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招商引资奖励
㈠ 我招商引资5亿元,政府会奖励我多少
相关文件规定拿到投资额5‰的引荐人奖励金250万元,不知道你有没有相关证据?还有不知道会不会兑现承诺!
㈡ 现在安徽地方政府(如芜湖、滁州等)在招商引资方面,对引荐投资额在十亿元以上商业地产项目有没有奖励
不会兑现
㈢ 政府官员招商引资项目成功后,个人提成是多少
政府官员招商引资不允许有个人提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内:
第七容十三条,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七十四条,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第七十六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第七十八条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同时,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不许有的行为包括“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招商引资项目成功后拿个人提成不属于按劳分配范畴,不是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一部分。且所谓“拿提成”很容易带来官商勾结、收受回扣等违法行为,财政也没有这部分预算安排。
㈣ 招商引资对介绍人有什么奖励政策
根抄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袭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开放鼓励外来投资的优惠政策〉的通知》大足府发〔2012〕3号文件规定,鼓励中介机构、个人引进项目和资金,在签订正式协议时予以明确,项目投产达效后给予其相应的奖励(具有招商职能职责的单位或个人除外),具体奖励政策如下:
1.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中国行业10强企业,在大足注册独立核算的法人机构、建成投产后,分别给予引进单位或个人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
2.引进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主导产业链条中的企业,按项目投产后两年入库税金总额,其中工业类项目、商贸流通类项目2%,旅游、农业、基础设施类项目3%,给予引进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奖励。
3.引进资金(政策性资金、政府性融资除外)经区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按照“谁受益,谁奖励”原则,根据其资金额度、利率和使用年限一次性按到位资金额的0.3—1%给予奖励。
㈤ 地方政府颁布的招商引资奖励规定是行政奖励吗还是行政承诺或者行政合同 麻烦说下理由,谢谢!
应该是行政承诺,口头行政契约与行政承诺
行政承诺是近些年来广泛出现在公共管理实践中的新型行政活动。由于研究深度的相对欠缺,行政承诺的概念被用来指称多种形态的行政现象:①行政机关对一定期限内所欲实现的经济建设、城市规划、社会治理等目标的允诺。如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央政府允诺在2010年前打包出炉10项举措,带来4万亿元的总投资额;〔29〕②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质量,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进一步明确职权职责的细节,向社会公开承诺提高服务标准,具体包括简化办理环节、缩减办理时间、增加服务窗口等。如湖北省黄石市农业局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等四项行政许可项目承诺审批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一般的压缩为15个工作日;〔30〕③在具体个案中,基于互易条件,行政机关承诺履行一定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放弃自己的权利或权力。如招商引资过程中,行政机关根据投资商的具体投资计划,允诺给予相应的税费减免、财政扶持或提供其他的优惠;④在具体个案中,以约束的意思,为行政机关自我设定将来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如保证发放行政许可,承诺采取特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等。
㈥ 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有那些
招商引资的企业有那些优惠政策:
(1)、对省高新技术企业,经同级财政、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从认定之日起,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扶持。第一年至第二年扶持的额度为该企业当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七年每年扶持的额度为该企业当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50%。其中,对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和基因工程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扶持,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扶持的额度为该企业当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每年扶持的额度为该企业当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50%。
(2)、对国家级新产品和国家级科技项目,从认定(立项)之日起,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补助。第一年至第二年每年按其新产品或项目实现的企业所得税的100%、增值税的20%的额度给予补助;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和科技项目,从认定(立项)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按其产品或项目实现的企业所得税的50%、增值税的10%的额度给予补助。
㈦ 公司招商引资,政府发放奖励资金如何入帐,这部份款项可不可以税前的除。
计入营业外收入。这部分收入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7)滁州招商引资奖励扩展阅读:
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企业营业外收入情况,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收入”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入额,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经结转后该账户期末无余额。
①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先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收到双方协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后结转清理损益,若转出价款高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②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贷方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③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㈧ 领取政府发放的招商引资奖励是否合法
是合法的吧?我们这里的村书记吃了几千万,好像有规定你查一下法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