难事务,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法官认为的“疑难案件”和律师认为的“疑难案件”不是一个同等概念,只要是让法官短时记忆消失,需要再重新研读卷宗,开展重复劳动的案件都会让法官认为是疑难案件,从而产生畏难情绪,转而处理目前记忆尚属清晰的案件(也许这些案件并不简单),这就是并不是简单的案子就会更快结案的原因所在。因此你会发现,一个案件被拖延的结果不是被优先处理,而是会被继续拖延,这个原理就像堆柴的道理一样,你总是拣最上面的使用,我暂且称之为积薪理论。
而此时如果在卷宗里有一份撰写完善的代理词,包含有案件事实的陈述、原被告的质证意见(其中又包括双方证据所证明内容的简述和对对方证据的意见)、对对方观点或意见的反驳、我方对本案的观点或意见并附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如果涉及到金额的计算,还附有计算方法的说明和计算结果,如果有多个计算方法的,有详细解释每个计算方法的理由和优缺点的分析。你可以试想一下,如果法官在审限到来之前,在卷宗里发现有你提交的这样一份文件,而且如果你的观点又没有什么原则性的错误,假如这个案子也可以排除一些人为因素的话,法官完全可以顺水推舟的采纳你的代理意见,关键是只要把你的代理词改头换面,自然就是一份结构完整、说理充分的判决书,当你拿到这份判决书时,是否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
明白了代理词的重要性,你还会不重视代理词吗?还会撰写传统意义上的代理词吗?律师朋友们,马上行动起来,用撰写判决书的态度和方法撰写代理词吧!
㈢ 民事诉讼代理词怎样书写
现实困惑
刘某的一个朋友在两年前因做生意向他借了2万元人民币,并立了字据,约定1年后还款,1年后还款日期至,朋友说资金紧张,要迟一年还。刘某同意了,一年后,朋友还是没有还款,经刘某多次催要后未果。于是刘某将朋友告上法院。刘某的朋友否认刘某向其催款的事实,并认为刘某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那么,如果你是原告刘某的诉讼代理人,你应该如何陈述代理词?
律师答疑
民事诉讼代理词是代理人在诉讼中依据事实和法律,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的,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目的,表明代理人对案件处理意见的诉讼文书。民事诉讼代理词的写法比较灵活,并没有统一的格式,由于案件的不同代理词也不一样,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首部: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2)序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等。(3)正文: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根据具体案情、被代理人所处的诉讼地位、诉讼目的和请求以及被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其内容。(4)结束语: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行文要简明、扼要。(5)尾部:代理人署名,并注明代理词发表日期。
本案中,作为刘某的诉讼代理人在写民事诉讼代理词时,可以参考如下格式:
民事诉讼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法律规定,受原告刘某的委托,我担任原告刘某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本案中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年××月××日,被告人因做生意从原告处借款2万元人民币,并写下欠条,欠条上有还款日期。还款日期届满时,原告向被告主张还款,被告称其现在资金紧张,再过一年后一定还,于是过了一年,在原告的催促之下被告又迟迟不予还款。现原告有欠条为据,足以证明被告欠其人民币2万元。
二、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当还款期限届满之时,原告向被告进行了催要,被告称一年以后奉还,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由于原告的催要而产生了中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本案中被告否认原告曾向其催款,那么,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单从欠条约定的还款日期来看,到原告起诉时止,也未超过法定的2年诉讼时效。所以,本案中被告称原告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告的债权应当得到保护。
因此,本案借款事实十分清楚,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且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因此被告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
代理人:赵某
年月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六十条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理荟萃
代理词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围绕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对纠纷事实和证据进行透彻的分析论证。不能歪曲事实和法律,强词夺理。
㈣ 庭审提纲、承办律师代理意见及代理词的有什么区别。证据与调查材料的区别
庭审提纲、承办律师代理意见及代理词的区别:
1、律师庭审提纲包括法庭调查提纲(举证提纲、质证提纲、询问提纲等)、法庭辩论提纲、最后陈述提纲等。
2、代理意见是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对案件的看法、观点、意见。把律师的代理意见写出来成为书面的,就成了书面的代理词。代理词就是表达代理意见的话语。
3、律师代理词也称为律师代理意见,是代理律师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结合本案的证据,就诉讼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或证据应该如何认定、案件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等方面向法院提出的意见。
4、代理词应该交给法庭,这样既可以让法官对律师的代理意见有更明确的认知,又可以弥补在庭审中所口头陈述的代理意见或法庭辩论意见的不足。
证据与调查材料的区别:
1、调查材料就是通过调查所取得的案件证据材料,调查材料经过法庭调查被法庭采信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就成了证据。
2、调查材料(证据材料)经法庭查证属实(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与案件有关联性)的是证据。
3、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初次庭审后代理人的书面代理词扩展阅读:
撰写代理词正文,应当着重注意下列问题:
1、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2、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针对实质性委托,进行准确、详尽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诉讼请求。
3、代理词应当随着诉讼进程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弥补庭审过程中的漏洞。
4、代理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论点明确,逻辑性强;客观、全面,重点突出;通俗易懂,用词恰当,又留有余地。
收集证据的方法,在刑事诉讼中主要是现场勘验,尸体检验,活体检验,询问证人,讯问被告人,检查,扣押和鉴定等;在民事诉讼中主要是询问当事人和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勘验和鉴定等。
㈤ 代理词的格式范本
格式一:
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根据《 诉讼法》第 条之规定,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 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根据法律和事实,本诉讼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考虑: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合议庭依法公正判决。
律师事务所律师:
年 月 日
格式二: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 的委托,担任 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现就本案争议事实,发表代理意见如
下:
诉讼代理人:
年 月 日
简介:
代理词是现代词,是一个专有名词,指的是诉讼代理人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参加诉讼。
拓展资料:
相对于其他诉讼文书,代理词的写法比较灵活,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大体上仍然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尾部的写法与辩护词大体相同。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二、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序言包括:⒈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⒉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⒊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㈥ 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文
按照代理词格式写就行了
没有统一的代理词
每个案件都是不一样的
大致形式是这样的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作为 案件 原告代理人,依法参加了本次开庭审理。通过法庭审理和法庭辩论,现发表如下意见,共法庭在判决时参考:
一、……………………………………
二…………………………………………
代理人:…………
时间
㈦ 被告的律师代理词怎样写
一、代理词的条理必须清楚
代理人需要对案件有清楚的认识,对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有精确的把握。才能对案件有正确的认识。代理人在代理词中一定要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有的放矢,中心要突出。说理要有力度。
二、代理词的语音需简明、精确
言不在多而贵在精。该表达的表达清楚就可以,感性的抒情没有必要,法官的判决是依据事实和法律而不是人情世故,即使是人情世故也不是纸上的。法条和法理也没必要详细陈述,你写的是代理词而不是法律意见书,你面对的是和你一样精通法律的法官,而不是需要你普法的非法律人员。过多的法理阐述,只会引起法官的反感,点到为止。
三、代理词的所有观点都必须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如果是证据,必须是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有想当然的观点,依照常理,依照习惯之类的词最好不要写。
举例说明:
代 理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XXX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与原告XX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下面根据庭审质证和认证的证据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望合议庭采纳。代理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其主要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采购订单上明确规定:“若接受本订单相关条款,请于三天内回复。”对此我方认为:
(1)订单的性质。本案中订单的性质是要约。
(2)订单是否已经失效及订单失效的法律后果。依照该条款,对方的承诺期限是三天,而对方并未在三天之内回复我方。所以依法要约已经失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买卖合同没有成立。所以,我方认为,作为本案中主要证据的订单已失效,买卖合同未成立。
二、如果买卖合同成立,被告也没有拒收货物的行为。
(1)原告没有被告XXXX的证据。
(2)被告并没有通知原告送货的义务。对送货义务的承担,双方没有约定。对3,220支硅胶的交货方式,都是由原告送货上门,这点原告在庭审上也作了认可;在原告送货前,被告也没有通知送货。 所以,被告认为没有义务来通知原告送货。
三、如果买卖合同成立,在18个月后,被告认为该合同已经没有履行的必要。被告对原告突然提起诉讼感到费解。
据此,恳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代理人: 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7年01月
㈧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简易程序审理,开庭完毕后,代理人需要再向法院提交代理词吗
代理词不是必须交的材料,按照案件的难易程度,如果你感觉有需要重点向法官说明的观点、证据等,你可以整理成代理词,交给法院,如果开庭时已经将观点、证据陈述清楚,没有需要再特别说明的,就可以不交。
如果你是年轻律师,建议你每个案子都整理一份代理词,整理整个案件的代理思路,这样可以锻炼你的水平的,当然不一定要交到法院。
㈨ 民事审判中庭审后会把辩论意见书面提交,那么当事人自行提交的文书叫什么
是自诉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