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1.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寻:投资商,主要从事生姜出口。合作建厂,本地生姜产地,现无一个出口生姜企业,生姜出口利润可观。本人求求:三期死 五期久 三个二 这就是方法啊,看会了吗。当然我这是真实的。
2. 县政府可以对招商引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依据
县政府不可以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招商引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依据是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3. 曹妃甸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有什么
一、鼓励招商引资的规定(暂行)
唐山市曹妃甸区鼓励招商引资的规定(暂行)
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大力鼓励和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引荐项目,促进开发大提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中的项目是指符合我区入区条件且在本区新注册设立的项目。引荐人是指为招商引资提供准确项目信息,全程参与且服务于该项目,并促成项目签约落地的组织或自然人。凡成功介绍和促进投资商到本区投资的引荐人,均可申报招商引资奖励。
第二条对制造业项目引荐人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享受奖励的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 亿元以上(含1亿元)或1000 万美元以上(含1000 万美元),且投资强度达到300 万元/亩以上(含300 万元/亩)或35 万美元/亩以上(含35万美元/亩)。
2.按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予以招商引资引荐奖励。固定资产投资达20 亿元以下的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 予以奖励。固定资产投资达20 亿元以上的项目,分段计算奖励20 亿元以下部分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 予以奖励20 亿元以上50 亿元以下部分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8 予以奖励50 亿元以上部分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6 予以奖励。单个项目的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达2 亿美元以下的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2 予以奖励。固定资产投资达2 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分段计算奖励2 亿美元以下部分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2 予以奖励2 亿美元以上5 亿美元以下部分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予以奖励5 亿美元以上部分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8 予以奖励。单个项目的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 万美元。
3.奖励资金在项目完工后兑现50%,项目正式运营后兑现其余部分。对于分期实施的项目,分期兑现。
第三条服务业项目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享受奖励的引进项目每年在本区纳税不低于50 万元。
2.自企业营业之日起三年内,每年企业经营收入或销售收入的1奖励该项目引荐人,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对本级财政贡献的5%。奖励资金在下一年度第一季度集中申报、兑现。
第四条引进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或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力强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
第五条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引荐人。多个引荐人的,由全部引荐人共同签署委托书,明确资金分配方案,委托其中一个引荐人申请奖励。
第六条本规定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由统计部门予以确认,并以此确定对引荐人的奖励金额企业经营收入或销售收入由税务部门予以确认。第七条引荐奖励的申请。项目公司注册之前,引荐人(个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有效证明,组织或机构应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域招商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未在项目公司注册前进行登记的引荐人不予奖励。引荐奖励的申请由项目所在园区或场镇报招商主管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奖励资金的兑现工作。
所在区域招商主管部门凭如下材料对制造业项目的引荐人进行审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完税凭证复印件、投资者出具的引荐者确认书、《引荐项目奖励申请表》,项目完工后由建设部门向招商主管部门提供项目质量监督报告复印件,由统计部门向招商主管部门提供固定资产数额证明材料。所在区域招商主管部门凭如下材料对服务业项目的引荐人进行审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完税凭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经营收入或销售收入额度的证明文件、投资者出具的引荐者确认书、《引荐项目奖励申请表》。
第八条曹妃甸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属于本规定所称的项目引荐人。
第九条本区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招商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条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企业或个人获得的财政奖励资金应按国家规定缴纳所得税。
第十一条本规定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颁布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区招商局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施行期两年。
二、关于促进木材产业发展的意见
唐山市曹妃甸区关于促进木材产业发展的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扩大木材进口量,加快引进加工贸易企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曹妃甸木材产业向高层次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在曹妃甸区注册经营,并经区政府(工业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木材贸易加工企业。
第三条:
主管部门
本意见由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管委会会同区财政部门执行。
第二章:
支持政策
第四条:
进口木材补贴
对在曹妃甸区注册且投资规模达到1亿元以上的木材加工贸易企业,从曹妃甸口岸进口木材(包括木制品)并在曹妃甸区经营销售的,按照实际进口量,区政府按照进口木材(包括木制品)每立方米(每吨)2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对在曹妃甸区注册的一般木材贸易企业,从曹妃甸口岸进口木材(包括木制品)并在曹妃甸区经营销售的,按照实际进口量,区政府按照进口木材(包括木制品)每立方米(每吨)1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
第五条:
检疫除害费用补贴
对从曹妃甸口岸进口的木材,按照国家规定在曹妃甸检疫除害区进行熏蒸处理的,对曹妃甸木业有限公司按照每立方米2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
第六条:
加工区厂房租金补贴
对在曹妃甸区注册的木材加工贸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用曹妃甸海森木业公司、曹妃甸洋森木业公司和曹妃甸木业公司原木加工区厂房,年加工能力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自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之日起,按照1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参照租用曹妃甸发展集团标准厂房政策,给予“前两年全免、后两年减半”的厂房租金补贴。原则上年加工能力5万立方米租赁厂房面积不超过2500平方米,租金补贴对象为厂房所属企业。
第七条:
项目建设补贴
对在曹妃甸区注册的木材加工贸易企业,按照法定最高年期(50年)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投资项目,根据项目投资强度给予支持。投资强度在200万元/亩以上的(含200万元/亩)项目,支持金额为固定资产投资的4%,平均每亩土地的支持金额不超过8万元。该扶持资金,在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且项目主体开工后,先行拨付2/3,其余1/3在项目完工后兑现。
4. 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有那些
招商引资的企业有那些优惠政策:
(1)、对省高新技术企业,经同级财政、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从认定之日起,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扶持。第一年至第二年扶持的额度为该企业当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七年每年扶持的额度为该企业当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50%。其中,对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和基因工程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扶持,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扶持的额度为该企业当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每年扶持的额度为该企业当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50%。
(2)、对国家级新产品和国家级科技项目,从认定(立项)之日起,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补助。第一年至第二年每年按其新产品或项目实现的企业所得税的100%、增值税的20%的额度给予补助;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和科技项目,从认定(立项)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按其产品或项目实现的企业所得税的50%、增值税的10%的额度给予补助。
5. 单城招商引资有什么优惠政策
郸城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一、土地方面1、凡县外客商、国外客商及港澳、台胞在我县兴办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利税产业且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利用存量土地,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2、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型项目,按国家规定年限,利用存量土地20亩以下的,其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3、凡投资兴办工业、交通及公益事业或连片开发存量土地的,土地出让金可返还20%。4、凡昨用旧厂地兴办的企业,经县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60%的土地出让金从财政部门予以返还,商业、金融、服务娱乐40%的土地出让金从财政部门予以返还,也可实行年租制办法。二、税收方面5、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进出口关税优惠的,从快办理有关减免税手续。6、凡外来投资生产性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其增值税按财政年度实际缴纳税款的地方所得部分,前两年财政全额返还给企业,第三年返还地方所得部分的50%,第三年后不享受此待遇。7、外来投资企业所得税,前三年全额返还,第四年减年返还。8、对外来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职员的工资及其它合法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全额返还。9、对生产性外业投资企业县级部分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予以返还。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金全额返还。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前三年全额返还。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10、免收绿化费、占道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建筑质量监督费、建筑材料试验费按规定的50%计征;建筑许可证、规划证只收工本费。11、减缓征收电力增容费。12、免收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13、外来投资企业的运输车辆在我县境内凭有关部门证明免查。四基础设施配套方面14、外来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需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优先安排。供电、供水部门与外来投资企业签订供电、供水合同,违约赔偿。15、免初装费安装电话一部。五、资产出让方面16、外来或本县投资者嫁接改造、管理我县亏损企业,企业扭亏增盈后,税后利润部分5年内全部归投资方。17、晚上来或本县投资者,购买我县现有企业者由双方共同进行资产评估,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可按低于资产总值的20%出让。六、引资奖励办法18、凡个人引进国内外无偿资金(含物资),按引进总额的10%一次性奖励引资者。凡利用行业或部门优势争取的计划外无偿拨款,一次性奖励引进单位引资额的8%;有偿无息,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的按引资额的5%予以一次性奖励(奖金的50%奖励有功人员,50%作为单位办公经费)。对常规性生产项目、社会事业项目引资者,按引资额的1%予以奖励。奖金由受益单位支付。19、凡个人从国外引进借贷资金,使用期一年以上,按其到位借贷资金的1?‰奖励引荐者。若利率低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另奖其利息差额部分的50%。银行系统争取到的计划外资金,经县招商办核实后。亦按本规定执行。奖金由受益单位支付。20、对引荐外来投资者在我县新建生产型项目的,按到位资金(含设备投资)的5?0%奖励引荐者;属于出口创汇或高新技术产业的,视项目规模,对项目引荐者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0000元。投资额超过500万美元老的生产型项目,在兑现上述奖励的同时,再奖励其建筑面积为120M左右的住房一套。非生产性项目兑现上述奖励的50%。奖金由受益单位支付。
6. 招商引资的企业有那些优惠政策
亲,招商引资的优惠一般有,土地价格优惠,免费建生产厂房、税收适当减免,税收后返利等等!具体要跟当地谈判才行!
7. 如何制定符合中央政策的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一、国家依法制定统一的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各地各自为政版出台违背统一市场经济规律权的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速建立起统一、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大市场经济环境。
二、对地方现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和规范。国家应上收部分财政补贴政策权限,明确各地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基本原则、权限范围,并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土地出让、税收减免和财政支出方面政策的清理规范。
三、加强对地方政府新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审批和监督。凡各地出台的涉及财政收支及土地资源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须报当地人大批准,并报上级政府备案;同时应加强对下级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完善对地方政府考核机制,引导地方良性发展。降低GDP增长在考核中的权重,建立健全社会指标考核机制,引导政府职能向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转变,促使政府职能在法定范围内规范运行。
8. 政府对招商引资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各园区对招商引抄资的优惠政策不一样,以余杭区政府为例对高新技术企业部分优惠政策如下: (1)、对省高新技术企业,经同级财政、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从认定之日起,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扶持。第一年至第二年扶持的额度为该企业当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七年每年扶持的额度为该企业当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50%。其中,对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和基因工程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扶持,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扶持的额度为该企业当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每年扶持的额度为该企业当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50%。 (2)、对国家级新产品和国家级科技项目,从认定(立项)之日起,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补助。第一年至第二年每年按其新产品或项目实现的企业所得税的100%、增值税的20%的额度给予补助;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和科技项目,从认定(立项)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按其产品或项目实现的企业所得税的50%、增值税的10%的额度给予补助。
9. 招商引资及招商优惠政策有何好的意见及建议招商引
招商引资在新形势、新常态下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如何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更好开展?谷川联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制定科学的招商思路
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之前,需对本地招商引资情况进行准确分析,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和盲目跟风,应积极谋划招商引资发展思路,坚持科学的招商引资工作方法,进一步发挥招商引资工作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促进财政收入提高,扩大社会就业,在招商引资中实现产业层次的提升,做到招商选资。
二、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定期召开招商引资工作例会,交流招商引资情况,协同解决问题,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搜集和整理工作。成立招商服务窗口,接待外来投资者想,详细为投资者讲解投资环境,为投资者选址提供专业意见。
三、加快项目承接载体建设
招商引资中的项目承接载体主要是工业园区,做好园区规划建设是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基础,完善园区建设,首先要完善园区发展规划,突出主导产业,设置新兴产业(如新能源、跨境电商、新材料等)园区和服务业产业园区,提高承接各类招商项目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