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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 2021-11-08 18:27:48

① 国家有没有出台关于招商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

80年代末期开始,国务院有一些政策鼓励招商引资和吸引外资。后来出台一些管理办法。2000年以后有配套法规出台,中国开始确认走市场经济发展道路,管理方面的法规已经健全。

② 招商法律法规涉及到的内容有哪些

您好,
目前举国上下,各级地方政府对招商引资工作都很重视,把它作为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来抓。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方,制订了多项优惠政策,投资方为了利益的最大化,也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政府和投资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断地讨价还价,直到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后,才签订招商引资合同。因此,在招商引资合同中政府是普通的民事主体而不是行政主体,就性质而言招商引资应当是民事行为而不是政府的行政行为。招商引资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当符合合同法等民事法律的规定,产生纠纷要依照合同法等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招商引资合同签订后,所招项目均以企业法人的形式进行实施,政府一般不是投资合作方,因此政府不应介入成为项目建设合同的当事人,而应当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作为项目建设合同的主体。比如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应以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增资扩股的企业原有的投资者与增资者是合同的当事人;企业转让股权的,股权的转让方与受让方是合同的当事人。

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方,制订了大量吸引投资的优惠政策,但要注意这些优惠政策的制订要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招商引资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投资方与政府权利、义务。
双方在签订招商引资合同时要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政府承诺给投资方的优惠政策要量力而行,不能为了招商而招商,要考虑招商引资成本与效益对等,不能为投资方提供“超国民待遇”,也不能在合同中设定不切实际的承诺,更不能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招商引资。
政府在签订招商引资合同时主要在土地和税收两个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但这些优惠政策大都存在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问题。

③ 现在中国各地都在招商引资,那么招商引资到底有没有法律可依

依什么法,忽悠就行了,拉个人来投1百万吹成1个亿,大家却好看,一起发财!
这就叫公同富裕

④ 求关于招商引资的法律条文

招商引资是一个地方的政策规定,法律没有专门规定招商引资的条文。招商引资是一个时代的概念,不可能上升为法律来规范它,只能是靠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另外,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⑤ 中国第一部招商引资法律是什么

招商引资工作分为引进内资和引进外资两大类。规范外资引进工作的第一部法律是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就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一、引进内资即国内经济技术合作,以1993年12月29日《公司法》、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为基本法律依据;
二、引进外资主要可分为外商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和境内企业利用境外证券资本市场融资三大类,根据投资类型的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
1、利用外资是我国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与改革开放同步进行,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就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引进外资类型的发展过程:1992年以前,我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是对外借款,外商直接投资的比例一直偏小。1979年至1991年,每年都是对外借款大于外商直接投资,13年间累计对外借款高达526亿美元,而外商直接投资仅为251亿美元。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后,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首次超过对外借款。此后,外商直接投资逐年大幅度增加,成为我国利用外资最主要的方式。
3、引进外资的早期法律规范:
(1)直接投资。外商直按投资最主要的形式是外商直接投资设立三资企业,即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法律依据是1979年7月 1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6 年 4 月 12 日《外资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2)间接投资:管理对外借款的法规性文件有:国家外汇管理局1987年8月27日《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1989年11月10日《外债登记实施细则》、1997年9月24日《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原国家计委1993年12月21日《关于加强借用国际商业贷款项目计划管理的通知》;国务院1995年9月27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借用国际商业贷款宏观管理的通知》等。

⑥ 最新招商引资政策指导与法律法规

朋友 你这个问题没有人能答你,因为你的问的东西虚无缥缈。
国家对鼓励的产业在税收上有优惠版政策,你可以权网络搜索产业指导目录,就知道哪些行业受鼓励,那些行业受限制。再直接补充税收知识。国家有国家鼓励的产业,地方有地方鼓励的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就是针对地方上的,而你问政策指导和法律法规是国家层面的,不符合现实需要,也就没人能答了。如果你要从事招商工作,你只需要熟悉你所在城市的市情市况,产业氛围,和税收优惠政策即可。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着手于实际,尽量招符合你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比如,我市要打造世界铜都。那么我招商引资的工作重心就是招收铜精深加工项目,而我市也会对该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返还税收地方实得部分从而鼓励该产业企业落户我市。我是某市招商局一名干部,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⑦ 政府与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该注意些什么法律风险

招商引资中法律问题需要注意
目前,在招商引资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多,承办人员对这些规定又不太清楚,再加之又不聘请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致使签订的一些协议、合同或者有关的章程不符合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有些用词不当,易产生歧意。笔者近日接受有关问题的咨询,发现了一些问题,有必要提醒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今后的招商引资中注意。

协议(合同)主体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市(县)、镇两级政府对招商引资工作都很重视,把它作为跨越发展、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来抓,因此,在一些项目的签约中,政府担当了主体角色,成为合同之一方。
但从法律角度看,目前所招项目均是企业组织形式,合资合作后均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作为政府不应是企业的投资者。因此,无论项目是由政府引进还是企业引进,在签订有关协议时,政府不应成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而应当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合同主体。比如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国有土地属于国家,但其使用权属于企、事业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以土地使用权单位作为合同的一方。按照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应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如果以市(县)政府名义签订合同,则政府签订的以土地作价入股的合同还要经过市国土局批准,显属不当。所以,政府不应是协议中的一方。

⑧ 关于房地产招商引资的法律问题

首先,您进去后,政府按规定处理您的财产是可以的。
其次,政府拍卖后的1。5亿,在您出来后,需要给您一个明细,剩余的,应该退还给您 。
最后,非常不建议您走法院这条路。这有可能让您再进去。尽管您有理。

建议您采用公关的方式。如果的确可以证明,有一笔钱按法律要退给您。您在把相关资料和情况了解清楚后,您还是找一位关键负责人,一起喝喝茶吧。您懂的。
第一,大家面子上都过得去。
第二,大家都喝茶喝得很开心。
建议您绝不能来硬的。除非您有非常充分的证据,并确保您能前的事情都干干净净了,还要确保您个人的安全。

⑨ 如何用法律手段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律师加入招商引资工作,能更加树立招商部门和地区形象
更多投资者愿意看到政府及企业是严格依法律办事、重规则、守诚信的招商的形象。有见识的投资者看重的决不是相对优越的地理、资源等物质环境,而最为看重的是投资环境。即政府的优惠政策和法制环境。软环境才能让投资者产生投资安全感,资本安全才有可能使他们下一步所期望的投资利益能落到实处。而软环境中,法治环境又是重中之重。政府官员应在提升法治环境和行政高效服务上下工夫,而突出法治和行政高效。法治的建设和促进行政高效,律师的广泛参与是不可缺少的。
2、律师加入招商引资工作,可以有效防范招商引资风险,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个别部门及企业领导不少还存在律师招商引资的参与是在找麻烦、挑刺的想法,从而听不进律师的正确意见,或者盲目认为律师在项目洽谈、签约中作用不大,反正有关所签合同正是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范本。其实,这些看法存在很大误区,因为认识误区,我们的政府及企业已交了不少学费以买取经验与教训。律师介入招商引资,他们可做的具体事情包括:可行性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诚信状况调查、起草审查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法定手续、受托办理争议问题。对招商引资的企业为其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从多个方面不同角度预防风险,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健康有序按照法律的规定发展。
3、律师加入招商引资工作,可以帮助妥善解决招商引资中优惠政策与法律问题
很多地区虽然竞相推出优惠政策,但到区、县领导这一层面时,对政策的解释很随意,让投资者难以放心。而当企业按这些政策投资以后,一旦遇到问题又往往投诉无门,使得外来企业畏首畏尾,自然不能安心留下。相似的情况在税收方面表现得较为突出。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制定了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与税法相违背的减免,使依法征管难以真正落实到位。更有甚者,竟然有不少地方为了局部利益实施所谓的引税工程,将税法和征管法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使依法征管变成依当地政策征管,造成局部利益总体短收并侵蚀国税税基的局面。各地招商竞争白热化,优惠政策随时变化。但是企业真正需要的公开透明的、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高效率的政府办事机构,以及让人舒心的人文环境。
4、律师加入招商引资工作,具有一定的宣传和促进作用
律师既懂法律又了解国家政策和当地的一些经济发展政策,在为外地区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时,不但要宣传应遵守的法律规范,还要向他们讲明当地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投资优惠政策,尽可能的介绍一些当地的经济自然优势和政府公布的投资项目,增加本地区规范性文件及发展政策的透明度,使投资者能够有针对性的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项目,消除疑虑,大胆投资。有的外商投资者因为在国外的投资惯例,对律师咨询和顾问作用的信用度,有时要超过政府官员。比如有的地方,国外大型企业方不仅聘请律师作法律可行性论证,还聘请律师作为公司顾问和公司董事。
5、律师加入招商引资工作,可以为招商企业提供更完善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律师加入招商引资工作,从项目论证到签约,到项目基础建设,都有律师的参与,企业全部投入生产经营后,律师对企业状况经过前期的服务和交流已比较熟悉,这使律师可以全面专业的为企业提高生产经营上的法律顾问服务,企业在投产后,因自身的所处的行业,生产经营特点,管理模式,都有涉及更多的法律问题,比如劳动用工管理,特别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仲裁调法生效后,对企业用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涉及知识产权,日常经销合同的管理和应收款,企业对外投资发展,进出口贸易等,更需要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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