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监督考核
⑴ 请帮我解释一下什么叫做“招商引资全要素保障考核”一段文字简要解释一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市招商引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市县长任副组长,各县乡镇、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局。领导小组实行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引进项目建设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招商引资工作更加规范、更有实效。落实政府分管领导分口包抓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强化目标考核。招商引资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综合考核,由市考核办负责,增加招商引资考核分值。市招商局负责,考核办配合,将全市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分解到各县乡镇、各部门,根据市对市招商引资考核重点,制定下发考核办法。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将招商引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定期拨付,保障招商工作的基本需要。市财政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全力保障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宣传推介、专题片制作等专项费用。
四是强化政策保障。坚持“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抓好招商引资政策的细化和落实,从市场准入、财税扶持、项目用地、金融支持、供电供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释放改革红利,吸引投资。
五是强化环境保障。强化“亲商、安商、扶商、富商”意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强化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所有行政审批一律在市政务中心前台“一站式”办理,实行全程代办服务,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由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制定出台招商引资责任追究办法,对影响投资环境、影响项目建设的人和事,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切实保障项目建设良好外部环境。
⑵ 招商部如何制定绩效考核
濉溪县2008年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和奖惩
办 法
为充分调动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县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县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对象
各招商团、开发区、各乡镇及县招商分局。
第二条 目标任务
全年引进内资40亿元人民币,外资2200万美元。
第三条 考核内容
(一)引资实绩
1、凡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引进的资金、项目和技术,符合如下条件的可纳入当年招商引资考核范围。
⑴资金认定:濉溪县行政区划以外的资金。
⑵项目认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考核外方当年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引进房地产开发项目按0.3系数折算。
⑶无形资产认定:引进的新技术、新工艺、专利技术和国内、国际知名商标等无形资产,按合同规定经有关部门评估确定其价值,作为招商引资目标单位的引资实绩。
2、不予认定的资金和项目:政策性资金,县内民资,投资体量低于5000万元的房地产项目、低于2000万元的墙材厂项目。
3、凡任务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以下类同)的招商团,本年度新引进3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以下所提项目均指工业项目)不少于1个,新签约项目不少于2个;任务在1亿元以上的招商团,本年度必须新引进5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个,新签约项目不少于4个。招商团所引项目全部入驻园区。县开发区本年度新引进 3000 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0个,其中5000 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8个,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3个;新签约项目不少于40个。濉溪镇、刘桥镇、百善镇、临涣镇本年度新引进1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8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个,亿元以上项目各1个;入园区项目不少于6个;新签约项目不少于10个。南坪镇、五沟镇、韩村镇本年度新引进1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6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个;入园区项目不少于4个;新签约项目不少于7个。孙町镇、铁佛镇、双堆集镇、四卜乡本年度新引进1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4个,其中3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个;入园区项目不少于2个;新签约项目不少于5个。所有目标单位新引进项目以落地建设为考核依据。
4、各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单位,本年度所引项目要按照产业集聚和区域就近的原则全部进入县开发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
(二)基础工作
1、工作机构:各目标单位要成立常设招商机构,由单位主要领导总负责(招商团由团长总负责)。
2、人员配备:抽调2-3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并配备若干名精干人员,成立招商组,脱离其它事务,专职招商。
3、经费设置:设立专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由各目标单位自筹。
4、活动开展:本年度参加省、市、县组织或单独组织活动不少于5次。
第四条 考核组织
由县委组织部、监察局、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工商局组成县招商引资认定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
第五条 考核程序
(一)申报:被考核目标单位按项目进度及资金到位情况每月20日前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申报,并提供如下材料:
1、引资证明:由投资者提供其在濉投资的引荐人证明,以第一次提供的为准。
2、项目证明:提供有关投资合同、协议,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立项或备案的相关文件资料。证明材料要体现出项目投资体量、投资内容、投资期限等。
3、资金证明:提供验资报告、银行进帐单、设备清单、评估报告等。
4、投资方证明:提供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或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等。
(二)认定:县招商引资认定考核小组每月对已报送的材料进行认定。
1、缺少有效凭证证明的、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引资项目,需由招商引资目标单位提出申请,经县招商引资认定考核小组进行审核查实予以确认。
2、除各招商团所引项目年终可根据内部协议分割外,其余项目一律不得进行分割。
3、内、外资分开考核。外资可按同期人民币汇率折算成内资,内资不得折算成外资。
(三)督查: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按期对全县引资目标单位和重点项目进行现场督查,并及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四)调度:县委组织部和县商务局分单月对各目标任务单位进行调度;县委、县政府分双月对各目标任务单位进行调度。
(五)公示:考核结果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在县电台、电视台公示,并在县委县政府门前公开栏内设专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考核奖惩
(一)经费保障
设立招商引资财政专项经费6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重大招商活动,100万元用于招商团专项补贴,350万元用于重大招商项目、中介机构及年终考核奖励,5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专项业务费用。
(二)奖励设置
招商引资的奖励原则是:①以工业项目为主;②以引进产业链条长、集聚度高、大项目较多较好的单位为主;③以项目引荐人和有突出贡献的一线工作人员为主。
1、先进集体奖和先进单位奖。授予完成年度任务较好的招商引资目标单位。招商团和乡镇分开设置,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其中,招商团一、二、三等奖的奖励标准为8万元、5万元、3万元,乡镇一、二、三等奖的奖励标准为10万元、8万元、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招商团,分别推荐团内单位1-2个为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经审定各奖励2万元。县开发区和招商分局分别单独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单位奖金的50%用于奖励主要责任人和一线招商人员,剩余部分纳入各自招商经费。
各招商引资目标单位需完成各自年度任务总数(当年新落地项目资金占总量50%以上、省外资金占总量50%以上)、新引进大项目任务数、签约项目任务数、较好的进园区项目数量和质量,方可参加先进集体奖和先进单位奖的评选。对引进内资超亿元、外资超1000万美元或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投资的特别重大项目落户濉溪的目标单位,由县委、县政府设立重大项目奖,另行给予奖励。
2、优秀服务单位奖。授予为外来投资客商和外来投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且完成引资目标任务的招商团团内单位,分别奖励1万元。
3、招商团长专项奖。凡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招商团,对其正、副团长进行专项奖励。任务在0.5亿元以上(含0.5亿,以下类同)、1亿元以下(不含1亿,以下类同)的,奖励2万元;任务在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奖励3万元;任务在2亿元以上的,奖励4万元。各团每超0.2亿元,再奖励0.5万元,上限5万元。
4、特别贡献奖。授予牵头引进投资额度达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以下类同)或500万美元以上工业项目落户濉溪并建成投产的个人或社会中介组织,或在一线招商引资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机关工作人员,奖金另定。
5、专项补贴。对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招商团,按其年度任务的0.5‰比例给予专项补贴,由各团自行分配。县财政在年中对达到序时进度的招商团拨付一半(没有达到序时进度的招商团待达到序时进度时拨付),年终完成任务拨付余下一半,完不成任务不予拨付,并由县财政扣除该团已拨付补贴。
(三)惩罚设置
1、凡半年小结时没有进展或进展较慢目标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年终没有完成任务的,招商团正、副团长及团内有关单位和班子成员、开发区和乡镇及其班子成员均不得评优评先,不得提拔重用。
2、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对有关责任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县商务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⑶ 如何吸引企业过来是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的kpi
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是指主要绩效考核指标.用于现代企业的绩效考核,主要是列出部门以及细化到员工的具体岗位职责指标,作为其考核的关键项目.
⑷ 如何做好招商引资考核工作
一、建立招商抄引资专项调度考核制度
按月对乡镇和部门进行调度统计,每季度进行核查通报,年终根据区考评办制定的考核细则。
二、明确对招商引资引荐者的考核范围和时间界定
三、确定招商引资内容
四、招商引资任务的认定
五、招商引资中介人的确认
六、广泛参与、分类指导;内外并举、轻重适度;以量为重,质在其中
⑸ 招商引资考核表格
招商引资项目考核报表
单位(盖章): 日期:
项目
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工商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投资人情况 单位及法人代表
住 址
引资人情况 姓名 单位 职务
开工申报引资额 日期
竣工申报引资额 日期
⑹ 习水县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
(一)乡镇(区)
1、组织领导:领导分工明确,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有关办公室工作。
2、项目库建设:对本辖区内年度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规划、基本论证、包装储备。确定当年需完成的招商引资项目,上报县 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3、环境治理:企业或投资者投诉情况。代办制落实,项目实施顺利。企业及社会评价情况。
4、目标任务:当年需完成的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制落实,完成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及项目建设。
5、按时向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报表及有关资料。
(二)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1、项目策划:对本部门行业主管项目进行规划、论证、包装、储备,并将需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在年初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投资软环境治理:落实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及有关文件确定的联席会议审查制、项目代办制、并联审批制、限时办结制。本部门及干部职工无服务投诉,在政务中心窗口办事规范。企业及社会对本部门的行风评议及民主测评情况。
3、目标任务:按照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年度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分解要求履行职责,落实工作措施。
三、项目申报
凡符合我县鼓励投资项目、投资额度达到要求的招商引资项目,一律按习水县招商引资项目办理程序办理有关准入和批准、备案手续。
四、项目备案
单位或个人及中介机构在引进项目成功,签订正式项目投资协议后,应及时填写《习水县招商引资项目备案申报表》,并按规定送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项目要求审查办理完有关手续后备案存查。
五、项目竣工验收
投资项目完成年度投资或完成项目建设后,项目招商单位或个人在当年12月初填报《习水县招商引资项目竣工验收表》,并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当年投资建设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后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组织有关单位或机构对项目投资情况、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出具考评验收意见。
六、项目考核奖励
(一)《习水县促进招商引资办法》所列奖励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机构对项目实际投资额度进行评审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按规定对项目招商单位予以奖励。
(二)涉及以税收作为奖励基础的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商财政和税务出具该项目当年纳税依据,按比例结算后,提出奖励方案,报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查,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奖励。
(三)项目招商涉及多部门的由项目填报单位商有关部门对其奖励进行分配,
(四)凡未按习水县招商引资项目办理和申报程序进行办理和申报的项目,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对其所应得奖励一律不予认可。
七、考核时间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考核年度。
八、附则
(一)本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报县目标考核办批准后执行。
(二)考核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目标考核办组织实施。
(三)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区)年度目标考核中招商引资考核依据。
⑺ 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是否有必要建立监督机制
由于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主要取决于上级政府,而上级政府的考核主要是以经济指标为主版。面对较权短的任期,地方政府倾向于选择见效快的优惠政策策略,而忽视见效慢的提供公共服务策略。所以,监督机制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同样,在与第三方机构开展委托招商时,也尤其要关注其是否同谷川联行这类的专业化机构一样具备监督机制,总的来说,决策机制和执行机制要公开,每一个环节都透明化,减少模糊性与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