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招商引资实施意见
『壹』 我也针对我县招商引资提点建议,如何
说的很有道理,招商网子我们还要铺大一点,发动全民招商。
『贰』 砀山经济开发区的2013年砀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鼓励投资者投资,促进砀山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如下鼓励投资优惠政策。
一、投资工业项目
(一)用地政策。
1、县经济开发区、城西民营工业集中区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高铁新区对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薛楼工业园、其它镇工业集中区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鼓励进标准厂房。
2、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且单独选址的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拍挂出让。县项目管理委员会结合项目投资规模、科技含量、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以及对我县产业的拉动等进行综合评估,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奖励。
(二)财政奖励。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新建工业项目,从获利年度起,按照企业缴纳所得税对本级财政的贡献,由同级财政前两年按照100%扶持奖励,第三年至第五年按50%扶持奖励。退城进园的工业项目搬迁入驻开发区的,企业税收的增量部分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三)规费减免。县权范围内行政规费在征收时予以全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属缴市、省及以上部分或国家、省垂直部门收取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县级无权减免的收费项目,按照最低标准执行,其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
二、投资物流项目
(一)新建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费用,下同)、建筑面积8000m2以上的物流园区、物流基地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增设施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0%收取。
(二)新晋升为国家2A、3A、4A、5A级的物流企业,一次性分别由同级财政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30万元奖励。
(三)鼓励规模以上物流企业运用新技术,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对企业用于物流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设备投资,给予10%补贴。
三、服务及其它
(一)内资1000万元以上、外资200万美元以上项目,行政审批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全程帮办、限时办结。
(二)建立完善招商引资服务承诺制。各级各部门明确招商引资服务事项和服务内容,确定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实行首问责任制。
(三)对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实行领导联系企业、定期调度制度,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专人跟踪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开工及经营中的问题。
(四)政府可为投资企业培训工人提供政策性补贴。
(五)金融服务机构降低企业贷款门槛,主动深入企业开展银企对接,进一步转变贷款抵押方式,降低收费标准,积极为成长型企业发放贷款。
(六)对投资企业实行“绿卡制”,发放“客商证”。
(七)外商及外聘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需要就学入托的,由教育部门安排优质学校、办理就学手续。
(八)返乡创业、本地企业新建项目投资参照本办法执行。
(九)投资煤炭开采、大型电厂等资源型项目的,不在此优惠政策范围内。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已经签订协议,并在政策优惠期内的,继续按照原协议执行。本办法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4年砀山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届招商引资的积极性,表彰奖励为砀山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引进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二、奖励原则:招商引资项目不可分割,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单位或个人。
三、奖励标准:
1、只提供招商信息使企业落户的,待投资企业开工建设后,开发区给予信息提供单位(个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2、从提供信息、项目洽谈到企业开工建设都跟踪服务,完成了招商引资全过程服务的单位(个人)。开发区给予其单位(个人)一次性奖励20000元。所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500万元,一次性奖励相应增加5000元。
3、从提供信息、项目洽谈、到企业落户开发区一直跟踪企业服务,除享受本款第2条一次性奖励外,根据所招企业的税收情况,开发区以企业年上交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达50万元作为标准,50万元以上(包括50万元)的每年按其10%奖给招商单位(个人),只要该企业经营期间税收额度达到奖励标准,招商单位(个人)就享受上述奖励政策。
四、引进项目指从开发区外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适合开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工业投资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五、由开发区招商局确认项目引资单位和个人。按照先报为准和谁引进谁受益的原则执行。
六、由开发区招商局会同财政分局确认审核奖励资金数额。
七、本奖励办法与县奖励办法不重复执行,被奖励者可选择其一执行。
八、本办法由砀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2014年3月10日起施行。
备注:本办法中固定资产投资指厂房和设备投资。
『叁』 定南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有哪些
江西定南 这是一个美丽的家园! 这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这是一个孕育着无限生机的热土! 这就是“中国蜜梨之乡”——江西定南。 位于江西最南端的定南,与广东和平县、龙川县紧密相连,自古就是赣粤两省通衢的咽喉要地,商贾要道,素有“江西南大门”之称。日益凸现的区位交通优势、良好的投资环境、开明的政府、开放的政策,使定南成为江西承接广东“珠三角”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第一站, 对外开 放的最前沿。全县国土面积1318平方公里,辖7个镇,常住人口20余万,外来人口6万。 定南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9℃,年平均降雨量1600毫米,无酷暑,少霜雪;县境内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素有“天然氧吧”之称。定南资源富饶,山上,林竹满碧果满园;平川,桔黄菜绿稻飘香;地下,钨、稀土、钛铁、金、磷片石墨、花岗石、膨润土等20多种矿产资源储量丰富。走进定南,您将陶醉于山川秀美、人文悠久的独特风景;走进定南,您将感受到客家人勤劳质朴、热情好客的气氛。这是一块大展鸿图的宝地。 近年来,定南县立足赣粤边际的区位优势,依托大京九和赣粤高速公路,着力打造港澳粤地区“后花园”。大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坚持以招商引资发展经济为第一要务,一切围绕外商想,一切围绕外商干,一切围绕外商忙,连续五年被评为江西省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县,形成了良好的“亲商、安商、富商”社会氛围,吸引众多有识之士纷纷前来。定南已成为投资开放的热土、兴业聚财的沃土、独具风情的乐土。目前,已有30多户外商投资企业和近百家内资企业落户定南,显示了强劲的外向型经济发展势头。 面对我国加入WTO和世界经济全球化新形势,今日定南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优化的环境,更加优质的服务,更加实干的形象,积极对接“ 长珠闽”,主动融入“珠三角”,成为赣粤高速公路和京九铁路线上的投资热土。
『肆』 浅谈如何做好我县招商引资工作
嘉禾县商务局 雷知宝 招商引资是促进经济发展最有效的途径之一。我县经济基础薄弱、基础建设落后等原因,招商引资的力度和效果与发达地区相比有很大的差距。要想使招商引资在处于劣势的条件下取得更大、更好的成绩, 我认为,我县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必须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一、制定优惠政策,解决吸引力不大的问题。我县招商引资难度大,最突出的表现是吸引力不大。要想把外商招进来,必须重新制定出符合我县县情的优惠政策,以此吸引外商。一是制定政策要坚持优惠政策 原则,我县与发达地区相比,在客观上没有优势可言,要创造优势,惟一的出路就是创造政策优势。要彻底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你发财,我发展”的思想,以一种市场经济的大视野、大气度制定出比发达地区更优惠、更宽松的政策,使投资者有利可图,有钱可挣,以利于吸引客商。二是制定政策要坚持灵活性原则。制定政策时,既要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又不能生搬硬套,死抠条款,要兼顾国家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既合法又适用的灵活政策,以灵活、宽松的政策,增强吸引力,留住客商。三是制定政策要坚持连续性原则。优惠而又稳定的政策,可以让投资者敢于投入,没有后顾之忧,从而专心从事生活经营活动。如果朝令夕改,没有一个稳定的政策环境,投资者就会认为受了欺骗,就会改变投资的初衷,甚至撤走已经注入的资金,从而导致招商引资工作的失败。因此必须坚持执行政策的连续性,以赢得投资者的信赖。 二、坚持优质服务,解决经营环境不优的问题。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不但要把客商引进来,还要留得住。从我县撤走资金的外商,据调查有很多不是因为产品和市场的问题,往往是周围的经营环境不尽如人意,各种关系难以处理所致。这就要求我们通过提供良好的服务来解决这些问题。一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把各种检查、收费、处罚等活动的范围和标准明确下来,使行政执法部门在工作中有所遵循,并用制度规范自身管理行为,净化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建立领导包扶机制。对于外来客商兴办的企业,要确定一名县级领导干部作为包扶对象,负责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三是建立依法保护系统。对外来投资兴办企业的客商,纪检部门、检察机关等执纪执法部门要依法进行保护,凡是向客商伸手,到企业吃、拿、、要的,一律严肃处理。公安部门也要做好企业及客商的安全保卫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四是建立社会服务体系。要在交通、运输、医疗、保险、子女入学、家属落户等生产、生活及福利方面为投资者积极创造方便条件。可为外来客商发放专用的“绿卡”,各部门对持卡办事的客商,要提供优质服务,以优质的服务拴心留人。 三、提高自身能力,解决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通过招商引资,引进资金、项目、技术,确实能对本地的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但有时由于发展后劲不足,致使一些好的项目中作落马,不仅得不到效益,而且还会遭受一定的损失。这就要求我县在引进客商后,要注重自身发展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改变仅仅依靠招商引资维系生存的现状,努力提高自身的“造血”功能,彻底解决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一是要建立一支优秀的企业家和职工队伍。高素质的企业家和职工队伍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证。只有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能力提高了,才能运用高新技术。才能开发名优产品,这是先决条件。要通过外出学习、集中培训等有效手段,不断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职工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先进的管理经验和高新技术,为将来的发展奠定基础。二是要开发一批名优新产品。不断开发名优新产品,不仅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且名优新产品更是招商的资本,更能吸引投资者的目光。要把开发名牌产品、创建名牌产品企业作为工作重点,在巩固已有名优产品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培植一批技术含量高、质量好、市场占有率大的产品,不断促进地方产品升级换代,为企业发展积蓄力量。三是要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市场营销是企业生产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要盯着市场干、围着市场转、随着市场变,以动态的产品结构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并不断加以拓展。 四、挖掘自身优势,解决招商领域不宽的问题。除了宽松优惠的政策之外,自身的条件的优势和也是吸引客商的一个关键所在。必须把自身的潜力和优势充分利用起来,全方位、多角度吸引客商。一是依托自然资源开发新项目。我县也有自己独特的自然资源,要善于在这些资源的深度开发上做文章,不断扩大招商领域。二是盘活原有资产,改造老企业。曾相继建立起了一批企业,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资产,要充分挖掘这些资产的价值,作为吸引客商的有效资本。三是放开市场对外招商引资。市场需求也是一种资源,要通过各种途径使这一资源在招商引资中释放出巨大能量。在做好以上这些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解决知名度低的问题;转变思想观念,解决重招商轻管理的问题,解决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等。要确保招商引资工作能真正收到实效,产不断得到巩固和提高,为贫困县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伍』 我想了解新疆拜城县委县政府对招商引资有何优惠政策
根据拜城县总体形势,在戈壁沙漠防沙治沙集中连片大面积种植生态林、经济林,周围种植防护林带,验收合格的可以享受每亩500元的政府补贴。
『陆』 铁岭市政府和银州区或铁岭县招商引资相关政策
你家亲戚能投多钱啊?要是投个几十亿市里肯定有表示。
楼主放弃幻想吧
『柒』 曹县(青岛)经济开发区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曹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改善曹县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客商来曹县投资,积极、合理、有效地引进资金,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曹县实际,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一条 凡来曹县投资的县外公司、经济组织和个人,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工业生产性项目,均享受本优惠政策。
第二条 新建生产性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企业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的70%、后三年的50%由受益财政予以奖励;
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的100%、后三年的50%由受益财政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的产品研发和扩大生产规模。
第三条 对进入县(青岛)经济开发区的工业生产性项目,在工程建设中县级以下的各种行政性规费全免;开发区以外的项目按最低标准征收。
第四条 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工业生产性项目所需办理的一切证件手续,均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做到“一口办理、全程代办、优质快捷”。
第五条 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重点保护。不经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到企业检查、收费和罚款;不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到县(青岛)经济开发区内企业检查、收费和罚款。
第六条 新进境外项目的投资额按国家外汇牌价折算。
第七条 各乡镇招商引资时参照本优惠政策执行。
第八条 本优惠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县(乡镇)原制定的优惠政策与本优惠政策不一致的,按本优惠政策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曹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届招商引资的积极性,表彰奖励为曹县招商引资做出贡献的社会各届人士,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县外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工业投资项目的县内外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引进人”)。
第二条 奖励条件
县外投资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境外资金按资金汇入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折算)。
第三条 奖励原则
招商引资项目不可分割,一个项目只奖励一个引进人,奖金由获奖单位或获奖个人根据引进该项目有功人员的贡献大小、相关各方的事先约定以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协调分配。
第四条 奖励标准
凡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形成固定资产的5‰给予奖励,同时享受该项目形成地方财政收益5%的奖励,且可继承、馈赠。
第五条 奖金分配
(一)责任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引进的项目,计为责任单位的招商引资任务,以责任单位为奖励对象。
(二)非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引进人(指中介机构、社会组织、经济法人、社会自然人等)引进的项目,以引进人为奖励对象。
(三)提供招商项目第一信息的有功人员,与获奖引进人协商分配奖金,比例不得低于50%。
第六条 奖励程序
(一)引进人应在项目开工后,持项目所在地(县经济开发区或乡镇)政府的确认证明、投资合同、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企业为营业执照),以及引进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报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经过初审符合条件的,建立《曹县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档案》。
(二)项目竣工后,引进人应向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提出奖励申请,填写《曹县招商引资项目奖励申请表》;接到申请后,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应在五日内进行审核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县政府。
(三)奖励实行即时兑现。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将奖励意见报县政府审核同意后,由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于五日内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益财政兑现奖金;有异议的,由考核认定小组复核。凡弄虚作假骗取奖金的,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原出台的招商引资奖励规定同时废止。
第八条 本办法由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